蒋家琼
近日,国家发展改革委、教育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印发的《“十四五”时期教育强国推进工程实施方案》正式实施。根据方案,促进高等教育内涵发展成为推进高等教育强国的建设目标与任务。本文采用实证的研究方法,对当前我国民办高等教育层次结构、学科结构、区域结构的发展变化进行梳理,探讨民办高等教育结构变化中存在的一些问题,以期为我国民办高等教育结构的优化提供策略。
首先从层次结构来看。从规模现状来看,我国民办高等教育的体量较大,各类型层次学生人数在普通高校中大都占据显著地位,基本满足了适龄青年对接受高等教育的需求,推进了我国高等教育普及化的发展。截至2019年,民办高校专科、本科、研究生的招生数分别为1088494人、1108415人、1015人(经教育部批准,西湖大学与复旦大学、浙江大学相继于2017年、2018年开始实施联合培养博士研究生项目。西湖大学的19名“西湖一期”博士研究生、120名“西湖二期”博士研究生均于2017年秋季和2018年秋季入学),分别占普通高校专科、本科、研究生的约29.0%、34.6%、0.1%;民办高校专科、本科、研究生的在校生数分别为2697973人、4390307人、2004人,分别占普通高校专科、本科、研究生的约26.7%、33.5%、0.1%;民办高校专科、本科、研究生的毕业生数分别为725547人、970675人、483人(暂不包括西湖大学博士研究生毕业人数),分别占普通高校专科、本科、研究生的约24.9%、32.6%、0.1%。可以看到,各项指标均显示民办高校学生绝大部分集中在本科和专科阶段,在研究生培养方面较为薄弱。但值得注意的是,与十年前相比,我国民办高等教育在培养研究型人才方面实现了质的突破。目前,我国已有5所民办高校试点开展了专业硕士研究生教育,上海视觉艺术学院、西安翻译学院、三亚学院等民办高校在2020年成为拟新增硕士学位授权单位。西湖大学自创办伊始就招收博士研究生,独立招收博士后研究人员,开创了我国民办高校博士研究生培养的先河,为我国民办研究型大学的发展带来了曙光。
从总体规模变化来看,我国民办高等教育各层次规模大幅扩张,本科与专科层次实现数量上的跨越式增长。以招生数为例,民办高校本科层次人数从2005年的37410人增长到了2019年的1108415人,增长了1071005人,增长率2862.9%,年均增速为27.4%,在普通高校总招生数中的占比增加了33个百分点;民办高校专科层次人数从2005年的398691人增长到2019年的1088494人,增加了689803人,增长率173.0%,年均增速为7.4%,在普通高校总招生数中的占比增加了11.6个百分点。此外,民办高校本科招生数比例的显著增长使得专本比从2005年的10.66:1降为2019年的0.98:1,专本比大幅下降,专科层次与本科层次人数基本持平。可以看出,我国民办高等教育规模的主要增长点在本科层次,民办高等教育类型层次结构的重心在提升。
其次从学科结构来看。笔者从我国的东、西、南、北部地区共选取10所本科层次的民办高校、10所专科层次的民办高校、6所招收研究生的民办高校,对其学科结构进行研究,发现不同层次的民办高校的学科结构呈现出较大差异。
从本科层次民办高校的学科结构来看,2020年10所民办高校的本科专业布点数按照从高至低依次为:管理学、艺术学、文学、工学、经济学、交叉学科、教育学、医学、法学、理学、农学、历史学、哲学。其中,没有学校开设哲学、历史学、农学类专业。从各学科专业的构成比例上看,管理类占比重最大为21.1%,艺术类占18.8%,文学占18.2%,工学占16.9%。民办高校本科专业设置倾向于设置一些社会热门专业,如管理学类的财会、文学类的外语、工学类的信息与计算机等专业。实践性较强的应用性学科的发展较多,管理类、工学类专业规模呈“遍地开花”之势;理论性强的基础性学科的发展则保持相对平稳的发展。此外,交叉学科作为亮点专业表现不俗,有75%的本科层次的民办高校均设置了交叉学科,积极应对复合型人才培养提出的新挑战。
从专科层次民办高校的学科结构来看,2020年10所民办高校的专科专业布点数按照从高至低依次为:财经大类、艺术设计传媒大类、电子信息大类、土建大类、制造大类、文化教育大类、交通运输大类、旅游大类、医药卫生大类、公共事业大类、资源开发与测绘大类、生化与药品大类、轻纺食品大类、水利大类、农林牧渔大类、材料与能源大类、环保气象与安全大类、公安大类、法律大类。其中,没有学校开设农林牧渔大类、材料与能源大类、环保气象与安全大类、公安大类、法律大类。从各学科专业的构成比例上看,财经大类占比重最大为22.3%,艺术设计传媒大类占19.1%,电子信息大类占13.8%。专科层次的民办高校主要以举办高等职业教育为主,专业设置具有很强的高等职业教育特征,实用性较为突出,涵盖日常生活的衣食住行,理论性强的学科大类所占比例一直游离在10%以下,保持相对平稳的发展。
从培养研究生层次的民办高校学科结构来看,2020年6所民办高校在硕士层次的专业开设中,本科专业布点数按照从高至低依次为:艺术学、工学、文学、理学、管理学、教育学、经济学、医学、法学、交叉学科、农学、历史学、哲学。与本科层次的民办高校类似,没有开设哲学、历史学、农学类专业,而且也没有学校开设交叉学科的研究生专业。从各学科专业的构成比例上看,排名前三的学科大类占比分别为:艺术类占比重最大为25.7%,工学占比20.0%,文学和理学占比均为14.3%。可见,培养研究生层次的民办高校人文社科类专业略高于理工科专业,两者大致相当。但值得注意的是,培养硕士研究生的民办高校的重心仍以文科类专业为主,理学和工学专业基本均由培养博士研究生的西湖大学开办。
最后从区域结构来看。根据国家统计局的地区划分方法,除港澳台地区外,可以将我国的经济区域划分为东部、中部、西部和东北四大地区。总体上来看,2019年,东部地区10个省(自治区、直辖市)共建立了312所民办高校,省均建立31所,占全国民办高校总数的40.7%;中部地区6个省共建立189所民办高校,省均建立32所,占全国民办高校总数的24.7%;西部地区12个省(自治区、直辖市)共建立196所民办高校,省均建立16所,占全国民办高校总数的25.6%;东北地区3个省共建立23所民办高校,省均建立23所,占全国民办高校总数的9.0%。具体来看,2019年,民办高校数量在全国排名前五的省分别是广东、江苏、四川、湖北、山东,数量分别为54所、52所、46所、42所、40所。而民办高校数量在全国排名后五位的省分别是西藏、青海、宁夏、甘肃、新疆,数量分别为0所、1所、4所、7所、9所。值得注意的是,排名前五的3个省属于东部地区,而排名靠后的五个省均属于西部地区。从上述分析可以看出,四大地区在民办高校的建设情况上存在明显差异,这可能与各地区经济发展状况有关。
从总体规模变化上来看,自2005年以来,四个地区的民办高校数量均显著扩大,但东部地区一直占据主要地位。其中,东部地区民办高校数量从2005年的133所上升到2019年的312所,增长了179所,增长率为134.6%,年均增速为6.3%,但其在全国民办高校数量中占比却下降了12.3个百分点;中部地区民办高校数量从2005年的52所上升到2019年的189所,增长了137所,增长率为263.5%,年均增速为9.7%,在全国民办高校总数中占比上升了4个百分点;西部地区民办高校数量从2005年的46所上升到2019年的196所,增长了150所,增长率为326.1%,年均增速为10.9%,在全国民办高校总数中占比上升了7.3个百分点;东北地区民办高校数量从2005年的20所上升到2019年的169所,增长了49所,增长了为245.0%,年均增速为9.2%,在全国民办高校总数中占比上升了1个百分点。值得注意的是,虽然东部地区民办高校增长规模是最大的,但其年均增长速度反而最慢,总体占比一直呈下降趋势。而西部地区民办高校发展很快,增长规模仅次于东部地区,而且年均增速近乎为东部地区的两倍,呈迅猛上升之势。
第一,层次结构重心低,研究生教育发展不充分。民办高等教育从整体上来看,研究生教育与本专科教育的规模还不太协调。截至2019年底,我国民办高校共756所,其中,本科层次高校434所,专科层次高校322所,具备研究生层次培养资格的高校仅有6所(含西湖大学),不足民办高校的1%。在2019年各层次的招生人数中,民办高校本科招生1108415人,专科招生1088494人,研究生招收1015人,本科生与专科生的比例为1.02:1,本科生与研究生的比例为1092:1。研究生教育与本科教育的比例差距很大,研究生教育规模还很小,亟待进一步发展。而且,由于政策的原因,很多民办高校被安排在公办高校之后录取,录取批次靠后,使民办高校难以招到优秀的考生,民办高等教育长期处于本科及以下层次。这样的层次结构制约了我国创新能力的发展,一定程度上将导致经济发展后劲不足,与我国实现高等教育强国的奋斗目标有很大的差距。
第二,专业设置市场导向,基础学科建设薄弱。学科专业结构与劳动力市场技能需求紧密相关。无论是本科层次还是专科层次的民办高校,其出于自身生存的需要,在与公办高校竞争生源的过程中,学科设置中多考虑短期的社会需求,忽视社会的长期发展趋势。学科专业设置上重视投入产出,偏重低成本专业,如文科类专业和其它实验设备要求较少的理科类专业的设置最为普遍,专业设置带有明显的短期实用主义倾向。几乎每所民办高校都存在着热门专业设置比重较大的问题:绝大多数民办高校都设置了诸如计算机、外语、财会等投入少、易招生的热门短线专业,较少民办高校设置哲学、历史学、理论经济学、数学、生物学、物理学、农学、医学等学科专业投资大、风险高、见效慢的专业。
第三,区域布局发展失衡,中西部地区高校质量较低。中西部地区的经济非均衡发展,是影响优质高等教育资源匮乏的重要因素之一。当前我国共有民办高校773所,占全国高校总数的28.2%。民办高校在各地分布存在明显的差异,各省民办高校数量基本与该省的人均GDP呈正相关。以省统筹为主的管理体制下,高等教育资源配置不均衡的问题十分突出。有些地方民办高校多,如江苏省、广东省等;有些地方民办高校少,高等教育资源不足的矛盾进一步凸显,例如青海省迄今只拥有1所民办高校,西藏地区甚至没有开办民办高校。一方面,我国中西部地区由于经费来源的不足,民办高校将主要精力集中在招生与扩建方面,在科研工作、实训实验等方面遭遇诸多挑战,对于民办高等教育的内涵发展理解有失偏颇,没有发挥出民办高校与公办高校的相容性和互补性。另一方面,东部地区的非均衡集中布局状况制约了教育资源的优化配置,束缚了民办高等教育的发展,不利于有效促进区域社会经济的均衡发展,也不利于优质高等教育资源向经济发展薄弱的地区和广大农村的辐射。
一是支持民办高校探索发展研究生教育。为丰富民办高等教育办学层次,针对我国民办高校研究生教育十分薄弱的现状,有质量地提高研究生占比,是调整新时期我国民办高等教育类型层次的发展方向。2020年9月,教育部、国家发改委、财政部联合印发《关于加快新时代研究生教育改革发展的意见》,指出研究生教育作为培养高层次创新型人才的重要途径,培养结构要从以学术学位为主向学术学位与专业学位协调发展转变。民办高校研究生教育体系的构建过程中,要紧扣“质量”主线,通过加强政策制度保障、加大经费支持力度等方式实现民办高校研究生教育的内涵式提升。具体来说:一方面,对民办高校研究生教育进行适当的政策倾斜,制定专门的法规政策条例,指导民办高校研究生教育发展。在民办高校研究生培养工作中,给予民办高校研究生专业更多的统筹调查和审批权限,对其在审批、招生数量和专业设置等方面给予宽松的政策,大力发展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稳步发展学术学位研究生教育。鼓励民办高校立足实际培养条件,以国家重大战略、关键领域和社会重大需求为重点,增设一批研究生专业学位类别。另一方面,扩大财政经费配置,创新资金的差异化投入方式。政府要完善对民办高校研究生教育的投入体系,研究建立差异化生均拨款机制,加大对民办高校基础研究、关键核心技术领域研究生培养的支持,完善培养成本分担机制。同时考虑院校和学科差异,根据不同高校的发展历史和办学现状,不同学科的办学成本与发展需要,扩大经费投入,探索差别化拨款模式,引导民办高校的研究生教育合理定位,提升研究生培养的水平。
二是扶持民办高校建设基础学科。学科和专业是人才培养的基础和载体,学科专业的布局关系到人才培养与经济社会发展的协调与适应。基础学科是国家创新发展的源泉和后盾,教育部等部门先后印发的《关于实施基础学科拔尖学生培养计划2.0的意见》《教育部关于在部分高校开展基础学科招生改革试点工作的意见》均突出了基础学科的支撑引领作用,体现了基础学科人才在高等教育强国建设中的重要作用。民办高等教育在学科专业结构的调整过程中,要适应新时代国际竞争和国家长远发展的战略需要,不断提升自身对于基础学科的研究能力,增强基础学科的建设底蕴,紧跟“新工科、新农科、新医科、新文科”建设步伐,注重数学、物理学、化学、生物科学、基础医学、哲学、中国语言文学、历史学等基础学科的建设,强力推进学科专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努力走科教融合的发展路径,力争选拔培养一批基础学科拔尖的学生。加强基础学科人才培养要做好体制机制上的顶层规划,以国家需求为牵引。政府教育主管部门应该在质量监管的基础上,放权给民办高校进行学科与专业设置,实现与社会经济运行保持一致的人才培养的动态调整。在支持方式上,综合考虑不同高校基础、学科类别及发展水平,给予相应支持,同时经费实行动态滚动机制,使高校可以通过科学规划,有序、合理、自主地安排经费。按照国家引导调、市场调节调、高校自主调的“三位一体”思路,不断优化民办高校基础学科的发展格局。
三是引导中西部地区民办高校高质量提升。地区间不平衡的经济状况导致民办高等教育发展失衡,成为制约中西部地区民办高等教育发展模式转变的重要原因。要改变这一困境,中央和地方要协同发力:中央层面要进一步加强顶层设计和规划引领,在政策支持、资金投入、学位点建设等方面加大对中西部地区的倾斜力度。中央财政要加大对中西部地区民办高等教育的投入和政策支持力度,加大财政转移支付的力度,弥补地方办学资源不足,补齐民办高等教育发展的资源短板,统筹制定民办高等教育中长期发展规划,释放更多宽松的政策空间,引导和支持中西部地区的民办高校探索新的融资办学模式,缓解办学资金压力,逐步缩小与发达地区的差距。地方层面要把民办高等教育发展战略摆在重要位置,将民办高等教育发展纳入区域经济社会发展的规划全局。地方各级政府应大力提升治理能力,以区域经济社会发展环境改善,带动地方民办高等教育整体水平的提升。地方政府要深化教育综合改革,积极稳妥改革考试招生制度,扩大省级政府教育统筹权和高校办学自主权,鼓励发展民办学校。《民办教育促进法实施条例》明确指出,各级人民政府应当依法支持和规范社会力量举办民办教育。地方政府要充分发挥民间资金的作用,鼓励和引导民间资金进入高等教育领域,合理发展民办高等教育,支持地方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