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 军
1.福建省旅游协会民宿分会,福建厦门 361005;2.厦门曾厝垵文化创意产业协会,福建厦门 361005
“十四五”规划和乡村振兴战略均在实践中将乡村民宿产业视为发展乡村经济的重要抓手。国务院新闻办公室发布的《中国的全面小康》白皮书充分肯定了乡村民宿为乡村振兴提供了新动能。国家文旅部多次召开全国性的乡村民宿工作推进会,浙江、广东、福建、广西、海南等全国各地先后出台了超过500个各类民宿管理办法或相关政策意见,进行了可复制可借鉴的积极有益探索。
2018年1月2日发布的《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意见》,提出建设一批设施完备、功能多样的乡村民宿等。这份重量级的规范性文件给予了乡村民宿正式的官方确认,乡村振兴战略的实施,乡村民宿产业是抓手之一。
乡村民宿的时代正式开启历史大幕。2019年7月28日,文化和旅游部在成都召开“全国乡村旅游(民宿)工作现场会”。会议提出全国乡村旅游重点村的评定标准之一—“乡村民宿发展水平”。
我国台湾地区于2001年发布的《民宿管理办法》给民宿明确了定义。
2008年,厦门市委、市政府出台了全国第二份、大陆第一份关于地方性民宿管理法规—《厦门市思明区鼓浪屿家庭旅馆管理办法(暂行)》。
2016年,《浙江省旅游条例》和《福建省旅游条例》,在全国先后将民宿概念植入国内法规中,赋予民宿法定地位。2017年8月出台民宿国标《旅游民宿基本要求与评价》。
2019年5月5日发布的《广东省民宿管理暂行办法》,按照中央放管服的要求,简化民宿审批手续,在全国率先对民宿实行备案制。之后海南、江西、安徽、北京、上海和福建厦门、平潭综合实验区均不同程度借鉴广东做法,基本扫清了民宿办证难的障碍。
根据2021年10月5日飞猪旅行公布OTA“十一”旅游消费数据。10月1日至10月3日,乡村民宿订单量比上月增长超560%。在疫情防控新常态之下,本地游、近郊游、乡村游成为国内旅游的主流,让乡村民宿成为主要消费产品之一。
根据OTA网站提供的数据综合统计,截至2021年9月12日,全国共有民宿约41万家,其中乡村民宿约13.53万家,占比33%。全国民宿产业链从业人员超过220万人。从已掌握的年度数据来看,我国民宿行业市场规模已超过1000亿元人民币(含住宿和二销等)。各省客栈民宿数量排名靠前的如下:广东、浙江、云南、海南、广西、北京、四川、山东、湖南、河北、福建、台湾地区、安徽。以滇西北、江浙沪、大湾区和海峡两岸闽台地区最为发达。
经分析,笔者认为制约福建以及全国乡村民宿发展的问题、困难和不足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第一,民宿办证难问题上难突破。全国民宿立法立规仍未提上议事日程。
第二,乡村民宿风险预警机制该建立。全国大部分乡村民宿发展聚集区基本未建立科学可靠的乡村民宿风险预警机制和止损机制。
第三,区域民宿发展规划上明显滞后。部分省市在规划旅游发展时未全面对民宿资源和发展方向进行清晰定位和规划设计。
第四,民宿政策稳定性和持续性尚待提升。影响全国乡村民宿发展的重要因素之一是民宿政策,乡村民宿经营者关心当地政府政策的稳定性和持续性。
第五,乡村民宿周边配套设施上需补板。在两次调研中,笔者发现乡村民宿经营者迫切需要交通和周边配套措施上有新的突破。
第六,乡村民宿产业人才队伍培养上有距离。从乡村民宿从业队伍的学历来看,整体上与台湾地区和民宿发达区域有一定距离。
第七,行业协会作用发挥上要加强。部分省市未成立民宿行业协会,不重视发挥民宿行业协会的桥梁纽带、推动民宿聚合发展的作用;还有一些地方成立民宿行业协会了,但其在推动民宿行业疫情防控和后疫情时代拓展生存空间、行业自律、行业培训、抱团取暖上没有发挥应有的作用。
第八,民宿行业标准和等级评定待启动。部分省市未参照民宿国标针对性提出符合当地旅游资源特点的行业标准规范。全国各地实际开展民宿等级评定的较少。
1 融入国家战略
建议全国各省市在制定民宿政策措施上,紧紧围绕乡村振兴和文旅融合两大国家战略,体现服务大局和主动融入。
2 顶层制度设计
建议从落实中央“放管服”和证照分离的工作要求和搞活民宿经济的角度出发,出台“全国各地民宿产业发展指导意见”,对全国各地符合区域发展规划和行业标准的民宿全面实现“备案制”,解决绝大部分民宿经营者“合法身份”问题。
3 出台政策措施
一是出台产业扶持政策。建议全国各地综合考虑资源分布、区位、交通条件、旅游行程等因素,结合所在地乡村民宿产业分布的点线面,充分考虑区域发展不平衡和差异化,出台乡村民宿产业扶持政策。
二是提升民宿物业自持率。建议全国各地对民宿经营者利用自有房屋开展民宿经营、主人参与服务接待的,按照民宿国标甲乙丙等级评定结果分别给予相应奖励。
三是发放金融贴息贷款。建议全国各地联合人民银行和各商业银行对特色乡村民宿发放一定额度贴息贷款。
四是开发乡土文化奖励。建议全国各地对宣传和开发当地乡土文化旅游线路、挖掘红色旅游故事、开放乡土文创产品、传承非物质文化工艺、销售当地物产做出贡献的。对那些应对后疫情时代本地游、近郊游和乡村游消费新趋势积极丰富和创新产品产生较好成效、带动乡村旅游的高品质乡村民宿进行奖励。
五是发放稳岗补贴。建议全国各地对招聘当地农村劳动力作为乡村民宿服务人员的,按照从业人数和服务年限进行奖励。4 保持政策稳定持续
科学合理规划民宿产业发展,制定中长期的民宿发展政策和具体措施,避免短期的急功近利行为。
1 统筹布局资源
建议全国各地文旅部门协同当地政府相关部门,划定民宿推荐发展区域白名单,统筹布局各地可供开发为乡村民宿的文旅资源。同时建立各地民宿主题策划设计案例库、乡村物产设计素材库。
2 加强规划引领
一是拟定三年规划。建议全国各地拟定民宿三年发展规划和乡村民宿产业三年培植计划,鼓励全国各地出台相应规划和计划,树立乡村民宿产业发展目标。
二是加强旅游规划。建议全国各地积极本地区制定民宿发展专项规划。将乡村民宿发展纳入旅游业发展规划,与国民经济与社会发展规划、城乡建设规划、国土空间规划、村镇总体规划等相衔接,确保乡村民宿产业发展的协调性与可持续性。
三是坚持原则。对乡村民宿产业进行规划应坚持乡村文化、绿色优先、农民主体、协调推进四个原则,确保守住乡村民宿发展初心和正确发展方向。
3 培育品牌标杆
后疫情时代是乡村旅游和乡村民宿产业发展的红利期。建议全国各地坚持多元化发展路径,培育一批标杆民宿品牌、民宿物产、民宿集群、民宿旅游村、民宿产业发展示范区。
坚持多元发展路径。以民宿主人、乡土文化和乡村生活体验为核心,又保留各地民宿发展的多元化。这个多元化又体现在个性化和差异化上。
培育标杆民宿品牌。鼓励各地积极组织乡村民宿经营者参与全国各地和全国等级评定。在民宿品牌经营方面,鼓励景区门票与特色乡村民宿品牌打包销售;鼓励异业联营,推动区域内民宿与其他业态联营,共同拓展客源;鼓励民宿同业加强合作。
开发乡土文化产品。整合当地优质乡土农产品、非遗手工技艺品,同时挖掘特色乡土文化开发文创产品和乡村生活体验、农事体验服务类产品。
培育区域民宿品牌。建议全国各地打造好区域民宿公共品牌,建立品牌体系和行业标准,纳入旅游推广体系,开发系列产品。建议全国各地塑造区域民宿品牌。同时建议全国各地鼓励“宿集”品牌的培育,对具备一定规模和发展水平的宿集进行扶持奖励。
培育民宿产业项目。建议全国各地遴选民宿产业基础较好的乡村旅游村,投入资金、资源进行扶持培育;建议加强对微型度假旅游目的地、民宿产业发展示范区的培育,对接近年来后疫情时代兴起的周边游、本地游、乡村游和团建拓展等项目。
开展民宿研学。建议全国各地鼓励引导培育民宿研学项目,面向大中小学生营造一批有一定的接待能力、有较好的研学内容、有较好的乡村文化传承、有完善的周边乡村旅游配套的民宿研学聚落。
4 锻造人才队伍
打造一支乡村民宿优秀人才队伍。建议全国各地和全国各地出台乡村民宿人才三年行动计划,经营好乡村民宿关键看人才。建议各高校开设旅游和乡村民宿专班和课程。定期开展行业培训。
5 完善基础设施
建议全国各地摸清乡村民宿周边配套设施薄弱环节清单,积极筹措资金加强建设。完善通行畅达安全有序的交通设施体系和城乡旅游巴士或公交站点;完善旅道路沿线旅游景点和民宿村指示牌体系;完善民宿旅游村和宿集公共服务设施;完善旅游公厕、停车场、游客服务点和自驾游补给站乡村旅游配套设施。
6 开发数字民宿
一是建议有条件的地区与科技企业和社区游戏企业合作,使用“元宇宙”技术推动乡村民宿消费提质扩容,推动乡村旅游和乡村民宿场景数字化。二是推动特色网红民宿和聚集区发展线上数字化体验产品,通过将乡村民宿和乡村旅游点连接大型虚拟社区,实现市民游客的数字化旅游。三是积极开展直播电商等数字新零售,拓宽民宿预订和物产销售新渠道。
7 加强行业自律
建议各地政府组织成立民宿行业协会,高度重视发挥民宿行业协会的桥梁纽带、行业自律作用。鼓励民宿行业协会在疫情防控、抱团发展、诚信经营、银行授信、行业培训、行业研究、党建团建、公益慈善、举办论坛和展会等方面积极担当责任,成为全国各地乡村高质量发展的中坚力量。
1 建立风险预警机制
建议全国各地建立科学可靠的乡村民宿产业风险预警机制。积极应对新冠疫情的长期化和防控常态化,努力实现乡村民宿产业并存式发展。
2 建立项目报备制度
从防范无序资本化和同质化的角度出发,建议各地新上马的重点民宿项目实行报备制,当地政府组织专家合理评估其规划设计方案和投资回报率是否在合理的区间。
3 监督民宿众筹项目
建议各地文旅和金融部门加强对民宿众筹项目的监督管理,从兑付能力、平台实力、个人或企业信用、资产抵押等方面设置相应门槛,避免非法集资、募资行为出现。
4 规范民宿预付卡发行
鼓励乡村民宿经营者以合法合规手段售卖产品和服务,打击缺乏监督的民宿预付费卡滥发滥用,维护区域民宿品牌美誉度和消费者合法权益。
5 成立民宿产业发展基金
建议各地政府按照政府牵头、金融机构和社会各界参与的原则,着力于服务乡村振兴和文旅融合,成立乡村民宿产业发展基金。
6 提高民宿行业投保率
建议各地通过“以奖代补”和民宿评定奖励等形式,鼓励乡村民宿投保公众责任险、财产险、人身意外险、雇主责任险等险种,让乡村民宿投保率达到100%,降低民宿经营风险。
发展乡村民宿产业是全面的发展,因为乡村振兴是全面的振兴,文旅融合是全面的融合。发展乡村民宿产业是高质量的发展,体现在乡村民宿产业规划布局、管理服务、乡村物产、乡村生活方式、安全发展等领域,还体现在支撑我省乡村民宿产业的品牌和产品体系等方面。“十四五”期间和后疫情时代,我国乡村民宿产业将继续沿着“全面高质量发展”的方向稳步推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