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吴嘉川
中国电视在几十年的发展过程中积累了的广泛受众基础,逐渐成熟的传播模式,视听结合的通俗化传播特性以及长期建立起的权威性优势,让电视成为各大传播媒介中的领先者。由于电视的媒介易接触性和老少皆宜的节目内容和形式,使得电视成为承担了政治宣传的先锋角色,更是服务大众、引导舆论的强有力工具。不可否认,电视初期的发展对我国的政治巩固、经济建设和人文科学方面的贡献都是起到了积极的作用,但是随着经济水平的提高,生活方式和生活需求的改变,人们对媒介的期望也在变化。
媒介作为可以广泛传播和获取信息的工具,以及其本身所特有的政治属性,使人们对于媒介的认识程度和使用欲望得到强化,这一点与心理学家马斯洛的人类“需求说”也相符合。随着不同媒介的出现,人们开始产生了一种对媒介本身的依赖心理,即长期观看电视的人对电视本身的关注大于了电视节目内容,产生了媒介使用习惯,尤其是大部分的老年人,他们不愿意与改变这种获得信息的方式,或者没有能力和精力去接受一种新的媒介形式,而部分“成熟”(这里的成熟不是指人本身的成熟,而是媒介使用程度的成熟)的媒介使用者甚至会对媒介和媒介所传达的信息产生媒介期待。随着人们生活水平的提高,观众对于节目的趣味性要求也日益增强。
新闻作为媒体的立足根本,必然占据电视节目内容的主要地位,而新闻的内在属性使得它与趣味性的要求相去甚远,但是从新闻的叙事写作方法、立场和受众入手研究还是有很大空间的。传播的意义在于传播过程所产生的作用,虽然新闻记者对于新闻的写作带有自己的主观见解和立场,但是从新闻倾向性的多种因素来看,记者的观点和影响只占一小部分。并且受众越来越凸显出在传播环节中的作用,特别是新媒体时代受众反馈机制的使得受众能够更快更及时的参与到新闻事件中,甚至改变舆论的走向。此时的新闻不仅有了记者对于新闻传播效果的期待,更加入了受众对于新闻事件的发展和结果期待。
在新媒体环境下,传播学界的研究从传统的“媒介——受众”关系研究向“新媒介——用户”的转变,体现了传播信宿的接收“窄化”和二者之间互动性的增强。处在共同新闻语境下的各类媒介之间也会相互影响。同时这种传播模式打破了电视媒介的单向灌输式传播模式,和在固定时间收看某一节目的时间性。自媒体的成熟使受众变成了单独的接受个体,而不再是处于分散的、游离的、难以把控的大众,受众个体之间的网式联系让他们处在以互联网为基础的广域集会模式中。这时的集合行为特点和传播机制完全适用于当前的互联网受众。
在传统媒体的传播环境下,传受主体之间的关系相对固定,并且总是由媒体向受众进行单向的传播,受众的主体作用完全没有得到展现。新媒体的出现改变了这一现状,受众的主体性得到大大加强,受众长期压抑的媒介接触和使用渴望得到释放。“媒体——受众”的单向传播模式变为双向,甚至自媒体的发展让每一个受众作为信息发布者成为可能,受众之间也形成了完整的传播机制,这正是“地球村”观点的体现。受众虽然处在不同的地域,但是在互联网的世界里,人们在传播和交流上突破了时空的距离,面对一些新闻信息时,受众就处在一种基于互联网存在的集会模式下,各自阐发自己的观点,新闻信息在产生的源头得到强化。新媒介与受众的关系是一种类似蛛网状结构,媒介处在中心位置,四周分散的是用户,媒介与用户之间,用户与用户之间都是相互联系相互影响的,而处在中心位置的媒体会受到更多来自用户的影响。新媒体的信息分散化和信息来源的多样化导致了可信度的降低,而这时电视可以提供更好的公信力平台,可以为新媒体提供好的舆论探讨环境,而电视更能满足讨论之后的信息诉求。
媒介的优劣体现。 电视与新媒体相比都有各自的优势,但是在时效性上,电视是远不如新媒体的,新闻信息的及时性正是传播的关键。互联网采用聘用网络记者的形式把这一特性发挥到极致,网络记者的广泛分散,新闻信息的现场还原,传输时间的即时性都大大满足了新媒体的传播要求。
新媒体的使用随意性和非线性传播还打破了电视媒体长期建立起的节目时间性,即电视节目的播出时间固定便于观众准时收看,特别是新闻节目的时间段选择都选在受众观看的闲余时间以提高收视率和传播范围,可以说电视节目的时间选择都是做了长期的研究和考虑才确定下来的。而新媒体的出现恰恰解决了更大多数人的媒介接触时间段问题,比如《新闻联播》选在晚上七点,这个时间可能对于能正常上下班的上班族和在家的老人来说是比较恰当的,但是对于加班或者农村地区的观众来说可能七点还在忙着工作或是干活,而新媒体却可以提供随时随地的新闻资讯,而且随着科技的进步,便携式上网设备的普及让作为家用电器的电视更是显得乏力。
随着电视行业市场化的发展,本来就举步维艰的电视产业经济状况面对新媒体的低成本更是无所适从,最严重的问题是电视的受众正在向新媒体一点一点地转移,受众长期压抑的媒介使用和发声欲望都能在新媒体的接触过程中得到满足,虽然他们的声音并不能产生多大的影响,但是新媒体能给她们提供一个平台,使受众感受到与媒体的平等传受权利,电视受众的分散化和极低的交流性都在新媒体得以补足。同时新媒体正在挖掘更多的潜在受众,其中绝大部分是青少年等学习和接受能力较强的受众。需要提到的一点是潜在受众包括另外两种:一种是本身作为新媒体受众,但是却不愿意参与到公共话题的讨论中,或者不发表自己的观点,在传播环节中处于中立的状态;另一种是媒介的不易接触者(包括许多老人和没有媒介接触能力的人)。
新媒体作为年轻的传播媒介也显露出了它的部分弱点。首先是信息来源的多样化,在“新媒介——用户”模式下,每个新媒介的接触者都有平等发表自己言论的机会,既是传播者又是受传者,形成无数个小的传播圈子组成的大的新媒体传播环境。所有的信息和言论都被放到同一平台上,里面不仅有个人的、有群体的,还有来自各个媒体的。针对同样的新闻事件,每个用户都是站在自己切身立场和背景下发出的,而且最关键的一点是,新媒体用户所发表的言论不需要对其他人负责,而只需对自己负责,那么显而易见这样的信息来源的真实性和广泛适用性是不强的。而电视媒介则由于它的属性,它需要对政府负责,对受众负责,对媒体自身负责。另外一个弱点是信息的分散化,对于一个新闻事件,会有多个新媒体主体进行报道,并且跟进的报道都是断点式的,体现出超时空性。受众在接触的时候会搞不清楚状况,需要从源头上去了解事件的前因后果,虽然这样调动了受众的媒介使用积极性,但是另一方面可以看出新媒体的介入随意带来的信息分散和繁杂。看似这些信息相互联结,但是却需要受众去主动建立起这些弱联结,而每个受众的信息检索能力的关注点又是不一样的,那么对于同一个新闻事件的认识和理解难免会产生偏差。
受众交叉。 某一媒介形式的受众形成和变化并不是瞬间完成的,而是一个长期的过程。新媒体出现后,电视媒体的受众并不是瞬间完成了脱离电视媒介而完全转向新媒介的,而只是减少了电视媒介的使用频率,这时的新媒体受众与电视受众是存在交叉的,并且这种交叉长期存在。电视媒介在新媒体如此强烈的冲击下想留住更多的受众,扩大两者的受众交叉数量是必要的策略。同时也可以看到传统媒介与新媒介的融合之后,对促进双方的发展都起到了良好的作用。例如,新媒体会截取电视媒体的新闻节目来体现消息的来源可靠性,而电视会在节目中引用的新媒体用户的评论。受众在双方的发展中都占据了重要的地位。
受众群体在媒介中的主体性。 实际上在大多数新闻传播事件中新媒介受众都会形成因相同观点而聚合的小群体,这样的群体传播机制内会存在相对弱化的单一型意见领袖。传统的意见领袖被认为是在特定领域很精通或是在周围人中享有一定的声望,新媒体时代的意见领袖可分为两种:一种是就某一话题或新闻信息发表的话语和表明所在的立场而得到其他受众的认可支持并广泛传播的;另一种是所谓的明星效应,爱屋及乌,受众会对自己所追捧的明星或者偶像发表的言论和行为持盲目认可的态度。
即使每个受众都是独立的主体,但是仍然会受到群体压力和趋同心理的影响。个人不是单独存在于社会中,每个人都会去寻找适合自己的群体归属,在新闻事件的意见表达中也是这样,“意见领袖”会需要有支持者来对其言论进行肯定,而个人用户会从自身的利益出发去判断和评价“意见领袖”的观点,从而融入群体中。这样的各个小群体之间并不是分离的,而是在一个共同新闻信息的语境下存在,并且受到“沉默的螺旋”传播效果的影响。在一个新闻信息产生的初期,最普遍的群体意见表达现象使受众大致分为两个对立的舆论阵营,但随着双方的争论,媒体会不停地挖掘出关于受众争论的新闻信息的更多背景和消息完成对新闻的建构,最后形成受众观点和立场转向另一方阵营的巨大变化。例如,成都“男司机暴打女司机”事件中,刚开始的一致谴责男司机同情女司机,而随后的跟进报道中对行车记录的曝光和女司机背景信息的曝光,舆论出现极大反转,一致认为女司机该打。虽然其中受众的诉求和媒体的表达没有时间的先后关系,但是媒体在表达时一定会考虑到受众的诉求,并且在信息的不断报道中会受到受众的反馈,循环往复,直到事情有一个完整的呈现。人们可以看到在这样的新闻事件中电视的报道是滞后的,原因除了媒体本身的技术特性外,还有重要的一点是新媒体的非线性报道可以随着舆论的变化和受众的诉求随机应对,做出相应的信息回应,做到游刃有余。而电视在面对这样的突发式报道,特别是不便表明立场的情况下显得非常尴尬,所以总是在事件全貌基本呈现或是背景信息获取较为完善的时候才介入。同时对于歪曲的舆论能做出一个合理的评价和正确的回应,新媒体的信息发布是开放的,而电视信息经过了一道“把关”,这正是电视新闻意见表达的优势所在,新媒体虽然能有爆炸式的信息输出但都有一定的周期,而电视则可以进行理性地集中报道。受众的作用就在于发现媒体和自身存在的问题(作为影响媒介新闻框架主体),而电视的作用就在于针对受众反映出的问题作出回应(作为确立媒介新闻框架执行者)。
新闻建构与解构——意见表达。新闻框架的内容涉及到媒体报道某一事件的方式,对新闻文本的分析里考察所涉及的议题、话语和意义的生成和组合,新闻生产中媒体框架的建构方式,不同新闻框架对于受众的影响和受众心理认知框架。其实这些都可以看作是对于新闻语境的研究。每一名新闻记者也是一个新媒体的受众,他们所进行的新闻框架的建构的同时也同样受到和普通受众一样的影响。需要注意的一点是新闻信息在通过媒体的建构时,媒体会考虑新闻信息的预期传播效果——即在受众中产生的影响,但是在受众进行新闻信息解构的时候所解读出来的意义有可能并不是媒体所要表达的意义。前文提到电视新闻的叙事框架受到受众舆论的影响,对于同一个新闻话题,媒介和受众双方都会对其有自己的期待。媒体先会考虑受众的知情权,并在后续的报道过程中根据受众的互动隐性地传达出自己的立场和价值判断,而受众在接受媒体报道之前会对媒体之前的新闻报道和价值立场形成认知框架,并对后续的报道中持续影响受众与媒体之间的互动态度和新闻信息的意义解构。正如香农- 韦弗、德弗勒等学者提出的传播模式图中所指出的一样,整个传播过程受到许多“噪音”因素的影响;而马莱兹克则提出传播过程还受到来自公众的压力或制约。在现在的新闻语境下,电视新闻的框架和传播受到来自媒介组织、政府部门和受众的影响,可以看到新闻框架的每一项内容研究实际上都是与受众分不开的。
从电视媒体的角度来分析,人们可以尝试用“两面提示”效果来进行研究。在新的传播语境下,媒体与受众的网状联系方式,加上电视媒体的公信力和受众基数特点,电视在某种程度上可以看成是一个意见领袖主体,站在正确的道德和意识形态的立场上来获得受众支持,提升公信力。电视的立场确定性是进行良好的“两面提示”传播的前提,“两面提示”实验的结果表明,这种信息建构方式比“一面提示”更能让人信服,传播效果也更加牢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