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张斯直
陈功(1536-1588),忻州顿村人,历任明万历年间行人司行人、南京京畿道监察御史,领淮北巡漕御史、山东道巡按御史、陕西道巡按御史和河南道巡按御史。2022年5月12日,带着对先贤陈功的尊仰之情,笔者一行文友数人在顿村党总支副书记段林呈,顿村陈氏后人陈云生、陈宁瑞、陈俊伟、陈会平等陪同下,一起到顿村村东北陈家巷,寻找了陈功旧居遗址,研讨了顿村陈氏家谱,仔细研读了陈功碑文,回顾了陈功一生成就,亲自感受到了明代忻州廉吏的人生情怀。
忻州顿村位于现北城门楼28里处。《忻州市地名录》载:顿村半平半丘。位于城北28里处,东至前播明6里,南至河拱2里,西至胡家脑7里,北至前秦2里。据传说明朝时候,此处设有旅店和车马店,静乐、宁武等地的商贾贩运货物,到此都要停顿食宿,故名顿村,而据本地百姓传说,顿村在明清之际叫“陈村”,后才改为“顿村”。明万历《忻州志》载:北金山乡领十四都,顿村都,管辖顿村、河管村、大仪村、故州村;清《忻州直隶州志》载:顿村属忻州东永丰乡东北隅都,而至于顿村建村究竟起于何时?均未记载。据顿村百姓及顿村部分家谱记载,顿村建村始于明初,从朔州圪针沟迁移而来,陈氏第一始祖陈伯达,就这样随大移民迁居顿村,务农经商,到第六世生四子,分别是陈鹜、陈鹤、陈鸿和陈鹏。第七世陈鹜生独子陈大法、陈大法生四子,分别是陈功、陈勣、陈勔、陈勃。《敕封文林郎云南道监察御史北庄陈公墓碣铭》载:按陈公者,讳大法,字汝明,号北庄,世居忻之东北隅,父鹜有训行,里中推祭酒。碣铭还记载:陈大法生而警,好读书,村里有官司,他居间调节,往往能够息事宁人,平时还赒恤乡亲,多为乡人赞赏。
陈功就在这样的环境和家教中长大,父亲陈大法的言行,家里祖上的教诲深深影响着他,激励着他。从小聪慧的他性格沉稳,生活简朴,勤奋好学,经书杂书,无所不爱。弱冠即补忻州弟子员,开始进一步在忻州儒学深造学业。隆庆四年(1570年)以山西第三名考中举人,第二年以三甲第十名考中进士,被诏封在明朝六科之一的行人司工作,从此开始了17年艰苦卓著但又令人惋惜的仕宦生涯。
明代行人司属礼部管辖,主要职责是奉皇帝之命,负责诏书的送达、宗室册封、慰问有功将领、救济灾民等服务性的工作,虽然没有实权,但也很重要。陈功来到行人司工作后,每日忙个不停,行人司的好多工作,都安排由他干,他更十分珍惜这个来之不易的工作,以实现自己的人生抱负。
明朝中后期,特别是嘉靖、万历年间,明朝所处的国内外矛盾加剧,在国外:南面、北面时有战事,鞑靼、倭寇、葡萄牙等外夷横行;在国内:“田地失额,人户脱籍”,官田民田,赋税不均,财政亏损,十分严重;朝内大臣各抒己见,相互倾轧,吏治腐败,整个社会看上去危机四伏。在这种情况下,朝内大臣经过激烈竞争,平日颇具威望的能臣张居正入主内阁,任首辅(相当于丞相),辅助仅仅9岁的刚做皇帝的朱翊钧(年号万历),明朝从此开始掀开崭新的一页。
由于万历皇帝朱翊钧年幼,朝中大事基本由张居正裁断。面对明朝外部危机,张居正重用能人,及时采取缓和措施,基本保证了边境安宁;面对国内矛盾,张居正及时推广“一条鞭法”,由原来向百姓层层增加赋税、多项收取和摊派徭役,改为一次性征收,既节省了行政运作成本,也减轻了百姓负担,基层百姓比较满意。
张居正刚正不阿、雷厉风行的工作作风,使不少刚入仕宦的学子们感到十分振奋,在行人司工作的陈功就是其中最为突出的一名。他经常将各部的意见及时反馈给张居正;有时,张居正还命他起草各种文件,对他敏捷的才干和敬业精神,张居正看在眼里。明万历四年(1576年)春,淮北遭受几十年不遇之水灾,粮食海运成了最大的问题,国家拨付很多银两,都无法完成修筑岸堤任务,淮北督漕侍郎张翀干脆认为此项工程耗资太大,一时无法完成;张居正听后十分着急,临时任命陈功为南京京畿道监察御史领淮北巡漕御史,完成淮北岸堤修筑工作。
陈功到任后,查勘了淮北河运,向当地官员和百姓晓之以理,动之以情,说明修复河运的好处,得到支持,然后很快把自己的修复计划向张居正上报,得到同意,最后采用向百姓摊派用工的办法,没花国家一分钱,就完成修复淮北河道的任务。《敕封文林郎云南道监察御史北庄陈公墓碣铭》(该碑记是明万历年间进士黄洪宪为陈功父亲陈大法所撰,其时陈大法病逝,生前因陈功做官,他被明皇帝以推恩授文林郎、云南道监察御史)记载:“上遣行漕,公命遄往,临决河,亟上状,堤繇立就,漕大便利。”诚实如此!《明神宗实录》卷五十记载:“万历四年五月癸巳条:巡漕御史陈功报本年粮舡八千三百一十只于四月十四,业尽过洪,视去年稍迟数日……幸未逾限报闻。”这充分说明,在陈功的艰苦努力下,明万历四年从淮北海运给京城的粮食,虽迟缓数日,但没有超过规定的期限,还是按照最后时限,顺利到达。
陈功刚正不阿、雷厉风行的工作作风与张居正十分相似,看到陈功突出的表现,张居正十分高兴,很快又提拔陈功领山东道巡按御史和陕西道巡按御史。
其时,张居正“一条鞭”的改革措施正在全国试行,但由于工作难度很大,阻力很大,涉及明朝社会生活各个方面,地方官员抱着等待观望的态度,表面上开展工作,实际上敷衍应付,致使工作很难推进。陈功到任山东后,很快开展工作,据《明史·明神宗实录》卷一百一十六记载,“万历九年乙亥条:山东巡抚何起鸣、陈功奏:奉旨清丈通省军民屯粮地。民地原额七十六万三千八百五十八顷,丈出地三十六万三千四百八十七顷零,屯地原额三万六千九百一十五顷,丈出地二千二百六十八顷……先是占地均粮,屡奉明旨,有司均不遵,惟山东首先完报,又调停疲累,区画周祥,上深嘉之,并司道官杨一魁等,都着吏部记录。”在陈功艰苦的工作下,克服重重困难,山东全境不仅丈量出了基层隐匿不报的土地,而且做到占地均粮,在当时属全国首创。这项任务由陈功出色完成。
在出色完成工作任务的同时,陈功敏锐地体会到明朝上下吏治的无能和腐朽:有的官员领俸不政,整日得过且过,年终谎报工作;有的官员利用职权捞取钱财,贪婪无比,已引发全民公愤;有的官员根本无能做官,却靠裙带关系混入官场,躺平不干,白花国家钱财;有的背后议论国事,看上去满腹诗文,说起话来头头是道,以举人、进士自居,一做具体工作,一旦面对民事,碰得头破血流,一筹莫展,徒自叹息,标准的“空谈误国”。如此种种,陈功看在眼里,急在心上,于是结合张居正行政改革,他向朝廷提出如下直谏:一、稽实政,以定人品;二、核实绩,以慎注考;三、持公正,以核方面;四、辨难易,以计有司;五、惩贪酷,以儆官邪;六、禁私揭,以杜中伤。由于陈功所奏,主要是以工作实绩考核官员,为能吏说话,为背后中伤者设禁,与张居正的思维完全一致,所以得到支持,在全国推行。全国政界从此为之一振,全国官员因之肃然,官场风气大有好转。
明万历十年(1582年),积劳成疾的明内阁首辅张居正病逝。由于张居正生前因工作得罪了不少同僚,于是同僚们便唆使御史(明代又称言官)交章弹劾张居正,此时万历皇帝年龄已大,可以独自临朝工作。面对张居正十年来的工作,感觉自己被架空多年,对张居正十分嫉恨,所以最后命人查办张居正,以“污蔑亲藩,侵夺王坟府第,钳制言路,蔽塞朕聪,专权乱政”为罪名,剥夺先前封号,并要开棺鞭尸。对于张居正过去曾推荐、提拔的官员开始清理,张居正家人、门生、提拔的官员,因此深受其害。
作为张居正江陵门派(张居正出生于湖北省江陵县,世称张江陵,而由于工作关系及陈功本人的思想关系,陈功属于张居正的江陵派,又叫改革派,见《敕封文林郎云南道监察御史北庄陈公墓碣铭》中黄洪宪语:陈公有子功为御史,与余同进士又同出武陵。此处武陵就是指江陵,是湖北的县城)重要一员,陈功越来越感觉到自己有被清理的危险,恰好这时,陕西金州(现在的安康市)发生水灾,据《陕西通志》载:“明万历十一年(1583年)癸未夏四月,金州猛雨数日,汉江溺溢,全城淹没一空,溺死者五千余人。”汉江洪水覆没金州城,此后,金州城在城南赵台山下另筑新城,金州从此改名为兴安州。面对百姓遭受如此的灾难,陈功抛开私虑,坚决上疏,请求皇上免去金州当年钱粮赋税,由陕西境内其他各州均摊抵补。此建议得到万历皇帝的采纳。
从明万历四年(1576年)春陈功担任御史开始,就主要负责对管辖范围内府州县工作的督查和案件的办理。在办理案件期间,他敢于碰硬,攻坚克难,不惧豪勋贵戚,参倒无数官员,被好多地方百姓传为佳话,百姓称他为“陈青天”“二包公”。
陈功自领淮北巡漕御史后,因为职责关系,他所办理的案件也就多了起来,特别是担任了山东道、陕西道巡按御史后,为了开展工作,他必须查办案件。在山东丈量清理土地、落实“一条鞭”政策的时候,在邹平县有明大臣孙继宗(明代宗时期封为邹平侯)后代,名叫孙忠莹,以及胶州阳武侯薛禄(明成祖时期封为阳武侯)后代,名叫薛丁承,两位明朝世袭勋亲后代的田地无法丈量,他们声称土地是皇上钦赐,具有永久的世世代代的使用权,且不用缴纳赋税。当地百姓对这两位大户意见很大,要求重新丈量,征收赋税,而当地官员对这两位与皇帝有密切关系的大户,非但不敢硬碰,甚至连大声说话也不敢,更不用说去亲自丈量田地。陈功见状,也感觉扎手,为把事情办理好,推动工作实施,他亲自前去这两大户家中查看实际情况,要孙忠莹拿出钦赐土地9顷、薛丁承拿出钦赐土地37顷的得力证据,以及减税、免税的御批文件,这两大户支支吾吾,拿不出得力证据。陈功当机立断,说他们拿不出证据,却妄称皇上钦赐,就是有欺君嫌疑,要他们配合土地丈量,将所占私田全部纳入这次丈量范围,从此像普通老百姓一样缴纳赋税。出于对这两大户先辈的尊重,分别给他们留下2顷土地作为祭祀之资。这两家大户心中不满,但也没有办法,只得同意。
陈功任职山东巡按时期,老百姓状告驻守在山东神枢营(抗击倭寇的部队)的军队,纪律松弛,经常夜出打劫百姓,因为这些官兵手握军权,当地官员也奈何不得。陈功见状,当即给予查办,发现负责神枢营四营游击陈汝德有严重问题。该游击于万历八年(1580年)由山东总督备倭署都指挥佥事提拔为神枢营四营游击,虽是提拔,却无任何军功,用我们现在的话来说就是没有政绩,靠的是阿谀奉承,因此由他带坏四营,导致纪律松弛,遂上奏朝廷,将其革职处理,山东抗倭军队因此受到极大震动,工作纪律也从此有了很大改观。
张居正去世后,他所推荐的官员逐步得到清理,轻者罢职,重者处于极刑,陈功的处境一下变得艰难起来。为备不测,他在明万历十一年(1583年)为陈氏家族写下世系图,并嘱咐子孙“勿表其墓,旦字过誉,即是欺天”。
陈功知道,自己从政清廉,十余年除去薪俸,没有任何收入所得。最初考中进士,利用工作的空隙,回家看望父母的时候,被一很近的陈姓家人知道,拿着银两请求办事,陈功见状,把送礼的家人一阵痛骂,家人没把事办成,只得带着礼品灰头土脸离开。对于熟悉的家人都是如此,多年来对于外人礼品,又何敢去接?
面对即将要来的危难,陈功内心清白,十分坦荡,还是一心工作。只是在他预料之中的是,那些与张居正对立派的言官并未放弃对他的追杀,只是时间稍迟一些。继任张居正的明朝首辅张四维上台后,陆续清除张居正“余党”,全国出现十分恐怖的局面。当南京地方官簇拥着皇上钦差到他居所,要奉旨对他以“罪臣”清点财物的时候,他大脑感觉轰然一声,好像是有雷炸响,当即跌倒在地,一代廉吏能臣就这样终结了自己的生命。
陈功虽然被查,但他一生清贫,几乎没有查出什么贵重的财物,也没有多余的钱财。办案钦差回去向万历皇帝做了汇报,万历皇帝只说办了就好,没有把清理陈功的罪责波及到其子孙身上。陈功就这样终于以自身的清廉,在去世后,免去了被万历皇帝的灭门之难。
万历十六年(1588年)八月,陈功去世后以“罪臣”的身份,其尸体运回忻州,钦差责令忻州地方官监督“罪臣”陈功墓葬。为表达对陈功生前跟随“罪臣张居正”的惩罚,明令不让陈功运回故里顿村安葬,只在陈氏家族早年在忻州城东樊野临时购置的一块田地安葬,且在安葬的时候不让棺木着地,用铁链把棺木绑起悬着安葬,意思是让陈功死后也不能安宁。
明天启二年(1622年),此时后金兵攻克沈阳、辽阳、广宁等地,明朝北面边陲危机重重,而清理掉张居正“余党”后,明朝缺乏可以领兵挂帅的能臣,天启皇帝这时才想起了张居正,想到他做首辅时明朝在他手下治理得很好,他只是在位时候多吃多占了点,并没有篡位谋逆的野心,比照他对大明的贡献,多吃多占点,也不是说不过去,因此决议为张居正平反昭雪,恢复先前所赐“文忠”“上柱国”等封号。
清康熙三十四年(1695年),陈功四世子孙要为其在忻州城内北城门楼东陈家巷修建祠堂,以示纪念。忻州知州金玉相支持,清朝翰林院庶吉士、山西原平北庄人李燕生专门为陈功作碑记,他在碑记中盛赞陈功“多所建白,清直闻朝野,玺书嘉赍,不啻再三,口碑至今未已也”。而对于加害陈功的明神宗,则在碑记中隐隐提出批评,认为“朝廷有道,臣子何有焉?”激愤之情,溢于言表。同时在碑记末尾总结道:“淳漓之在人心者,不可诬也!先生为名士,不留一艺,为直臣,不留一疏,岂非古人欤!”的确,公正只在人心,任何对廉臣的污蔑,都是一时,而非一世,作为廉臣能臣,陈功死后两手空空,不留一文,不留一疏,更不用说金钱财物,这种精神境界,值得我们后辈永远学习、怀念!
采访完毕,顿村党总支副书记段林呈表示:改革开放四十余年,顿村在党的领导下,发生了翻天覆地的变化,人民富裕,干群团结,全村呈现出奋力进取、欣欣向荣的好景象。我们一定要珍惜这来之不易的成就,在新时代里,学习先贤陈功忠于国家、服务人民、廉洁从政、襟怀坦荡的好品质,弘扬顿村陈氏家风,为建设富裕美好的新顿村作出新的更大的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