吴文庆
子学的概念因思想史之“诸子”和目录学之“子部”的外延有别,对其研究的方法不同,遂有新、旧子学之分。就杂家与小说家而言,既从属于《七略》之“诸子略”,又位居四库体系之“子部”中,始终处于新、旧子学关注的范畴。“诸子十家,其可观者九家而已”(班固 1378),十家之末的小说家,在传统的文体尊卑观念下,历来得不到目录学家的重视,被发配到子学谱系的边缘。正是由于文类秩序的森严,古代对小说家类、杂家类专门的研究是稀缺的,类似有《明诗综》而无《明小说综》《明杂家综》的现象屡见不鲜,到《四库全书总目》(以下简称《总目》),杂家类、小说家类提要才有所改观,从有《历代诗话》到出《历代小说话》也是近来之事。由此可见,在相当漫长的时间里,说、杂二家研究并未独立于子学之外,而是反复拘泥在目录学的“诸子”和“子部”之中。针对“说部”指称的不确定性,今人对“说部”的研究集中于“说部”和“小说”的概念区分和语境还原。又因《总目》提供的“说部”信息较为丰富,故得到格外关注。已有研究侧重于剖析《总目》“说部”概念使用的主观性、模糊性和承前启后的作用,比如古义的“说部”与新兴的小说并存,又如从翁方纲《说部杂记》到《总目》小说观念经过从宽泛到严谨的过程。但并未留意到“说部”与“小说”边界混淆背后,有着较多不自洽的说、杂二家辨体实践,更未将这种不自洽的辨体视作进一步展开“说部”建构的可能和必要。
《总目》作为传统目录学之集大成者,提要中多次使用“说部”,丰富的上下文语境,使得“说部”的意义更为饱满。大致而言,“说部”是子学谱系中杂文献的集合,除开子部的杂家、小说家外,满足“说部”特征的史部之杂史、集部之杂文亦囊括其中。相比阐发天下公理的经学、严守编纂体例的史志、履行传道职责的文章,内容多“荒诞不经”、体例又“秩序散乱”的“游戏之作”或难以归类的杂糅之书,均被放置于边缘化的“说部”。
首先,《总目》之言“说部”涵盖说、杂二家。我们可以将具体典籍所处《总目》门类以及相关提要的阐述内容进行“对标”,来印证“说部”的概念和内涵。《四库全书》子部杂家类杂说之属著录有《霏雪录》二卷,馆臣认为书中有关梦幻诙谐之事,“颇杂小说家言”,但因其“可取者多”,仍录备“明初说部一家”(永瑢 1052)。馆臣将《霏雪录》置于杂家,那么此处《总目》所言“说部”,当指“杂家”或“子部”。又,《四库全书》子部小说家类杂事之属著录有《菽园杂记》十五卷,馆臣论及该书“旁及谈谐杂事,皆并列简编”的体例,是自唐宋以来“说部之体”(永瑢 1204)的惯例。此处“说部”又当为“小说家类”或“子部”之意。因为杂家和小说家是《总目》子部之中独立的门类,理应具有文体界定的边界且互相排斥,所以“说部”不能只代表杂家,或只代表小说家,除非“说部”是杂家与小说家的合集。如果“说部”作为单独门类,置于四库分类之中,其位次可以在子部之下,小说家、杂家之上,定义成能够在子部中统摄小说家、杂家一类的概念,这样才符合上述“说部”所处《总目》的上下文语境。而“说部”的概念在《总目》之外的语境也有较为稳定的指向,为古代小说、笔记、杂著一类书籍(罗竹风 246),这样的定义本身就有将杂史、杂家之杂说以及小说家等门类合并的态势。《汉语大词典》(卷十一 上)还从明、清、民国文献中各选一词例加以说明:明人钟惺与谭元春论及“文之难于诗”相关命题时,谈到“说部”之文本色在于“奇俊辨博”,并称者还有“书牍、题跋、语林”等杂著(钟惺 202);清人江藩将“徒快一时口舌”的子部与说部并列而谈,以区分于“先圣遗言,意义醇厚”的经部(江藩 155);夏丏尊和叶圣陶将“说部”直接指代文学性的小说故事,有国内外之别(夏丏尊 283)。值得注意的是,民国时期撰写的小说史等文学学科教材,在界定“说部”概念时已有将其文学化的倾向,故于文末有对“说部”意义的思考。
其次,“说部”来源又超越说、杂二家,可扩至经、史、集各部。就《总目》对四部文献整体观照而言,“宗经”的思想贯穿始终,严格保持注经之书“词达理明”“有裨来学”(永瑢 263)的纯粹,以保全经书作为“天下之公理”(永瑢 1)的名声。而小说家类在内容上多“神怪因果”,是为正宗,故于“小说家类”细分有“异闻”之属。
从史部来看,《山海经》被当作地理书“其来已古”,世代层累出的文体判断成为常识:道里山川、海外异物无所不表,诸家(如《旧唐书》《直斋书录解题》《崇文总目》《蜀中广记》等)并以为“地理书之冠”(永瑢 1205)。虽然《山海经》一书叙述山水,和史部地志之书相似,但山水名物多以神怪的内容和神话的形式呈现。如果翻阅当下各种版本的《中国古代文学作品选》教材,不难发现,“神话”部分多选自《山海经》,如夸父逐日(《山海经·海外北经》)、鲧禹治水(《山海经·海内经》)、黄帝擒蚩尤(《山海经·大荒北经》)、精卫填海(《山海经·北山经》)等。馆臣“核实定名”,将《山海经》从史部的地理书撤出来放到“小说之最古者”(永瑢 1205)。
从集部来看,《总目》对古文文体的纯粹性有很高的要求,反对小说体进入古文。韩愈以士人之心写游戏之文,所作《毛颖传》“其文尤高,不下史迁”,展现出沟通史传、小说与古文文笔叙述能力。作家作文可以不着意固守文类的边界,但《总目》辨体必须守住文类的边界。《毛颖传》在写法上模仿史传,拥有严谨的史传体例;又是放在韩愈的别集里,获取儒学家文集的身份庇佑。尽管《毛颖传》俨然成为正统文章,但馆臣仍对躲在文集中的《毛颖传》及其仿作,进行不遗余力的批判。如《总目》对明人陈中州所撰《居学余情》的文体判断是“虽曰文集,实则小说”,将其存目于《总目》小说家类,辨体依据正是因为该书除开“首载其图,并系以诗”外,其余诸篇“皆踵《毛颖》《革华》之窠臼”,而《毛颖传》无非“以游戏为文”,与载道之古文无涉(永瑢 1234)。这么一篇开后世“嬉笑怒骂、皆成文章”先河的作品,一旦引得后人争相模仿,形成一种类型或风尚,会脱离馆臣对文章的文体期待和赋予的功能价值。
最后,“说部”文献的可信度无法与经史之书相提并论。馆臣将闽人魏濬记述粤西风土的两种书《峤南琐记》与《西事珥》进行比较:《峤南琐记》“多记杂事”,所以是“小说家流”(永瑢 1223)。《西事珥》虽不立地志之名,但其编次本属地志之类,只是“不列门目”而已,加之“考订颇不苟,叙述亦为雅洁,无说部沓杂之习”(永瑢 672),故存目于《总目》史部地理类。反过来看,“沓杂”和“多记杂事”是《峤南琐记》入“说部”的原因,也是“说部”的习气和风格。《总目》此处的辨体,可以与原书作者魏濬的看法相互印证。魏濬在《西事珥》八卷成书之后,发现汇箧中所录西事“尚有碎事及续闻者百余种”(魏濬 544),又存而另辑为《峤南琐记》二卷。作者留意到剩余文献多“碎事”,并题名曰“琐记”,与《总目》对于《峤南琐记》“沓杂”的风格概括和小说的文体判断是一致的。从辨体的角度来讲,二书分别被划归到史部地理类和子部小说家类,反映出“求真务实”的馆臣对文献可信度的再评估,具体表现为轻看《峤南琐记》等“小说家流”,不能视作考证经史的主要依据。《峤南琐记》虽为小说,但对于当下民族学、民俗学等学科研究来说大有助益,如“獞(僮)人远归,则止于三十里外,其家遣巫持篮往迎之,脱妇人中衵贮篮中,前导曰为行人收魂归也”(魏濬 555),是印证当地“招魂”等风俗民情的资料;又如“獠(僚)人相斗杀,若所杀之人,得美须髯者,则剜其面,笼之以竹,鼓噪而祭之,以徼福”(魏濬 555)等记载,可以佐证明代都掌蛮敲击铜鼓、“猎头”行祭这一重要习俗,既为媚事神鬼、又为昭示勇武(屈川 143)。从《总目·峤南琐记》提要对“小说家流”持轻蔑态度,到当下对小说《峤南琐记》所载史料的信任,古今小说观念已有较大改变。《峤南琐记》书中有关“岭南山川、物产、习俗、民族、典故、治乱”等内容,尤其是作者亲历民族地区相关事务等信息,得到学界更多的重视和进一步的挖掘,为研究明代粤西民族问题提供了有益材料,《峤南琐记》也从不太受《总目》待见的小说,成为当下“中国南方民族史志的要籍”(吴永章 109—110)。
总体来看,“说部”文献的主要来源是杂家和小说家,其中说、杂二家在文体秩序中又有高低之分。如宋人戴埴撰《鼠璞》一卷,《宋史·艺文志》未收此书,《宋史艺文志补》(倪燦 248)《千顷堂书目》(黄虞稷 329)和《总目》将其归入杂家。《总目·鼠璞》提要详明辨体始末,因该书持论精审、立说正大、考证确实有据,有裨于后学,所以《文献通考》将之列于小说家是“失其伦”,故馆臣将其著录于杂家类(永瑢 1024)。这都透露出《总目》对小说家类的地位判断和总体评价是低于杂家类的,小说家在体例上较杂家而言更为“芜杂”,内容更为“荒诞”不可征信。由说、杂二家以外“退居”说部的文献,因有“退”字的修饰,暗含“说部”处于文体尊卑秩序的底层。如《总目》杂家类杂学之属存目明人魏大成撰《养生弗佛二论》一卷,提要称因该书“辟佛而转入黄、老”,故馆臣将其“退而列之杂家类”(永瑢 1082)。因该书已佚,未详内容,故不知从何部类而“退”。仅由提要得知该书分《养生论》和《弗佛论》,《养生论》认为“平情为祛病之本”,似医家类之言;《弗佛论》则主张“明儒理以辟释”,又似儒家类之语。但已知的是,杂家地位不高,小说家更低于杂家,以说、杂二家为主要文献建构的“说部”,恐只能与词、曲等小道并肩。
“杂家”“小说家”作为子学谱系中的独立门目,早在《七略》《汉志》之时业已确立。但是,《汉志》以后不少目录学著作中的“子”类之中,并无说、杂两家。“杂家”“小说家”等“说部”门类的缺失,是目录呈现出的结果,又因书目中是否存有杂家、小说家的典籍,使得结果的意义各有侧重。
其一,子学内部未将说、杂二家区分开来,统归于“子杂”“杂书”“杂著”“杂部”。明代官修书目范畴多不见“小说”单独门目的重要原因,恐在于此。明人杨士奇等奉敕修撰《文渊阁书目》,首以“国朝”御制之书,次以经史子集,子部有“子书”“子杂”二类,其中子书收诸子类作品,“子杂”有《老学庵笔记》《容斋随笔》等《总目》归类于杂家类的笔记(《宋元明清书目题跋丛刊》第4册 73),未见“杂家”“小说家”门目,由“子杂”统筹兼顾。另,孙能传、张萱等撰《内阁藏书目录》亦无“小说”门目,其中“杂部”有《南村辍耕录》八册,后载“元末天台陶宗仪著小说之类,凡三十卷”(《宋元明清书目题跋丛刊》第4册 425),可知《内阁藏书目录》将“小说”通归于“杂部”。又,作为明代南京国子监出版与藏书的目录,《南雍志经籍考》分“经类”“史类”“子类”“文集类”“类书类”“韵书类”“杂书类”等门目,其中“杂书类”收书颇为驳杂,常见于传统子部者就有《大观本草》等医书、《博古图》等谱录和《困学记闻》等杂家类著作(《宋元明清书目题跋丛刊》第4册 475—476)。
明人所修县志,同样涉及这一情况,将说、杂二家典籍统归于“杂书”之列。景泰间赵文等人编纂、弘治间袁铦续修《建阳县志》,其中“典籍”一卷收“天下书籍备于建阳之书坊书目”一百七十九种,有作者、书名、卷次等信息,分“制书”(今按,为明太祖、太宗、仁孝皇后、宣宗、宪宗等御制之书)“经书”“史书”“子”“集”“杂书”等六大类,下无小类,其中“杂书”收《居家必用》等生活类书、《黄帝内经》等医书以及《日记故事》等杂著小说(《宋元明清书目题跋丛刊》第6册 211)。又,嘉靖二十四年(1545年),冯继科等纂修《建阳县志》,其中“书坊书目”部分共收书四百三十一种,仅记书名,分“制书”“经书”“诸史”“诸子”“诸集”“文集”“诗集”“杂书”等八类,下无小类,“文集”中掺杂《伤寒论》《日用本草》等医书(《宋元明清书目题跋丛刊》第6册 217),为例颇为不确,小说者仅见《山海经》《博物志》等入“杂书”(218)。
明清时期民间刻书、藏书之风尤盛,书目题跋撰写也颇见心得,但对于说杂二家的处理仍旧不够精细,存在用“杂著”笼统涵盖或有杂无说等情况。明人周弘祖撰《古今书刻》二卷,该书未见《明史·艺文志》及各家书目,光绪时叶德辉认为是由于传本甚少(《宋元明清书目题跋丛刊》第6册 149)。《古今书刻》仅“南京国子监”所刊书目部分有小类,设“经书”“子书”“史书”“杂著”“本朝书”“法帖”等门目,其“杂著”中有明人叶子奇撰杂家类著作“《草木子》”(《宋元明清书目题跋丛刊》第6册 153)。嘉庆年间,吴寿旸作《拜经楼藏书题跋记》,藏书大家钱泰吉称其所题跋记“正厄纠谬,既详备矣”(《宋元明清书目题跋丛刊》第17册 596)。该书卷目依次为“群经、小学”“正史、载记”“地志、目录”“诸子、杂家”“别集、总集”,将诸子与杂家视作平行级别的门类,卷四“诸子、杂家”收沈长卿《沈氏弋说》旧抄本一册(《宋元明清书目题跋丛刊》第17册 656)等杂著、又有《本草衍义》二十卷(659)等医书。
其二,部分书目没有划分“说部”“小说”等相关门类,将明显属于“说部”的文献纳入史部,属于“跨部类”的混杂。万历间陈第据其藏书编《世善堂书目》,并无“小说”门目,《总目》之归于小说家类者多见于《世善堂书目》之“史类”:《水东日记》《菽园杂记》《可斋日记》等归于“史类”中“稗史、野史并杂记”部分(《宋元明清书目题跋丛刊》第5册 20—21);《山海图经》等归于“史类”中“方州各志”部分(26);《神异经》《传奇》等归于“史类”中“语怪各书”(21);《小窗别纪》归于“史类”中“类编,兼入人文事物”部分(33)。万历年间,王圻辞官回乡后以著书为乐,修成《续文献通考》二百五十四卷,所设三十门类无“小说”一目,章回小说《水浒传》收入“传记”类(《宋元明清书目题跋丛刊》第5册 631)。书目门类划分出现说部与史部混杂的状况,恐与划分者秉持“史余”的小说观念有关,毕竟小说不仅是道听途者说,也是稗官作野史。
上述目录学著作并未将小说家当作独立门类,而是将其与杂家、杂史等合而为一,粗放的合并降低了文献归类的准确性,但客观上为找到“说部”的共性提供了理据和参考。与此同时,在门类划分较为完整和精细的书目中,对于同一本典籍的辨体和归类,仍是智者见智,同样容易在子部范围内,以及史部、子部之间发生。
《七略》之后的书目频繁出现“子杂”“杂书”“杂著”“杂部”“说部”等门类,在含混中大有将子史二部、说杂两家中的部分文献合并的态势。目录学家将具体某书归置到何种部类时,又常在杂史、杂家与小说家的选择中举棋不定,显示出子学与说、杂二家之间搭建“说部”这一桥梁的可能性。
杂家与小说家的发展情形基本保持同步,杂家是“自宋以来,作者至夥”(永瑢 1057),小说家亦是“唐宋而后,作者弥繁”(永瑢 1182)。杂家类的杂说一门与小说家类的杂事之属在成书方式与体例上几无分别,著述态度均较为随兴,体例都不太讲求次第先后和卷次多寡。明人曹安所撰《谰言长语》被《总目》著录于杂家类,其成书方式即是随笔所记、汇录成编:“予少游乡塾,见先生长者嘉言善行,即笔于楮。或于载籍中间,见异人异事,亦录之。长而奔走四方,所见居多,凡三四帙。”(曹安 28)正是因为说、杂二家相似度高,所以区分度不明显。杂家为各家之说,偏向议论说理的“言”;小说家是稗官所述,侧重道听途说之“事”。然而“言”者可以“言事”,“事”中同样有“言”,说、杂二家在内容进行“言”与“事”的区分,殊为不易。杂家“群言岐出”,小说家亦是广征博引;杂家“不名一类”,小说家更是“繁杂无序”;小说家为“稗官所述”,那稗官所述者何止小说一家。故而历来书目对杂家与小说家的判定互有交错,《总目》在划归门类时也出现了文类标准与辨体结果不相符的情况,如比较《辍耕录》《水东日记》《霏雪录》《谰言长语》等书中内容,按所记条目琐细程度和异闻比例作为说、杂二家辨体依据,馆臣最终辨体结果明显不自洽。
馆臣在撰写《谰言长语》提要时,受前人题跋的启发,将其与《辍耕录》《水东日记》《霏雪录》作横向比较:“成化丙午(1486年)顾纯题词,以《辍耕录》《水东日记》比之。正德乙亥(1515年)史纪重刊跋,又以《霏雪录》比之。今以‘四书’相较,刘绩、叶盛二家书大致相近,陶宗仪书直小说家言,远不逮此书也。”(永瑢 1053)上述四书比较之说未见于乾隆四十四年(1779年)三月校订的文渊阁库书书前提要(曹安 27),为《总目》新增。文渊阁四库本《谰言长语》收曹安于成化二十二年(1486年)的自序(曹安 28)和弘治五年(1492年)仁顺的跋语(曹安 68),独未收录启发馆臣作“四书”比较的“顾纯题词”与“史纪重刊跋”。按馆臣观点《水东日记》《霏雪录》《谰言长语》“大致相近”,远胜于《辍耕录》,而前文已论证《总目》视野中杂家的地位是高于小说家的,那么《辍耕录》应该在文体归类上与《水东日记》《霏雪录》《谰言长语》三者有本质的不同。但最终《辍耕录》《水东日记》划到小说家类,《霏雪录》《谰言长语》归入杂家类。故需要重新判断《水东日记》等书的文类归属。
《霏雪录》虽位列杂家且被《四库全书》全文著录,所记仍不乏谶纬、梦幻之事,其荒诞程度不输小说家言。如书中载“宋渊圣登极三四日后,昏雾四塞,说者谓耿南仲邪说蒙闭之兆”(镏绩 667);又有“杨廉夫先生之母夫人尝梦神人授金钱一枚,吞之,遂娠先生”(镏绩 670)等纪闻,均离奇怪诞。此外,《霏雪录》中琐屑之事,皆道听途说而得,亦是小说本色,如镏绩闻之文诚云:“一童子头有疡,遇人以药傅之。童子头痒不可忍,爬搔见血,至以头触柱,至夕竟死。盖其药有砒,见血即害人矣。”(镏绩 683)。但因作者“与元末诸遗老游”,故杂述旧闻“多有渊源”,书中“可取者多”(永瑢 1052),如记济宁故老“修眉如雪,长髯至腹,容度舒迟,谈论雄伟,俨如商皓俦匹”的风采(镏绩 679)。加之《霏雪录》又有较为丰富的诗文评文献,而诗文批评为整部书增加了“论”的成分。所以尽管《霏雪录》中异闻、琐语不少,但勉强能够与更偏向叙述的小说家区分开来。
与《霏雪录》“大致相近”且得到馆臣更高评价的《水东日记》,没有进入杂家类,而是被划到小说家类,是有待商榷的。叶盛《水东日记》能够以著录的身份进入《四库全书》,其原因无外乎文献条目能够“有资考证”。具体而言,该书记明代制度及一时遗文逸事,多可“与史传相参”。又因叶盛家富图籍,所著《菉竹堂书目》颇多“罕觏之笈”,所以《水东日记》抄撮的文献“未尝不可资考证也”(永瑢 1203—1204)。叶盛藏书的丰富性支撑起了《水东日记》的文献体量。叶盛尝垂诫后世子孙“惜书”“读书”,因“天地间物,以余观之,难聚而易散者,莫书若也”(叶盛 33)。就藏书数量而言,“书为册,四千六百有奇;为卷,二万二千七百有奇”(叶盛 34),为《水东日记》的广征博引提供文献保障。且叶氏藏书颇多罕见之籍,尤其是到《四库全书》修撰之时,《菉竹堂书目》所载相当数量的典籍已经失传:如宋人郑刚中所撰《周易窥余》一书,在朱彝尊编订《经义考》时“以为未见”(永瑢 9),馆臣只能从《永乐大典》中“采掇裒辑”出十五卷(永瑢 9),而《菉竹堂书目》尚有“《周易郑刚中窥余》五册”(叶盛 36);又如宋人袁燮撰《絜斋家塾书钞》一书,《菉竹堂书目》尚存《絜斋书钞》五册(叶盛 37),而“诸家说《尚书》者罕闻引证”,馆臣谨从《永乐大典》采辑编次十二卷,以“复还旧观”(永瑢 93);另有《玉照定真经》一卷(永瑢 926)、《中庵集》二十卷(永瑢 1438)等,馆臣称仅《菉竹堂书目》有载,而未见传本,故惟有从《永乐大典》辑出。所以《总目·菉竹堂书目》提要对叶盛藏书颇为称道:“在储藏家称极富,故于旧书著录为多。”(永瑢 744)这也是《水东日记》引据诸书“较他家稗贩成编者,特为博洽”(永瑢 1204)的原因所在。《总目》褒扬《水东日记》所记条目“多可与史传相参”(永瑢 1203),并认为其与杂家类所著录的《霏雪录》“大致相近”,又称其“远胜于《辍耕录》”,但最后《水东日记》没能与《霏雪录》并列杂家,却与《辍耕录》一起屈居于小说家。可见杂家与小说家文献条目类型趋同,以“言”与“事”的区分、琐细程度的不同、异闻所占比重等为主要辨体标准,并不能有效达成类的互异性,至少对《水东日记》等书的辨体过程而言是不自洽的。
正是由于杂家与小说家在成书方式与文献来源上趋同、文类区分度不明显,造成部分书目门类设置出现了说、杂二家合并不分的情况,以及不同目录学家进行“说部”文献辨体时歧见频仍。对于小说研究者而言,如果只以“小说家类”论“小说”,就容易忽略掉史部中的“杂史”与杂家中的“杂说”。子学、说部、杂家小说,可以构成三级分类门目。所以目录学家想要在属于第一级分类门目的子类,跳过第二级的“说部”,完全区分出本属于第三级的小说家与杂家,是说、杂二家在子部辨体中不自洽的表现和原因所在。
在传统目录学的范畴之中,“说部”的概念是比较稳定的,可以归纳为由杂史、杂家、小说家等构成的杂文献集合,按内容又可分作杂事杂传、异闻志怪、琐语笑话等多种类别。虽然间有如《续文献通考》将《水浒传》收入“传记”类(《宋元明清书目题跋丛刊》第5册 631)等现象的出现,也不妨碍“说部”主体文献仍是较为雅驯的笔记条目。但是,“说部”从四部图书分类法和子学谱系中走出,进入现代教育下的文学学科语境,若再使用“说部”一词,会出现两个“困境”:一是“说部”遂转化成为以“《三国志演义》《水浒传》《儒林外史》《红楼梦》《老残游记》《镜花缘》《鲁滨逊飘流记》《希腊神话》”等为代表的文学化的“说部”(夏丏尊 283)。二是“说部”的使用频率大幅度减少,基本被“小说”取代,而“小说”更已经是文学化的“小说”。
关于“说部”和“小说”的文学化,从近代学者对明清小说的态度最能看出端倪。首先明清小说与唐诗、宋词、元曲一起,成为“一代之文学”,那么明清部分的文学史书写必然侧重于小说,且是文学的小说。其次,“四大奇书”“三言二拍”《聊斋志异》《儒林外史》《红楼梦》等文学小说成为小说经典、文学经典,并大量占据文学史、小说史、作品选等教材教辅的章节,使得经典的身份得到反复确证和巩固。然后,传统“说部”被文学“说部”所取代,并逐渐以文学小说的名义流行于世,对“小说”文体的期待变成文学的、故事的、国民的、通俗的小说,构成一种对小说的约定俗成的“成见”。最后,接受者带着这样的小说成见面对传统“说部”和“小说”时,会感到无比“陌生”,惊讶于卷帙浩繁的《四库全书》“不独平话体的通俗小说踪迹不见,就是古典的传奇小说如《聊斋志异》亦不见收”(谭正璧 300)。由此,“说部”和“小说”同时被文学化,传统“说部”被折叠出文学的边缘。
在子学谱系中的“说部”建构过程中,还原是重要的方法和途径。将“说部”从文学学科语境拉回到传统目录学范畴,在史志书目的分门别类和“说部”辨体中,还原“说部”词与物的对应关系。还原也是一种目的,因为文学史和小说史不应该忽略传统说部和说部传统,还原“说部”的意义即在于打破既定的小说成见和文学的小说垄断,显露小说文献中原本应该有的、却被文学史遮蔽了的传统“说部”脉络。
① 尽管子学范畴历经变动,杂家、小说家代表的说部始终处于子学之中。在思想史“诸子”层面,天文算法、算数、艺术、谱录等侧重技巧者均不在子学之列。参见方勇:《“新子学”构想》,《诸子学刊》第8辑,上海:上海古籍出版社,2015年,第361—367页。运用的新方法研究“旧子学”存留内容,子学的内容构成应该包括《四库全书》子部门类。参见刘韶军:《论“新子学”的内涵、理念与框架》,《江淮论坛》1(2014):59—64。
② 关于目录学文本的取舍,拙文以《宋元明清书目题跋丛刊》提供的范围为基础,补之以《菉竹堂书目》《千顷堂书目》等《丛刊》未收者,另增二十四史的经籍艺文,其中《史记》《后汉书》《三国志》《晋书》《宋书》《南齐书》《梁书》《陈书》《魏书》《北齐书》《周书》《南史》《北史》《旧五代史》《新五代史》《辽史》《金史》《元史》等无艺文、经籍志。
③ 关于“说部”研究,刘晓军认为“说部”概念早期是众多文章、文体、文类的汇聚,而晚清以来逐渐将论说体排除在外而专指叙事体,并最终成为“小说”之“部”。参见刘晓军:《“说部”考》,《学术研究》2(2009):129—135。王炜从说部到小说演变的角度,进一步提出中国知识统序的近现代转型,首先是本土知识体系自我的需求和内部的突破。参见王炜:《“说部”之概念辨析》,《中国社会科学院研究生院学报》1(2017):102—110。
④ 关于《总目》“说部”研究,参见杨润东:《〈四库全书总目〉“说部”研究》,山东大学硕士学位论文,2021年。宋世瑞、刘远鑫:《“说部”与“小说”:〈四库全书总目〉之小说异名状态辨》,《文艺评论》10(2016):56—63。张玄:《翁方纲稿本〈说部杂记〉考略》,《新世纪图书馆》11(2017):78—81,86。
⑤ 将《山海经》归入史地类的相关史志艺文、书目题跋文献:刘昫:《旧唐书》,北京:中华书局,2000年,第1365页。陈振孙:《直斋书录解题》,北京:中华书局,1985年,第231页。王尧臣等:《崇文总目》,北京:中华书局,1985年,第87页。曹学佺:《蜀中广记》,《宋元明清书目题跋丛刊》第6册,北京:中华书局,2006年,第69页。
⑥ 对《毛颖传》的接受和评点可以参见:李肇:《唐国史补》,上海:上海古籍出版社,1957年,第55页。陈平原:《中国散文小说史》,北京:北京大学出版社,2010年,第243页。景凯旋:《唐代文学考论》,南京:南京大学出版社,2012年,第226—228页。潘务正:《清代翰林院与文学研究》,北京:人民出版社,2014年,第291—292页。
⑦ 造成目录无“小说”门类的客观因素需要抛开。其一,具体书目的专业性,或作者主观的收书偏好等,造成书目无小说更无“小说家类”的情况。如元人钟嗣成《录鬼簿》二卷。其二,所收书籍数量太少,不足以达到分门别类的程度,或作者本无分类的考虑。如元人胡师安等撰《西湖书院重整书目》于经史子集四大类后并无小类,子部除《颜子》《曾子》《荀子》等诸子著述外,仅《百将传》与小说有牵连。其三,书目分类方式亦趋于多样,并非只按照原书内容划分部次。明成化时期陈让等纂修《杭州府志》其“书籍目”一卷中,以“仁和县”“钱塘县”“海宁县”等行政区域划分大类,各类依次以“六朝”“隋”“唐”“宋”“元”“皇朝”历代时序诠次。所录多为别集,小说者仅“海宁县”见收“晋《搜神记》三十卷”。嘉靖间李廷相藏书目录即是按照书籍摆放位置编写类别,如“中间朝东头柜四层”有《山海经》四本、《水东日记》四本、《南村辍耕录》三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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