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56年6月,根据毛泽东主席关于财政部要加强财政经济问题研究的指示,财政部财政科学研究所正式成立,2016年2月更名为中国财政科学研究院(以下简称“财科院”)。2020年3月,财科院成为国家高端智库建设试点单位。
财科院自成立之日起就担负着“服务财政经济、紧扣国家决策”的历史职责和使命,从事财经理论、财税政策及财务、会计理论与制度研究工作,承担着为党中央、国务院,为财政部提供决策咨询的重要职责。在专注财经理论政策科研的同时,财科院也为深化中国财税、会计改革提供了充沛的高级专家人才储备。财科院是改革开放后,全国最早开始培养研究生的教学单位之一,在财政学和会计学两大专业领域,从1978年起招收硕士研究生、1982年起招收博士研究生。60多年的科研历程、40余年的办学实践,成就了财科院的今天,也为创建新型财经智库、打造一流财经科研教学机构奠定了坚实的基础。
1.教学理念先进。“科研教学相长,理论实践互通”。依托财政部政策制定和身处财政改革前沿的优势,财科院始终秉持将研究生教育与理论研究、财政中心工作紧密结合的教学理念,注重培养学生解决现实问题的能力,实现研究生教育与财经实践的良性互动。
2.师资力量雄厚。财科院师资力量雄厚、结构合理、行业多元化,导师教师队伍理论功底扎实、实务经验丰富,既包括科研一线的财经专家,还聘请财政部、审计署、国家税务总局等行政事业单位专家和大型企业高管等。
3.奖助体系完善。为激励学生勤奋学习,执行学业奖学金全覆盖政策。对于在学习、科研中表现优秀的研究生,可申请科研活动资助,特别优秀者推选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比。
4.就业前景广阔。财科院毕业生社会认可度高、就业面广、就业率高,毕业去向包括政府机关、事业单位、国有企业等,2021年就业率达97.92%。
1.招生专业。博士研究生招收财政学和会计学两个专业。硕士研究生招收五个专业,包括财政学和会计学两个学术学位,会计(全日制和非全日制)、审计、税务三个专业学位。
2.信息发布。每年9月份起在中国财政科学研究院官网(https://yjsb.chineseafs.org/)和“中国财政科学研究院研究生院”微信公众号陆续发布下一年度的招生信息。
3.联系方式
招生单位名称:中国财政科学研究院
邮箱:cky_yzb@163.com
招生单位代码:81601
联系电话:(010)88190380 88190324 88190582
地址:北京市海淀区阜成路甲28号新知大厦324室研究生招生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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