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修泽
(中国宏观经济研究院,北京100038)
中国经济正处在历史性的变动过程中。以2022 年开启实现国家第二个百年奋斗目标——全面建成社会主义现代化强国的“新征程”为标志,中国经济开始进入新发展阶段。在当代中国,完整意义上的经济包括三个系统:即经济发展、经济改革、经济开放。与新的发展阶段相适应,中国经济也理应出现三个大趋势,这就是民富型发展趋势、要素型改革趋势、制度型开放趋势。简言之,发展重民富,改革重要素,开放重制度。笔者将此概括为中国经济三型趋势论。
联合国计划开发署(UNDP)提出,经济发展的目的在于满足和实现人的发展,亦即发展要落到民富上。下面从三个方面深入分析民富型发展问题。
2022 年是中国迈入实现现代化国家新征程的第一个完整年份,同时也是“十四五”计划的第二年(关键之年)。根据国家统计局的数据,2021 年,中国的国内生产总值(GDP)达到了114.367 万亿元。从民富角度研究,平均到每一个中国人有多少?距离世界银行设定的高收入国家的门槛还有多远?
2022 年3 月初,国家统计局公布GDP 数据时,笔者是按照1∶6.5(即1 美元相当于6.5元人民币)来折算的,114.367 万亿元人民币大约相当于17 万亿美元。按此推算人均GDP 8.097 6 万元,大约相当于1.246 7 万美元(如按年平均汇率折算,为1.255 1 万美元),突破了1.2万美元。2022年5月,因人民币与美元的汇率出现贬值,按照2022 年5 月份最新的人民币在岸价1∶6.6 折算,大约相当于1.226 9 万美元。如果按照离岸价1∶6.64 折算,则是1.219 5 万美元。2022 年3 月《人民日报》发文称,中国的人均GDP“已经超过1.2万美元”是可以成立的。
倘若按上述人均GDP 指标衡量,中国现在处在一个什么样的发展节点?或者说,如何给我们国家定位?按照世界银行2021 年公布的“高于12 695 美元才能成为高收入国家”的标准,可以说比较接近高收入国家的底线,但还不能说已经达到高收入国家的标准,更不能说超过高收入国家。况且这里的收入,不是指的“居民人均收入”,而是指的“人均GDP收入”。这是应该区分清楚的。
上面说的是流量指标,即一年经济增长的流量规模。但人们更关注资产的存量指标,即经过多年的发展,积攒下来总计多少资产存量,即财富总量。这里引用世界上比较有影响的研究机构——麦肯锡全球研究所于2021 年11 月15 日发布的《全球财富研究报告》。据该报告载,全球的净资产(注意是净资产,不包括负债),2000 年是156 万亿美元,到2020 年,已经达到514 万亿美元,二十年光景,相当于过去的3.28倍。
同期,这20 年中国的财富增长得如何?据此报告称,中国财富从2000 年7 万亿美元,飙升到2020 年的120 万亿美元。当然,这期间世界其他国家也有不同程度的增长(比如美国的净资产在这期间也翻了一倍多,达到90万亿美元)。
这里有两个因素值得注意:其一,GDP本身的增长反映了创造财富的势头较为强劲;其二,全球财富研究报告的资产存量指标是按照市值来计算的,其中有一个重要的推动力就是房地产价格的猛升,即由房地产升值而带动的财富存量增长。麦肯锡研究报告表明,整个全球净资产里面房地产市值占到68%,意味着全球财富约有超过2/3 是储存在房地产领域里。
从过去20 年全球资产净值的发展趋势看,财富总量的增长速度超过了GDP 的增长,或者说财富存量增长超过了GDP 流量的增长。这主要是受利率下降推高房地产价格的推动,同时也引发对财富和财富观的两方面质疑。
质疑一,这样的财富繁荣可持续吗?①笔者在海南实地调查,2021年以来,全省土地出让收入是下滑的趋势,在资源有限的约束下,具有“可持续性”吗?对此问题,国内外已有诸多学者提出疑问,不需赘述。
质疑二,是笔者从“人本经济学”视角提出的。其思考的主题是前述《全球财富研究报告》体系中,“人”的位置究竟在哪里?笔者主张,要由以往主要关注国家流量财富的增长(以GDP 总量指标衡量)和存量财富的积累(以资产市值指标衡量),真正转换到“注重每个人的发展和生活幸福”的民富模式上来,当前尤要补足人性化的居民消费率的短板,并促进实现“共同而有差别的普遍富裕”。
马克思、恩格斯在《共产党宣言》里说,新社会的本质是“实现每个人的自由的全面发展”,发展的宗旨是为了“人”。用“人本经济学”理念来审视,中国的居民消费率怎样呢?
笔者认为研究新格局下的消费,需分清“消费四率”,即:“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增长率”“消费增长率”“消费贡献率”“最终消费率”(特别是其中的“居民消费率”)。以上四组率,各有各的内涵,各有各的指向和作用,不可混同。但现在是普遍混同了,有意或者无意地用一、二、三率来掩饰“第四个”率存在的问题和短板。因为按照笔者的“人本经济学”理论逻辑,最值得看中的应是最终消费率(特别是其中的“居民消费率”),这相当于消费问题的“靶心”或称“十环”。
最终消费率是指最终消费占整个国内生产总值的比重。笔者的《人本型结构论》(2015)一书从横向(国际)比较角度研究后得出结论:虽然中国的居民消费水平动态增长并不慢,但中国的最终消费率(居民消费与政府消费之和)是低的,不仅低于所处较高阶段的发达国家,也落后于所处相同阶段的一些发展中国家。而最终消费率偏低的原因,主要是由于与居民生活直接相关的居民消费率(即消费问题的“靶心”或称“十环”)过低(2012年只有34.6%)。[1]3
正是基于对居民消费率偏低问题的关注,笔者在《人本型结构论》一书中建议:“在‘十三五’期间乃至更长的时期内”,中国应该实行“需求管理—供给管理相结合的新方略”,并“把居民消费率拉高”,认为“这是中国经济结构调整第一位的问题”。[1]5
《人本型结构论》出版后,依据此观点写成的论文《论需求管理与供给管理相结合的新方略》(2016),因主张“需求与供给相结合”且把需求放在首位,而引起争议。直到2021 年,决策层明确指出:要“加强需求侧管理,扩大居民消费,提升消费层次,使建设超大规模的国内市场成为一个可持续的历史过程”。“需求侧管理”及其由此连带的扩大居民消费方引起普遍关注。这就是笔者在论文《把握“三新”分清“四率”三线促进消费升级》中一开始引述此段论述的思想缘由。
《人本型结构论》一书中所引用的2012年世界银行发布世界发展指标(WDI)数据库的资料迄今过去已近10年,到现在,世界主要国家和中国的实际情况如何?请看世界银行公布的2012—2020 年一些代表性国家最终消费率统计表。
通过表1,可以看到2020 年世界银行发布的中国的最终消费率为54.82%。那么,其中的居民消费率是多少呢?
表1 代表性国家最终消费率(依据现价美元计算)
表2 是代表性国家2012—2020 年居民消费率数据,其中2020年中国居民消费率只有38.12%。即使笔者进行调整修正,把当年政府消费率中直接用到居民头上的公共性消费加上,从而形成“宽口径的居民消费率”,也不过在45%上下。①具体论证过程详见常修泽:《把握“三新”分清“四率”三线促进消费升级——关于中国新发展阶段扩大居民消费问题》,载《学术界》,2022年第4期。
总之,不管是世行公布的38.12%也好,还是笔者进行调整以后的45%上下也好,窄口径和宽口径的居民消费率在表2中都是最低的。所以,如何真正提高居民消费率?在此,笔者再次申明在《人本型结构论》中的主张:在新发展阶段,把居民消费率拉高,仍然是中国经济结构调整第一位的问题。这是中国“民富型发展”需要解决的一个突出的问题。
表2 代表性国家居民消费率(依据现价美元计算)
民富型发展的另一个重要问题是关于市场经济条件下的共同富裕问题。
首先要指出,共同富裕是包括中华民族在内的人类千百年来的共同理想。从中国古代典籍《礼记·礼运》中所描写的大同世界,到古希腊柏拉图提出的以公平正义为准则的“理想国”,都寄托了人类对共同富裕的期望和理想。但是,在社会主义社会之前(包括空想社会主义),这些理想都是不可企及的。
社会主义经济制度的建立,提供了走向共同富裕的制度性前提。但是,在苏联和中国改革前的计划经济体制下,实行“左”的社会经济政策,非但没有实现共同富裕,反而使人们实际走向了共同贫穷、共同受苦,这是人类永远值得汲取的教训。
中国历经“十年浩劫”转入改革开放新时期后,发展经济、改善人民生活成为迫在眉睫的现实问题。在此背景下,1978 年12 月,邓小平在中共中央工作会议闭幕式上指出:“在经济政策上,我认为要允许一部分地区、一部分企业、一部分工人农民,由于辛勤努力成绩大而收入先多一些,生活先好起来。一部分人生活先好起来,就必然产生极大的示范力量,影响左邻右舍,带动其他地区、其他单位的人们向他们学习。这样,就会使整个国民经济不断地波浪式地向前发展,使全国各族人民都能比较快地富裕起来。”[2]这是邓小平第一次讲到“先富”与“后富”的问题(尽管他没有明确使用“共富”一词)。1985年3月,在全国科技工作会议上,邓小平第一次明确使用“共同富裕”一词,他指出:“社会主义的目的就是要全国人民共同富裕,不是两极分化。”[3]特别是1992 年初在著名的南方谈话中,邓小平提出重要论断:“社会主义的本质,是解放生产力,发展生产力,消灭剥削,消除两极分化,最终达到共同富裕。”[4]
对以上邓小平的论述进行系统分析,笔者归纳出三点:第一,共同富裕是邓小平从社会主义本质的深层结构提出的;第二,共同富裕的涵义,邓小平是使用排除法来表达的,即它不是两极分化(但是,他并没有排除合理差别)。至于内涵是什么,未能完整阐述(但可以意会);第三,邓小平明确指出,共同富裕是社会主义的最终目的,而社会主义则需要几代人、十几代人,甚至几十代人坚持不懈地努力奋斗。多年来,人们对于最终目的的“最终”二字之涵义理解不够,以致把最终目的简单化、短期化。
笔者认为,今天讨论“市场经济条件下的共同富裕”问题,无论在理论上还是在实践上,都很难说“已经成熟、已经定型”。笔者赞同这一观点:“共同富裕是一个没有完全解决的问题。”[5]正因为理论上尚未成熟和定型,所以在二十大前连续召开一系列探讨共同富裕的研讨会;也正因为实践上尚未成熟和定型,所以中央决定率先在浙江省进行局部的实验和示范。
恰好,2022 年年初,笔者在接受“高质量发展促进共同富裕示范区”的访谈时,与浙江的同志讨论过。在该访谈中,笔者提出了“共同而有差别的普遍富裕”的观点。①见《以发展大格局看共同富裕——访著名经济学家常修泽教授》,载《浙江日报》2022年2月11日新闻版。新华网、学习强国、凤凰网等多家网站相继转载。在这个新概念中,为什么既讲“共同富裕”,又讲“有差别”?提这个概念旨在什么?简单地说,共同而有差别的普遍富裕,旨在防止权贵和民粹两种倾向。这里从四个方面简要分析。
1.从现实出发,直面收入及财富差距过大和绝对平均主义两种倾向
这是第一个维度,现实维度:针对收入与财富差距过大和民粹苗头两个方面。这两方面都要预防,但主要的恐怕还是收入和财富的差距过大的问题。
中国的居民收入差距主要表现在三个方面,即城乡之间、地区之间、不同群体之间。前两者用收入比率分析,城乡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比,2021 年为2.50∶1;地区之间,居民收入最高省份与最低省份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比,2020 年为3.55∶1。第三个差距即不同群体之间的收入差距,国际上通用基尼系数表示。据国家统计局数据,全国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基尼系数2020 年为0.468,世界银行数据库显示是0.47。
除了关注收入基尼系数这个流量指标外,还应关注存量指标(财富基尼系数)。迄今尚未见到官方权威部门发布的财富基尼系数数据。根据瑞士信贷银行发布的《全球财富报告2021》(Global Wealth Report 2021)披露,2020年中国的财富基尼系数为0.704。
可见,不仅中国的流量指标(收入基尼系数)高于0.4 的国际警戒线,而且存量指标(财富基尼系数)也接近国际上经验性的0.8左右的容忍度线,应该引起决策部门和整个社会的关注。
问题的复杂性在哪里?如果仅仅是一个收入差距过大和财富的分配不公,就可以主攻这一个,但是现在还有另外一种倾向,民粹主义思潮,它在中国是有市场的。例如2021 年11 月之后,网络上出现了某些有关民营经济的不正确舆论。在理论界也曾有学者撰文,借有关话题大讲“两灭”(即“消灭私有制,消灭资本家”),甚至断章取义地引用《共产党宣言》的论断,不讲马克思原话的前半句(即前提条件)——“从这个意义上说”,而只片面地引用后半句“消灭私有制”。在中共二十大筹备之际,社会上这样的民粹思潮对国家、对人民将产生什么影响?这是现实,值得重视。
2.理论支撑:“共同而有差别的普遍富裕”的立论依据
从理论维度上说,共同富裕思路,采用什么样的“理性提法”为好?笔者提的概念是“共同而有差别的普遍富裕”。这是一个完整的命题,它包括两大方面:(1)“共同富裕”;(2)“有差别的普遍富裕”。两方面缺一不可:去掉“共同富裕”,或者去掉“有差别的”,都是不准确的。
在联合国关于减碳的文件中,有一个“共同而有区别的责任”的提法,曾受到诸多发展中国家的赞扬,为什么?因为它科学、准确,兼顾了发达和发展中国家的各方利益。在十分复杂的社会氛围面前,理性的提法,应该既能防止权贵,又能防止民粹这样两种倾向。“共同而有差别的普遍富裕”中的“共同富裕”旨在防权贵;后者“有差别”旨在防民粹。
共同富裕由社会主义制度的性质导出,已多有论述,不再赘述。而“有差别”,则可从社会主义劳动的个人谋生性及劳动能力差别的“天然特权”导出。按照马克思的思想,这个问题的逻辑关系是:
(1)社会主义社会只能实行按劳分配(当然现实很复杂,除了按劳分配,还有“要素按贡献分配”,但还是以按劳分配为主)。
(2)只要实行按劳分配,那么,劳动本身就有具有个人谋生手段的性质,简称“谋生性”。[6]劳动的“谋生性”是社会主义劳动的重要特性。
(3)既然只有劳动才能谋生,按照马克思《哥达纲领批判》里的论断,劳动者不同等的个人天赋,产生了不同等的工作能力,此乃“天然特权”。
(4)从这个“天然特权”导出一个重要的结论,就是由劳动能力的差别而产生的分配结果,必然有差别。
基于此,笔者在2022 年初发表的《以发展大格局看共同富裕》一文中说,“这种由劳动的‘个人谋生性’带来的物质利益差别,莫说在社会主义初级阶段,即使到社会主义社会中级乃至高级阶段,依然是存在的。如果再加上非劳动要素的参入,情况更为复杂”。关于非劳动要素的参入,涉及民营经济问题,结合对策再谈。
3. 国际教训:南美转型国家考察启迪——注意权贵和民粹两种倾向
2007 年,笔者曾到拉美玻利维亚和智利进行实地考察。玻利维亚是拉美著名左翼革命家格瓦拉1967年遇害的地方;智利是集权人物皮诺切特发动军人政变推翻阿连德民选政府的地方。经过实地考察,发现一个非常深刻的社会问题:即拉美国家的权贵与民粹两方面同时存在,且有互动。于是笔者在《人本体制论》里,阐述了这次南美考察的启迪,文中写道:“从拉美国家看,这两者现象(权贵与民粹)是相互依存、恶性互动的。上面越权贵,社会越民粹,社会越民粹,上面越权贵,甚至可能会集权。”[7]288
正是从这次考察中,笔者产生出一个理论观点:在转型中“要注意防止两种现象:第一,要经济市场化,但要防止权贵;第二,要实现社会公正,但要防止民粹”。[7]288就是说,必须排除权贵和民粹这两种倾向。书中结合中国实际指出:“无论是权贵,还是民粹,对中国广大人民群众来说,都是不利的。”[7]288今天研究此问题,同样“必须看清这一点,保持理性认识”。[7]288
4.历史观照:权贵与民粹都阻碍社会进步
这里以几个大国(特别是中国)的历史作为例证来阐述:权贵和民粹两种倾向都会阻碍社会进步。比如,中国秦始皇统一中国是进步的,但是后来长期的封建专制统治是落后的。1911 年辛亥革命爆发推翻封建专制制度,是进步的,但孙中山先生去世后又出现一盘散沙,军阀混战,社会也伴有一些民粹主义的思潮。
考察中国这段历史感到,权贵和民粹关系很复杂。初步理出其中两条线,或称双重性。一重是,权贵与民粹之间的“互怼性”:权贵怼民粹,民粹怼权贵;另一重是两者之间的“勾兑性”:表现为权贵操弄民粹,民粹败坏民意。不要以为民粹代表民意,其实民粹是败坏民意、败坏民主、败坏公正的。例如,美国2021 年的“国会山事件”,能代表民意吗?从中人们会看到:权贵是怎么操弄民粹的。
这种双重性很值得重视,因为它涉及下一步我们在构建共同富裕过程中,怎么对待权贵和民粹的问题。如果再把公正、民主这些变量增加进来,这些因素之间的关系恐怕就更复杂。今天在解决差距过大问题的同时,要正视民粹思潮的苗头,尤其要防止权贵与民粹“互怼”与“勾兑”的问题。
5.对策:针对收入和财富的差距过大以及民粹思潮的苗头,我们怎么办?这里提四条对策:
第一,要从发展大格局考虑问题。要看到共同富裕不只是一个分配问题,还是一个经济社会发展的全局性、战略性问题。建议牢牢扭住高质量发展这个“牛鼻子”,设法调动全社会投资创业、劳动就业的积极性,让一切发展生产力的积极因素和创新创造活力竞相迸发。
第二,在上述基础上,研究分好“蛋糕”的问题。要切实推进分配制度改革,包括初次、再次和第三次分配,缓解三个倾斜(即向政府倾斜、向垄断企业倾斜、向非劳动者倾斜)的问题。同时完善社会保障制度,缓解公共服务供给不足的缺口。
第三,建立完善的环境资源产权制度。由于环境资源领域产权界定不清、产权配置不当和交易价格不合理,以及环境资源税收不完善等因素,也产生了一部分人(如部分“资源投资”)暴富的问题,应关注这一领域的分配不公。这个问题在拙著《广义产权论》中已经讲过,不再阐述。
第四,针对民粹思潮的苗头,应坚定不移地秉持中央确定的“两谋”大方向(即“为人民谋幸福,为民族谋复兴”);而不应该让“两灭”(即所谓“消灭私有制,消灭资本家”)的苗头兴起。只要能够有效解决差距过大和民粹苗头两种倾向,共同而有差别的普遍富裕的理念就可以变成现实。
近日,国家发布《关于加快建设全国统一大市场的意见》,旨在建设高标准的市场体系,但引起热议,焦点在于“统”字,这也难免,因为中国改革开放前长期实行计划经济,其最大的弊端就是“统”得过多,“统”得过死,一见“统”字,就特别敏感,担心计划经济回潮。
如果说构成市场体系大厦有三大要件,那么三大要件是什么?笔者认为:第一,“市场主体是根基”。中国现在有多少市场主体?1.6亿,基础很雄厚,必须保护好。第二,“要素市场是钢筋”。市场体系里固然有商品市场,但“最硬核”的东西是要素市场,这是中国市场体系的支撑。第三,“三大机制是水泥”。三大机制即是市场经济的供需机制、价格机制、竞争机制,这三大机制贯通于整个市场体系之中。
既然“要素市场是钢筋”,下一步,应该特别关注要素市场化配置改革问题。①相关论述可参见常修泽:《关于要素市场化配置改革再探讨》,载《改革与战略》2020 年第9 期;常修泽、何亚斌:《要素市场化配置及其产权市场的命运——产权“生产要素生命论”探讨》,载《产权导刊》2020年第6期。本文拟在此前研究的基础上,结合新的情况对要素型改革再作新的探讨。
1.关于要素的文明因应论
一般地说,生产要素是经济过程所投入的资源。这里说的经济过程,按照马克思《资本论》的分析,包括生产过程、流通过程、分配过程和总过程。因此,具体而言,经济过程所投入的资源,理应包括生产、流通、分配商品和服务过程中所投入的各种资源。
那么,迄今为止,在经济过程中,已经认识到投入哪些资源呢?需要以大历史观和大格局观来进行考察。
以大历史观考察,生产要素是应人类文明之“运”而生的。与农耕文明相适应,劳动、土地二要素首先出场。英国古典政治经济学创始人,曾任爱尔兰土地测量总监的威廉·配第留下名言:“土地是财富之母,劳动是财富之父。”后来,与工业文明相适应,资本要素横空出世。《资本论》的著者马克思最卓越的贡献就是纵横内外“论资本”。再随着工业文明的演进,知识、技术与管理要素作用凸显,马克思提出“科技是生产力”“管理是乐队指挥”等萌芽思想。中国改革开放以后,中共十五大增列了技术要素;中共十六大增列了管理要素;当代社会随着信息革命爆发,因应数字文明浪潮,数据要素大显身手,成为最新的要素。就这样,劳动、土地、资本、知识、技术、管理和数据七大要素,一个个先后粉墨登场,时间上具有继起性,与人类文明发展阶段相适应。
以大格局观考察,顺当今之势,上述要素不仅在时间上具有继起性,而且在空间上具有并存性:劳动、土地、资本、知识、技术、管理和数据等七大要素,在各自领域发挥作用,各显神能。需要指出,把握生产要素的定义应该准确全面,即树立“要素内涵全面观”。例如:土地要素不只是“地面”或“地表”,而且包括地下的矿产资源、地上的森林、草原、江河湖泊和空间等一切自然资源;资本不只含物质资本,而且包括人力资本(笔者称为“人本要素产权”);而管理要素细分的话,又有一般管理和指挥管理之别,特别是在智能化条件下,一般管理可归之于劳动要素范畴;指挥管理作为决策、指挥并承担风险者,属于企业家管理要素范畴。简言之,土地要素、资本要素,不可窄化;管理要素不可泛化,把握适度为好。
2.关于要素的“中性范畴论”
根据笔者的研究,当代七大要素按类型区分,可分为三类型。劳动、知识、技术、管理四要素可归之于人本要素型;土地、资本可归之于物本要素型;数据要素可归之于人—物要素混合型。
无论是人本要素型、物本要素型,还是人—物要素混合型,作为要素都是工具而已。若问它姓啥?尽管既有“劳”又有“资”,但是它既不姓“社”,也不姓“资”,而是属于中性范畴。它就好比是一节节车厢,看它挂在哪个火车头上。若挂在社会主义的火车头上,就为社会主义服务;若挂在资本主义的火车头上,就为资本主义服务。实事求是,即为中性范畴论。
现在争论的焦点在于所谓资本的逐利性。一个时期以来,资本的逐利性成为热议话题,甚至把资本的逐利性作为资本的丑陋之处。其实,这是缺乏理性分析的。
按照市场经济的规律和资本的自身属性,资本确实是逐利的。但笔者认为,资本的逐利性也是一个中性范畴,逐利性本身无所谓丑美,关键在于,你指的是哪种社会条件下的资本?即使同为社会主义条件下的资本,针对每种具体资本,它是如何逐利的?它为谁逐利?逐利之后归于谁?尤其是在中国现阶段逐利性同时引发“资本创造价值”和所谓“资本野蛮生长”的情况下,究竟哪一方面是主流?哪一方面是支流?这些都要具体分析,不可任意贬损。
我们要面对现实。以《2021 中国民营企业500 强报告》为例,2020 年,500 家民营企业税后净利润为1.96 万亿元,纳税总额达1.36万亿元(全国4 000多万家民营企业纳税超过50%,一度超过60%)。试问:这些民营企业资本的逐利性,何丑之有?
同时,在中国,也不只有民营资本,还有国有资本,国有资本没有逐利性吗?据最新数据,2022 年前四个月,国有及国有控股企业利润总额(税后)12 824 亿元,税费收入总额19 967 亿元。这些国有及国有控股企业资本的逐利性何丑之有?
当然,在市场经济条件下,不排除形形色色的各类企业中,某些微观主体确也存在“资本的不合理逐利”问题,应当加强监管、引导与规范,促其健康发展。但是不应该把支流当成主流,尤其不应该把资本主义社会(前期)流行的那句。“资本来到世间,从头到脚,每个毛孔都滴着血和肮脏的东西”[8]搬到今天社会主义制度下的资本审视中来。
总之,作为政府决策者、企业家和理论工作者,应正确认识和把握资本的特性和行为规律,但不应该把资本的特性和行为规律等同于资本主义制度的本性和资本主义经济的运行规律。中国确实需要依法对资本实施有效监管,以支持和引导资本的规范和健康发展,但是,对资本的逐利性这样一个“中性范畴”,不应该作为一个负面的经济范畴而加以贬损。
3.关于“产权要素三全论”
中共十九大报告指出:“经济体制改革必须以完善产权制度和要素市场化配置为重点。”这里,明确提出新阶段“改革两大重点”。那么,要素市场化配置与完善产权制度是什么关系呢?笔者认为要素与产权是两个独立但又有交叉的概念:“有产权的不都是要素,但是,凡是要素都有自己的产权。”在此基础上,提出了“产权要素三全论”。
(1)横向之全:范围全覆盖。产权内涵,不仅包括人们熟悉的物权、债权、股权,还包括自然资源资产产权、环境产权和各种人本要素产权(如知识产权、技术产权、劳动力产权、管理产权)等。简言之,广义产权,广到天(环境产权,如“碳产权”);广到地(各种自然资源,土地、矿山、森林等以及风能、太阳能等);广到人(劳权、知权、技权、管权等人本要素产权,)从而形成“广义产权体系论”。①相关论述可参见常修泽:《广义产权论》,中国经济出版社2009 年出版;常修泽:《天地人产权论》,载《上海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11年第3期,《新华文摘》2011年第17期“新华观察”栏目长篇转载。
(2)纵向之全:过程全贯通。要素运动的四个过程都贯穿产权。识别确立过程——要素产权界定;使用生产过程——要素产权配置;流通运转过程——要素产权交易;消耗保护过程——要素产权保护。十九大报告提出“完善产权制度”,在很大程度上就是完善各类要素的产权界定、产权配置、产权交易、产权保护制度。产权均贯通其中。
(3)内核之全:生命全周期。总体观之,产权是生产要素的生命。分体观之,劳权是劳动要素的生命;地权是土地要素的生命;资权是资本要素(股票、债券、非标资本品)的生命;知权、技权是知识与技术要素的生命;数权是数据要素的生命;管权是管理要素的生命。失去产权,要素也就失去生命,徒成一个个空壳而已。
基于上述“产权要素三全论”,笔者得出结论:要素与产权是形神兼备的一个整体,要素市场化配置实则是产权配置。
1.改革自身的逻辑:“下半场”攻坚
中国改革从1978 年12 月迄今已近44年。经过“上半场”的努力,商品市场这一块,已经放开97%,政府控制的攸关国计民生的重要部分只占3%。商品市场部分大体可以说“轻舟已过万重山”。但是,要素市场的放开比较迟缓。首先,土地、资本领域放开不够,无论是土地的市场化,还是利率的市场化,都是短板;其次,人本要素领域,无论是知识的市场化,还是技术的市场化,无论是劳动力的市场化,还是企业家的市场化,更是短板中的短板。中国改革的“战车”,不可避免地要开到要素的面前。这是改革自身逻辑的贯通使然。
2.经济发展逻辑:堵点就“堵”在这里
从发展角度来说,近年来国家提出“畅通国内大循环”,但对该问题的理解,一些论者还是停留在商品的自由流通和商品市场的统一化方面。殊不知,中国国内循环不畅的关键堵点就“堵”在要素市场上。不仅物本要素的土地与资本市场处于分割状态,而且作为人本要素的劳动力市场、知识技术市场和企业家市场也处于隔离状态;至于人—物混合型的数据市场因其复杂性更没有畅通循环。中国要解决结构性矛盾,构建产业链、供应链、价值链,特别是要推进技术创新,都需要靠要素的合理流动,尤其需要挖掘知识、技术、劳动力、管理以及土地、资本的内在潜力(其中的内在潜力是巨大的)。经济发展呼唤要素市场化必须改革攻坚。
3.人的发展逻辑:建设“人”的现代化强国所必需
中国改革发展的核心是促进人的全面发展,这是新体制的本质,中共十九大报告有一句话讲得很深刻,“保护人民的人身权、财产权、人格权”。人民的三权,牵涉的社会面很广泛:劳权,涉及劳动者;知识产权涉及知识分子、科研者;技术产权涉及技术工程人员,包括大国工匠;管理产权,涉及指挥管理者;至于人—物混合型数据要素产权,更涉及公民的各种信息权利及其隐私。因此,今天研究要素市场化问题,应该有一个如拙著《人本体制论》的副标题“以人的发展及其体制安排研究”这样一个视角。
中国现在开启的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强国,所要追求的不只是“物”的现代化强国,更重要的是“人”的现代化强国。笔者认为,中国的要素市场化进程,是一场系统、深刻的社会变革。其切入点可先从生产力领域切入,但切入之后,改革的“战车”将会开到生产关系领域,引发生产关系的变革;再深入进去,就不可避免地呼唤上层建筑的变革。这种由生产力—生产关系—上层建筑的系统性改革,必然要求推进人本要素的市场化改革。
基本的思路,是从实际出发,按不同类型推,循序渐进地推进改革。大体可分为三条线展开:
1.人本要素:劳动、知识技术与企业家管理市场的主要着力点
第一个人本要素是劳动,所建市场可称为“劳动力市场”。突出看点是户籍制度改革。从1958年开始,中国出现了城市与农村分割以致隔离的二元户籍制度,这种制度是对人的发展的一种阻遏,是劳动力流动的最大掣肘因素。问题的复杂性在于中国的680多个大、中、小城市情况各不相同。其中,大城市又分成超大、特大和一般大城市。根据实际情况,城区常住人口300万以下的城市,落户限制全面取消;城区常住人口300 万~500万1型大城市,落户条件全面放宽。一些超大城市可采取“积分入户”的办法。随着户籍制度改革,劳动力才真正流动起来。
另一个看点是劳动者技能技术评价(特别是其中的大国工匠)。应该为技能人才建立职业技能等级制度。有关部门已经提出《关于健全完善新时代技能人才职业技能等级制度的意见》,由低到高,设立包括技师、高级技师、特级技师、首席技师在内的“新八级制”。建议发扬1984 年莫干山会议“不拘一格降人才”的精神,真正为底层的劳动者提供向上流动的管道。
第二个和第三个人本要素是知识与技术,这是两个要素,但在建立市场时可以一体化运行。知识技术市场化,最大的看点就是技术人才的“职务发明成果的产权落实”。此问题一直悬而未决。笔者在《广义产权论》(2009)中曾提出:“应将这部分‘知识’产权的一部分分配给具体创造该‘知识’产权的技术人员。”即“分为两部分,一部分为该单位所有,另一部分由技术人员持有”。[9]但是,这些年有几位科技专家因“职务发明成果的产权”问题而被处理。现在,按照改革新趋势,国家已经决定,职务发明成果一部分应该界定给职务发明的科研人员,这就可以调动广大知识分子、技术人员创新的积极性、创造性。
第四个人本要素是管理要素:企业家管理市场。
2017 年,笔者在《企业家阶层新论》中指出,随着社会经济的发展,企业家的“特质内涵”需要作出新的界定:作为“创建企业并担任经营管理职责的指挥者”,企业家必须具有“创新”“情操”“复合经济人”三合一的特质。这是新时代企业家的重要标志。[10]
五年过去了,当前企业家面临的问题以及客观环境更为复杂。有关文件虽然提到“管理要素”,但并未提及企业家管理市场,这是一个缺憾。当然,仔细研究起来,个中原因比较复杂,主要涉及国企经营者如何确定的问题。建议思路打开:首先,国企之外的民营企业家应该走向市场。其次,即使国企经营者,也可以在“组织管住资格,严格市场把门”的前提下,建立大框架下的“企业家管理市场”,然后由董事会从模拟市场上选拔经营者,这终究比“一对一”的行政配置做法更具灵活性。从世界局势和国家战略的高度着眼,中国应该珍惜企业家这样一种“稀缺的要素”,注重发挥这一群体在改革、开放、创新发展中的“乐队指挥”才能,尤其要激发和保护企业家精神,企业家管理市场不可或缺。
2.物本要素:土地与资本市场化主要着力点
土地要素(这里主要讲“地面”,“地下”部分另议)主要是“三块地”(即农村集体建设用地、农地、宅基地)。按照要素市场化改革的思路,“三块地”要逐步放活。农村集体建设用地,改革的着力点是由过去政府征地、政府招拍挂改为农民集体自己来招拍挂,农民直接进入土地市场。农地主要是推进“三权分置”改革:所有权是集体的,承包权是农户的,承包权的经营权是可以流转的。宅基地,历史沿革颇为复杂,现在也应推进“三权分置”:宅基地所有权是集体的,宅基地资格权是宅基地住户的,看点在于资格权的使用权是可以流转的。“三块地”市场放活后,农民除获得劳动收入以外,还可从“三块地”改革中获得一部分财产性收入,这将大大有利于农民逐步走向期盼的富裕。①对此问题的讨论可参见蔡继明:《应在稳慎前提下积极推进农村土地制度改革》,载中国经济新闻网2022-03-10。此问题代表性论文请见:李江涛、熊柴、蔡继明:《开启城乡土地产权同权化和资源配置市场化改革新里程》,载《管理世界》2022年第6期。
至于地下的矿产资源,包括石油、天然气资源等,理论上也属于土地范畴,尤其是乌克兰危机后,石油、天然气资源产业链和价值链更引世人关注。因篇幅原因,拟另议。
物本要素中的资本市场人们比较熟悉,主要是股票、债券等。改革开放以来,中国资本市场有了一定发展,但是仍存在不少问题,如:证券市场运行机制不健全,上市公司质量待提高;特别是一再宣称的“利率市场化”进展迟缓,资本市场的价格机制和竞争机制改革迄今尚未“破题”。最近一段时间因俄乌冲突影响,全球资本市场异动很大,明显动荡。世界格局的变化和中国经济的深度市场化,都呼唤资本要素的市场化改革刻不容缓。
除标准型资本市场之外,还有非标资本市场,这就是中国的产权市场。经过三十多年发展,中国已经建立两百多个产权交易市场。据笔者实地调查,现在的产权市场已经不仅交易资本,而且还交易土地以及知识技术数据等要素,准确地说,是一种除劳动力和企业家之外的“非标多要素市场”(但不能称“非标全要素市场”),值得各界关注。
3.人—物要素混合型:数据市场化着力点
数据是一个新的要素,也将成为一个新的要素市场。随着信息革命的爆发,数据的价值越发重要。数据市场化的最大看点是数据的产权界定:其一,谁的权?主体是谁?是被采集者,还是采集者、加工整理者的权?其二,什么权?客体是什么?是数据的所有权、使用权、运营权还是收益权?其三,权利性质是什么?是人身权、人格权还是财产权?其四,国家的数据主权、管辖权如何确定?应建立一整套完整的数据产权的界定、配置、交易和保护体系。更重要的是,数据问题涉及两条高压线:国家安全高压线与个人隐私高压线。怎么办?必须确保安全有序流动。在国家安全和个人隐私保护的前提之下,数据如何双轨运作,即:属于公共产品性质的信息数据,如何及时地提供给全体社会成员?私人产品性质的信息数据如何有偿转让或交易?以及有偿转让或交易体系中价格如何确定?总之,数据可能是最复杂的要素之一,尚有许多未知的“必然王国”待我们去发现、去探索。
这里谈制度开放使用的是类型的“型”,而不是性质的“性”,这是经过斟酌的。
中国的开放是从1978年开始的,前一阶段重点是“五个流开放”(属于“政策型开放”),即商品流、资金流、信息流、人员流,技术流。随着“五个流开放”的推进,开放将进入制度型开放新境界。
所谓制度型开放是指体制、规则、规制等方面的开放,尊重国际营商惯例,与国际规则接口。这并不意味着“五个流”开放完结,而是说,要向制度型开放升级并与“五个流”开放结合进行。这是开放领域的新追求。
中国制度型开放的前沿是海南。2018年4 月,国家决定海南在自贸区的基础上建设自由贸易港。如果把开放梯度看成是一个金字塔的话,自贸港无疑是处在塔尖上。同时,从2022 年1 月开始,RCEP 也开始生效。在海南自贸港,这就有个寻求自贸港与RCEP 的叠加效应问题。关于叠加效应问题,笔者在2020 年3 月6 日海南自贸港与RCEP 研讨会上曾经做过分析,此处不再赘述。①相关论述可参见常修泽:《从三个大格局看RCEP 的影响及发展前景》,载《辽宁经济》2022 年第2 期。
制度型开放,比商品和资金的开放更为高 端,RCEP 于2022 年1 月 生 效,而 此 前(2021 年9 月16 日),中国政府已正式提出申请加入CPTPP。笔者看了CPTPP 文本,感觉比原来的WTO更高端,对中国制度型开放的影响也更深刻。现在的问题是,在政府提出申请后,是被动地消极等待,还是主动作为、积极筹备?笔者建议,应主动作为、积极筹备,现在就应考虑加入CPTPP 后对中国国内的影响及相应的改革问题。
从中国改革的动力系统研究,中国的体制改革主要依靠内生性动力。当年农村“大包干”是谁让干的?不是别人,正是农民自己。内生性动力是中国改革的第一动力。
同时,以办深圳等特区和开发浦东为实际步骤,特别是以2001年中国加入WTO为标志,又增加了“倒逼性外部推力”。WTO 规则实质是市场经济的基本运行规则。按照加入WTO 承诺及其规则,中国修改了3 000 多条法律法规,带出一系列有力度的改革举措,形成了中国第一波开放倒逼改革的浪潮。
十二年后,即从2013 年8 月起,中国决定在上海等地设立自贸区(目前全国21个),特别是2018年在自贸区的基础上,中央提出“建设海南自由贸易港”,这是中国更高水平的开放战略。从改革机制角度研究,自贸港作为自主性开放,既有“自主性的内生动力”,同时也寄希望于“倒逼性的外力”。这不只关乎海南改革,而且关乎中国第二波开放倒逼改革的浪潮。
“海南自由贸易港”提出四年来,取得不少进展,特别是2021年6月10日全国人大通过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南自由贸易港法》,更把开放倒逼改革的系列举措落实到法律和制度层面。在这样的背景下,RCEP 协议开始生效,特别是中国政府已经正式提出加入CPTPP,它对改革的倒逼是很严峻的。因此,从改革大格局看,既要继续发挥改革的“内生性动力”,又要学会利用对外开放倒逼改革的外力。这会不会引发中国第三波开放倒逼改革的浪潮?可以观察。
这样一种制度型的开放到底将倒逼什么改革?这是研究制度型开放要找准的内容。
CPTPP 的文本,共30 章,涉及投资等六大领域,它在一些新的领域和议题上制定了全新的规则。看其中的条款,联系中国的现实,突出涉及这样五个问题。
1.国企改革问题
为什么应重视这个问题呢?因为CPTPP 针对国有企业制定了一些新的规则,如:加强信息透明度,提供对企业非商业性支持程度等信息;政府对国有企业提供的非商业支持,不得损害其他成员及其产业的利益。所谓“非商业援助”主要针对国有企业的补贴。其规则与WTO的《补贴与反补贴措施协定》相比,约束的范围更大;同时还有政府在企业监管方面保持非歧视和中立性等。这就需要加快现有的国有企业改革,特别是东北等老工业基地的国有企业混合所有制改革。②具体改革方案的论述参见拙著《中国东北转型通论》,辽宁人民出版社2021年出版。
2.市场准入、公平竞争,隐性壁垒的问题
CPTPP 要求规范竞争条件和手段,减少市场壁垒,使成员企业处于平等竞争地位。现在仍存在比较复杂的行政审批流程,也有外资企业反映营商环境问题。下一步,应按照“竞争中性”的原则,营造良好的营商环境(包括国际化的营商环境)。
3.保护知识产权问题
CPTPP 对知识产权的规定大幅超越WTO《与贸易有关的知识产权协定》的范围和水平。如:扩大知识产权保护范围;延长知识产权保护期(版权至作者终生加死后至少70 年或作品首版发行后70 年)。应加强知识产权保护工作,特别是对国内国外要一视同仁。
4.劳工权益问题
CPTPP 要求遵守国际劳工组织(ILO)确立的基本劳工权利(消除强迫劳动、废除童工等);要求将最低工资、工时、职业健康和安全等规定置于法律监管之下。对此,必须保障基本劳工权利。还要注重研究在以互联网为基础的劳动就业三元形态条件下,①三种劳动形态指(1)符合劳动关系情形(“雇员”)的,以《劳动法》调整:(2)不完全符合确立劳动关系,但企业对劳动者实施“劳动管理”,在《劳动法》《民法》外如何制度创新?(3)依托平台自主经营、自由职业,以《民法》调整(据相关资料,各类灵活就业人员达到2亿,保障劳工权益任务很重)。如何落实保障劳工权益问题,从而使各类就业形态都能建立并完善相应的劳工权益保护机制。
5.环境保护等企业社会责任
企业社会责任有多方面,现在最突出的是环境保护。怎样保护环境、促进绿色发展?有四条路线:(1)技术路线;(2)结构路线;(3)政府规制路线;(4)产权机制路线,即运用环境产权理论,进行“碳产权”界定、交易、保护,现在最薄弱的是产权线。建议走出单向度的“政府强制”模式,而更多地利用产权机制的市场路线来“减碳”,以更好地促进环境保护和绿色发展。笔者在《广义产权论:为天地人命运共同体立命的探索》一文中有系统阐述,可供参考。②具体论述可参见常修泽:《广义产权论:为天地人命运共同体立命的探索》,载《上海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20 年第3期。
总之,发展要重民富型;改革要重要素型,开放要重制度型,这是顺应当今世界潮流及其博弈的理性选择。笔者以此三型趋势论就教于学术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