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方圆记者 苏晨 检察日报记者 王丽坤
青海省海西蒙古族藏族自治州西部矿区检察院所在的茫崖市地处青海省西北边陲,是青海油田的主产区,有着“石油城”的美誉,油田职工也在此生产作业。然而,因茫崖市气候条件恶劣,教育资源匮乏,油田职工子女大多生活在位于甘肃省敦煌市七里镇的青海油田生活基地内,七里镇与茫崖市相距500多公里。
西部矿区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陈永洁告诉《方圆》记者,西部矿区检察院自成立起,既负责茫崖市本地的检察工作,又跨行政区在七里镇依法行使检察职权。“油田职工与子女面临着常年两地分居的现状,孩子出现什么问题,家长鞭长莫及。作为检察人,我们该如何更好地保护孩子们健康成长?”这是陈永洁一直想解决的问题。
2021年6月,陈永洁提出了建立跨行政区域未成年人权益检察保护机制的工作思路,海西州西部矿区检察院也对此机制的建立进行了积极的探索。“茫崖充盈着几代石油人的身影,形成了苦干实干的‘石油精神’。身处这片土地,我也被这种精神感染着。因此,我们更要发挥检察职能,为石油职工解决‘后顾之忧’,为孩子们的健康成长提供法律服务和帮助。”陈永洁说。
2020年9月,我来到西部矿区检察院担任检察长,此前,我在青海省海西州格尔木市检察院从事刑事检察工作。在长期的一线办案工作中,我办理过不少和未成年人相关的案件,每一起案件都让我动容,让我揪心。我也是一名母亲,因此我对未检工作是比较敏感的,也比较关注。
来到这里后,我了解到大部分油田职工的子女生活在青海油田敦煌基地,少部分生活在茫崖市。在茫崖生产作业的油田职工与远在敦煌基地的留守子女聚少离多,他们的子女多由老人代为照顾。油田职工对子女缺乏基本的监护和教育。
青海省海西蒙古族藏族自治州西部矿区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陈永洁。(图片来源:受访者供图)
例如,2021年,我院在办理未成年人李某某涉嫌盗窃一案时发现,李某某在原籍上学,他的父母都在青海油田务工,三四个月才回家一趟。后来,李某某不愿意上学,他的父母才把他从原籍带到茫崖市。此前,他们一年大多数时间都处于分离状态。家庭教育的缺失导致孩子形成了错误的价值观,缺少基本的法律意识,贪图享乐,最终走上了违法犯罪的道路。由此,我认为,对孩子开展法治教育工作势在必行。
2021年以来,我与我院干警一同深入油田职工子女生活的敦煌基地和位于茫崖的花土沟基地调研走访。我们走访了青海油田一中、二中、实验小学、第二小学等学校,与15名教师代表、20多名学生代表谈心谈话。谈话中,我们了解到因学校法律专业的人才匮乏,学校对学生开展的法治教育形式比较单一,次数也比较少,广大学生无法接受持续有效的法治教育。因此,学校需要检察机关在此工作上给予帮助和支持,向在校学生进行普法宣传,对未成年人开展法治教育工作。
是的。在我看来,想要对孩子们开展有效的、有针对性的法治教育工作,就要与未成年人多接触、多走近,充分了解其心理动态。但我们无法对生活在500多公里外的敦煌基地的油田职工子女进行常态化法治教育,而我院临时派出的未检法治教育宣传组在敦煌基地进行的法治宣传形式也比较单一。同时,我认为,仅仅依靠单向少次的法治教育和宣传,无法达到良好的教育效果。
正是基于这样的情况,我提出了推动建立跨行政区域未成年人权益检察保护机制。我们将在敦煌基地建立一个青海油田未检工作基地,想要利用此基地对孩子们开展常态化法治教育,更好地发挥未检职能,护航未成年人健康成长。目前,我院已经在茫崖市建立了一个未成年人工作室作为试点,试点也取得了比较好的效果。
利用未成年人工作室,我院开展了多种形式的青少年法治宣传教育活动,加强“检校共建”,让同学们通过学法、知法、守法、用法,做到心中有法,远离违法犯罪。
今年7月,在未成年人工作室内,我们开展了一场以“学法立行,守法做人”为主题的青少年普法实践研学活动。茫崖市司法局相关人员和茫崖市实验小学的20多名师生参加了此次活动。
此次活动从“刑事责任年龄解读”“法律离我们有多远”“触犯法律的严重后果”“青春期的你该如何做”这四个方面展开。我院刑事检察干警通过列举真实案例、提问互动等形式告诉学生遇到问题不要使用暴力手段,不做校园欺凌的“受害者”、“施暴者”和歪风邪气的“旁观者”。同时,干警还向学生传授了如何识别和远离违法犯罪行为的知识,教育学生要学会正确运用法律武器保护自己和家人的合法利益。
活动上,学生也积极提问,和干警互动,收获了不少法律知识。还有一个孩子表示:“以后长大了我也要当一名检察官。”可以说,活动举办得是比较成功的。
借鉴我院建立未检工作室的经验,我们将在敦煌基地打造青海油田未检工作基地,预计明年年底建成。未检工作基地将设有多个功能区,包括心理工作室、一站式询问室、法治文化长廊等,还将配备可移动展板、便携式声光电等设备。
目前,在未检工作基地建设方面,我院开展了基础调研工作,与青海油田公司积极协调,主动筹措资金,制订了建设方案,建设工作在有条不紊地推进当中。我们想通过该基地延伸未检工作触角。该基地建成之后,我们将邀请敦煌市检察院、青海油田公司和敦煌市教育部门参与进来,搭建一个实现跨区域未成年人保护和预防未成年人犯罪的“共管共用共享”的平台和载体。未检工作基地在满足日常办案、办公的同时,会向未成年人提供心理疏导、法律咨询和普法教育等服务,帮助未成年人疏导情绪、排除心理障碍、矫正不良行为,增强孩子们的法治观念。
在我看来,最制约我们工作开展的就是“人”的问题。茫崖地区自然条件恶劣,“留人拴心”真的很难,这就导致我们院的干警偏年轻化,工作经验和思路不足。仅拿未检部门岗位来说,目前是由一个“80后”的负责人带着两个“90后”的干警在开展工作。
为了改变这一现象,我们想方设法“引进来”“走出去”,抓住我院未检工作发展中的人力智力短板,以“需求”为导向,精准对接“供给”。
今年7月至8月,我院借助浙青检察对口援建平台,邀请浙江省绍兴市检察院和衢州市检察院检察官来我院交流座谈,就我院检察理论调研文章《跨行政区域未成年人权益保护机制探索与思考》展开深入的交流研讨。在探讨中,从家庭教育指导到推进未成年人保护法律监督,从强化涉罪未成年人惩治挽救到未检社会支持体系建设,绍兴市院和衢州市院的业务骨干都提出了独到的见解和建议。这对于我们院未检检察官来说,是宝贵的,也是先进的,在一定程度上拓宽了我们的视野,强化了我们的素能,为我院进一步探索建立跨区域未成年人权益保护机制增添了力量。
此外,我院还与绍兴市检察院和衢州市检察院达成人才交流轮岗意向,两院计划互派政治可靠、能力突出的业务干警进行交流学习,以人力交换带动智力转换,借智借力“补短板”“强弱项”,不断增强我院未检工作发展的内生动力。
今年6月28日至7月3日,我还带领我院未检检察官到衢州市检察院取经学习,建立长期联系。今年8月9日,衢州市检察院也派出了一名干警到我院挂职进行交流和轮岗。
在2022年“六一”国际儿童节,为把好教职工入口关,避免前科劣迹人员进入校园工作,我院第一检察部联合茫崖市妇联、团委进入校园开展了教职工及相关从业人员违法犯罪信息查询工作,在查询了300多条相关信息后,并没有发现以上人员的违法犯罪记录。
下一步,我院将继续联合教育部门、公安机关加强教职工违法犯罪信息查询工作,限制有相关违法犯罪记录、存在心理障碍等问题的人员从事教育相关工作,坚决把“大灰狼”挡在学校外面,为茫崖市的孩子们营造一个安全的学习环境。
从初步有“跨行政区域未成年人权益检察保护机制”这一构想到现在,已经过去一年多了。我觉得每一步的探索和实践都是有收获的。
感触最深的就是,越干越觉得这是一件很有必要进行的工作,所以我做这件事的决心也越发坚定。在走访调研和油田职工沟通与交流时,我了解到,他们为了进行石油勘探、生产等工作,每天要坐通勤车从茫崖市区出发,到达离茫崖市区几十公里外的工作基地去勘探、施工。
茫崖市区的气候比较恶劣,他们工作的环境只会更恶劣,而且还伴随着风险,其艰苦程度之高是可想而知的。因此,通过建立跨行政区域未成年人权益检察保护机制,为他们的子女提供更优质的法治教育,保护孩子们健康成长,我认为这项工作是很有必要的,也是很有价值的。
同时我发现,在探索建立跨行政区域未成年人权益检察保护机制的过程中,我们干警的工作理念也发生着转变。刚开始着手建立青海油田未检工作基地时,大家普遍感到比较迷茫,做事情也是被动的。但在这一年多时间里,我们进行深入调研,多次开会讨论,大家的理念在转变,使命感、责任感在不断地增强。现在,私下里聊天的时候,大家对未检工作有了新想法,也会畅所欲言起来。我很高兴看到我们的干警“化被动为主动”了,工作积极性都被调动了起来。
第一,我们将继续探索建立与政府职能部门、群众组织的衔接联动机制。我们计划联合茫崖和敦煌两地的公安机关、教育局、医保局和民政局等机关,共同研究制定《关于侵害未成年人案件线索报送、报告制度》,并结合实际工作细化工作机制,探索建立两地人员共享、场所共享的工作模式。
第二,我们将进一步充分发挥未成年人“六大保护”的作用。我们将研究制定《关于建立未成年人权利保护工作实施办法》,促进学校、家庭、政府、社会、网络和司法保护形成工作合力,积极履行职责。我们将以保护和预防犯罪为主,而不是在案件发生后,才对涉案未成年人进行保护,将保护未成年人工作向前段推动。
第三,我们将积极探索和运用大数据来保护未成年人健康成长。我们计划利用大数据对侵害未成年人权益的商业主体进行及时的监督,构建未成年人保护大数据平台。通过应用大数据平台,我们将法治宣传、监督保护等工作共享,形成一体化的保护工作机制,为未成年人撑起一片法治的蓝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