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甲奇 何 格
21世纪以来,数字技术快速发展给社会治理带来了巨大变化。从目前来看,数字技术赋能社区治理在社会变迁的背景下经历了“管理”到“治理”的转型以及不断的自适应调整,但仍存在以下问题:一是数字技术正逐步成为经济社会运行的基础要素与独立的治理主体,并重塑治理体系(郁建兴,2022年)。其一方面促使社会治理结构与功能分化,推动社会治理向高阶发展;另一方面,由于体现数字技术特点的社会治理机构与机制尚未发育成型,一定程度上导致了社会治理在此发展阶段的无序性和扩张性。如多元主体缺乏清晰的参与社区治理的制度设计与组织渠道,出现社区治理主体关系不清晰、社区自组织能力不足等现实障碍,进而导致多元治理主体参与社区治理的可行性和积极性降低。二是因体制管理原因社区出现行政有效而治理无效的状况。公共服务的下沉,导致社区居委会代行行政,在上级政府强制下出现科层化现象,但在发挥社区自治功能方面低效失效。三是类似于网格管理的数字技术赋能社区治理,由于上级政府组织对稳定、疫情、发展等要求,出现一定现象的政策变异,从而导致“治理”变异为“管理”,甚至于“管控”。四是因缺乏有效的社区沟通平台,使得社区一般性问题先发酵于公众网络平台,引发“蝴蝶效应”,导致“选择性回应”痼疾,回应性治理成为新时代影响地方治理的重要突破口。
社区治理作为国家治理基础构成,体现了国家治理的一般特征,社区治理机制、结构、成效应纳入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框架下考量。只有在国家治理现代化的时空中才能理解社区治理的战略意义,同时社区治理也能够为国家治理现代化的制度探索提供更具操作性的实验案例(王浦劬、汤彬,2020年)。社区治理作为最小的基本治理单元,很大程度上反映了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的现代化,探索数字技术赋能社区治理实践逐渐成为社区治理创新、增能的重要方向,也是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在基层治理的重要发展方向。习近平总书记对社会治理工作多次作出重要指示,强调“更加重视人工智能,互联网大数据等现代信息技术手段提升治理能力和治理现代化水平”。
从已有实践及研究来看,普遍认为“数字技术”与“社区治理”之间存在一定的“正关联性”,主要体现在数字技术辅助社区治理的效能上,但是在数字技术的监督作用、沟通作用,甚至数字技术诱导社区治理理念变迁等方面还有待深入检测。为此,本文基于成都市G社区的实证分析,从实践角度验证数字技术服务于社区治理的效度,特别是数字技术推动社区治理的体制机制有效转变方面;同时,给予数字技术赋能社区治理的阈值边界以足够的关注。
从国外对数字技术赋能社区治理的研究来看,主要涵盖数字技术与社区治理的关系、数字技术在社区治理的地位及应用。数字技术典型代表性学者帕却克·邓利维等(Dunleavyetal,2006)坚定支持社区治理跟随数字技术的发展而发展,推动治理与数字技术的融合,推动治理流程的数字化。从国外具体实践来看,美国政府和社区的关系相对分离,社区发展公司是社区重要的治理主体。英国社区治理主要通过“多方互助合作关系”促进政府与非政府组织、社区、私人部门和各公共部门的合作和协调。日本社区治理的主体是町内会和市民组织(边防、吕斌,2018)。尽管由于政治制度、经济环境、社会环境存在较大差异,国外社区治理理念和模式与我国不同,且在研究中需审慎借鉴,但有一点毋庸置疑的,是对数字技术在社区治理的作用都呈现积极态度。
国内学者对数字技术赋能治理的研究总体上也持肯定态度,仅有少数学者认为,鉴于技术治理的无序与扩张需要对技术加以约束。既有研究大体分为以下四个方面。一是社会规则与技术迭代的异步困境。有学者以法国社会学家埃吕尔(Jacques Ellul)的研究为基础,认为技术迭代与社会规则存在异步困境:一方面技术前沿部分早已进入没有规则可以约束的领域,使得不顾规则的技术迭代进入无规则的社会应用之境;另一方面技术创新与应用的方向则完全取决于技术精英者的自我规则,进而技术精英行动者的自我规则决定了技术创新与应用的社会后果(邱泽奇,2019年)。二是技术革命引起治理体系适应性变革。有学者认为数字技术对政府治理方式提出新的考验的同时也推动了基于新技术环境的服务型政府建设(阳军、樊鹏,2020年)。有学者以“智慧社区”建设为研究对象,提出“社会创新引领技术创新,技术创新服务于社会创新”的观点(宋煜、王正伟,2015)。三是数字技术为多元治理提供了理论逻辑。有学者认为多元治理主体的建构重点放在其支持合作、保障合作的因素方面,而互联网则是有效的载体和平台(张康之,2012)。互联网技术为多元主体共同治理自由进入、平等交流、竞争、协商对话提供了技术支撑和平台支持(王名等,2014)。四是数字技术赋能社会治理的实践研究。有学者将杭州城市大脑作为分析对象,证明了数字技术赋能社会治理的可行性和有效性(郁建兴、樊靓,2022)。有学者以G省D区为例,将“互联网+”与城市社区治理有机结合,以期城市社区治理整合和优化多元化力量,实现治理能力和服务水平的提升(叶林、宋星洲、邵梓捷,2018)。
国内外学者对数字技术赋能治理的研究,从理论和实践层次展开了基本的梳理和研判,构建了一定的理论分析基础和实践基础,对于开展本研究提供了重要的理论支持。然而在CNKI查阅理论文献时发现,以“数字技术”和“社会治理”为关键词的文献较多,且多从理论和宏观的角度分析;以“数字技术”和“社区治理”为关键词的文献较少,且存在以下不足。一是对数字技术在社区治理中的定位研究仍需进一步深化,尚未从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全局视角阐释数字技术在社区治理的地位和作用。二是数字技术如何服务、监督、提质于社区治理现代化,有待从实践的角度进一步探讨和分析。三是现有的数字技术在社区治理中作用还很有限,有待进一步深入挖掘数字技术在社区治理的应用机制。因此本文拟从治理现代化角度在数字技术赋能社区治理的效度与限度研究上有所拓展。
1.数字技术如何提升多元主体参与社区治理的积极性和有效性?现代治理理论强调政府和社会对公共事务的共同治理,其中也包括将市场的激励机制和私人部门的管理手段引入政府部门,以提升公共治理水平。政府可以利用企业的优势技术对政府内部运作进行迭代升级,同时与企业合作,借助其行业经验和用户基础,共同为公众提供优质、精准、全面的公共服务。依托数字技术有助于构建政府、市场和社会多元主体协同的治理结构,从而将不同主体所占有的重要治理资源——数据、 算法、算力等充分激发,构建共治共享格局。数字技术赋能就是依托大数据、区块链等先进技术,发挥数据平台信任性、协同性的特征,通过积分、激励等有效手段,提升社区组织、社区企业、个人参与社区治理的积极性和主动性。
2.数字技术跨越“行政与自治”,推动解决社区“治理失效”问题?社区行政与自治并不矛盾。社区自治逻辑是将“社区是居民的、我们共同行动”的理念内化于心、外化于行的持续过程;行动者是指双方或多方基于意愿而协作的行动主体,没有意愿基础或没有协作过程都不是行动者。当前我国社区自治中面临的一个重大难题就是社区认同和社区参与严重不足产生的“共同体困境”,解决这个困境的主要方法是利用协同治理,即依托社区内各主体,如党组织、居委会、服务站、社区社会组织、社区居民、辖区单位等,基于公共利益和社区认同,协调合作、各尽所能,共同提供社区公共服务、优化社区秩序,以最大限度地增进公共利益。数字技术赋能社区治理,通过平台的有效性,核心是结合平台的积分和激励,推动社区行政逻辑中的管理人员、居民、其他组织等成为行动者,解决“共同体困境”,进而促进解决社区的行政有效、治理失效难题。
3.多元治理主体如何“正反馈”于数字技术的发展?法国著名学者雅克·埃吕尔认为,高度发展的技术手段并不必然是最好的,即使它们是最有效的;为技术实践设置限制,意味着要作出关于技术的根本选择:“增加或减少力量、生产、手段等”。有学者在总结埃吕尔的非力量伦理后认为,其提出的建议是尝试处理一种新的技术环境,只要处理这些技术的主体还在表达观点时,我们仍然还是主体。数字技术与社会治理之间是一种表征关系,而不是线性关系,两者互为变量。数字技术可以推动或限制社会治理,同样,社会治理也会影响数字技术发展。只有技术与组织、制度、文化等社会系统情境相适配,技术才能被更好地理解和使用,技术与治理才能相互推动、螺旋上升。数字技术赋能多元主体参与的社区治理形式在不断加强和发展,一定程度上从量变的角度能够解决数字技术发展和约束新兴技术的社会规范缺失之间的矛盾;同时,以技术赋能作为变革的起点,在互动调适中奠定制度重塑的条件,又通过制度再生产反馈技术创新,从而推动技术持续向前发展。
4.数字技术赋能社区治理如何解决回应性治理问题?近年来,公民通过网络表达诉求的规模大幅增长,面对日益增长的网络参政,地方政府大力强化政府回应性建设,通过对网络问政平台公民与政府行为记录的大数据分析,可以考察网络空间的公民诉求表达与政府回应性。数字政府治理存在的“裁断型”回应的思维桎梏和“粗放型”回应的行为惯性成为制约网络空间中政府与公众间对话效果的回应性陷阱,都源于政府未能在回应过程中做到事实层面与价值层面兼顾。数字技术赋能社区治理将更好发挥数字技术价值,事实层面问题依赖于数据技术留痕和数据的可靠性,价值层面问题依赖于政府具体处理回应性治理的相关人员的工作方式和工作态度。
基于以上思路,我们构建了数字技术赋能社区治理的总体分析框架,主要从三个维度描述:一是影响社区治理体系现代化的因素。即规范社区权力运行和社区公共秩序稳定的体制机制。数字技术一定程度上通过数字化流程及其记忆性、提升信任度等特点,提升多元主体协同性和政府公信力,从而完善社区权力规范运行以及实现公共秩序稳定可靠的体制机制。二是影响社区治理能力现代化的因素。即数字技术推动多元主体积极参与社区治理并较大限度发挥价值能力,从而寻求社区公共利益最大化;反过来影响社区治理能力现代化的因素也可以推动解决技术化社会治理困境,即变传统的科层主体治理为多元主体,避免因个体化、场景化、不可识别、不在场的叠加,构成技术行动与社会规则之间的异步。三是影响社区治理理念的因素。数字技术作为底层驱动力,推动社区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进而实现社区治理理念从“管理”到“治理”的蜕变,反过来社区治理理念的变化也将作用于数字技术的发展,如图1所示。
图1 数字技术赋能社区治理实证分析路径
笔者从2020年一直跟踪G社区治理实践,在开展帮助工作的同时,围绕G社区治理实践机制、成效特点等内容,对社区工作人员及社区居民开展调研访谈,并在后续资料整理的基础上开展研究。
作为本文实证研究的G社区积极引入数字技术服务社区治理的实践探索,具有代表性和有效性。一是G社区是成都社区的代表。从学科层面来看,以地方社区为代表,在不同特质和不同规模上被理解为典型的地域社会空间,不仅在学科层面构成了地理学、社会学等学科的基本研究单元,在现实层面还构筑了以地域性为主要组织原则的基层社会治理模式,并表现出一系列实践特点。从地域层面来看,G社区所在的成都是西部中心城市。G社区下辖3平方公里,涵盖85个老旧小区,是典型的城市老旧社区,截至2021年末常住人口1.3万余人,社区党群服务中心共有正式工作人员10人,其地域性具有一般普适性特点。从治理内容来看,G社区承载的社区治理内容健全,涉及日常生活的养老、医疗、出行、环境等公共服务,特别是其在养老方面更加突出代际性、亲情性和市场性。二是G社区是一个复合型治理主体的聚集空间。既有原著居民对社区治理的保守性特点,如社区居民出现问题通常优先寻求社区帮助;也有上级政府基于创新提升治理便捷度的创新性特征,如数字技术赋能G社区,原为上级行政部门对社区治理工作表现突出的创新型项目;同时包含外来企业、组织、人口的流动性特点,比较符合多元治理主体的特征,也存在一定的社区自治失效现象。三是G社区在数字技术治理方面具有代表性。从实践模式来看,G社区数字技术赋能社区治理,有国内首批社区智慧治理的创新应用场景,其数字技术内容包含数据确权、存证及激励,结合社区“时间银行”运营模式,在社区服务和多向联系方面具有一定的先进性。
G社区数字技术赋能主要体现在其以区块链、大数据、算法为基础,通过兼顾居民体验的便捷式小程序,实现线下治理与线上治理同步,推动治理主体互信、互助。
1.数字技术赋能。前沿的技术架构、协同的组织架构、简单的应用环境以及体现基层特点的应用场景是G社区推动多元协同治理和解决一系列治理难题的基础。在技术架构方面,G社区聚焦“时间银行”小程序,利用区块链的数据存证与数据确权技术,引入辖区内政府机关、商户、企业、其他组织和个人等,实现协同参与具体场景的线上数据服务系统,通过社区治理与数字化服务协同,形成直达社区内商户、企业、个人等的丰富应用场景,实现社区活动、邻里互助、商居服务等工作组织、发布、跟进在线化。在组织架构方面,G社区展现出党建引领,以社区居委会为核心主体,充分发挥社区居民、商户、企业等为多元主体作用,推动了社区治理由一元向多元转化。在应用环境方面,“时间银行”小程序在社区综合体已有的电脑设备上部署,支撑不同主体手机、笔记本等移动设备已有APP的应用,同时可实现社区上链数据的可视化呈现,具备友好的操作界面、易于理解的展示界面,适应社区基层工作环境和居民使用习惯。
2.“时间银行”小程序。“时间银行”是指志愿者参与社区志愿服务活动,将参与时间换算为时间积分,存入“时间银行”。当自己遇到困难时可以从中支取“被服务时间”或者兑换生活物品。其打破了原有的志愿服务队伍构成的局限性,满足了志愿服务需求和供给主体多样化的发展。在倡导志愿服务精神的基础上,为社会公众提供实现自身社会价值和个人价值的机会,鼓励受助者在力所能及的范围内回报社会,形成双向互动,保证了社会互助服务的长期性和持续性。小程序包含“公益服务类”“社区治理类”“生活服务类”“学习培训类”等6个版块(如下表1所示)。具体流程为治理主体发布活动公告—招募志愿者—公益服务获得积分—积分兑换商品或服务—链接区域单位、企业、商家、社区自组织提供兑换物资。
表1 时间银行内容及积分标准
以商家为例,平台搭建了居民与商家的桥梁,同时带入片区、带入物业。物业进入商家联盟后,减免部分物业费、停车费,居民、商家都得到了参与社区治理的实惠,促进“居商融合”、邻里和谐。再结合积分兑换商家免费提供的资源,包括话费充值优惠券、美食现金抵扣券、汽车美容抵扣券、物业费抵扣券、车位租赁抵扣券等多种内容,以“服务换服务”的模式拉近居民与商家的距离,推进了“居商联盟”体系等体现社区治理特点的场景。截至2021年底,G社区志愿者服务老年人13456人次,已有3000余名居民加入社区志愿服务,31家商家加入爱心商家联盟,29个区域党组织、132个区域化党建项目参与到G社区治理中来,共发布社区活动100余次,带动其他10个社区加入“时间交易所”,从更广的范围打通了时间积分兑换。
基于上述理论框架,下面以G社区对数字技术如何提升社区治理能力和治理体系现代化,特别是数字技术在解决治理主体参与的制度困境等方面的效度展开检测,并对技术参与社区治理的限度进行讨论。
1.数字技术赋能社区治理体系现代化:提升体制机制运行的有效性。如前文所述,社区治理体系现代化从根本上说表现在两个方面,即社区权力运行的体制机制和公共秩序稳定的体制机制。有学者认为信息技术的飞速发展是现代社会的标志性事件,为国家治理的基础性制度建设提供了非常好的技术条件。一方面依托数字流程的公开性推动权力运行的透明性。G社区将数字技术引入社区治理决策中,如从数字框架的基础上明确了不同治理主体参与治理活动的制度条框,通过数字化的流程明确了不同治理主体参与社区治理的主体、形式、方式、内容,一定程度上实现了社区权力运行的体制机制的公开性。同时,G社区在社区治理过程中,及时将上级党组织、政府的关键文件和信息进行摘抄、转发、公示,避免了政策变异,且在落实的过程中及时倾听民意,开展自我调适。另一方面依托数字流程的信任机制推动公共秩序的稳定性。从G社区的具体实践来看,在数字技术赋能社区治理以前,“时间银行”的数据可靠性相对薄弱,数据存在可篡改性。推动数字技术系统以后,依托数字流程的信任机制和不可篡改性,实现了积分有效性和活动公开公正,提升了社区居委会的公信力,提高了社区的自组织能力,破解了居民在治理过程中的“搭便车”行为,一定程度上解决了社区治理的组织困境。
访谈材料1 其实,“时间银行”这个想法和做法,我们在2014年就开始了,但那时候都是各个小组的组长和志愿者来统计积分。在管理过程中还存在一定的混乱,由于信息不对称,有的人接了任务也不知道该干什么;特别是商户也不敢轻易来参加,他们担心这种人为统计积分的真实性。
2.数字技术赋能社区治理能力现代化:推动多元主体参与及寻求公共利益最大化。如前文所述,社区治理能力现代化从根本上说表现在两个方面,即积极的多元参与主体和寻求公共利益的最大化。数字技术赋能社区治理从根本上实现了多元主体参与治理的可能性,并且为寻求社区公共利益最大化提供了“最优解”。
①材料来源:作者对G社区一名工作人员的访谈记录,编号2011-11-12F。
一是数字技术赋能社区治理推动多元主体积极参与。从G社区的具体实践来看,主要通过两个方面实现多元主体参与的可行性。一方面,社区治理要素的数字化。治理要素包括治理的主体与客体、方式与方法、活动与行动等。治理主体包括社区居委会、企业、社区组织、个人等。在这点上,G社区小程序依托“区块链”可以形成人与人之间的技术契约和技术特性,具有适用于不同类型主体的特点,并综合考量社区活动种类。坚持以社区激励为主、其他治理需求激励为辅,通过奖、劵、物、金、积分、信用等社区治理主体看得见、摸得着的实惠,提升社区不同主体的参与度。以G社区养老为例,60岁以上老人3200余人,占比26%,老年人对居家养老的需求较大,为此社区小程序提供了专门针对老年人的养老需求模块,老年人在家中即可上传养老需求,社区志愿者、工作人员、其他治理主体均可以线上看到治理客体的需求、时间等要素,并结合自身实际选择是否承接等,实现治理活动的信息畅通。另一方面,社区治理流程的数字化。数字技术赋能社区治理最主要的是实现治理主体、治理客体(需求)、治理流程、治理成效的全面数字化,并根据应用场景的变化提供不同样式的数字化治理流程。不同治理主体申请项目及开始实施之后,客户端层面将展现志愿者、项目发起方和项目线下实施过程,志愿者信息、服务记录、兑换记录、志愿服务组织、志愿需求项目、志愿者风采等均被记录在内。以党建为例,数字技术赋能G社区,实现了社区每次党建活动、每个参与单位及个人的学习、参与社区养老互助体系治理的记录与存证,每位居民和党员均可便捷地查询有关党组织引领服务群众的有关数据,这些数据不可篡改,在进行党支部创先评比时,可以作为党支部建设的相关支撑依据。
二是社区治理数字化通过互助性特征实现公共利益最大化。有学者认为,治理强调利益相关的政府、社会、市场主体和公众一道构建多元合作共治的格局,协同回应公共需求、解决公共问题,实现公共利益最大化。G社区通过建立志愿者积分体系,将志愿者资料分类注册到“时间银行”数据库里,根据参与不同的志愿服务将对应时长记录在数据库中,当自己或家人有被服务的需求时可以提供积分进行兑换。同时,时间银行根据个人的特长也记录在册,当被服务者有不同的需求时,根据“时间银行”数据库提取相匹配的志愿者来服务。G社区不同治理主体可以根据需求,在贡献出自有积分的同时发布治理需求,其他治理主体根据自身特长实际接受需求并获得积分奖赏,实现公共利益的最大化。上述活动主要体现了以下三个特点。其一,便捷性,类似治理活动通过小程序发布通常在距离上较近,在实现上减少了时空距离。其二,互助性,类似活动通常不以实际的现金收益为衡量,突出互助特点,看似“帮人”实则“帮己”。其三,存储性。参与治理活动是以付出自我碎片化的时间和能力为基础,通过“时间银行”实现未来自身治理需求的一种方式,体现了存储性特征。
访谈材料2 我们社区对养老和幼儿照护还是有很大需求的。比如说政府对独居老人的界定标准有严格的规定,但是我们社区有很多不符合国家规定标准但又是实际意义的独居老人,这些老年群体也是需要考虑的。市委社治委的领导告诉我说:建这个系统可以发挥各个群体的主动性,让他们一起来参与社区建设。
①材料来源:作者对G社区党委书记的访谈记录,编号2022-06-11F。
3.数字技术赋能社区治理现代化:治理价值的转变。有学者认为要准确理解“服务型政府”职能的完整内涵,将政府职能转变的治理理念、治理方法和工具有机统一起来,并认为政府治理工具应用创新是实现治理理念转变的关键。治理价值的转变,一方面通过多元主体参与,增强社区居委会与其他主体之间的沟通,破解“行政有效”而“治理无效”难题。居委会职能复杂,不仅仅要服务社区居民,更要代行政府行政职能。从G社区实际情况来看,数字技术赋能以前,社区各项活动更多通过购买服务的形式组织开展;数字技术赋能社区治理后,相关信息依托线上系统的公开性、信任性和激励性等,相较于以往,社区商户、企业、居民参加社区各类活动意愿及行动大幅提升,从而实现了社区居委会对居民最为关注的日常生活领域的全面介入,提升了社区居委会与居民生活和切身利益的紧密联系,同时也增进了其他治理主体对社区行政工作的理解,培育和塑造了居委会权威,增强了社区居委会的行政效力,一定程度上超越了“行政有效”而“治理无效”的实践困境。另一方面,坚持问题导向,推动精细化服务。从理论上看,回应性治理以公众需求为导向,以政府职责为基础,以公共服务为核心,以供需衔接为关键,以智慧平台为支撑,推动公共治理有效实现政民互动、政社互动、政企互动。G社区坚持党建引领,以社区居委会为主导,以精准服务为核心,准确把握社区治理供需关键点,通过智慧化的线上平台,推动回应性治理,既节省了时间、精力等治理成本,又实现了治理需求,避免了社区问题扩大化,从而有效推动精细化治理。
访谈材料3 社区工作很庞杂,辖区居民有什么问题都来找社区,比如路灯安装打扰他们家休息和采光等,社区解决不了他们就去上访。我们以往就是把各类文件政策拿出来一个一个讲清楚,现在很多东西都在平台上公开透明,让他们看到;他们因此愿意参与线上线下活动了。和群众打成一片就什么都好说了,老百姓是最讲人情味的。
4.数字技术赋能社区治理的限度。技术不是万能的。目前数字技术在社区治理中也只是发挥辅助作用,存在一定的瓶颈制约。
第一,技术应用的阈值边界。不少学者认为,技术应用的阈值边界范围较大,导致技术发展在社会中的应用呈现一定的“破窗效应”。人类一方面不断创新技术,另一方面也不断创新规则,用规则约束技术创新与应用的“人性之恶”。曾经有效约束技术作恶的规则在如今失去了对某些技术行动的约束,人们不得不开始怀疑:人类还有能力治理不断迈向深入的技术化社会吗。缺失现代价值的奠基、引领与制约,现代社会就极有可能走向技术型治理陷阱。技术型治理在给现代人带来便捷、效能的同时,也可能带来技术操控、治理绩效内卷化与高成本的困境,更可能带来民众政治钝化与极化的风险,形成治理的技术替代之思维习惯并重回“新计划经济与社会”的诉求。正是这种技术阈值范围边界的无线扩大,导致技术应用的潜在风险被释放,加重了社区治理层面的风险隐患,比如居民隐私保护等。
第二,技术自身的使用限度。一方面技术可以将治理场景通过数字化手段实现线上搬移,但是并非所有治理场景都可实现线上搬移,如社区内邻里矛盾纠纷化解等,这也反映出技术治理具有一定的使用范围。另一方面数字技术本身不包含感情色彩。然而社区治理一般是做人的工作,社区工作最主要的是带着感情去工作,这样才能获得社区内更多群众的认可,而“冷冰冰”的数字技术显然无法实现这一点。
第三,数字技术赋能社区治理需兼顾社区实际情况。首先技术赋能社区治理最根本的问题是技术使用,使用时就难免需要兼顾使用群体的年龄、受教育情况及学习能力等。从G社区情况来看,老龄化情况严重,特别是子女不在身边的实际独居老人与确切的独居老人使用情况较低,而这种情况现阶段又难以缓解。此外,还需考虑社区工作人员的教育水平和学习能力,只有社区工作人员的学习能力跟上了,才能更好地推广,否则在社区工作人员抵触的情况下技术治理将适得其反。
①材料来源:作者对G社区党委书记的访谈记录,编号2022-06-11F。
总体来说,探索数字技术赋能社区治理实践可以有效推动社区治理现代化变革,在此过程中,探究社区治理体系现代化和社区治理能力现代化将是两个重要的研究方向;以数字技术逻辑规范社区权力运行和公共秩序运转的体制机制、推动多元治理主体共同发力实现公共利益最大化是重要的突破口。
本文以成都市G社区数字技术赋能社区治理案例为实证分析,验证了数字技术赋能社区治理的效度,从数字技术赋能社区治理体系现代化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两个角度论述,包括数字技术逻辑推动社区治理权利机制规范化,数字技术推动多元治理主体协同参与,数字技术赋能实现社区治理从“管理”到“服务”理念转变。
同时,基于已有的理论研究,实证中发现数字技术赋能社区治理存在的限度。在技术阈值方面,随着技术与制度的异步困境的出现,将可能出现技术带来的负面影响,进而出现技术在社会领域的失控。在技术作用范围方面,数字技术在治理领域的应用也存在一定的限度,存在数字技术暂时无法实现的治理空白领域。从使用情况来看,数字技术赋能社区治理领域,还应考虑适用群体和管理群体的年龄、教育情况及学习能力等多种因素。
综上,数字技术赋能社区治理既有效度也有限度,为避免陷入技术治理的陷阱,一是合理界定技术使用阈值范围,防范技术在社会领域应用的失控。一方面在强调技术在社会领域应用的同时,应进一步完善技术在治理领域的框架和体制机制以及法律法规体系,界定数字技术及数据在治理领域的应用和权限,避免因为秩序的失调及失控导致技术应用的异步性,规范和引导技术在社会领域的应用。另一方面,应突出“以人为本”价值特点,增加技术治理的“温度”,坚持技术服务主体的价值理念,回应技术在社会应用的主宾位置,克服技术逻辑对社区治理向管理逻辑的诱导。二是强化数字技术赋能社区治理人情味。通过设置创新激励措施,鼓励社会组织、个人等多方建设开发方便、简单、易用的信息化服务系统和开展核心技术创新;鼓励兼顾社区事务复杂特点,充分考虑老年人、残疾人习惯和特征,开展适老化和无障碍化信息化建设,突破技术在社会领域的应用障碍。三是解决好数据确权等新问题。在强化技术在社会领域实践的同时,应做好数据确权问题。数据确权包括数据所有者、管理者、生产者等多方权益,且较为复杂,特别是数据作为新型生产要素,数据技术赋能社区治理必然产生大量交错的数据信息。通过合理的权利分配及法律界定,在做好数据安全的同时做好数据确权,使得技术的衍生数据真正服务社区治理,从而合理引导技术赋能治理,推动数字技术与社区治理的双向互动发展,尽早实现社会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的现代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