残疾青少年互联网使用情况研究

2022-10-11 09:46李慕梓易兰丽
残疾人研究 2022年3期
关键词:年龄段残疾智力

李慕梓 易兰丽 万 盛

1.研究背景

随着信息技术的飞速发展,人类社会进入了互联网时代,互联网已经和人们的日常生活息息相关,不断地改变着人们的学习、工作、生活方式。互联网可以跨越时间和空间的限制,其开放、共享、便捷的特性可以帮助残疾人弥补自身障碍,使行动不便、听力障碍、视力障碍等各类残疾人充分融入社会生活。由此可见,互联网不仅为残疾人带来了教育、康复、娱乐等方面的信息[1],更重要的是为他们提供了参与社会的平台,拓宽了他们的活动空间,而残疾青少年正处在获取知识和技能的重要时期、成长和康复的关键阶段,互联网对残疾青少年认识世界、形成正确的价值观有一定影响。从2018年起,中国互联网络信息中心(CNNIC)等部门就每年都对我国青少年互联网使用情况开展调查,并发布年度《全国未成年人互联网使用情况研究报告》[2],这一研究全面、客观地反映了我国未成年网民的互联网使用特点和网上生活状态。然而,对于残疾青少年互联网使用情况的研究目前还较少,尤其缺少大样本的系统性调查研究。为了更加全面深入地了解残疾青少年互联网使用情况,更好地发挥互联网在残疾青少年教育和康复娱乐中的积极作用,本文针对残疾青少年互联网使用情况开展了专项调研。

本文通过大量的问卷调查和实地访谈获取了残疾青少年使用互联网的数据,从互联网普及、互联网学习、互联网娱乐、互联网康复、互联网安全等方面统计分析了残疾青少年当前的互联网使用群体特征和影响因素。

2.研究方法

2.1 研究对象及内容

本文以10—18岁视力、听力和智力残疾青少年作为主要研究对象,调查分析其互联网服务应用情况及对互联网的依赖程度、无障碍产品的使用需求等。其中,对视力和听力残疾青少年采用问卷调查方式进行定量分析,考虑视力残疾青少年的特殊性,将调查问卷录制成音频,向视力残疾青少年播放;将调查问卷通过手语老师翻译给听力残疾青少年,并由工作人员或老师摄录他们的回答情况;考虑到智力残疾青少年独立完成问卷有一定困难,故采用深度访谈方式开展定性分析。

问卷调查内容主要包括视力和听力残疾青少年互联网的普及情况、在线教育的内容和辅助教学的情况[3]、上网的主要娱乐活动和需要重点关注的问题[4]、在线康复的相关活动和时长[5]、遭遇网络安全事件和网络不良信息的情况[6]等五个方面。正式做问卷调查前邀请残疾青少年试填,并进行了信度效度检验。对智力残疾青少年的访谈主要围绕互联网使用动机、互联网使用意愿、互联网使用能力、家长对孩子使用互联网的认知和学校对智力残疾青少年使用互联网的引导等五个方面展开。

2.2 数据抽样方法

本次调查的样本从东、中、西部选择6个省份抽取,采用两阶段分层抽样方法。

第一阶段,按照我国省(区、市)的区域分布,从东、中、西部地区各抽2个省份,抽出的6个样本省份分别为广东、江苏、湖南、河南、贵州和甘肃。根据中国残联残疾人口基础数据库的信息,上述6省现有视力、听力残疾青少年共计52129人,东、中、西部区域样本省份的视力、听力残疾青少年的人数和占比情况见表1。

表1 视力、听力残疾青少年区域分布

第二阶段,对在上述6省特教学校就读的视力、听力残疾青少年进行抽样,抽样时考虑到残疾类别、残疾等级、年龄段等多维度数据分析的需要,共收集了3786份问卷,其中东部(广东、江苏)1364份,中部(河南、湖南)1592份,西部(贵州、甘肃)830份,各区域的样本量占比情况与表1基本保持一致。

在本次6个省份的抽样调查中,选择了特教学校中有代表性的智力残疾青少年作为访谈对象,为了准确和全面了解智力残疾青少年的互联网使用情况及其影响因素,访谈对象中还包括了智力残疾青少年的家长及相关学校的教师。智力残疾青少年深度访谈围绕残疾青少年互联网使用这一主题,对受访对象进行了多对一的深度访谈,一共得到123份深度访谈记录,包括42份智力残疾青少年及81份家长和学校老师的记录。

2.3 数据分析方法

视力和听力残疾青少年的问卷调查数据采用对比统计分析、描述性统计分析等方法,重点关注残疾青少年和普通青少年互联网行为的差异、残疾青少年上网行为特征及其影响因素的分布情况。对智力残疾青少年互联网使用情况的研究,以深度访谈数据为基础,尽可能全面的描述智力残疾青少年的互联网使用情况。

3.分析结果

本文对3786份视力和听力残疾青少年(以下统称“残疾青少年”)调查问卷进行了定量分析,并选取了部分指标与2021年CNNIC发布的《2020年全国未成年人互联网使用情况研究报告》(以下将该报告的调研对象统称为“普通青少年”)中对应的指标进行了比较。

3.1 残疾青少年互联网普及情况

调查数据统计结果显示,残疾青少年的互联网普及率为68.0%,普通青少年的互联网普及率达到94.9%。相较于普通青少年,残疾青少年的互联网普及率尚有较大提升空间。视力、听力残疾青年少互联网普及率分别为62.6%和69.2%。不同残疾等级青少年的互联网普及率差距不大,一级残疾青少年为64.9%,二级残疾青少年为68.8%,三级残疾青少年为68.1%,四级残疾青少年为60.6%,未定级的残疾青少年为68.7%。由此可见,残疾等级对残疾青少年互联网普及率的影响并不显著。

不同教育年龄段的残疾青少年互联网普及率有较大差别,随着受教育程度的提升,残疾青少年的互联网普及率也呈上升趋势。教育年龄段为小学、初中、高中的残疾青少年互联网普及率分别为54.3%、66.1%、81.8%。而普通青少年教育年龄段为小学、初中、高中的互联网普及率分别为92.1%、98.1%、98.3%。与普通青少年相比,残疾青少年所处的教育年龄段越低,普及率差距越大。

有26.5%的残疾青少年使用读屏软件,22.0%的残疾青少年使用语音转换软件,16.9%的残疾青少年使用网络无障碍辅助浏览工具,10.8%的残疾青少年使用粘滞键,7%的残疾青少年使用盲人手机,42.8%的残疾青少年无法使用任何无障碍辅助技术。

在本次调查中,有32%的残疾青少年没有上过网,原因见表2。没有网络、缺乏上网设备、家长不允许、没有或不会使用无障碍辅助技术、上课时间不允许、有无障碍辅助技术但缺少上网技能都是影响残疾青少年互联网普及率的重要原因。

表2 残疾青少年没有上过网的原因

3.2 残疾青少年利用互联网学习的情况

有62.6%的残疾青少年通过互联网在线学习。在有过互联网学习经历的残疾青少年中,有62.7%会通过互联网完成校内必须完成的课业,如上网课、老师在线答疑、提交作业等;45.9%通过互联网学习课外知识;35.0%通过互联网辅助课业学习,如接受在线教育辅导。

随着互联网信息技术的发展,教学方式越来越多样化[7]。调查数据统计结果显示,有81.3%的学校都有信息技术老师引导残疾青少年利用互联网辅助学习,其中,有27.9%的学校会利用互联网辅助内容展示,如VR(虚拟现实技术)[8]、智慧课堂等;51.0%的学校会利用互联网辅助教学,如网络直播课堂;45.5%的学校会利用互联网辅助课程内容,如微课、慕课、翻转课堂、线上考试、线上提交作业等。

有57.8%的残疾青少年认为在线学习对他们的学习成绩有积极的影响,不同教育年龄段的残疾青少年对在线学习的看法存在一定差异。调查数据统计结果显示,不同教育年龄段残疾青少年认为在线学习有积极影响的比例分别为:小学54.2%,初中55.5%,高中61.9%,具体情况见表3。

表3 不同教育年龄段残疾青少年对在线学习的看法

3.3 残疾青少年利用互联网娱乐的情况

互联网娱乐是残疾青少年最主要的互联网活动,有63.4%的残疾青少年通过互联网进行休闲娱乐活动。最受残疾青少年欢迎的互联网娱乐活动是短视频和游戏,在有过互联网娱乐活动的残疾青少年中,这两项的比例分别为68.6%和65.9%,而在普通青少年中,这两项的与比分别为49.3%和62.5%。听音乐是普通青少年最喜欢的娱乐活动,占比为64.8%,而残疾青少年的占比仅为42.5%。残疾青少年通过互联网看动画、小说和直播的比例分别为50.5%、32.9%、15.5%,而普通青少年这三项的比例分别为29.2%、21.1%、18.2%。

不同教育年龄段的残疾青少年进行的互联网娱乐活动有一定差异。随着年龄和受教育程度的增加,上网看视频、小说、新闻资讯的残疾青少年比例逐渐增加。但总体而言,短视频和游戏依然是各年龄段残疾青少年参与最多的互联网娱乐活动,具体情况见表4。

表4 不同教育年龄段残疾青少年上网娱乐活动

在各个教育年龄段,残疾青少年玩游戏的比例均高于普通青少年。调查数据统计结果显示,教育年龄段为小学的残疾青少年玩游戏的比例为63.6%,比普通青少年高出12.5%;教育年龄段为初中的残疾青少年玩游戏的比例为69.6%,比普通青少年高出8.4%;教育年龄段为高中的残疾青少年玩游戏的比例为64.8%,比普通青少年高出5.6%。由此可见,教育年龄段为小学的残疾青少年玩游戏的现象相对普通青少年较为突出,从初中以后二者的差距逐渐缩小。

短视频近几年来蓬勃兴起,提供短视频的平台不仅是互联网娱乐平台,同时也可以作为知识分享平台。不同教育年龄段的残疾青少年上网看短视频的比例均高于普通青少年。教育年龄段为小学的残疾青少年上网看短视频的比例为63.8%,比普通青少年高出25.0%;教育年龄段为初中的残疾青少年上网看短视频的比例为69.7%,比普通青少年高出10.0%;教育年龄段为高中的残疾青少年上网看短视频的比例为71.8%,比普通青少年高出11.6%。由此可见,教育年龄段为小学的残疾青少年上网看短视频的现象相对普通青少年较为突出。

3.4 残疾青少年利用互联网康复情况

互联网可以为残疾青少年的远程康复带来便利。调查数据统计结果显示,有17.5%的残疾青少年通过互联网开展康复活动。在残疾青少年利用互联网从事的康复活动中,康复咨询和康复远程指导的占比相对较高,分别为53.5%和43.1%;康复评估的占比相对较低,为35.1%。

信息技术的发展为残疾青少年带来了更多的在线康复方式。尽管当前使用互联网进行康复活动的残疾青少年并不多,但其使用的在线康复方式已初步呈现偏好特征。在有过在线康复行为的残疾青少年中,在中国残联或地方残联等组织的网站上获取康复相关信息和通过社交软件接受康复师的在线康复指导,是残疾青少年使用得最多的两种在线康复方式,占比分别为53.3%和49.6%。有42.5%的残疾青少年会在残疾人论坛进行康复相关讨论,31.6%的残疾青少年曾经通过在线医疗App进行医疗咨询。

不同残疾类别青少年的在线康复情况分析结果显示,视力残疾青少年的康复评估、康复远程指导和康复咨询的比例分别为41.5%、35.0%、56.1%,听力残疾青少年的康复评估、康复远程指导和康复咨询的比例分别为56.0%、45.1%、51.9%,听力和视力兼有的残疾青少年的康复评估、康复远程指导和康复咨询的比例分别为51.6%、39.1%、64.1%。由此可见,听力残疾青少年进行康复评估和康复远程指导的比例相对较高,听力和视力兼有的残疾青少年进行康复咨询的比例相对较高。

大部分残疾青少年的在线康复时长小于30分钟,工作日和节假日在线康复时长小于30分钟的比例分别为68.8%和70.4%;其次是半小时至1小时,比例分别为20.3%和19.9%;超过1小时的,比例分别为10.9%和9.7%。

3.5 残疾青少年网络安全情况

研究发现,残疾青少年更易受到各种网络安全事件的威胁。残疾青少年遭遇账号密码被盗、电脑和手机病毒、个人信息泄露、网络诈骗的比例分别为37.4%、25.7%、17.2%、15.3%,比普通青少年分别高出24.1%、14.6%、11.7%、5.3%。残疾青少年未受网络安全事件影响的比例是42.1%,而普通青少年为72.8%。

网络不良信息也会对正处于价值观发展阶段的残疾青少年的学习、生活造成较大的负面影响,不利于其健康成长。残疾青少年更易受到网络不良信息的侵扰,残疾青少年遭遇淫秽色情内容、血腥暴力或教唆犯罪内容、宣扬邪教或封建迷信内容、宣扬自杀自残等消极思想内容、包含吸毒和违禁药物内容的比例分别为26.8%、23.3%、16.4%、16.1%、14.5%,比普通青少年分别高出12.8%、12.9%、7.9%、4.0%、7.4%。残疾青少年未受网络不良信息影响的比例是54.9%,而普通青少年为65.5%。

当面对网络安全事件时,青少年首先要具备维护权益的意识,其次要了解维护权益的渠道,这样不仅能够最大限度地减轻自己的损失,同时也有助于从自身做起,维护网络空间健康的环境。残疾青少年的网络维权意识远低于普通青少年。当在网上遇到不良信息、不法行为、自身或他人遭受侵害的情况时,有44.8%的残疾青少年知道如何举报或维护权益,而在普通青少年中,这一比例是74.1%。

3.6 智力残疾青少年互联网使用情况

通过对智力残疾青少年及其家长和学校老师访谈记录的详尽阅读和总结,基于关联式编码分析可知,智力残疾青少年的互联网使用情况有以下特征:智力残疾青少年互联网使用的动机包括娱乐、学习、社交和自我展示等。大部分智力残疾青少年对于互联网使用的态度是积极的,将互联网视为重要且便捷的辅助学习工具及扩展自身视野的途径,其主要的互联网娱乐活动是观看短视频和玩游戏;智力残疾青少年可以通过学习掌握浏览网页、搜索、下载并使用相应的互联网应用等基本互联网使用技能;家长对于智力残疾青少年使用互联网的担忧体现在网络不良信息、垃圾广告、网络社交风险等诸多方面;大部分智力残疾青少年在学校学习了基本的计算机和互联网知识,教师对智力残疾青少年使用互联网持支持态度,但也有网络安全方面的顾虑。

4.总结

互联网已经在残疾青少年学习和生活中扮演了重要角色,但由于受到网络接入环境、上网设备、信息无障碍技术的普及推广、数字技能掌握情况等诸多因素的影响,残疾青少年的互联网普及率仅为68.0%,远低于普通青少年水平。通过上述分析,总结出残疾青少年在互联网使用中存在以下特点:

一是残疾青少年利用互联网学习前景乐观,有81.3%的学校都有信息技术老师引导残疾青少年使用互联网进行在线学习,并引入了互联网辅助教学设备。超过一半的残疾青少年认为在线学习对他们的学习成绩有积极影响,且随着教育年龄段的提高,认为在线学习对他们的学习成绩有积极影响的比例不断升高。

二是互联网娱乐是残疾青少年最主要的互联网活动,虽然不同教育年龄段的残疾青少年互联网娱乐活动有一定差异,但短视频和游戏依然是残疾青少年最热衷的互联网娱乐活动。此外,互联网娱乐的低龄化渗透很迅速,小学阶段残疾青少年玩游戏和看短视频的比例均高于普通青少年,低龄残疾青少年的互联网娱乐活动需要引起重视。

三是互联网辅助康复在残疾青少年中的基础相对较为薄弱,仅有17.5%的残疾青少年通过互联网开展康复活动,“互联网+康复”的形式和内容较为单一,目前主要的互联网康复活动仅有康复咨询、康复远程指导和康复评估三类,且在线康复时长普遍较短。

四是残疾青少年更易受到各类网络安全事件的威胁和互联网不良信息的侵扰,残疾青少年遭遇各类网络安全事件和网络不良信息的比例均高于普通青少年,仅有44.8%的残疾青少年知道如何举报或维护权益,这一比例远低于普通青少年。残疾青少年的网络安全意识和维权意识有待增强。

综上所述,提升信息无障碍服务水平迫在眉睫,尤其网站和手机App,需要尽快优化界面交互、内容朗读、操作提示、语音辅助等功能,切实改善残疾青少年在使用互联网服务时的体验。为适应互联网时代对残疾青少年的要求,要通过专业的培训与指导,不断增强残疾青少年数字素养和数字技能水平。此外,还要继续提升残疾青少年的网络安全和维权意识,培养残疾青少年自觉抵制网络谣言和网络犯罪,加强针对残疾青少年的互联网违法行为的打击力度,为残疾青少年提供适合其成长的网络生态环境。

在后续的研究中,将对其他残疾类别的青少年开展调研,深入分析不同类别残疾青少年的互联网使用特点、主要需求和需求变化趋势,有序地引导他们通过互联网开展教育、康复、娱乐等活动,使他们更好地融入信息社会,健康有为地成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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