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口集聚对创业活跃度的影响:考虑集聚动态的效应与路径

2022-10-17 09:41于潇徐英东
中国人口·资源与环境 2022年9期
关键词:变量效应人口

于潇,徐英东

(1.吉林大学东北亚研究中心,吉林 长春 130012;2.吉林大学东北亚研究院,吉林 长春 130012)

建设“以人为核心”的新型城镇化是中国落实新发展理念,形成新发展格局的重要实施路径,也是中国实现创新驱动高质量发展的主要载体[1]。中国经过经济集聚和人口集聚推动的城镇化快速发展期后,关于中心城市由城市承载力限制导致的人口集聚与分散的争议越来越突出。《中共中央关于制定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二〇三五年远景目标的建议》表明“十四五”期间,中央政策导向将经历从控制特大城市人口规模,限制东部地区城市土地供应到支持城市化地区高效集聚经济和人口以及深化“人地钱”配套政策改革的转变。因此,继续深入研究人口集聚的经济效应将为明确政策改革导向,细化大中小城市协调发展配套政策,推动形成新发展格局提供理论支持。

1 问题提出与文献回顾

人口向城市集聚能够增加劳动力供给、形成规模效应以及扩张内需市场[2]。现有研究中,人口集聚的直接经济效应包括:促使劳动力与其他生产要素有效结合,提高劳动生产率;产生知识外溢效应,提升人力资本存量和效率;形成学习效应,促进区域创新[3-4]。然而,同样受劳动力要素、知识外溢效应和学习效应影响的城市创业活跃度,没有受到人口集聚经济效应相关研究的重视。经验数据显示,中国城市的人口集聚程度与城市创新创业指数、创业活跃度间可拟合出强烈的正向线性相关关系。创业活跃度是衡量城市经济活力,反映城市经济增长潜力的重要指标[5]。创业与创新将一同作为中国经济“十四五”规划和2035远景规划期间向高质量发展转型的重要引擎[6]。理论上,人口集聚带来的规模效应和外部效应可以降低创业资源获取难度,刺激创业活动;扩大市场规模,增加创业机会;带动基础设施建设,改善创业条件。实践中,中国的城镇化过程为研究人口集聚对创业活跃度的影响提供了样本。因此,研究中国城镇化过程中人口集聚影响创业活跃度的效应与机制,既有人口集聚规模效应和外部效应相关理论的支持,也符合服务“以人为核心”的新型城镇化建设过程中,实现区域经济向创业和创新共同驱动的高质量发展转型的现实需要。

现有文献更多关注人口集聚的直接经济增长效应,人口集聚如何影响城市创业活跃度的研究相对空白。中国人口集聚的经济效应正受到越来越多关注,总体上,中国城市的人口集聚促进了区域经济增长[7]。增加劳动力供给、形成知识外溢、提升人力资本价值、提高劳动生产率、促进区域创新以及降低人口抚养比是人口集聚促进中国区域经济增长的主要路径[8-9]。其中,劳动力供给、知识外溢、劳动生产率和区域创新等路径对城市创业活跃度亦有影响[10]。Kiselitsa等[11]利用简单数量关系指出人口集聚程度与创业活动呈倒U型关系,但是发展中国家主要处于促进区间,抑制作用不明显。人口集聚可以为新创企业提供能快速获得的劳动力要素,提升创业效率[12];人口集聚形成的知识外溢,也利于创业机会的快速传递以及创业成功经验的复制[13]。同时,创新与创业活动一直是密切相关的,人口集聚带来的人才资源和知识传递可以由创新与创业所共享[14]。综上,文章探讨人口集聚影响创业活跃度的效应与机制,拓展人口集聚经济效应的相关研究,具备文献与理论基础。

目前国内人口集聚经济效应的相关研究尚存一些不足:大部分研究为省级面板数据,忽略了大中小城市人口集聚的异质性[15];常住人口数据统计起点较晚以及市辖区常住人口统计数据空缺,使得在实证中构建人口集聚的直接衡量指标受限[16];人口集聚和经济变量之间的逆向因果关系导致的内生性问题没有有效解决,已有的医疗、教育指标作为工具变量是否满足排他性约束存在争议,土地供应量增长率作为工具变量的数据可得区间有限[17-18]。针对以上不足,文章在人口集聚规模效应和外部效应影响创业资源获取、创业机会寻求和创业环境保障的理论分析框架下,使用中国2008—2019年地级市市辖区平衡面板数据,以历史建成区面积为人口集聚的工具变量,研究人口集聚影响城市创业活跃度的效应和路径。文章的边际贡献在于:拓展了人口集聚经济效应的相关研究,填补了人口集聚如何影响创业活跃度的文献空白。以历史建成区面积为工具变量可有效解决人口集聚的内生性问题,为相关研究提供借鉴。实证检验了人口集聚影响创业活跃度的扩大市场需求和带动基础设施建设路径,深化了人口集聚规模效应和外部效应作用机制的研究。

2 理论分析与研究假设

2.1 城市、创业与创业活跃度

创业是企业家识别市场机会,组织生产要素把握市场机会实现经营利润最大化的经济活动[19]。结合创业资源和创业情景理论,城市对创业的影响主要体现在创业资源获取、创业机会寻求和创业环境保障三个方面[20]。创业资源获取是创业的关键环节,创业机会是创业的基本前提,创业环境是创业的重要保障[21-23]。创业活跃度反映了特定区域内创业活动的整体强度,城市特征对创业活跃度的影响表现为对区域内整体创业活动的影响[24]。人口集聚是城市发展的宏观特征,能够同时作用于创业资源获取、创业机会寻求和创业环境保障三个方面[25]。规模效应和外部效应是人口集聚促进城市经济发展的核心原因。所以,文章将从人口集聚的规模效应和外部效应两个方向展开分析人口集聚如何在创业资源获取、创业机会寻求和创业环境保障三个维度上影响创业活跃度[26]。考虑到集聚具有动态性的突出特征,文章进一步从人口集聚动态性的视角回溯性分析人口集聚对创业活跃度的影响[27]。

2.2 人口集聚对创业资源获取的影响

人口集聚与经济集聚不同,人口集聚的规模效应与外部效应更强调人作为经济要素和社会主体在城市高度集聚产生的规模效应与外部效应。人口集聚的规模效应对创业资源获取的影响首先表现为人口集聚会促进城市企业家精神水平提升[28]。人口集聚的主要动力是人口的机械迁入,即流动人口向城市集聚。由于创业与就业相比更有助于改善流动人口的经济状况和社会地位,流动人口更倾向于创业,流动人口规模扩大会提高城市的企业家精神密度[29]。基于人口集聚的外部效应来看,流动人口中的老乡会等非正式社会组织是创业机会共享和创业知识传递的天然土壤,流动人口的集聚会加快企业家精神的扩散[30]。人口集聚的规模效应将为企业家创业供给丰富的劳动力资源,无论是专业化还是分散化产业集聚驱动的人口集聚都可以扩大具备专业技能的劳动者队伍,降低企业家创业的劳动力搜寻成本[31-32]。此外,人口集聚的外部效应会推动知识的外溢与传递,为企业家创业提供知识技术等资源,促进知识技术要素与劳动力等其他生产要素结合,转化为有效的创业活动[33]。综上,人自身的企业家精神、劳动力和知识技术要素在集聚过程中产生的规模效应与外部效应直接提高了区域整体创业资源的水平和质量,表现为人口集聚促进创业活跃提升的直接效应。因此,提出假设:

假设1:人口集聚可以直接促进创业活跃度提升。

2.3 人口集聚对创业机会寻求的影响

人口集聚对创业机会寻求的影响主要是通过人口集聚的规模效应和外部效应创造的城市内部市场需求实现的[34]。人口集聚带来的对外联络基础设施改善会增加企业家寻求城市外部市场机会的可能性。但对外联络基础设施改善首先体现为城市创业环境的优化,所以这一影响机制将在人口集聚对创业环境的影响中分析。结合中国的城镇化进程来看,人口集聚的过程同时是农民市民化和中小城市市民大都市化的过程,人口集聚规模效应对市场需求的影响首先体现为生活方式转变带来的生活需求扩张。生活需求的扩张早期体现在衣、食、住、行等基础生活方式转变方面,中后期体现在追求高质量的教育、医疗、休闲和娱乐服务等方面[35]。由此,在第三产业内形成了大量的创业机会。其中,人口集聚的规模效应对住房需求的扩张是推动城市经济增长的重要动力,房地产及其下游行业的发展在第二和第三产业也创造了大量的创业机会[36]。此外,人口集聚的外部效应导致了行业分工进一步细化,产品和服务供给的专业化程度提升[37]。更加细化的行业分工和专业化的产品和服务供给使得企业家可以在更多领域发掘创业机会。综上,人口在集聚过程中的规模效应和外部效应产生的市场需求增加了城市内部整体的创业机会,表现为人口集聚促进创业活跃度提升的间接效应,间接路径为增加市场需求。所以,提出假设:

假设2:人口集聚通过增加市场需求提升创业活跃度。

2.4 人口集聚对创业环境保障的影响

人口集聚对创业环境的影响主要体现在对创业硬件环境的影响上,在假设人口集聚无偏向性的情况下,没有研究直接提出人口集聚会对政府制度和城市文化等创业软环境产生影响[38]。人口集聚规模效应会提高城市内部和城市对外联络的基础设施建设水平[39]。随着人口集聚程度的上升,规模效应要求政府为了提高城市内部人口流动和交流的效率必须大力发展城市内部交通基础设施[40]。城市内部道路和交通网络的发展保障了企业家经营活动效率的提升。并且,人口集聚的规模效应要求政府必须重视提高教育和医疗等公共服务的质量,客观上为企业家吸引人才提供了环境优势[41]。同时,人口集聚的规模效应要求政府在新基建布局时,优先考虑人口集聚程度高的城市,来最大化5G网络、城市智慧中心等基础设施的辐射作用[5]。数字化和智能化的新基建布局,提高了企业家创业活动的辐射半径。此外,人口集聚的外部效应使得政府积极改善城市对外的交通和信息通达性,车站、机场、港口等对外交通枢纽的建设和信息网络的发展优化了城市的经济区位条件,提高了企业家外接资源和机会的成功概率[42]。综上,人口集聚过程中规模效应与外部效应带动的基础设施建设优化了城市整体的创业硬件环境,表现为人口集聚促进创业活跃度提升的间接效应,间接路径为带动基础设施建设。因此,提出假设:

假设3:人口集聚通过带动基础设施建设提升创业活跃度。

2.5 人口集聚动态特征的影响

动态性是新经济地理学中集聚最重要的特征之一。人口集聚是由经济集聚所驱动,因此人口集聚会一定程度上滞后于经济集聚[43]。随着人口集聚到达一定规模后,其经济效应才会逐步发挥,人口集聚与其经济效应发挥之间存在一定时间差[9]。具体到人口集聚的动态特征对创业资源获取的影响方面:流动人口从进入城市到转变为企业家需要学习和成长的时间;传递企业家精神和创业知识的非正式社会组织的建立也需要一定时间;劳动力成长为具备专业知识技能的高素质人才需要经过系统的学习和实践;知识外溢依托的人才集聚和交流平台都需要一定时间才能为企业家所用。在集聚动态特征的视角下,人口集聚对创业活跃度的直接效应不仅体现在当期,也应当体现在滞后期。由此,补充提出假设:

假设1A:人口集聚对创业活跃度的促进作用具有滞后效应。

人口集聚的动态性对创业机会寻求和创业环境保障的影响是通过人口集聚对市场需求和基础设施建设的滞后影响体现出来的。人口集聚产生的市场需求是逐步爆发的。人口进入城市后随着融入程度的提高,在衣食住行、教育、医疗和休闲娱乐以及自身发展方面的需求才会完全显现。人口集聚带动的基础设施建设也是逐步完成的,基础设施建设需要一定的投资和建设周期。因此,在研究人口集聚通过市场需求和基础设施间接路径影响创业活跃度时应当充分考虑人口集聚影响的滞后效应。

文章的理论分析脉络是基于城市是现代经济活动的主要载体这一基本特征,结合创业资源和创业情景理论,引申出人口集聚对创业活跃度的影响,具体表现为对城市整体创业资源获取、创业机会寻求和创业环境保障三方面的影响。在新经济地理学提出的人口集聚的规模效应和外部效应视角下分别分析了对创业要素获取、创业机会寻求和创业环境保障的影响。最后引入人口集聚动态性这一重要特征,回溯分析了人口集聚动态性对创业活跃度在资源获取、机会需求和环境保障三条机制上的影响(理论分析框架如图1所示)。人口集聚对创业活跃度的影响可能存在没有包含在文章理论分析框架之中的其他间接路径,为了减少其他路径缺失对实证检验市场需求和基础设施路径造成的干扰,在实证和稳健性检验中尽可能添加相关控制变量。

图1 理论分析框架图

3 研究设计与变量选取

3.1 研究设计

为了使用中国地级市平衡面板数据,验证人口集聚促进创业活跃度提升的直接效应,以及人口集聚促进创业活跃度提升的滞后效应,文章构建以下面板双重固定效应模型:

借鉴钟粤俊等[18]研究人口集聚对服务业发展影响的做法,对变量均取对数,研究人口集聚和其他控制变量对创业活跃度的弹性关系。公式(1)中,lnEnterpsi,t是i市t年的创业活跃度的对数,lnPopuagmi,t是i市t年的人口集聚程度的对数。Xi,(t-1)/t是控制变量。为了防止解释变量与控制变量存在多重共线性问题,减少人口集聚与控制变量的同期相关性,对经济指标相关的控制变量进行滞后一期处理。α0为截距项,φi是地区固定项,ϕt是时间固定项,εi,t是模型误差项。按照人口集聚的规模效应和外部效应可以增加城市整体创业资源获取可能性的分析结果,人口集聚可以促进创业活跃度提升。因此,β1需为正,且能在一定显著性水平下拒绝β1=0的原假设。此时,假设1得证。

考虑到人口集聚具有动态性这一典型特征,文章认为人口集聚对创业活跃度的促进作用具有滞后效应。文章参考余淑秀等[44]、诸竹君等[45]研究解释变量对被解释变量是否存在滞后效应的方法,在公式(2)中对人口集聚的对数进行滞后n∈(0,t)期处理,控制变量也进行相应的滞后n∈(0,t)期处理。当人口集聚的对数滞后n∈(0,t)期后,仍能对创业活跃度产生显著正向影响,即β2>0且在一定显著性水平下拒绝β2=0的原假设,则人口集聚对创业活跃度的n∈(0,t)期滞后效应显著,n>=1时,假设1A得证。对n∈(0,t)从1开始逐步取值进行实证检验,直到β2>0不能在一定显著性水平下拒绝β2=0的原假设,此时的n-1为滞后效应的时间有效边界。

文章提出人口集聚的规模效应和外部效应通过两条间接路径发挥作用,一是人口集聚增加市场需求,提高城市整体创业机会寻求的概率,二是人口集聚通过带动基础设施建设,提高城市整体创业硬件环境保障水平。为了实证检验人口集聚影响创业活跃度的扩大市场需求和改善基础设施路径,借鉴Baron等[46]以及温忠麟等[47]提出的中介效应检验方法,构建以下逐步检验方程:

文章认为当期人口集聚应当通过影响下一期的市场需求和基础设施改善,进而促进创业活跃度提升。据此,在逐步检验模型中对人口集聚变量的对数进行滞后一期处理,相应地对经济相关控制变量进行滞后二期处理。模型(3)—模型(5)中,lnMediumi,t是中介变量的对数,中介变量为市场需求(Demandp)和基础设施建设(Roadsp)。β3>0显著成立可以验证人口集聚对创业活跃度有显著的促进作用,是中介效应检验成立的基本前提。人口集聚对数的滞后项对中介变量存在显著正向影响时,即β4>0显著成立,表明人口集聚可以显著增加城市市场需求和带动基础设施建设。进一步再检验公式(5)中β5>0和β6>0的显著性水平,β6>0显著,β5>0不显著时,为完全中介效应,β6>0显著且β5>0也显著时,为部分中介效应,中介效应占比为(β4×β6)/β3。当完全中介效应或者部分中介效应成立时,假设2和假设3得证。为了减少其他路径的干扰,文章在实证检验和稳健性检验部分尽可能地增加了经济、社会相关控制变量,提高间接路径中介效应检验结果的准确性和稳健性。

3.2 数据与变量选取

为了实证检验模型(1)—模型(5),文章选取了中国地级市市辖区2008—2019年的平衡面板数据,因数据可得性,研究未涉及港澳台和西藏地区。市辖区是城市经济活动的主要区域,是经济和人口高度集聚的核心载体,以市辖区为研究范围能够避免非市辖区的县、镇和农村地区的非城市特征对实证结果的干扰。所以,将研究范围明确定为市辖区。数据起点设为2008年主要是因为市场化指数作为重要的控制变量,2008年前后的数据不具有可比性。目前,中国城市统计年鉴的数据已经更新到2020年,所以将数据终点定为2019年。历史建成区面积作为工具变量,与之相对应,数据区间为1989—2001年,1992年数据缺失,所以顺延一年。考虑数据可得性、数据缺失情况及与工具变量的匹配情况,共保留地级市样本224个。文章数据来源为四个部分:被解释变量为城市创业活跃度,数据来源于北京大学企业大数据研究中心发布的区域创新创业指数;解释变量和其他控制变量数据来源于《中国城市统计年鉴2009—2020》;工具变量为历史建成区面积,数据来源于《中国城市统计年鉴1990—2002》;市场化指数控制变量数据来源于王小鲁等[48]出版的《中国分省份市场化指数报告(2016)》,2017—2019年的数据是根据韦倩等[49]提供的方法外推的。变量选取过程如下:

被解释变量为城市创业活跃度(Enterps)。相关研究中主要使用城市新进企业数量衡量区域创业活跃度[50]。借鉴思路,文章使用北京大学企业大数据研究中心发布的区域创新创业指数中的地级市新建企业进入评分衡量城市创业活跃度[51]。创新创业指数数据库是1990到2019年的平衡面板数据,包含来自中国31个省、市和自治区企业数据库中的全部行业、全部规模的企业。其中,文章使用的新建企业进入评分是由该企业数据库中各城市历年新进企业数量计算得出。相较于直接使用地级市新进企业数量,新进企业进入评分数据更加连续可比,可以准确刻画不同城市创业活跃度在研究区间内的变动。

解释变量为人口集聚(Popuagm)。现有研究中,衡量人口集聚程度的常用指标包括:户籍人口城镇化率、常住人口城镇化率、户籍人口/建成区面积、常住人口/建成区面积等。其中,城市户籍人口难以准确衡量人口集聚程度,城市常住人口统计起点短、数据缺失城市多,都不足以支撑聚焦到城市的研究。钟粤俊等[18]使用市辖区第二和第三产业就业人口/市辖区建成区面积和市辖区登记就业人口/市辖区建成区面积两项指标,研究人口集聚对服务业发展的影响,为衡量城市人口集聚程度提供了新思路。就业人口统计是面向登记备案的各类单位进行的调查,包含在本市就业的户籍人口与流动人口,能够在一定程度上衡量人口集聚程度。由于在市辖区层面的主要就业人口为第二产业和第三产业就业人口,且其数据可得性在《中国城市统计年鉴2009—2020》中远好于城市登记就业人口,文章选择市辖区第二和第三产业就业人口/市辖区建成区面积衡量人口集聚。

工具变量为历史建成区面积(Hisbuarea)。人口集聚与经济变量普遍存在相互影响,如区域经济增长会推动人口集聚,人口集聚在达到一定规模后又可以促进经济增长,因此,在研究人口集聚的经济效应时,人口集聚与经济变量间存在的逆向因果关系导致的内生性问题会使得估计产生偏误。文章中,人口集聚可以提升城市创业活跃度,但高创业活跃度的城市也可以通过更多的就业机会和收入效应吸引人口流入。引入工具变量进行两阶段回归是解决逆向因果导致的内生性问题的有效方法。但由于找到严格满足相关性假设和排他性约束的工具变量的难度较大,大部分研究没有引入人口集聚的工具变量。文章借鉴王永进等[52]采用历史数据作为工具变量的思路,使用1990—2002年的市辖区历史建成区面积作为人口集聚的工具变量。历史建成区面积衡量了人口集聚的潜力,历史建成区面积更大的城市,经济发展潜力带来的人口集聚潜力更大,人口集聚程度更高,满足相关性假设。同时,城市当前市辖区范围基本在历史建成区的范围上发展而成,历史建成区面积与对当期创业活跃度不存在经济增长潜力带动人口集聚之外的其他影响路径,满足排他性约束。所以,理论分析支持历史建成区面积作为研究人口集聚如何影响创业活跃度的有效工具变量。

中介变量为市场需求(Demandp)与基础设施建设(Roadsp)。参考郭建科等[53]相关研究,使用全市限额以上批发零售业商品销售总额/市辖区常住人口数量,衡量市场需求。限额以上批发零售业商品销售总额统计了批发业年主营业务收入超2 000万,零售业年主营业务收入超500万的企业对城乡居民和社会集团销售的商品总额,可以有效衡量市场规模。除以市辖区常住人口,可以准确衡量市场需求在单位意义上的变化,减少总量值造成的规模偏误。基础设施建设方面,参考王镝等[54]使用人均道路面积衡量交通便利度,文章使用市辖区行政区域道路覆盖率,即市辖区道路面积/市辖区行政区域面积来衡量基础设施建设情况。交通便利度是评价基础设施水平的重要方面,但人均道路面积可能受人口规模增长速度过快、道路面积增长速度较慢的影响低估基础设施改善的水平。

控制变量方面,人口集聚更加强调单位概念,所以首先控制规模变量对创业活跃度的影响。选取市辖区经济总量(GDP)、市辖区常住人口(Popu)、市辖区建成区面积(Buarea)作为规模控制变量。同时,控制政府行为和城市产业结构对创业活动的影响,市辖区公共预算收支比(Pubfina)、市辖区教育科学支出占政府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比重(Edutecr)、第三产业产值比重(Terind)作为政府财政能力、财政支出行为、城市产业结构的控制变量。并且为了控制城市商业软环境对创业活跃度的影响,引入王小鲁等[48]提出的区域市场化指数(Marketl)作为控制变量。变量的进一步说明见表1。为节省篇幅,变量的描述性统计结果没有进行汇报和展开分析,留存备索。

表1 变量说明

4 实证结果检验

4.1 基准估计结果

表2汇报了人口集聚影响城市创业活跃度的基准估计结果和工具变量估计结果。模型(1)以创业活跃度为被解释变量,在控制一系列控制变量、时间固定效应和地区固定效应的前提下,人口集聚能够促进城市创业活跃度提高。人口集聚程度每提高1%,城市创业活跃度上升0.048 1%,且在5%的显著性水平下拒绝系数为0的原假设。模型(2)中用区域创新创业指数中地级市创新创业总指数(Inents)替代创业活跃度作为被解释变量,作为辅助判别变量[36]。城市创新创业总指数包含了城市创新和创业两个方面的信息,可以作为衡量城市创业活跃度的辅助指标。估计结果显示,人口集聚程度每上升1%,城市创新创业指数提高0.062 3%,且在10%的显著性水平下成立。所以,在不考虑内生性的前提下,人口集聚对城市创业活跃度有促进作用,假设1成立。

为解决人口集聚和创业活跃度间的逆向因果关系导致的内生性问题,引入历史建成区面积作为人口集聚的工具变量进行两阶段回归。工具变量回归结果显示,历史建成区面积每上升1%,当期人口集聚程度会上升0.113 7%,且在1%的显著性水平下成立,满足工具变量与内生变量的相关性假设。K-P rkLM统计量为10.263 0,且在1%的显著性水平下显著,可以拒绝工具变量识别不足的原假设。工具变量回归的F值为11.130 0,大于经验判 别 值10,K-P rk WaldF统 计 量 等 于12.88,大 于STOCK-YOGO(2005)提供的弱工具变量检验在15%水平上的判别值8.96,可以通过弱工具变量检验。引入工具变量后,模型(3)显示人口集聚程度每上升1%,城市创业活跃度上升1.006%,且在1%的显著性水平下拒绝系数为0的原假设。模型(4)显示人口集聚程度每上升1%,城市创新创业指数提高0.939 9%,且在5%的显著性水平下拒绝系数为0的原假设。模型(3)和模型(4)进一步表明,人口集聚可以促进城市创业活跃度提高,假设1成立。

人口集聚对城市创业活跃度的影响系数较引入工具变量前扩大10倍以上。显然,逆向因果导致的内生性问题显著低估了人口集聚对城市创业活跃度的促进作用。模型(4)的估计结果进一步证明了这一点,引入工具变量后,较引入工具变量前,人口集聚对创新创业指数的影响系数扩大了10多倍。因此,在研究人口集聚的经济效应时,研究者必须重视内生性导致的低估偏误。表2的结果实证了中国城市的人口集聚能够显著促进城市创业活跃度的提升。创业活跃度反映了城市经济活力和经济增长潜力,是区域和国家经济发展的重要引擎之一。因此,在“十四五”规划乃至未来的新型城镇化建设过程中,国家应当明确支持人口向城市,尤其是向中心城市集聚,着力破除限制人口自由流动的制度和政策限制。地方政府为了发挥人口集聚对创业活跃度提升的促进作用,应当在企业家精神、高素质劳动力、知识技能等创业资源培育方面制定支持政策。

表2 基准估计结果

4.2 滞后效应估计结果

表3汇报了人口集聚促进城市创业活跃度提高的滞后效应估计结果。参考谢康等[55]研究信息化与工业化融合对经济增长的当期效应和滞后效应时的做法,实证中对人口集聚分别取一期到四期滞后项,控制变量相应取二期到五期滞后项,以当期创业活跃度为自变量进行包含工具变量的两阶段回归。实证检验结果发现,人口集聚滞后一、二和三期变量对当期创业活跃度有显著促进作用,滞后四期变量系数不显著。模型(1)显示滞后一期人口集聚程度每上升1%,当期创业活跃度上升0.803 0%,在1%的显著性水平下成立。模型(2)表明滞后一期人口集聚程度每上升1%,城市创新创业指数提升0.814 9%,在5%的显著性水平下成立。模型(3)显示滞后两期人口集聚程度每上升1%,当期创业活跃度显著上升0.794 8%,在1%的显著性水平下成立。模型(4)表明滞后两期人口集聚程度每上升1%,当期城市创新创业指数显著上升0.719 4%,在5%的显著性水平下成立。模型(5)表明滞后三期人口集聚程度每提高1%,创业活跃度提高0.872 5%,在5%的显著性水平下成立。模型(6)显示滞后三期人口集聚程度每上升1%,城市创新创业指数上升0.887 1%,在5%的显著性水平下成立。滞后四期人口集聚程度对创业活跃度和创新创业指数的影响均不显著。综上,人口集聚对创业活跃度的促进作用存在滞后效应,在滞后三期内显著,假设1A成立。

表3的结果表明,新经济地理学理论中的人口集聚动态特征是显著成立的,并存在一定的时间有效边界。因此,在研究人口集聚的经济效应时,需要注意人口集聚的经济效应具有显著的滞后效应。在中央明确提出支持城市化地区高效集聚人口和经济的政策背景下,未来中国的人口会继续向中心城市集聚,人口集聚的经济效应存在显著的滞后效应会对政府的行政和管理产生新的挑战。地方政府在行政管理、城市建设和公共服务供给方面应当充分打好提前量,适应人口集聚的速度,推动“以人为核心”的新型城镇化建设向高质量迈进。

表3 滞后效应估计结果

4.3 间接路径估计结果

人口集聚与其他社会经济变量之间是动态相互影响的,逆向因果导致的内生性问题不应该被忽视。文章的中介变量市场需求及基础设施建设与人口集聚之间也可能存在逆向因果关系:人口集聚能够创造更大的市场需求,但市场需求上升产生更多的就业机会也可以促进人口集聚;人口集聚可以形成基础设施改善需求,带动基础设施建设,但更高水平的基础设施也会增强城市的人口集聚能力。此外,在基准回归中,引入工具变量后,人口集聚对创业活跃度的影响扩大10倍以上,证明内生性问题会导致人口集聚的经济效应被严重低估。所以,文章在进行中介效应逐步检验时引入了工具变量,以减少内生性问题导致的回归偏误。

表4汇报了市场需求间接路径的中介效应检验结果。模型(1)显示人口集聚滞后一期变量对创业活跃度有显著影响,可进一步检验人口集聚对市场需求中介变量的影响。模型(2)显示滞后一期人口集聚程度对当期人均商品销售额有显著影响,滞后一期人口集聚程度每提高1%,当期人均商品销售额上升1.454 3%。最后,检验同时包含人均商品销售额变量时,人口集聚滞后一期变量对当期人口集聚的影响。模型(3)显示,同时包含人口集聚滞后一期变量和人均商品销售额时,人口集聚滞后一期变量和人均销售额对创业活跃度均存在显著正向影响。参考Baron等[46]以及温忠麟等[47]的研究结果,上述逐步检验结果显示部分中介效应显著,中介效应占总效应比重为4.00%。模型(4)—模型(6)的结果显示,人口集聚滞后两期变量通过市场需求影响创业活跃度的部分中介效应显著,中介效应占4.45%。综上,人口集聚可以通过扩大市场需求提高城市创业活跃度,假设2成立。

表4 市场需求中介效应估计结果

人口集聚能够通过增加市场需求有效促进城市创业活跃度提升,更加印证了双循环背景下做大做强国内市场的必要性。城市是国内市场的主体,国内市场的做大做强将有力支撑中国经济发展向高质量转型。人口集聚能够促进国内市场增长,因此国家更应该明确支持城市化地区高效集聚人口与经济,并且重点支持具有人口集聚潜力的中心城市加速集聚人口,以支撑国内市场的做大做强,促进创业驱动和经济发展高质量转型。

表5汇报了基础设施建设间接路径的中介效应检验结果。模型(1)表明人口集聚滞后一期变量对当期创业活跃度有显著促进作用。模型(2)进一步证明人口集聚滞后一期变量可以显著提高市辖区道路覆盖率,滞后一期人口集聚程度每上升1%,当期市辖区道路覆盖率上升0.877 8%。模型(3)显示,同时含有人口集聚滞后一期变量和市辖区道路覆盖率时,滞后一期人口集聚程度和当期城市道路覆盖率对当期创业活跃度都存在显著促进作用。参考Baron等[46]以及温忠麟等[47]的研究结果,人口集聚通过带动基础设施建设促进创业活跃度的部分中介效应显著,中介效应占比7.28%。模型(4)—模型(6)的估计结果显示人口集聚滞后两期变量通过带动城市基础设施建设提升创业活跃度的部分中介效应显著,中介效应占比2.60%。综上,人口集聚可以通过带动城市基础设施建设提升城市创业活跃度,假设3成立。

人口集聚能够通过带动基础设施建设提升创业活跃度,且在对人口集聚变量取滞后两期时,部分中介效应仍显著成立,对新型城镇化建设中城市基础设施的建设思路有一定的启示意义。特别是未来人口会继续集聚的中心城市,基础设施的规划与建设应当适度超前于人口集聚的速度,基础设施的规划承载能力应当重视当前人口在未来的需求扩张,以及未来人口集聚的速度与规模。关于基础设施建设对创业活跃度的影响,应当加大对众创空间、项目孵化器和产业孵化园等直接服务创业活动的基础设施的投入,助力城市经济活力和经济增长潜力提升。

5 稳健性检验

在实证检验部分,文章使用城市创业活跃度与城市创新创业总指数作为被解释变量进行检验,本身就具备一定稳健性。稳健性检验部分,将在一定程度放宽识别不足检验和弱工具变量检验的前提下,使用替换市辖区口径为城市口径、替换核心解释变量和增加控制变量等方法,验证人口集聚对创业活跃度的促进作用、促进作用的滞后效应以及中介效应检验结果。表6汇报了对基准回归的稳健性检验结果。首先,将研究范围扩大到全市范围,解释变量与控制变量均选取全市数据。其次,使用市辖区登记就业人口密度替换上文中的人口集聚指标。最后,在原模型基础上增加公共服务相关控制变量。模型(1)—模型(6)估计结果显示,在各种稳健性检验中人口集聚对创业活跃度和城市创新创业指数仍存在显著促进作用,基准回归的估计结果是稳健的。

表6 基准回归稳健性检验

变换为全市口径和替换人口集聚指标后,人口集聚的滞后一、二、三期变量仍对当期创业活跃度有显著影响。人口集聚滞后四期变量对当期创业活跃度的影响仍不显著。在原模型基础上增加公共服务控制变量后,系数的方向和显著性水平也没有变化(结果留存备索)。所以,人口集聚对创业活跃度促进作用的滞后效应显著是稳健的。在变换到全市口径下,人口集聚通过扩大市场需求和带动基础设施建设促进创业活跃度提升的部分中介效应仍然显著成立,扩大市场需求部分中介效应占比4.28%,带动基础设施建设部分中介效应占比8.43%,结果基本与表4和表5中估计结果一致。替换人口集聚解释变量和增加公共服务控制变量后的估计结果也基本与表4和表5一致(结果留存备索)。因此,市场需求和基础设施建设作为人口集聚影响创业活跃度的间接路径的估计结果是稳健的。

表5 基础设施中介效应估计结果

6 拓展性分析

“十四五”规划期间,中国将继续以新型城镇化建设为重点,构建大中小城市协调发展的新格局。大中小城市协调发展需要在人口和资源的自由流动中实现,政府的政策供给和区域发展战略需要与人口集聚方向相适配[56]。为了关注大中小城市人口集聚经济效应的异质性,研究人口集聚对创业活跃度的影响是否存在拥挤效应,本部分依照2014年《国务院关于调整城市规模划分标准的通知》,将224个地级市参考2019年市辖区常住人口数据分为超大城市、特大城市、大城市和中小城市四类。并实证检验不同规模城市人口集聚对创业活跃度的影响,分析不同规模城市人口集聚经济效应的差异,为促进大中小城市协调发展提供研究支持。

表7汇报了分城市等级规模,人口集聚对创业活跃度影响的工具变量回归结果。在适度放宽识别不足检验和弱工具变量检验的前提下,超大城市和特大城市人口集聚影响创业活跃度的系数均为负值,但系数并不显著。人口集聚在超大城市和特大城市中还没有表现出对创业活跃度的挤出效应。大城市和中小城市人口集聚变量对创业活跃度的系数均显著为正,且中小城市的影响系数远大于大城市。考虑到创业活跃度是基于对新进企业数量评价得出的,超大城市和特大城市的创业活动可能已经进入从量的迸发到了追求质的提升阶段,所以进一步在模型(5)和模型(6)中检验了人口集聚变量对城市风险投资指数的影响。风险投资数目指数在一定程度上体现了城市创业活动的质量而不仅是数量强度。结果显示,超大城市的人口集聚对风险投资指数有显著影响,特大城市的人口集聚对风险投资指数没有显著影响。

表7 分城市规模等级估计结果

为了进一步厘清人口集聚影响创业活跃度和风险投资指数在各个等级城市间存在异质性的原因,文章对人口集聚变量在就业人口增量和建成区面积增量上做了分解,发现特大城市的建成区面积增长进入了停滞阶段,限制了人口集聚经济效应的发挥。虽然中小城市人口集聚对创业活跃度有显著影响,但中小城市的就业人口增长几乎进入停滞阶段,甚至开始负增长。只有超大城市和大城市的就业人口增量与建成面积增量保持着合理的共同增长。

7 结论与政策启示

7.1 结论与讨论

新型城镇化建设是中国“十四五”规划期间,落实新发展理念,形成新发展格局的重要路径和实现创新驱动高质量发展的重要载体。处理好人口集聚和城市发展的关系,发挥人口集聚的经济效应是“以人为核心”的新型城镇化建设中,大中小城市都必须面对的问题。文章基于创业资源和创业情景理论,从人口集聚的规模效应和外部效应出发,并引入人口集聚具有动态性的典型特征,建立了人口集聚影响城市整体创业资源获取、创业机会寻求和创业环境保障的理论分析框架。在实证部分文章使用224个地级市市辖区平衡面板数据,引入历史建成区面积作为人口集聚的工具变量验证了假设1、假设1A、假设2和假设3的成立,各种情况的稳健性检验结果均与主体实证检验结果一致。在拓展性分析中又检验了不同等级城市人口集聚对创业活跃度的影响,发现超大城市和特大城市人口集聚变量对创业活跃度回归的系数为负值,但不显著;大城市和中小城市的人口集聚对创业活跃度的提升有显著促进作用;超大城市的人口集聚对风险投资指数的影响显著为正。

结合以上研究过程和结论,文章认为:①人口集聚可以促进创业活跃度提升是人口集聚经济效应的重要一部分。创业是地方经济增长的重要引擎,创业活跃度反映了地方经济增长潜力,政府应当重视人口集聚对创业活跃度的影响,主动在人口集聚过程中培育企业家精神等创业资源,提升城市创业资源水平。②不引入工具变量解决人口集聚与经济变量间的内生性问题会严重低估人口集聚对创业活跃度的影响,也可能会低估人口集聚的其他经济效应,相关研究应该重视对人口集聚内生性问题的处理。③人口集聚对创业活跃度的促进作用有显著的滞后效应,地方政府在行政管理和城市规划中应当重视人口集聚经济效应发挥的滞后效应,根据人口集聚速度与规模超前布局城市管理和规划。④人口集聚可以通过增加市场需求提升创业活跃度,人口集聚对在双循环背景下做大做强国内市场有重要意义,国家应该明确支持具有人口集聚潜力的中心城市高效集聚人口。⑤人口集聚可以通过带动基础设施建设提升创业活跃度,地方政府在基础设施的规划和建设中,应当考虑到当前和未来的人口集聚速度与规模,保证基础设施的承载力能保障未来的人民生活和发展需求。⑥超大城市应当重点支持科技创新型高质量创业活动。特大城市亟须解决城市建设用地供应的问题,土地供应已经限制了特大城市人口集聚经济效应的发挥。中国大城市人口集聚经济效应的增长潜力在一定意义上是最大的。中小城市发展的关注点应该是加强对周边人口的吸引力,做实经济发展基础,而非追求城市的盲目扩张。

7.2 政策启示

基于研究结论和讨论中提出的观点,本部分重点从正确处理人口集聚、城市建设和创业活跃度间的动态关系,推动“以人为核心”的新型城镇化建设,形成大中小城市协调发展新格局,推动区域经济实现创新驱动高质量发展转型的角度给出以下政策建议:

各级城市在新型城镇化建设过程中要注重发挥人口集聚对创业活跃度的促进作用,探索将创业支持政策作为基本公共服务,面向常住人口实现全覆盖,以此支持流动人口创业,培育城市新市民的企业家精神。由于人口集聚对创业活跃度的促进作用有显著的滞后效应,创业支持政策应当考虑到在未来一定时期内的适用性。例如,支持资金预算保持合理的增长速度,明确增量创业支持资金的来源,创业税收优惠政策和创业人才优惠政策确保未来适用企业和人才规模增加的可实现性。

人口集聚可以通过扩大市场需求提升城市创业活跃度。发挥好国内市场需求的优势是形成以国内大循环为主体,国内国际双循环相互促进新格局的重要内容。未来应当继续引导人口向各级城市集聚,有利于扩大国内市场规模。人口集聚可以通过带动基础设施建设提升城市创业活跃度。城市基础设施建设要与人口集聚的速度相适应,甚至应该适度超前于人口集聚的提升速度,才能真正发挥人口集聚通过带动基础设施建设提升区域创业活跃度的作用。城市可以围绕众创空间、项目孵化器和创业公益摊位加大建设投入,助力城市创业活跃度提升。

大中小城市协调发展方面,超大城市的创业支持政策导向要从追求创业数量到关注创业质量转变,重点支持高质量创业。特大城市的建成面积增量持续下滑和其建设用地供应受限问题必须加以关注,应率先加快深化针对特大城市的“人地钱”挂钩政策改革,破除建设用地不足对特大城市人口集聚经济效应发挥的限制。大城市应当做好人口发展规划,努力发展强势产业,提高公共服务质量,提升人民生活幸福感,吸引人口向大城市集聚,激发潜在的经济效应。同时,中小城市的建设与发展要关注到人口集聚速度放缓的风险,先从提升现有建成区上经济发展质量和人口吸引力方面下功夫,再谋求发展空间的拓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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