魏亚清
(绥江县动物卫生监督所,云南 绥江 657700)
生猪屠宰检疫是鲜肉进入市场的最后一道关口,做好生猪的屠宰检疫工作,保障猪肉食品安全,是法律赋予驻场官方兽医的权利。本文就绥江县生猪定点屠宰检疫存在的问题进行详细分析,并提出改进措施,供同行参考。
绥江县位于云南省最北端,金沙江下游南岸,辖5镇13个社区31个村委会,总人口17万人。全县建有1个生猪定点屠宰场,该屠宰场属于自营屠宰企业,采用统一收购生猪,宰杀后分别配送到城区菜市场的各商户,所屠宰的生猪90%是县外调入。由于县外调运生猪增加了疫病传播风险,特别是非洲猪瘟疫情蔓延后,绥江县生猪定点屠宰检疫工作面临的压力倍增。为进一步加强生猪定点屠宰场的监管,切断非洲猪瘟病毒传播的源头,保护生猪养殖业健康发展,绥江县动物卫生监督所将生猪定点屠宰检疫工作作为重点工作。2021年1—12月,绥江县生猪定点屠宰检疫17 138头,检出病猪61头,无害化处理病猪61头;瘦肉精自检294头份、抽检108头份,检测结果全部为阴性;非洲猪瘟检测17 138头份,检测结果全部为阴性。出具检疫合格证17 077张。
绥江县生猪定点屠宰场的屠宰检疫工作由绥江县动物卫生监督所派驻的4名驻场官方兽医承担。由于人员力量薄弱,4人中有2人是从中城镇兽医站抽调。4名驻场官方兽医中具有副高职称3人,中级职称1人;55岁以上3人,35~54岁1人;中专学历3人,大专学历1人;男性3人,女性1人。
绥江县定点屠宰场驻场官方兽医实行专人专岗,4人24小时轮流值班,每一班必须要2人搭档开展检疫工作,严格按照生猪屠宰检疫规程开展屠宰检疫工作。驻场官方兽医负责监督定点屠宰场按“批批采、头头检”的要求,坚持非洲猪瘟病毒荧光等温扩增检测,对入场生猪100%检测,2021年入场的17 138头生猪,非洲猪瘟病毒荧光等温扩增检测阳性率为0。如果检出有异常的,立即上报县动物卫生监督所,并对每一批进场生猪进行《动物检疫合格证明》和佩戴的畜禽标识进行查验,了解生猪运输途中有关情况,检查生猪群体的精神状况、外貌、呼吸状态及排泄物状态等情况,监督货主在卸载后对运输工具及相关物品等进行消毒。
见图1。
图1 绥江县生猪定点屠宰场检疫流程
驻场官方兽医严格宰前检疫、宰中同步检疫、宰后检疫,同时由定点屠宰场聘请的肉品质检员开展肉品品质检验,经检疫检验合格的产品出具检疫检验合格证,对检疫不合格的生猪做到“四不准一处理”(不准宰杀、不准食用、不准出售、不准转运,必须按要求采取销毁处理)。经检验不合格的出具动物检疫处理通知单,并由驻场官方兽医监督对检出的病害产品进行无害化处理。2021年出具动物检疫处理通知单31份,无害化处理检出病猪61头。
绥江县生猪定点屠宰场属于私营企业,为追求经济利益最大化,用于检疫的经费被压缩,加之非洲猪瘟疫情后的检疫要求越来越严格,生猪定点屠宰场的检疫经费更是捉襟见肘。导致用于开展非洲猪瘟检测的试剂盒、瘦肉精检测的试剂盒、消毒剂、防护服、手套、口罩等日常检疫物资储备紧张,不利于检疫主体责任的落实。
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于2021年5月1日施行。新法最主要的变化就是强化了生猪定点屠宰场的动物防疫责任,新法对生猪定点屠宰场的动物防疫责任增加了检测、隔离、净化、消灭、无害化处理等5项内容。新修订的《生猪屠宰管理条例》于2021年8月1日施行,新条例明确规定生猪屠宰场对其屠宰的生猪产品质量安全负责。但由于行业从业人员的文化素质不高,法制观念淡薄,法律法规知识更新不及时,不利于生猪定点屠宰场的管理。
截至2021年底,绥江县动物卫生监督所共有工作人员10人,其中借用到其他站(所)的就有4人,安排到生猪定点屠宰场的官方兽医有4人,其中55岁以上3人。由于驻场官方兽医工作的特殊性,正常的带薪休假没有落实,工作开展都是在凌晨1:00左右,加之长期熬夜,身体处于亚健康,曾有驻场官方兽医昏倒在工作岗位上。
派驻生猪定点屠宰场的官方兽医有4人,其中大专学历1人,中专学历3人。生猪定点屠宰检疫工作的专业性强、工作量大,要求驻场官方兽医具备较高的综合业务素质,个别驻场官方兽医对屠宰检疫规程要求使用的仪器设备使用不熟练,导致在执行屠宰检疫规程的时候标准有差异,影响了生猪定点屠宰检疫工作效率。
建议生猪定点屠宰场提高动物检疫预算,增加检疫的经费投入,进一步强化生产经营者的动物检疫义务,增加检疫的物资储备,配齐工作人员日常防疫耗材,确保生猪定点屠宰场检疫工作有序开展。
定期组织生猪定点屠宰场负责人、肉品质检员、驻场官方兽医对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生猪屠宰管理条例》进行学习,促使行业从业人员全面掌握法律法规的最新要求,加大生猪定点屠宰检疫的宣传力度,强化生猪定点屠宰场为猪肉产品质量安全第一责任人的意识,普及动物防疫法律法规知识,把生猪定点屠宰场的猪肉产品质量安全主体责任落实到位,通过组织官方兽医对《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生猪屠宰管理条例》的学习,提高驻场官方兽医对屠宰检疫工作的认识,努力提高自身业务水平,熟知法律法规,从容开展生猪定点屠宰检疫工作,确保屠宰检疫监管工作有效开展。
建议增加绥江县动物卫生监督所人员编制,召回借用到其他站(所)的工作人员,配齐配强驻场官方兽医,定期对派驻定点屠宰场的官方兽医进行轮岗,落实带薪休假制度,对应休而没有休假的驻场官方兽医给予补助,加大对驻场官方兽医的关心关爱力度,改善办公环境,从而提高工作人员的积极性,推动绥江县动物防疫工作向更高水平迈进。
建议定期对驻场官方兽医开展技能培训,对屠宰检疫仪器的使用、对《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生猪屠宰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知识进行讲解,对《绥江县生猪定点屠宰场检疫流程》进行业务培训,同时组织驻场官方兽医、干部职工外出观摩学习,加强定点屠宰检疫工作的沟通交流,借鉴其他屠宰检疫工作好的经验,提高驻场官方兽医的综合业务素质,以提高屠宰检疫工作效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