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时代关于推进社会组织参与公共服务的思考

2022-10-22 00:54王伟
公关世界 2022年15期
关键词:公共服务政府

文/王伟

(湖南科技大学马克思主义学院 湖南 湘潭 411100)

社会组织作为群众性组织,在供给公共服务中发挥着重要的作用,在过去的几十年中,我国社会组织的发展历经从无到有,从起步阶段到不断完善,为我国的经济社会的发展,在破解不平衡和不充分的发展问题上,在满足人们日益增长的美好公共服务需求方面起到巨大的作用,对政府作用的互补性愈发明显。但是社会组织在提供公共服务中也面临一些现实问题。推动社会组织的发展,从而让社会组织在新的时代发挥好服务社会,服务人民的作用,在实现社会主义现代化,推动中华民族伟大复兴中,发挥出应有的作用。

一、社会组织参与公共服务的困境

1.缺乏独立性

我国的社会组织在参与公共服务的过程中大多是受政府引导的,大多数社会组织在履行职能的时候需要得到政府的支持。但是往往有些时候政府的过多干预影响了社会组织的独立性。如社会组织很容易受多级行政机构的管辖,在其日常发展中,往往受制于多重领导从而使得其独立性受到影响。其次部分社会组织存在和政府“分不清”的情况,在其日常活动中往往需要披上政府的“外衣”才能履行职能,在日常履行职能时,需要借助政府的力量才能获得社会的信任。这意味着很多时候社会组织需要借助政府的力量,同样影响社会组织的独立性。同时在社会组织的发展中,往往需要政府的财政支持才能发展,社会组织在履行职能的时候需要接受政府购买服务或者政府拨款。如果政府不支持,社会组织就难以活动。“政府部门习惯把社会组织当作下属职能部门,在运行机制、激励机制、资源配置上制约了社会组织的创新发展”,这就不可避免使得社会组织的独立性受到政府的影响和干预,使得社会组织丧失了活性。

2.公共服务供应能力弱

在民间社会组织的创立发展中,很多情况下一成立就面临资金少,规模小,技术力量薄弱等现实问题。不可避免的导致社会组织在提供公共服务的过程中出现服务能力弱、服务质量不高、公共服务供给不均衡的情况。我国很多社会组织的规模不大,甚至没有自己的办公场所,办公场所依赖政府提供,服务能力普遍不高。并且数量在现在的公共服务的需求下也是不够的。同时很多社会组织特别是中小社会组织资金少来源,缺乏资源推动技术更新换代,无力更好地履行职能。无疑,资金少、规模小、技术力量薄弱成为制约社会组织参与公共服务的最大现实问题。虽然近年来社会组织的数量逐渐增加,但是总体上能有效履行职能的社会组织还是数量不足,在公共服务的供给中,供应能力弱是一个现实的问题。

3.社会公信力低

社会公信力代表的是群众对社会组织的信任程度。由于我国缺乏公民社会的传统,普遍认为公共服务就应该是政府负责,其他提供的公共服务不可靠。尤其是近年来,我国发生过很多社会组织的不作为,或者管理不规范等事件。如部分社会组织借助诸如评比、达标等手段违规向一些企业收取“好评费”,影响了社会组织的形象,让公民对社会组织的印象很差,再加上社会组织在日常生活中的存在感比较低,这导致社会组织的公信度很低。社会组织在提供公共服务的时候把握不好,有时候没有找准公民真正的需求,再加上部分社会组织“完成任务式”的开展公共服务活动,这导致部分人认为社会组织提供公共服务就是一个作秀,是某些集团组织基于其自身政治经济利益考虑,社会组织总体公共服务供给能力也偏弱。总体来说群众满意度较低,缺乏公信力。

4.群众参与度不够

在社会组织开展公共服务中,群众的参与是必不可少的,社会组织同样必须借助群众的力量才能更好的进行公共服务,但是在日常中,往往会出现两种不良情况,一是群众对社会组织在提供公共服务的活动中自身参与的积极性不高。二是社会组织忽视群众参与的必要性。大多数群众对社会组织是感到陌生的,从自然情感上看,如果是陌生的就会导致对社会组织的排斥。第二受传统观念影响,很多人认为公共服务是政府或者其他组织的事情,它们会搞好,自己无需担心,所以就认为自己没有参与必要。第三,社会组织举办的活动缺乏激励机制,也缺乏吸引力,社会组织特别是基本社会组织受制于各种资源限制,不可能提供太好的物质激励,这就导致主动参与的人员很少,使得社会组织在供给公共服务中缺少必要力量支持。

一些社会组织也不注重公民的参与,社会组织在开展活动中,由于缺乏必要的管理监督机制,绩效激励机制,往往对活动的举办不是很上心,甚至出现为了应付需要而做做“样子”。甚至有的社会组织开展的活动没有引入公民这一章程。所以群众参与度不高是其在参与提供公共服务中的问题之一。

二、社会组织参与公共服务中存在的问题成因分析

1.相关法律法规不健全

法律法规能保证社会组织日常发展。尽管我国在社会组织方面出台了一系列法律法规,但是相对于现行的社会经济条件下的社会组织发展来说仍然是不够健全的,存在滞后性。在社会组织的登记注册管理中,我国现行的相关法律制度有《社会团体登记条例》、《基金会管理条例》和《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等,但是已经有些比较落后,特别是存在的条件限制,导致社会组织的“出生”比较难,尤其是一些欠发达地区的社会组织,往往因为自身资源不足而达不到注册条件,导致变成非法组织。特别是部分地区规定一个行业一个社会组织,如果已有的社会组织无法有效供给公共服务,又面临的复杂的退出机制,那无疑不利于公共服务的供给。同时,法律法规对社会组织和政府的定位不明确,这就往往导致社会组织易受到行政化的干扰,其独立性受到影响。并且相关法律法规的有效范围有限,如在新的条件下居民自发成立的网络虚拟组织,其相关的法律法规比较少,在其为公共服务供给中,就缺乏法律的引导。再者法律的不完善导致出现了大量的非法社会组织,极大的损害群众的利益。所以法律的不完善,使针对社会组织的管理滞后,社会组织在供给公共服务中就会没有有效的法律法规支持,导致严重的不良影响,所以必须加强法制法规的建设。

2.内部管理不完善,缺乏监管

我国的社会组织在实践发展中,初步形成了一套内部管理制度,但是相对来说还是不够健全完善,甚至还会出现贪污腐败等行为,其中笔者认为对社会组织影响较大的是以下几个方面。

一是缺乏科学和民主的决策机制。在现行条件下,社会组织的领导决策很多都是由领导层来决定的,受主要领导影响比较大,同时缺乏监管。二是缺乏监督机制,从内部来看社会组织很少有单独设置监管机构的,社会组织的内部监管大多数靠成员的道德感和责任感,依靠成员的高度自觉,监督力度不高。从外部监管来看,我国现行缺乏对社会组织的监督机制,缺乏问责机制。政府由于缺乏有效的沟通机制和法律支持,没有针对相关问题做出规定,往往只有年度检查、抽查等。社会大众或者其他组织又对社会组织缺乏监管动力,监管意识薄弱,难以对其公共服务的供给过程实施有效的监督。从而不利于社会组织正常的发展。三是财务管理不完善,多数社会组织财务制度简单,并且很多社会组织对财务缺乏必要的监督机制这就往往导致部分非法的行为,使得社会组织正常运转受到严重影响,居民认可度偏低,社会组织在获得社会上的资金的时候不受信任。

3.资金筹集渠道单一

“获取资源能力有限是社会组织参与基层治理的主要障碍,并已成为制约社会组织发展壮大的最大短板。”受历史传统影响,我国缺乏公民社会的传统,很多社会组织都是依赖于政府而发展起来的,资金筹集能力弱,渠道单一,且缺乏筹资的实践经验,不利于社会组织的成长,大部分社会组织的资金极其依赖政府。尽管近年来我国针对社会组织的资金筹集设立了一系列的法规和政策,但是相对来说不够全面,对社会组织的筹资还是会区分限制。很多时候社会组织的资金来自于政府,其在接受社会资本会面临一系列的问题,并且很多社会组织缺乏筹集社会资源的实践经验。资金的匮乏,限制了整个组织提供公共服务的能力,降低了公共服务的质量。

4.缺乏人力资源,相关人才匮乏

人力对一个组织的发展起着至关重要的作用,但是大部分社会组织缺乏人力资源已经是既成事实。很多社会组织人数规模都不大,相当多的一部分是政府工作人员或者社区工作人员在兼职,出现了“一套班子,两块牌子”的情况。现在很多基层地区都是劳务输出地,青壮年的输出就导致社会组织的工作人员年龄普遍偏大,特别是受资金缺乏的影响,无法提供具备吸引力的发展条件,这就导致社会组织针对人力资源“招工难,留不住”的尴尬境地,无法留住社会组织发展所需要的人才。人力资源的缺乏使得很多工作开展十分困难,这无疑会削弱社会组织的服务能力,从而导致其在发展的过程中面临很多困难。

三、推进社会组织参与公共服务的策略和对策

1.完善相关法律法规,建立健全制度体系

“加快顶层法律建设,形成一套完善的法律法规制度,为社会组织参与社会治理提供保障和依据”,使得社会组织取得更好的发展,能提供高质量的公共服务。我国当前对社会组织的相关立法工作没有做好,存在滞后性和不完善,同时我国现有针对社会组织的政策支持不够。完善相关法律法规,健全科学的制度体系极其重要。应该建立一部有关社会组织的专门法律,做到专法专管,针对现行法律不足之处做好具体的设计,更好的为社会组织履行职能保驾护航,鼓励社会组织参与供给公共服务,承担起政府部分服务职能,做到优势互补。法律要明确社会组织的角色定位、职责、日常行为准则等,对社会组织做好全方位的法律界定,区分好社会组织的权利与义务,同时坚决打击非法社会组织。增强社会组织的合法性地位,让社会组织在日常活动中能够有法可依,从而提升群众信任度,增加群众参与。

2.完善资金筹集机制,建立多元筹集渠道

政府应该做好对社会组织的财政支持,为社会组织在提供公共服务中提供实质性的帮助,我国目前对社会组织的财政支持分为直接资金支持、政府购买服务和税收政策帮扶。可以在此基础上继续做好,如可以为直接接受有偿服务的居民提供消费补助或者通过财政资金培育社会组织自我造血能力。同时加大对基层地区社会组织的培育,基层地区是社会治理的基础,是公共服务最大需求来源,也是公共服务的短板和社会组织缺乏活力的地方。社会组织在乡村地区的发展在数量上和质量上存在缺陷,对基层地区的社会组织的支持至关重要。

社会组织应该做好自我筹资实践,建立良性的资金运行机制。政府的资金支持具有不稳定性,所以社会组织必须做好资金内生。第一,可以向会员筹集,收取会费。第二,可以建立正常的营业营收,通过营业营收维持自身的运转。第三,通过公布慈善计划,做好政府备案,做好慈善收入管理,加大监督等方式获取社会资本的进入。通过一系列措施来健全资金筹集渠道,完善资金管理,处理好资金不足的问题。

3.加大人力资源的培育

“人才是社会组织可持续发展的力量之源。”对现在的社会组织来说,人力资源的匮乏是不可忽视的现实,应该加强对人力资源的培育。首先应该大力弘扬志愿精神,传播公益文化,积极培育社区(村)的志愿者。志愿者是社会组织的主要人力资源来源。要加强引导,加大宣传力度,通过自媒体、标语等,加大宣传教育,提升志愿服务的吸引力,营造公益服务的大众氛围,扩宽公民参与渠道,不断吸收社会力量。其次,应该完善社会组织的人事制度,建立完善薪酬制度,加强人才队伍建设。加大对人力的专业素养培训,提高社会组织专门工作人员的收入,为员工建立坚实的物质保障,留住社会组织发展所需要的人才,完善制度,更好的提升社会组织在供给公共服务的质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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