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红君
(内江师范学院地理与资源科学学院,四川 内江 641100)
自2003年我国现行法律首次对农村土地流转做出明确规定以来,土地流转在全国范围内引起了广泛关注,已经成为我国实现农业规模化经营的有效手段。根据农业农村部数据显示,截至2020年11月,全国已有1239个县(市、区)、18731个乡镇建立了农村土地经营权流转服务中心,全国家庭承包耕地流转面积超过37×106hm2[1]。《农村土地承包法》第34条规定:“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的主体是承包方”。政府、村干部和任何个人不能代替农户(即承包方)决定是否流转土地以及流转土地的形式、数量以及受让方等。农户在农村土地流转中的绝对主体地位决定了农户意愿在农村土地流转中的重要作用,因此为推动农村土地流转的顺利进行,如何提高农户流转土地的意愿显得尤为重要。对此国内学者们在大量实地调查基础上对影响农户土地流转意愿的因素做了研究。陈美球[2]基于江西省42个县市64个乡镇74个行政村的实际调研数据,运用主成分分析法和Pearson相关分析法对影响农户流转行为的因素进行分析,发现农户家庭经济状况、耕地破碎度、耕地经营收益、区域经济发展水平、交通便捷度对农户流转行为有显著影响。林善浪[3]通过对福建省9个城市245户农户进行问卷调查,发现劳动力转移距离和转移时间影响农户土地流转意愿。翟研宁[4]将河南省N县作为传统农区的典型代表地区,通过问卷调查法和Logistic回归分析法对农户土地流转意愿影响因素进行分析,指出被调查者年龄、家庭劳动力人数、家庭收入情况和社会保障水平对传统农区农户土地流转意愿具有显著影响。徐孟凡[5]在实地调查基础上运用二元回归模型对影响北京市昌平区延寿镇151户农户土地流转意愿的因素进行实证分析,发现户主年龄、外出务工人数、农业收入占比、土地面积、土地租金对农户土地流转意愿具有显著影响。综上所述,影响农户土地流转意愿的因素复杂多样。
四川省内江市位于四川盆地东南部、沱江下游中段,是国家重点交通枢纽之一、“一带一路”重要交汇点、四川第二大交通枢纽和西南陆地交通交接点。2021年,内江迈入“双高铁”时代,成为川渝两地间唯一同时进入成都重庆“半小时高铁圈”的城市,可见内江正处于经济发展的关键节点。本文以四川省内江市为例,在对内江市东兴区红碑村、花园村、狮子村农户进行问卷调查的基础上,利用SPSS软件建立Logistic回归模型对农户流转土地的意愿及影响因素进行分析,为推动农村土地流转、加快实现农业规模化经营、促进农村经济发展提供意见。
Logistic模型因为能够克服线性方程受统计假设约束条件的局限性,所以具有广泛的适用范围[6]。本文利用SPSS21.0建立Logistic模型对农户土地流转意愿及其影响因素进行二元回归分析。模型如下:
其中,Y为因变量,表示农户土地流转意愿,取值为0和1(不愿意=0,愿意=1),Pi表示第i个农民愿意流转土地的概率,a为常数项,B为回归系数,Xk表示第k个影响土地流转意愿的自变量,n为解释变量的个数。
通过梳理文献[7-9],文章选取年龄、教育程度、家中拥有土地面积、非农收入占家庭总收入比例、机械化程度、是否有闲置或撂荒的土地、是否参加养老保险、对土地流转相关政策的了解程度等为影响农户土地流转意愿的自变量,各自变量的赋值如表1所示。
表1 土地流转意愿自变量情况
为深入了解内江市农户的土地流转意愿,本文选取内江市的红碑村、花园村、狮子村进行问卷调查。本次调研共发放问卷264份,收回259份,剔除无效问卷后,最终得到有效问卷255份(其中红碑村85份、花园村83份,狮子村87份),有效问卷率为98%。问卷共分为4个部分,第一部分为家庭基本情况,包括农户的性别、年龄、文化程度、职业、收入等情况;第二部分为农地利用情况,包括承包地面积、耕地面积、退耕还林面积、撂荒地面积以及农地转入、转出的情况;第三部分为家庭资金情况,包括是否借贷、购买理财和基金等;第四部分为其他,包括对土地流转政策的了解以及相关的建议等。
本文所需的农户土地流转意愿、年龄、教育程度、家中拥有土地面积、非农收入占家庭总收入比例、机械化程度、是否有闲置或撂荒的土地、是否购买养老保险、土地流转相关政策的了解程度等数据均由实际的问卷调查所得。
从表2可知,“非农收入占家庭总收入比例”“是否有闲置或撂荒的土地”“是否购买养老保险”以及“对土地流转政策的了解程度”这4个变量对农户土地流转的意愿具有显著性影响;而“年龄”“教育程度”“家中拥有土地面积”和“机械化程度”这4个变量的显著性水平分别为0.295、0.745、0.093和0.224,表明其对农户土地流转的意愿影响不显著。
表2 土地流转意愿影响因素的Logistic回归分析结果
2.2.1 劳动力转移对土地流转意愿的影响 “非农收入占家庭总收入比例”变量的显著性水平为0.002,表明非农收入的占比对农户土地流转的意愿具有显著影响。非农收入占比的变量系数为正值(0.762),表明非农收入占比越大,农户流转土地的意愿越强烈。首先,随着我国城镇化进程的加快,农村劳动力大量向第二、三产业转移,非农收入在农民家庭收入中的比例越来越高,农民对土地的依赖在逐渐减少,土地对农民而言再也不是“命根子”了。其次,与第二、三产业相比,农业生产周期长、效益低下,中年和青年劳动力都不愿意种地,而是宁肯把土地流转出去以获取租金。这也与实际调查中发现的非农收入比例越高的家庭越愿意签订长期的土地流转合同的现象相符。
2.2.2 土地撂荒对土地流转意愿的影响 “是否有闲置或撂荒的土地”变量的显著性水平为0.009,表明是否有闲置或撂荒土地对农户土地流转的意愿具有显著影响。土地是否闲置的变量系数为正值(0.978),表明家庭中存在闲置或撂荒土地,农户流转土地的意愿越强烈。若农户家中存在闲置或撂荒的土地,大多都是因为不愿种地而荒废,因此大部分都宁肯将土地流转出去。若是转出给农业种植大户、公司或合作社等,还能获得一笔额外的收入,若是零租金转出给其他农户,还能有人帮忙打理土地,提高土地的利用率。事实上通过实地调研,红碑村、花园村和狮子村中已进行土地流转的农户大部分都是采取的零租金流转。
2.2.3 是否参保对土地流转意愿的影响 “是否购买养老保险”变量的显著性水平为0,表明是否购买养老保险对农户土地流转的意愿具有显著影响。农户是否购买养老保险的变量系数为正值(4.461),表明已购买养老保险的农户流转土地的意愿越强烈,并且其影响比“非农收入占家庭总收入比例”和“是否有闲置或撂荒的土地”更为显著。自古以来,“土地是农民的命根子”这句话体现了土地在农民心中的重要性,尽管农业劳动力大量转移弱化了土地对农民的保障功能,但由于非农工作的临时性和不稳定性,农民始终把土地当作维持生计的最后一道保障。然而农民的社会养老保障的出现有效替代了土地对农民的保障功能,购买了养老保险的农民不再把土地作为最后一道防线,更有利于推动土地流转的进行,尤其是推动土地的长期流转。
2.2.4 政府宣传对土地流转意愿的影响 “对土地流转相关政策的了解程度”变量的显著性水平为0,表明是否了解土地流转相关政策对农户土地流转的意愿具有显著影响。农户是否了解土地流转相关政策的变量系数为正值(2.352),表明农户对农村土地流转的相关政策越了解,越愿意流转土地。若政府在土地流转过程中对土地流转的相关政策解释、宣传不到位,使得农户对农村土地流转的形式、途径、政府补贴等相关政策并不了解。譬如,很多农户对土地流转的认识存在误区,分不清土地经营权、承包权和所有权之间的关系,这就会导致农户在土地流转过程中处于非常被动的地位,从而不愿意流转土地。
政府可以通过增加当地的就业岗位、鼓励农民创业等途径促进农业劳动力向第二、三产业转移。另外政府还应定期组织农民进行职业培训,帮助农民更快、更好的适应非农工作。最后,政府还应适时的出台相关的扶持政策和优惠政策,保障农民在离开土地后保有基本的生活水平,解决农民的后顾之忧,使农民能放心的将土地流转出去。
农民仍将土地看作最基本的生活保障,只有建立以社会养老保险为主体,医疗、失业、生育等保险全面覆盖的农村社会保障体系,才能打消农村土地流转过程中失地农民的后顾之忧,从而推进土地流转。事实上,土地的保障功能与土地流转之间既能良性互动也可能恶性循环,关键在于农民的社会养老保障是否能有效的实施。若农民的社会养老保障越完善,对土地的依赖就越低,越倾向于流转土地,获得的土地租金又会增强其参保的能力。相反,农民的社会养老保障实施不到位,农民就会把土地当作最后一道防线,土地流转就会受到限制。
政府应在农户土地流转过程中做好相关政策的宣传、解释等工作,一是可以分级建立县、乡两级土地流转服务中心,专门负责土地流转的合同签订、土地流转相关资料的备份、管理等,为农民了解土地流转政策提供平台。二是要定期到农民中去宣传土地流转政策,确保农民清楚土地流转的形式、途径等相关情况,保障农民在土地流转中的主体地位,使农民能理性、自主的进行土地流转,坚决杜绝村干部或其他任何人替代农民进行土地流转。
基于对四川省内江市东兴区红碑村、狮子村和花园村共255户农民的实地调研,本文运用SPSS21.0软件对农户土地流转的意愿及其影响因素进行Logistic二元回归分析。结果表明,“非农收入占家庭总收入比例”“是否有闲置或撂荒的土地”“是否购买养老保险”以及“对土地流转政策的了解程度”这4个变量对农户土地流转的意愿具有显著性影响,且与农户土地流转意愿均成正相关。然而,“年龄”“教育程度”“家中拥有土地面积”和“机械化程度”这4个变量的对农户土地流转的意愿影响不显著。因此,建议政府通过增加非农工作岗位促进农民稳定、有序的向二三产业转移,同时要完善农民的社会保障体系,基本实现农民农村社会保障体系全覆盖,最后还要通过建立土地流转服务中心加强土地流转政策相关的宣传和解释工作等措施提高农户土地流转的意愿,实现农村土地的有序流转,加快农业规模化经营的步伐,促进农村经济发展,实现农民增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