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 敏,蔡昱旻,周 慊,吴幸雷
(广东省生产力促进中心,广东广州 510075)
《广东省科技创新“十四五”规划》强调,要促进科技成果转化和产业化应用,形成从应用基础研究、应用研究到规模化生产的完整技术创新链条。高校作为广东省基础研究和应用基础研究的主力军,产出了丰富的原创性研究成果,但仍存在科技成果转化率低的问题。目前,国内外学者针对高校科技成果转化率低的问题进行了大量研究,主要聚焦在成果转化中信息不对称问题、科技成果知识产权归属权、成果评价管理制度、技术成果转化激励政策、经济收益分配机制等方面,同时,部分学者研究了高校科技成果转化的协同创新模式,对各个主体开展协同创新的路径开展研究,但是,对广东省高校科技成果转化的研究仍显不足。为更好地促进广东省高校科技成果转移转化,加强科技与经济的紧密融合,本文基于统计数据和实地调研,分析广东省高校科技成果转化现状和存在的障碍,并提出相关对策建议以供参考。
根据教育部科学技术司2017-2020年发布的《高等学校科技统计资料汇编》,选取2016-2019年广东省高校科技活动相关指标的数据,分析广东省高校科技成果转化现状。
从科研投入来看,2019年广东省高校科技人力数达83 523人,投入的科技经费达21 283 902千元,科技课题数达55 592项,表明广东省高校科研投入量较大。2016-2019年,广东省高校在科技人力、科技经费和科技课题方面投入的数量逐年提升,其中科技经费的增长率最高。广东省高校科研投入的不断增加,促使高校科技成果实现显著增长,其中出版的科技著作从2016年的194部增加到2019年的274部,发表的学术论文从2016年的63 291篇增长至2019年的80 631篇;相比之下,广东省高校技术转让的数量和收入少,增长较缓慢,并未实现与科研投入和科技成果的同步增长,2019年技术转让合同签订数仅有591项,技术转让当年实际收入相对2016年的增长率仅为10.79%,且技术转让所获得实际收入仅占当年科技经费投入的0.83%。这表明广东省高校仅少部分的科技成果实现有效转化、获得社会经济效益。基于上述分析,可发现广东省高校科研投入量大且获得了丰富的科技成果,然而科技成果产出偏理论,产出形式以出版专著和发表学术论文为主,实现产业化的科技成果较少。同时技术转让合同签订数较少,通过技术转让取得的实际收入增长缓慢,表明广东省高校科技成果的应用价值不高,科技成果转化率较低。具体情况见表1。
表1 广东省高校科研投入和产出情况
专利申请数和授权数在很大程度上反映了高校科技成果产出情况,专利出售数则反映了高校科技成果转化效果。从以专利技术为代表的创新型科技成果输出来看,广东省高校专利申请数和授权数较大且逐年增长,但专利出售数较低。2019年,广东省高校专利申请数多达26 174项,然而专利出售合同数仅为379项,占专利授权数的比例为2.82%,专利出售所获得的当年实际收入相较2018年出现下降,并未保持稳定增长。这表明,广东省高校专利数量多但实现有效转化的专利数量少,高校专利转化价值较低,高校科技成果尚未充分转化为生产力。具体情况见表2。
表2 广东省高校知识产权与专利情况
2016-2019年广东省高校R&D项目拨入经费数逐年增加,增长率为41.09%。相较于2016年,2019年基础研究和应用研究的项目数以及拨入经费均实现显著增长,但试验发展项目拨入经费的增长率仅为5.22%,占高校R&D项目拨入经费的比例从2016年的15.47%下降至2019年的11.54%,试验发展项目数占比也从2016年的7.90%下降至2019年的6.90%(参见表3)。这表明,广东省高校试验发展研究项目和经费少,转化缺少必要的资金支撑,这可能是导致广东省高校科技成果转化率低的原因之一。
表3 广东省高校R&D项目及拨入经费数量
2019年,广东省高校R&D人员总数为39 197人,在教学与科研人员中的占比由2016年的39.35%增加至2019年的46.93%;R&D成果应用及科技服务人员数为4 009人,在教学与 科研人员中的占比由2016年的3.33% 增加至2019年的4.80%,总体占比较低(参见表4)。这表明,广东省高校的科研人员数量不断提升,但支撑成果转化的科技服务人员数量增长较慢、占比较低。
表4 广东省高校科技人力数量 单位:人
通过数据分析发现,尽管目前广东省高校科技成果供给总量不断增加、科技经费投入逐年增长、科技人力队伍不断壮大,但仍存在科技成果输出能力低、用于试验发展的经费占比逐年下降、R&D成果应用及科技服务人员较少等问题。广东省高校科技成果转化存在的障碍可以从高校、政策、技术中介层面来进行分析。
广东省高校有关科技成果转化的评价考核、激励机制不健全,导致科技成果质量较低、科研人员转化动力不足。目前,高校科研考核评价机制尚未将成果转化纳入考核之中,主要以纵向课题、论文发表等指标为导向,科技成果转化绩效占比很低,在这种评价体系下,科研工作者容易重论文轻成果转化,只专注于前端基础和理论研究而不太关心后端市场情况和企业需求。这一方面会导致部分科技成果质量水平不高,科研人员产出科研成果功利性强,科技成果的转化价值不高,如宋河发等[1]、Boeing 等[2]对此开展了研究,发现我国专利的质量随着专利数量的快速增加反而出现了下降;另一方面会导致科技成果供给与市场需求不匹配,科研人员因为需要通过发表论文、申报课题等方式评定职称,因此往往只注重科研成果的学术价值,过于追求前瞻性和创新性,缺乏市场意识,使得科研成果实用价值和应用价值不高,与市场和企业的实际需求脱节。
此外,高校对于推动科研人员成果转化的激励机制尚不完善,也会导致科研人员成果转化积极性降低。科研人员作为科技成果的完成人,掌握所有与科技成果相关的显性知识和隐性知识,只有让科研人员主动参与到科技成果转化过程中,才能使科研成果顺利完成转化全流程,最终转变为现实生产力。然而,目前高校缺少对科研人员的科技成果转化激励机制,使得科研人员更重视论文和科研课题、更注重科技成果前端的产出,缺乏对科研成果能否最终实现转化的关注,导致科技成果转化缺乏内生动力。
政府对试验发展研究未予以充分的经费支持,使得大量科技成果只是理论上的基础研究和应用研究成果,而不能转化成为现实的生产力。高校科技成果产业化主要包括实验室研究、中试开发、产业化3个阶段,中试环节因处于实验室研究和产业化发展阶段之间,在科技成果的市场推广过程中占据重要地位[3],被称为科技成果转化的“死亡之谷”。为实现科技成果转化,需要配套的研究开发、中试、成果商品化的资金投入比例约为1∶10∶100[4]。由于中试环节往往周期较长、不确定性较高、所需投入较多,需要政府资金政策的支持和引导。目前,广东省科研经费投入主要以政府财政部门的拨款为主,而政府财政投入主要分配在基础研究和应用研究上,对试验发展阶段的经费投入远远不足,拨入经费也不具有持续性。在科技成果产业化的3个阶段中,高校由于财政资金的基础研究和应用研究导向,更关注实验室研究环节,企业则更注重产业化环节,主要将资金投入到产业化生产和市场推广中,较少有社会风险资本进入中试阶段,这意味着试验发展环节只有少量财政资金投入和社会风险资本投入,不能满足该环节的资金需求。
中试环节科研经费投入的缺失,一方面使科技人才只专注于前期实验室研究,缺乏对科技成果进行进一步试验发展的动力;另一方面,使企业在后期成果商业化阶段承担了较大的风险和成本,导致部分科技成果只能停留于实验室研究阶段。但是,在科技创新过程中,中试环节的缺失会造成创新链条的断裂,导致科技成果转化率不高[4]。
由于成果转移转化涉及知识产权、技术开发、法律、财务、企业管理和商业谈判等方面,负责转移转化的人员既需要有良好的技术知识、对科研成果有足够的了解,也需要掌握市场运作和企业需求等信息,具备法律、管理、谈判等技能,因而,科技成果转移转化需要高水平的复合型人才。但是,由于广东省高校对专业转移转化人员的激励机制不完善,专业人员待遇较低且晋升机制不明确,导致高水平技术转移专业人才紧缺。目前,广东省大部分的技术转移机构是临时组建的,人员架构由其他部门填补组成,大多数人员缺乏相关专业技能和经验[6],未形成专业化人才队伍和机构。我国高校普遍存在专业化成果转化人才缺失的问题,根据《中国科技成果转化2020年度报告(高等院校与科研院所篇)》中的相关数据,在1 378家高校中填报从事科技成果转移转化工作人员数量的高校共806家,占填报高校总数的58.5%,其中专职工作人员5 754人,仅占从事科技成果转移转化工作人员的35.1%。
针对科技成果转化过程中科技成果投入和产出多但质量水平不高且成功转化为现实生产力少的现象,应完善高校科研评价和考核激励机制。
第一,在高校科研考核评价和科研人员职称评定中加大科技成果转化绩效的比重。2020年教育部发布的《第五轮学科评估工作方案》指出,自然科学学科应更加强调科技成果转化应用与解决关键核心问题,并将科研成果(与转化)作为二级指标之一。广东省应积极落实科研成果市场化评价制度,以制度为导向提高高校对科技成果转化的重视程度,促使高校将科技成果转化为现实生产力。此外,应建立科学合理的科研评价导向,将科技成果转化效益纳入高校教师职称评聘与考核体系。2020年科技部印发《关于破除科技评价中“唯论文”不良导向的若干措施(试行)》提出,科技评价不能唯论文导向。广东省高校应积极响应国家有关政策的号召,改革科研人员考核评价机制,强化成果转化绩效导向,加大专利转化运用的考核权重。高校应积极引导科研人员关注企业和市场的需求,只有在科技成果转化前期做好相关调研工作,才能保证科技成果供给和企业需求实现有效对接,从而解决科技成果转化供需不匹配的问题。
第二,政府和高校应完善有关科研奖励、利益分配的激励机制。一方面,发挥科技奖励的激励导向作用,推动高价值科技成果尽快向现实生产力转化应用。广东省应积极落实2020年修订的《国家科学技术奖励条例》,将创造显著经济效益、社会效益、生态环境效益或对维护国家安全作出显著贡献作为评审条件,明确国家科技奖励评审中注重科技成果转化实效的导向作用。另一方面,广东省高校应探索制定科技成果转移转化奖励和收益分配办法,通过提高科研人员报酬等方式促进成果转化过程中的收益分配更加合理,调动科研人员的积极性。
针对科技成果转化中中试环节面临的障碍,政府应充分发挥引导作用,提供相应的科技政策支持。
第一,调整财政资金科技经费投入结构。政府应通过相关资金政策,如设立中试专项资金等方式提高中试环节资助比例,从而提高高校参与中试环节的积极性,增强高校对中试环节的重视程度。同时,将中试环节纳入科研考核评价机制,在科研成果奖项评估中增加对中试项目投入程度的权重,进一步增加高校对中试环节的关注度。
第二,优化科技成果转化中试基地建设。高校要做好中试环节,除了要加强对中试环节的重视,也需要建设和完善中试基地,为中试环节提供平台。中试基地建设既可以避免中试活动的反复进行、实现中试资源的有效配置,也有利于借鉴已有中试活动过程中形成的成果和经验。政府应加强对中试基地建设的资金支持,加强对中试基地的管理,并通过制定有关中试基地的管理办法,规范中试基地管理过程中突出的问题[7]。
第三,建立支持科技成果转化中试环节的多层次金融服务体系。政府财政资金有限,目前大量资金投入到前端和后端研究,中试环节投入缺少。政府应围绕科技成果转化全过程调整经费投入比例,引导市场建立中试资金支持体系,吸引社会资本和金融资本加大对中试环节的支持,通过鼓励和引导相关金融机构为中试项目提供投融资服务,形成多元化的中试投融资新格局,以保障中试环节资金支撑。
政府和高校应加强专业化技术转移人才培养和专业技术转移机构建设。其一,培养专业化技术转移人才。加快培养一批高水平复合型科技成果转化专业人才队伍,积极探索技术转移人才培养新机制,完善职业资格体系和职业标准,增设技术经纪专业职称,使人才的学历教育和社会化培训相结合。其二,建立技术经纪人队伍。开展技术经纪人执业资格的培训和认证,明确职责和绩效考核方式,并参考相关行业的就业水平给予相应的待遇保障,加强科技成果转移转化专业工作人员的积极性。其三,加强专业技术转移机构建设。出台专业技术转移机构扶持政策,促进科技中介机构发展,例如,成立以市场为导向的混合所有制平台,加速建立专业科技成果转化创新生态服务平台等。优化专业技术转移机构管理机制,解决企业技术转移市场化需求,释放技术成果资源,实现科技和产业的深度融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