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1月30日,商务部办公厅发布了《关于做好重点联系再生资源回收企业相关工作的通知》(商办流通函〔2022〕30 号),经企业自愿申请、地方商务主管部门推荐和社会公示,确定了165 家企业为重点联系再生资源回收企业(以下简称“重点联系企业”)。为进一步做好重点联系企业经营数据报送工作以及帮助企业了解如何应用行业税收政策,中国物资再生协会于2022年5月5日下午组织召开了商务部重点联系再生资源回收企业线上培训会,对重点联系企业数据报送相关事项和再生资源行业税收新政进行解读,各地商务主管部门、重点联系再生资源回收企业,共计300 余人参加了本次会议。
培训会上,中国物资再生协会崔燕副秘书长首先介绍了重点联系再生资源回收企业制度建立的重要性与必要性,讲解了再生资源回收企业数据报送表格的填写规范,并指出目前数据报送过程中常见的问题及其解决方式,为规范企业数据报送流程提供指导。
会议还邀请到财税专家谢伟锋先生进行《关于完善资源综合利用增值税政策的公告》(财政部 税务总局公告2021年第40 号)解读。他指出,该公告的变化主要体现在五个方面:符合条件的主体可适用简易计税方法;明确适用主体、征税范围等问题;明确不得违规财政返还或奖补;适用增值税即征即退政策有重大调整;退免优惠要公示,大额退税须复查。此外,针对简易征收和一般计税如何选择、有何要求、能否抵扣、各级回收企业如何应对等企业普遍关注的问题展开了答疑活动,并通过案例分享的形式,介绍再生资源行业税收问题破解之道,带领大家正确认识新政对再生资源行业的影响。
此次培训会将进一步引导商务部重点联系再生资源回收企业在税收方面提高认识、明确思路,促进企业更好地理解和使用税收新政,从而选择适合本企业的计税方式,使得税务流向更加清晰,有助于企业规范化运营。
(中国物资再生协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