■ 许伟清
陈光和(曾用名陈广和),1900年出生于江苏省常州市溧阳县后周西马窦巷里。1939年参加革命,并加入中国共产党。历任溧阳抗日民主政府后周乡乡长、后周区农救会主任,竹箦区民政股长及区农救会主任,上兴埠区民政股、粮政股股长及区农救会主任,溧阳抗日民主政府财经股长、溧阳县竹南区农会主任等职。
在艰苦卓绝的战斗岁月里,陈光和的第一任妻子陈石氏和陈光和的妹夫惨遭日军杀害,陈光和的次子陈阿松身受多刀,被扔进河里,死里逃生。
当时中共溧阳县委和抗日民主政府最主要的斗争目标就是减租减息运动。陈光和肩负着解救贫苦佃户的重任。1944年下半年的一天,陈光和在后周主持召开群众大会,发动群众批斗恶霸李荫堂和朱文清,唐春根等负责大会治安保卫工作。斗争会上,贫苦佃户纷纷上台控诉他俩高息出租田亩,任意拔田,使众多的贫苦佃户背井离乡、死于他乡的种种悲惨事实,贫苦农民坚决拥护抗日民主政府提出的把田亩退给佃户,实行减租减息。李荫堂看似低头垂臂,默不作声,内心却对陈光和等人怀着刻骨仇恨,欲除之而后快。陈光和在一次次的减租减息运动中,努力为广大贫民争取利益,更为新四军的扩军备粮、清除内奸、剿灭流散的敌伪顽提供了有力的保障。
1945年10月中旬,江南新四军奉命北撤。陈光和在徐玉彰的领导下,奉命留守,并与萧森(原名沈啸森)等一起坚持游击战。李荫堂和朱文清认为报复的时机到了,便向时任国民党溧阳县第三区区长陈浩控告陈光和、唐春根等人,要求陈浩抓捕这些新四军的留守人员。时任国民党西沈乡乡长的王金书也提出所谓《十保控告书》,要求惩治陈光和、唐春根等人。陈光和闻讯避居在桃园村一带。陈浩多次派爪牙“十三太保”(陈献洪、陈如才、朱占鳌、周梓文、芮申庚、宋田高、缪达志、陈胜志、陈杏生、陈全生、陈辉、潘和、芮洪昌)暗杀队抓捕陈光和未获。“十三太保”都是社会上的地痞流氓、恶棍,一批手段残忍、杀人不眨眼的刽子手。
1946年1月29日,陈浩得知陈光和的长子陈阿春结婚,家中办喜酒,即派“十三太保”前去捉拿,却扑了空。众匪徒即将酒菜海吃一空,临走前,将陈光和的妻子和儿子陈阿春捆绑,押至前马毒打,逼其交出陈光和的下落,陈光和妻儿始终回答不知道。第四天,陈光和在金坛县罗村乡花园里村得知此事,心中牵挂,便向留守处领导说明情况后,趁着寒夜从金坛罗村潜回,路经东社村石润荣家停留,后潜至窦巷里村,在离村不远的祠山庙内躲藏,被国民党窦巷里村保长窦如鑫(窦小牛)发现并出卖。陈光和被捕后连夜被押至前马。陈浩亲自审问,朱占鳌、周梓文、陈全生将其吊空毒打,逼其讲出新四军的活动情况,陈光和坚不吐实。第二天上午,陈浩带人将陈光和捆绑至前马西边白虎塘边的“夹角”坟地上,指使“十三太保”动手,对陈光和进行惨无人道的虐杀。陈光和痛得在地上翻滚,高喊“你们要杀就杀,我不怕死。要杀一刀头,你们为什么如此残忍。新四军来了,你们不会有好下场!”缪达志残忍地说:“杀你一刀头,没有那么便宜,今天要一刀一刀地割你”。陈光和全身被分成六块。陈全生还不解恨,又对着尸体打了数枪。陈光和身首6处,其状惨不忍睹,其家属只能用牛草篮收尸。群众无不咒骂陈浩及其“十三太保”的野兽行径。
新中国成立后,溧阳县人民政府追认陈光和为革命烈士。陈光和铮铮铁骨的精神,值得后人永远赞扬和学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