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活中,不少人对“管制刀具”没有什么概念,也有很多人不清楚哪些刀具会被认定为管制刀具,还有的人把一些已开刃的长刀具当作所谓“工艺品”随身携带、把玩。
根据相关法律规定,携带“管制刀具”很可能会被拘留处罚。今年8 月16 日,黄某驾驶小轿车携带管制刀具途径怀柔区汤河口检查站,被民警查获,黄某因非法携带管制器具被行政拘留。
管制刀具属于管制器具的一种。根据治安管理处罚法第32 条规定,非法携带枪支、弹药或者弩、匕首等国家规定的管制器具的,处5 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500 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警告或者200 元以下罚款。非法携带枪支、弹药或者弩、匕首等国家规定的管制器具进入公共场所或者公共交通工具的,处5 日以上10 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500 元以下罚款。
刑法第130 条规定,非法携带管制刀具进入公共场所或者公共交通工具,危及公共安全,情节严重的,处3 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那么,究竟哪些属于管制刀具?
(1)匕首、三棱刮刀、带有自锁装置的弹簧刀、跳刀都属于管制刀具。
(2)其他相类似的刀尖角度小于60 度,刀身长度超过150毫米的各类单刃、双刃和多刃刀具。
(3)刀身长度超过220 毫米的各类单刃、双刃和多刃刀具,都属于管制刀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