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要素水上“大交管”信息化系统整合优化的思考

2022-11-03 01:03李薇薇
中国海事 2022年10期
关键词:交管单子要素

李薇薇

2021年8月,江苏海事局印发《江苏海事局全要素水上“大交管”信息化保障建设方案》,由试点建设阶段进入全面推进阶段,信息化系统加速开发。一年来,全要素水上“大交管”工作蓬勃开展,信息化建设成果百花齐放,有效提高了海事监管的要素感知力和执法精准度。然而,在相关信息化系统推广使用过程中,依然存在一些问题:一是业务关联度不够。各信息化系统和应用功能模块还是以独立运行为主,彼此间缺乏良好的数据交换机制,办理某项业务有时需要在不同的系统或模块中进行任务流转,多源头数据增加了人工核实的工作量。二是统计查询不便捷。对要素的感知、判别,对风险的预警、预控,对执法的过程、结果等数据分散在各信息化系统和应用功能模块中,不便于对同类型跨系统的数据进行统计查询,增加了人工汇总的工作量。三是功能开发有重复。在不同的信息化系统和应用功能模块里要求填报相似的台账记录、相同的值班信息,账户和权限等基础配置也做不到统一管理,增加了人工维护的工作量。在全要素水上“大交管”信息化建设全面推进的同时,应针对上述使用情况和问题考虑必要的整合优化。

一、“智汇江海”大数据管理平台的改进构想

江苏海事局全要素水上“大交管”信息化保障体系主要由“智汇江海”大数据管理平台、各应用功能模块以及“船E行”大服务平台三大部分组成,其中两个平台可以简单理解为海事使用端和社会使用端,各应用功能模块提供中间业务支撑。“智汇江海”和“船E行”两个平台虽然面向的使用对象不同,但平台构架原理类似,因此仅以海事使用端——“智汇江海”大数据管理平台为例,从海事业务出发着重说明改进的构思和想法。

(一)界定使用范围

对“智汇江海”大数据管理平台的使用范围做出界定。第一,与其他海事信息化系统的关系——“拿来用”。海事业务中有相当一部分是采用全国统一的信息化系统进行流转和办理的,“智汇江海”作为江苏海事局全要素水上“大交管”的海事端平台,当前应将目标放在汇集和利用任何可获取的要素信息上,而不是对已有成熟信息化系统的取代。第二,与海事以外单位信息化系统的关系——“自己用”。尽管全要素水上“大交管”工作已扩展到与其他行政机构的协作和与港航单位的协调,但考虑业务一致性、开发复杂度和数据安全性等因素,不建议将海事以外的使用者拉入该平台,外单位的信息化系统应以数据对接的方式与“智汇江海”进行信息交换,而不是用授权账号直接访问。第三,与“船E行”大服务平台的关系——“分开用”。“船E行”面向社会服务对象,“智汇江海”面向海事监管人员,两者不应在同一平台中产生信息交互,且账号权限应分开独立管理。目前“智汇江海”平台使用部门已包含了指挥中心、快反中心、快反小组和船舶监督处、船员管理处、危管防污处等多个部门,未来还会有更多的海事职能部门参与使用。

(二)改进组成架构

对“智汇江海”大数据管理平台的组成架构进行微调。当前架构下,平台各个应用模块扁平分布,彼此可以对等的进行数据交互,示意模型如图1所示。这种架构在应用模块数量较少时具有简单、经济、高效的优势。但随着全要素水上“大交管”创新业务需求不断被提出,新开发的应用模块也越来越多,当应用模块数量达到一定规模后,就可能出现响应延时增加、数据同步难度变大、交互接口呈几何倍数上涨等一系列问题。

图1 扁平架构示意模型

为更好地进行创新开发,降低开发成本,不妨借鉴互联网企业中台的概念和经验,将“智汇江海”各应用模块中可复用的部分抽取出来,单独组成平台架构的中间层级,示意模型如图2所示。中台的概念很宽泛,本模型仅从业务角度来理解中台的含义,即把具有实际意义的“同类信息集合”向系统前台提供多用途业务支撑,好比拿着一份工单递给几个不同的柜台办理业务。为便于理解,这里把“同类信息集合”称为“单子”,中台是“单子”的集合。

图2 中台架构示意模型

(三)描述可行步骤

对“智汇江海”大数据管理平台的改进步骤做出描述。以现有功能为例,第一步从数据中辨识信息,组成“单子”的信息应该具有相对“非静态”的业务属性,如船舶驶入禁限航水域、船舶配员不足、尾气排放超标等行为或状态;第二步在“单子”里将辨识出来的信息与相关基础数据组成一条记录,一个“单子”只包含一类需要关注的信息记录,如某“单子”里有这样一条记录:在具体某个时间点驶入某辖区禁限航水域的船舶名称、类型、当前位置和目的港等;第三步业务触发时调用“单子”读取记录,调用的可以是一个“单子”也可以是多个“单子”,如对某艘船舶开展现场检查业务,在两个“单子”里都读到了该船相关记录,发现其不但驶入过禁限航水域,还存在尾气排放超标;第四步应用功能模块把相似场景的业务集成到一起,如综合执法模块针对的主要使用者是现场一线执法人员,诸如现场巡航、现场检查等需要现场开展的业务就应集成在该模块。改进后的平台结构层次将更清晰,模块间的数据交互将更高效,对信息的汇总统计也将更便捷。

二、全要素水上“大交管”信息化系统整合优化的相关建议

(一)多源信息交叉比对

水上“大交管”工作最重要的运行基础是通过信息化手段对各类要素的全面感知,要素感知信息可能来源于不同的信息化系统或应用功能模块,难免会出现同一信息多种来源的现象,这时候就要进行交叉比对,验证信息的有效性和可靠性。在用户端呈现和使用的信息应该是经过交叉比对后融合过的,全要素不等同于不加分辨地收集信息,否则“大交管”将毫无意义。例如对到港船舶的识别,当前已有的感知信息包括了雷达回波、船舶自动识别系统(AIS)信号与船名抓拍图像等,相互比对后方可确认船舶目标身份并跟踪其在港动态。此外,如果有多种信源发现了某一违法行为,交叉验证后也更能说明捕捉这一违法行为的可信度。

(二)避免中台产生热点

平台架构改进存在两种情况:一种情况是,“单子”作为连接业务的节点,一个节点上连接的业务越多,同一时间访问这个节点排队的概率就越大,业务响应的速度越慢,系统的使用体验感也越差;另一种情况是,当业务频繁调用“单子”里大量记录时,系统运行会变得卡顿。可见,如何构建“单子”非常重要,把握不当,节点就会变为热点。保守的做法是针对专一领域辨识信息来构建“单子”,不要为了追求复用性使“单子”里包含过多内容。例如,如果把“AIS未开启”“船名不规范”“超速”等违法行为都记录在一个“单子”里,与违法处置有关的业务都要来调用这个“单子”,且每发起一次业务,系统都要在大量的违法行为列表里逐条查找对应记录,如果一个“单子”只记录一种违法行为,系统则会有针对性地进行调用或搜索,效率将大大提高。

(三)限制前台分散操作

按照全要素水上“大交管”职责划分,不同部门的海事用户对平台的使用需求有所差异,然而无论平台提供多少个应用功能模块,都应遵循一个共同原则:尽量将与任务协同有关的业务场景集中在一起,减少用户(尤其是基层用户)必须高频次使用的模块数量。例如两级中心主要通过智能管控模块掌握辖区通航环境、船舶、船员等要素动态,实施远程监管,发起任务;快反小组主要使用综合执法模块及时接收任务,开展现场监管,反馈结果;各业务职能部门对职能相关模块进行要素配置和管理,及时核实要素感知和预、告警等信息正确率,再通过智能管控模块自动或手动派发任务,跟踪任务落实情况。如此一来,不同用户需要重点关注和熟练掌握的内容不会随应用功能模块的持续开发而无限制增长,平台的使用和推广也将降低难度。

全要素水上“大交管”信息化建设是一个持续创新和完善的过程,采用中台模型的改进构想有助于简化信息化系统复杂度,减少开发工作量,拉长监管要素关联数据链,提高信息利用率,有利于全要素水上“大交管”的推广应用和深化创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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