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意志意识形态》文化方法论的立论前提

2022-10-21 07:39郭晨娟吴文新
西部学刊 2022年15期
关键词:德意志意识形态费尔巴哈鲍威尔

郭晨娟 吴文新

《德意志意识形态》这部经典著作是马克思、恩格斯于1845—1846年合写的,实现了对人类社会历史发展规律科学的、历史的和辩证的唯物主义的理解,从而创立了唯物史观。这不仅标志着马克思主义哲学基本形成,而且标志着马克思、恩格斯的唯物主义文化方法论的正式形成,在马克思主义文化理论方面占有重要地位。而明确前提,对理论和实践都是必不可少的。构建正确的文化方法论的首要问题是建立它的理论前提,即历史唯物主义文化方法论得以确立的社会历史基石是如何建立的,这也是探索《德意志意识形态》创造文化方法论大厦的理论基石。这块基石就是“现实的个人”及其历史活动,作为始终处于一定历史时代和社会关系中的现实活动的主体,它们构成了历史唯物主义文化方法论的本真的立论前提。马克思、恩格斯获得这一前提并非一蹴而就,而是经历了十分复杂而艰难的思想历程,即通过对鲍威尔、施蒂纳和费尔巴哈等思想家的抽象人性观及其绝对的“意识”“类”等思想的全面而深刻的批判,逐步完成。

一、对鲍威尔“自我意识”的批判

黑格尔以“绝对精神”为核心概念构建了庞大的唯心主义文化方法论体系,而鲍威尔只不过是将黑格尔的理论观点以自己的方式重复了一遍。

(一)鲍威尔对黑格尔的重复:从“绝对精神”到“自我意识”

黑格尔强调,“绝对精神”是一切存在的基础和本质,是万物的本源和存在的主体。黑格尔的这种客观唯心主义的文化方法论将人对世界的认识过程中的精神文化孤立化、绝对化、抽象化,过分夸大“绝对精神”的作用,认为人的精神文化是支配一切的“实体”,使主观精神世界与现实的物质世界本末倒置,把整个世界颠倒过来的景象展示给人们。在这一体系中,自然、社会等客观事物,只不过是“绝对精神”的“外化”,是思维、观念的派生而已。这体现了一种个人主义的唯心文化观念,其原则是“绝对精神”。主张个人主义的唯心文化观的思想家不在现实的人类社会中找寻人类社会发展的根本动力,而寄希望于虚幻的、看不见的、摸不着的“个人的意志”,社会的政治、道德、伦理、宗教、文化等上层建筑领域,仅仅是根据原子式的个人需要而产生的“个人的意志”。

马克思、恩格斯对鲍威尔抛弃黑格尔的“绝对精神”,取而代之把人自定义为抽象的主观的“自我意识”的这一试图解构黑格尔哲学中的“人”的做法,表达了强烈的鞭挞。因为马克思和恩格斯透过范畴等的表面,揭示出鲍威尔是在机械重复黑格尔在《精神现象学》中的关于“绝对精神”的观点,从本质上说,它还是一个“带有思辨性的概念抽象”。抽象的“自我意识”,不过是“以漫画形式再现出来的思辨”,是以“人的自我意识和精神文化”等抽象事物代替现实的活生生的人的错误做法,对现实的人及其所处的现实的各种关系缺乏正确的认知。说到底,是以“自我觉悟”为原则的个人主义唯心方法观。这种个人主义表面上是尊重个人主体,抬高个人地位,实际上是贬低人、忽视人,如果按照个人主义的唯心主义文化方法论来指导文化实践活动,最终会让人自食恶果。在这种逻辑出发点的指导下建构起来的文化方法论,必然是一个充满矛盾、站不住脚的集合体,因为立论的前提是“绝对精神”和“自我意识”的神秘主义和唯心主义,毫无规律可言。

(二)马克思、恩格斯对鲍威尔的批判:通过黑格尔

通过黑格尔的“绝对精神”,马克思和恩格斯找到了批判鲍威尔的路径,首先是对作为其基础的黑格尔抽象实体的批判,然后是对鲍威尔对黑格尔的庸俗化和简单重复的批判,最后是通过对鲍威尔的批判来指出正确的文化方法论的基础。

以鲍威尔为代表的思想家随意按照自己的意志来构建关于自身即“人”的虚假观念,“总是为自己造出关于自己本身、关于自己是何物或应当成为何物的种种虚假观念。他们按照自己关于神、关于标准人等观念来建立自己的关系。”他们对人的认识和把握,往往仅停留在对抽象的人及其虚幻的关系的盲目崇拜上,对黑格尔的批判热衷于用词句来批判词句。这是一种唯心主义的文化观,在进行纯粹的历史规律的演绎。于是,马克思、恩格斯“要教会他们用符合人的本质的思想来代替这些臆想”,并且“要把他们从中解放出来”。即要用一种真正的合乎人的本质的观念来影响他们,进而解放他们。马克思和恩格斯批判了黑格尔和鲍威尔的唯心主义文化方法论的逻辑起点,从而确立了自己正确的文化方法论的理论基石。

“现实的个人”是历史唯物主义现实前提理论的中心点,是历史唯物主义的起点和归宿。马克思、恩格斯关于“现实的个人”的理论阐述,表明了唯物史观与黑格尔、鲍威尔等人的唯心论立场的不同。“现实的个人”的生活过程是社会结构和国家得以产生的基础和前提,马克思、恩格斯颠倒了黑格尔和鲍威尔精神文化第一性的观点,把对人的理解转到了现实的社会生活领域,站在市民社会的角度,从人的社会关系上理解人,放弃了黑格尔和鲍威尔无具体的个人的抽象的意识、精神。

但是,马克思和恩格斯运用历史唯物主义方法论所公开强调的现实的具体的个体在《德意志意识形态》中是这样表述的:“我们开始要谈的前提……是一些现实的个人,是他们的活动和他们的物质生活条件。”马克思和恩格斯的“现实的个人”在这里是个人和由每个人形成的社会有机的统一体,社会是由无数个人组成的,而个人只有在社会中生存、发展才能成为具有不同于动物特性的实践的能动的个人。现实的个人作为整个推动社会发展的主体,具有不可替代性和唯一性。因此,历史唯物主义在特定的、历史性的社会关系中,坚持彻底的人道主义,把握每一个活生生的个体。这样,马克思和恩格斯通过对非现实的、抽象的人的批判,实现了从抽象的人到现实的人的转变,从而找到了文化研究和文化实践发展现实的先决条件。

二、对施蒂纳“唯一者”的否定和超越

在把握马克思的“现实的个人”时,无法绕开施蒂纳的“唯一者”,而了解施蒂纳则有助于我们更好地理解这一理念。

(一)施蒂纳其人:非“唯一者”

施蒂纳在其代表性著作《唯一者及其所有物》中强调个人利益至上、唯“我”独尊。他的这种狭隘的观点取决于他所处的社会环境,由于封闭落后的德国现实生活条件,致使施蒂纳透过“唯一者”即对人的完满境界这一虚幻的理想状态的追求来自慰,并非全是他自身格局不大所致。施蒂纳的人发展进化的历史包含文化本身的发展这一观点也具有积极作用。在施蒂纳看来,“人的生活”从“卵”即儿童开始,经过青年,到达成人,完成自身的两次发现过程。喜欢探求事物真假的儿童是唯实主义的形而上学者,儿童在和整个世界相互对立、相互敬畏、相互试探的过程中获得对异己的事物本性的认识,虽然带有主观夸大性,但是揭示了即使是赤裸裸来到世界的儿童,也是与生俱来的文化人。摆脱事物依赖、重视精神的青年是唯心主义者,在完成第一次自我发现的这一过程中,青年摆脱了稚嫩,消除了对世界的陌生感、异己感,沉迷于纯粹思想,反对理性即世俗的观念、律法、精神等文化形式。最后克服精神世界,对“精神实体性”实现否定统一的是自私自利的成人即唯一者,在完成第二次自我发现的过程中,成人能够按照认识到的世界的真理、规律等来改造世界。在通过正体反体合体的发展达到了自我的唯一者的实现的同时,人对现实世界的认识也逐渐加深。可以说,人的精神文化水平随着时间的推移,更确切地说是人的精神文化水平随着实践能力的发展逐步提高。

就像恩格斯在1889年10月22日给麦·希尔德布兰德的信中说的一样,“我同施蒂纳很熟,我们是好朋友。他是一个善良的人,远非像他在自己的《唯一者》一书中对自己所描写的那样坏。”我们不应该贬低施蒂纳,而应该更好地通过施蒂纳来理解马克思、恩格斯关于“现实的个人”的精髓。

(二)对施蒂纳的批判:“现实的个人”对“唯一者”的超越

施蒂纳认为精神只是精神,与其他一切无关,并批评费尔巴哈将人的“精神”与人的本质等同的看法。“精神,即神,不与尘世的东西和尘世关系打交道,而仅仅与精神和精神关系打交道”“精神是精神世界的创造者”“精神的创造物”不过是“各种精神”。施蒂纳眼中的人是“唯一者”“同神一样,一切其他事物对我皆无,我的一切就是我,我就是唯一者”。其观点的核心是从个体即“自我”或“唯一者”出发,要求实现绝对自由的极端自我。“人类的事业不是纯粹利己主义的事业吗?”这也是施蒂纳为人定义的根本依据。施蒂纳站在主体的立场,以自我内部的主观世界来审视外部的客观世界,把“我”以外的所有其他人都视为与“我”对立的存在。施蒂纳的整个哲学体系的基本点是“每个人都是利己主义者”,是极端的主观唯心论和唯我论。

施蒂纳进一步指出,“你们从来就是人,可是你们缺乏你们是人的意识,正因为如此,所以你们实际上不是真正的人。所以你们的现象与你们的本质不符。你们是人又不是人。”这是施蒂纳所谓的“现实的人不是人”理论,是“意识同构成意识的基础的个人及其现实关系的完全割裂”。并且只有在人的每一瞬间的存在中才能体会到人的存在,人在每一瞬间存在表明人是一种创造物、是被创造出来的,而且创造者是人本身,更确切地说是“作为创造者的真正的利己主义者”。

马克思、恩格斯的“现实的个人”不是施蒂纳的自私的“唯一者”,也不是只存在于观念世界中、抽象的、绝对的个别,而是在社会关系下的具体存在。要克服“唯一者”,恢复“现实的个人”,只有扬弃私有制,而不是施蒂纳说的“我必须改变我的意识”。生产资料私有制是产生个人主义的物质基础。在生产资料私有制条件下,对物质资料的私人占有是每个人的奋斗目标,人与人之间的交往与关系是建立在以资本为媒介的物的联系、人与货币的关系基础之上的。人与人之间基于自我主义,彼此对立,造成人与人之间的异化。仅仅从意识方面是不能消除产生“唯一者”的经济土壤的,更不能做到人的恢复,也就是实现“现实的个人”。

三、从费尔巴哈的“类”到“现实的个人”

费尔巴哈提出“类”的概念,进步意义很大,但只强调人的共通性,看不到人的个性,有抽象性。

(一)费尔巴哈的“人”:抽象的“类”存在物

费尔巴哈非常关注人,但他的哲学是感性的抽象的人本主义哲学。费尔巴哈抽象地、非历史地考察人,更多地把人理解为与动物、神灵比较意义上的“类”,他强调人的感性认识与生物意义上的肉体,把感性视为认识活动的起点和检验真理的标准。费尔巴哈眼里的感性,强调人的最直接的感觉,中间不掺杂任何中介环节。因此,费尔巴哈为文化方法论设定的前提是一般意义上的或者说是抽象的“人”,而不是“现实的历史的人”。这种“人”,停留在对现实的人的静态体验的直观基础上,仅仅是一种基于感觉和肉体的生物学层面的感受,是一种基于二元对立的机械性的被动式的感受性活动,缺乏历史性和能动性。为此,费尔巴哈以感性对象性为基础的“现实的人”只能被视为抽象的“类”,而不具有现实性,无法解释现实的矛盾与困境。

费尔巴哈虽然也关心人,但他关心的是有感情的人,停留在抽象范畴,是一种残缺的人道。他看不到与他不同的个人,而且是“大批患瘰疬病的、积劳成疾的和患肺痨的穷苦人”,他不关注每个个体的独特性,不关注每个个体的生存和生命的尊严,只是抽象地谈人性。

(二)马克思、恩格斯对费尔巴哈的批判:“现实的个人”对“类”的超越

马克思、恩格斯以现实的个体的实践存在方式为基础,对费尔巴哈抽象的“类”进行批判。在马克思、恩格斯看来,从事“一定方式的生产活动”,也即实践,是“现实的个人”的根本规定性,不具备生产性实践能力的个人不能称之为“现实的个人”。这就与费尔巴哈理解的“现实的人”区分开来,批判费尔巴哈“没有从人们现有的社会联系……来观察人们……没有把感性世界理解为构成这一世界的个人的全部活生生的感性活动”。而人要去掉抽象和具体,只有运用历史唯物主义的个体与整体的有机统一原理,看到“个人”与“人”的区别和联系,深入到构成人的各个个体,深入到处于某种社会关系中的个体与活动,才能体现人的类本质,也就是通过各个个体的唯一性来反映人的唯一性,获得人的具体综合。以上思想家关于人的认识,虽然使用的术语“实体”“自我意识”“类”“唯一者”“人”等不同,但都不过是黑格尔相关范畴的不同变形。他们认为,人类社会真正的羁绊是观念、精神等意识的产物,冲破束缚、实现人类解放只需要进行意识斗争,用“人的、批判的或利己的意识来代替他们现在的意识”就可以了。在马克思、恩格斯看来,这些人“错误地把思想、观念、现存世界在思想上的独立化了的表现当作这个现存世界的基础”,没有认识到精神文化意识、精神文化批判同现实的物质生活和生产环境的内在联系。

“现实的个人”是马克思主义文化方法论的逻辑前提,也是理论起点。作为社会物质生活及其历史的观念性镜像形态,文化本身也是内在于人类历史的,是构成人类历史的有机组成部分;文化所折射出的,恰恰是在丰富生动的历史中实践出来的无数鲜活的个体。当然,这也从另一个角度说明,现实的人既是文化的创造者,又是文化实践中推动文化创新发展的文化享有者;每个人的现实性、具体性和生动性,也赋予文化内容和形式以丰富、多样和生机勃勃的生命力。这就是《德意志意识形态》所告诉我们的,马克思主义的文化方法论即是建立在这一点上的,马克思主义关于文化本质和文化规律的理论也是以这一点作为逻辑出发点的。

马克思和恩格斯的“现实的个人”的理论观点,是在同黑格尔、鲍威尔、施蒂纳、费尔巴哈等思想家进行辩论的过程中建立起来的。《德意志意识形态》对鲍威尔、施蒂纳、费尔巴哈等思想家关于人的观点的局限性分别进行了批判,强调马克思和恩格斯的独特的人性观区别于以往思想家彻底的唯物主义立场,找到了唯物主义文化方法论的科学立论前提,具有革命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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