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露霏
(国家林业和草原局产业发展规划院,北京 100010)
我国经济已由高速增长阶段转向高质量发展阶段,正处于经济转型、跨越关口、动力转换的战略机遇期。林业作为国民经济的重要组成部分,经济增长方式的转变给林业产业发展提出了新要求。林业产业是基础产业、绿色产业、富民产业,作为主要的绿色经济体,向社会提供丰富多样的绿色产品,是现阶段最适合农民增收致富和助力乡村振兴的主要产业之一。2020年,全国林业产业稳中有进,稳中向好,产业总产值达8.12万亿元,同比增长4.95%,增速放缓0.92%。
林下经济作为林业产业的重要组成部分,是林业生态经济复合系统,具有投入少、见效快等特点,对促进林业发展方式多样化,推动林业产业结构调整,提高林农经济收入,拓宽林农增收渠道,巩固脱贫成果同步推进乡村振兴等方面具有重要意义[1~7]。同时可有效提供健康、绿色生态产品,为国家农林产品安全作出贡献。
林下经济作为农林增收和乡村振兴的新增长极,在生态经济发展中发挥着越来越重要的作用,投资比重增加,根据《中国林业统计年鉴》,2015年全国林下经济投资为242.94亿元,占全国扶持林业发展投入资金的15.53%,“十三五”期间全国林下经济投资金额逐年增加,到2018年,投资为266.88亿元,同比增长2.26%,占全国扶持林业发展投入资金的13.85%,较2015年增加9.85%(图1)。
“十三五”期间,林下经济产业产值逐年增加,“十二五”末,全国林下经济产值为5403.94亿元,到2020年,全国林下经济产值为10825.99亿元,同比增长13.21%,较2015年增加100.33%(图2)。
图2 2015~2020年林下经济产值
“十三五”期间,林下经济产业在传统东、中、西区域间发展更趋均衡,相较于“十二五”末,产业实力增强,产业收入增长迅猛。根据《中国林业统计年鉴》,传统区域中,2020年东部地区林下经济产业产值4407.32亿元,较2015年增加92.89%;中部地区林下经济产业产值3548.15亿元,较2015年增加323.17%;西部地区林下经济产业产值2354.45亿元,较2015年增加42.32%;东北地区林下经济产业产值510.02亿元,较2015年减少36.54%(表1~表5)。
表1 2015~2020年东部地区林下经济产业产值 亿元
表2 2015~2020年中部地区林下经济产业产值 亿元
表3 2015~2020年西部地区林下经济产业产值 亿元
表4 2015~2020年东北部地区林下经济产业产值 亿元
表5 2015~2020年国家战略区域林下经济产业产值 亿元
在国家战略下的林业区域中,“一带一路区域”作为生态文明建设的优先实践平台,林业发展成为“一带一路”建设中的重要内容,陆续出台重要政策,为林下经济产业发展提供机遇,2020年林下经济产业产值6214.86亿元,较2015年增加116.80%;“长江经济带区域”作为东、中、西部互动合作发展带,在全国生态文明建设和经济高质量发展中发挥重要作用,2020年林下经济产业产值7898.40亿元,较2015年增加152.61%;“京津冀区域”作为我国“首都经济圈”,进一步明确生态文明建设路径,2020年林下经济产业产值21.72亿元,较2015年降低44.55%。
林下经济作为一种循环经济,充分利用林下自然条件,选择适合的微生物菌类和动植物种类等进行合理种植和养殖,能够有效提升林业资源利用率,推动林地生物多样性建设,构建稳定的生态系统[8~10]。“十三五”期间,全国林下经济经营和利用林地面积超过6亿亩,各类经营主体超过90万个,从业人数达3400万人,发展迅速;林下经济模式正不断创新,由传统的林下种植养殖业,逐步向林草模式、林药模式、林油模式、林粮模式等多种模式转变,向规模化、多元化发展,主要包括林禽模式、林畜模式、林菜模式、林草模式、林菌模式、林药模式、林油模式、林粮模式、林花模式等九种模式[11~14]。
“十三五”期间,国家林业和草原局共认定国家级林下经济示范基地400家,其中以县为单位的国家林下经济示范基地48家,以经营主体为单位的国家林下经济示范基地352家,到2020年,全国共有国家级林下经济示范基地526家,吸纳就业人数超过720万人,总产值近1300亿元,从业林农年均收入1.33万元,不断发挥示范引领作用,充分激发了林下经济发展活力。2021年国家林业和草原局公布第五批国家林下经济示范基地名单,截至目前国家林下经济示范基地总数达649个。为实现林下经济示范基地高质量发展,国家林草局下发了《关于加强林下经济示范基地管理工作的通知》,建立了示范基地建设管理情况年度报告制度,正在研究部署示范基地动态管理机制。
“十三五”期间,《关于促进林草产业高质量发展的指导意见》《关于科学利用林地资源促进木本粮油和林下经济高质量发展的意见》等陆续印发,指导新时期林下经济进一步发展。全国已有20多个省(区、市)出台指导意见或行动方案,26个省(区、市)出台了林下经济发展规划,多方面对林下经济产业进行全面引导和扶持。林下经济正在形成中央、地方、部门上下联动、协同推进的发展局面。
发挥政府协调引导作用,围绕乡村振兴战略和生态文明建设,因地制宜、统筹兼顾,制定产业发展规划,宏观上统一规划和引导产业有序、健康发展;正确传递政府信息,切实履行主体责任,在资源管理、土地流转、配套用地、财税金融等方面完善政策措施,履行好监管和服务职能,引导产业健康发展;健全管控制度,根据各地区森林资源状况和种养传统,明确发展重点,制定发展负面清单,合理确定产业类别、规模等。
合理开发利用林下经济资源,鼓励推进食品加工、林药产业、精细化工、动物饲料等精深加工和副产品开发,促进林下产品质量和加工率不断提高,推动林下经济种植、加工规范化、集约化、品质化、品牌化发展。鼓励产业融合发展,结合乡村振兴战略,建立和巩固林下经济发展长效机制,推进林下经济与生态旅游、森林康养等产业深度融合,实现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强化引领示范,根据自然资源禀赋,培植示范基地,扶持典型企业,创新经营模式,充分发挥带动作用,同时增强产业知名度及竞争力。
加强科技支撑,鼓励支持龙头企业、产业园区、示范基地等提升自主创新能力,开展重点装备以及关键技术攻关,积极开展信息交流、培训辅导等服务;健全产业标准化体系建设,制定和完善产品种植、生产和包装储运等标准,健全环境、产品等监督制度,规范林下经济生产、认证和监督工作;强化市场推广体系,加强市场供求信息服务,推动信息共享,建立线上线下贸易服务体系。
林下经济产业在保障生态安全的同时,充分运用生态资源、生物资源、空间资源和景观资源,遵循自然规律,构建林业生态经济复合系统,是带动林业产业结构升级、促进林区山区群众稳定增收、实现资源永续利用的重要举措,符合国家乡村振兴战略要求[15,16]。遵循因地制宜、绿色发展的原则,通过加强宏观引导,优化产业结构,完善支持体系,促进林下经济产业的可持续发展具有重要的意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