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文 《法人》 全媒体记者 李韵石
数字藏品,国际上通称之为NFT,作为区块链技术的衍生品,近两年成为收藏界的“新宠儿”。艾媒研究院数据显示,2021年全球NFT市场容量已超400亿美元,以蚂蚁区块链销售额和全球NFT上涨率为依据,可以预测出我国数字藏品市场容量将在2026年达到295.2亿元。作为脱胎于区块链技术的新事物,数字藏品热度逐渐攀升的背后,诸多问题亟待解决。
“目前我的资金投入不多,主要在于参与。很多人进场,一出手就是一二十万元。”7月30日,数字藏品玩家李源告诉《法人》记者。
李源是一名在校大学生,他对记者讲述他的收藏经历时称,购买数字藏品主要看重升值潜力。他最近一次购买数字收藏品是在今年7月9日,该藏品是一张数字3D图片,发售价30元/件。不过,当时的李源并没有赶上发售期,只能从二级交易商处以170元购买了该藏品。对此,李源解释说:“买家错过数字藏品发售期,只能加价购买。”2021年11月,李源在某平台以发售价25元购买的一件数字藏品,目前已涨到70元,感觉还有升值空间。
对于数字藏品的火热,7月30日,中国信息通信研究院工业互联网与物联网研究所副总工程师高琦在接受《法人》记者采访时表示,目前国内数字藏品平台已接近1000家,而在去年年底,平台数量还不到100家。由此可以看出,我国数字藏品行业发展迅猛。2021年年底,国内大厂开始纷纷布局数字藏品平台。初期平台基本采用PGC模式,由平台方定期发布优质IP的数字藏品,市场处于供不应求的状态,经常出现销售的数字藏品1秒售空的情况。
7月31日,科大讯飞消费者事业群副总裁韦邦灯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数字藏品在我国迅速走红的时期是今年北京冬奥会期间。当时“一墩难求”的情况下,发行商和官方合作发行了一系列冬奥数字藏品。这些藏品一经发行迅即售罄,越来越多的人认为其可以替代实物,更方便收藏。此外,今年5月下旬,国务院办公厅印发了《关于推进实施国家文化数字化战略的意见》,其中提出:“文化产业的数字化布局在文化数据采集、加工、交易、分发、呈现等领域,培育一批新型文化企业,引领文化产业数字化建设方向。”上述战略意见,给传统藏品的数字化方向理清了发展思路。
虽然我国数字藏品发展迅速,但其和国外的NFT还存在巨大差异。高琦介绍,国外早在1993年提出NFT的相关概念,但当时仅存在于理论之中。2021年,英国著名拍卖平台佳士得以6935万美元的天价拍出了一幅名叫《Everydays:The First 5000 Days》的NFT作品。从此,数字藏品“出圈”并引发关注。
《Everydays:The First 5000 Days》的NFT作品 资料图片
高琦认为,国外的NFT与国内数字藏品的差异在于:在发展模式上,NFT强调金融属性,国内数字藏品则更强调收藏属性,倾向于利用区块链技术,对特定数字作品生成唯一数字凭证,在保护版权的基础上,实现可信的发行、购买、收藏和使用;在交易机制及价格方面,国外的NFT允许二级市场交易,且NFT的铸造上链、首次发售和二级市场交易都需要支付相应的“手续费”(gas费)。由于其金融属性及二级市场的开放,NFT在国外价格的涨跌幅较为宽松,且波动较大。截至目前,国内大部分数字藏品平台仅支持一级市场的购买,暂不支持流通交易;在基础设施方面,国外主要采用公链支撑NFT的铸造及流通,C端用户能够将作品“NFT化”。而国内目前所有数字藏品平台都是基于联盟链发行,平台销售的数字藏品大多是一些权威机构、IP方发行的,C端用户直接发行数字藏品的情况比较少见。
据了解,区块链是一个去中心化的网络系统,任何人都可以成为其中的一部分。基于区块链的NFT 同样遵循任何人都可以上链铸造的原则。
高琦进一步介绍,国内数字藏品基于各自联盟链铸造,上链和发售的算力成本较低,平台和基础设施合作费用一般按照项目发售总额的百分比或者接口调用次数的方式收取服务费。联盟链的联盟方可以制定数字藏品的铸造和交易规则,对炒作行为具有较好的管控能力。数字藏品的定价权往往由平台或合作版权方掌握,价格波动不大,主流平台的数字藏品平均价格基本在百元以下。
8月1日,北 京 市文化娱乐法学会常务理事、元宇宙和数字经济法律专业委员会主任庞理鹏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NFT 诞生至今,国内与国外演化出两种完全不同的发展路径。本土化的数字藏品,作为区块链技术应用的典型案例在文化传播和品牌营销等方面发挥着重要作用。就其概念而言,国内数字藏品与国外的NFT并不存在实质区别,即通过区块链技术的唯一标识特征,对数字作品、数字艺术品、商品、数字化文物进行确权,在区块链网络标记其拥有者,并公开后续流转信息。目前来看,国内数字藏品强调收藏、鉴赏属性,而非投资属性,更多的基于联盟链发行、发售,并以人民币结算,剥离了NFT可能具有的金融属性以及加密资产结算和流转体系,同时被更多地应用在数字版权确权、文物数字化、IP开发等方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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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3月,腾讯微信官方封禁了多个炒作及二次售卖的数字藏品平台小程序及公众号。业内人士认为,这说明虽然数字藏品在全球范围内高速发展,但行业内的一些问题仍没有解决。
对于数字藏品的合规发展问题,8月2日,上海阳光卓众律师事务所主任律师尹维耀表示,因数字藏品行业属于新生事物,我国对此行业立法处于摸索阶段,行业主管机关尚未明确,目前更多属于行业自律阶段。由于门槛较低,市场上大大小小的数字藏品交易平台良莠不齐,数字藏品权属保护和内容呈现方面存在管理缺失问题。此外,数字藏品和虚拟货币都源于区块链技术,两者存在很多相似性。在现阶段处理数字藏品法律纠纷时,可能会参考国家颁布的关于数字货币的一些法律法规。
“洗钱风险是数字藏品发展中不可避免的问题。”中国互联网协会研究中心秘书长吴沈括对记者表示,从目前市场情况来看,恶意炒作成分很大。一些数字藏品交易存在变相实现金融产品发行和交易的风险,目的在于逃避监管和逃避审批。
南开大学商学院信息资源管理系教授柯平告诉记者,数字藏品在我国属于新兴行业,全社会对其认知很模糊,市场缺乏规范与约束,相关专业人员缺失。
对于目前国内尚未出台关于数字藏品或其平台专属的法律法规,韦邦灯表示,数字藏品平台作为网络提供者,受民法典、网络安全法、电子商务法及知识产权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约束,应履行与其相对应的责任和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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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琦对于数字藏品行业的合规问题,也表达了自己的看法。她认为,目前市场中藏品同质化和侵权问题突出。比如,市场上发行了大量属于公共版权领域的作品,虽然避免了一些版权问题,但作品同质化严重,衍生创作没有太多艺术价值,作为藏品的可欣赏、可收藏价值值得商榷。未来,数字藏品的价值应由用户需求驱动,解决同质化对数字藏品本身的艺术性、独特性可能会提出更高要求。因此,数字藏品平台只有得到专业机构或个人艺术创作者的授权,才能够提高可收藏性,进而提升其价值。这一过程中,版权问题将得到进一步关注。
其实,当前我国相关部门已经关注到数字藏品的合规管理问题,并出台了相关规定,规范数字藏品行业的发展。2022年4月,中国互联网金融协会、中国银行业协会、中国证券业协会发布的《关于防范NFT相关金融风险的倡议》,提出了6条行为规范,这是目前为止比较明确的规范数字藏品的文件;2022年5月,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发布的《关于推进实施国家文化数字化战略的意见》提出,到“十四五”时期末,基本建成文化数字化基础设施和服务平台,形成线上线下融合互动、立体覆盖的文化服务供给体系;2022年7月,《上海市数字经济发展“十四五”规划》提出着力发展区块链开源平台、数字藏品等商业模式,加速探索虚拟数字资产、艺术品、知识产权、游戏等领域的数字化转型与数字科技应用。
今年7月,由国家新闻出版署科技与标准综合重点实验室区块链版权应用中心主编的《数字藏品应用参考》发布,制定了一系列规范,可以帮助从业者依法合规进行数字藏品的商业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