朱丽丽 方增泉
[摘 要]当前反腐败斗争取得压倒性胜利,全面从严治党取得重要成果,但反腐败形势依然严峻,在国家高压态势下仍有部分领导干部面对利益诱惑把持不住,一步步越过底线,走上贪污腐败的不归路。究其根本就是理想信念不坚定,心理认知出现偏差或误区,任由攀比心理、侥幸心理以及贪欲心理滋生增长。因此要探寻党员干部开启违规违纪豁口的心理源头,针对其心理特征从思想、组织、纪律等方面,规避腐败心理的形成,解决好世界觀、人生观、价值观“总开关”的问题,筑牢拒腐防变的根基。
[关键词]领导干部;腐败心理;腐败治理
[中图分类号]D60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672-2426(2022)08-0031-07
腐败作为一个深刻影响国家前途命运的重要因素,是治国理政的重要议题。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坚持全面从严治党,以“我将无我、不负人民”的群众情怀、“刀刃向内、刮骨疗毒”的意志信念、“得罪千百人、不负十四亿”的使命担当,严明纪律、整顿作风、惩治腐败,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取得了历史性成就。党的十九大报告指出:“人民群众最痛恨腐败现象,腐败是我们党面临的最大威胁。”[1]66然而在“打虎、拍蝇、猎狐”的高压态势下,仍有一批党员干部无视党纪国法,不断触碰红线底线,威胁党和国家的政治安全。
腐败作为一种社会历史现象,是社会特定历史发展阶段的存在物,但腐败行为的产生主要是作为行为主体的人起决定性作用。认知行为理论认为,人的行为是在具备一定环境基础的条件下,经由认知解读促进形成的。通常情况下,人的认知和行为是相生相成的,认知可以改变行为,行为也可以改变认知。因此,从腐败主体的心理认知变化出发,分析腐败心理发展规律,探究腐败动机的成因,进而从心理发展角度提出具体的应对措施,对建设一支忠诚干净有担当的新时代党员干部队伍具有重要的理论意义和现实意义。
一、腐败心理的主要表现
腐败心理是一种有意识、有明确目的的心理活动,其形成与所处的社会环境有着密切的联系,有明确的共性与个性特征。归根结底,认知偏差或误区是党员干部腐败的心理根源。当前,腐败心理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一)攀比心理导致心理失衡
攀比心理是党员干部走向腐败的催化剂。从社会心理学角度看,我们生活构成的大部分是以社会比较为中心的。人们在探索通向成功和财富的道路时,通常将自己与水平相当或之上的同辈比较,这种向上比较的倾向极易让人们产生不平衡感。因此在腐败心理的形成过程中,由社会比较催化的攀比心理是尤为突出的一种心理表现。一方面,随着我国市场经济的发展,商品市场化、资本市场化,不同行业群体之间存在收入差距,部分公职人员通过社会比较产生了心理落差,不顾现实情况盲目攀比,将金钱视为衡量一个人成就的唯一标准,导致在经济上产生了“贫困”感,部分意志薄弱的党员干部淡忘了使命,物质成了他们的唯一追求,最终走向了收贿受贿以权谋私的错误道路。另一方面,公职人员虽有较高的社会地位,但收入水平相对不高,加之掌握着丰富的资源,失衡心理更容易形成,认知便会失调。认知一旦产生了错误,错误的意识便会占据主导地位,对党员干部产生负向激励,认为自己的现实所得低于应得,付出多回报少,给个人主义、利己主义以及投机主义打开了阀门,这些不良思想便成为滋生违法违纪行为的温床。
(二)侥幸心理开启贪腐之路
一个人能否始终保持清正廉洁,最大的诱惑是自己,最大的敌人也是自己。侥幸心理是大多数贪腐人员共有的一种心理现象。从党员干部违法犯罪的层面讲,侥幸心理便是内心的敌人占据上风,明知是错误行为但却认为自己不会轻易被发现,动机转化为行为,从“浮”到“腐”,将“公权”变成“私权”。从心理学层面来看,人的认识可以改变其情绪及情感,因此侥幸心理的产生,与人的认识是密切相关的:如果错误行为给腐败分子带来的好处和利益远远高于因此所受的惩罚,并且过往的相似做法在逃避惩处方面侥幸成功,便会促进和强化其实施此类错误行为。存在侥幸心理的腐败人员有着明显的共性思维特征:一是部分贪腐人员认为自己有控制能力和把握能力,手段高明,政策有漏洞,可以“进退自如”,不会轻易出现问题;并且认为在此过程中多方均受益,坚信自己“口碑好”,“朋友”口风紧,与之关系“好”,不会有人告发,也不存在东窗事发的可能。甚至存在“有权不用,过期作废”的错误理念,成为政治上的“两面人”,乐在其中。二是有的干部认为自己是“有功之臣”,做出过许多贡献,不会有人怀疑自己;加之凭借自身的权力和社会地位,可以利用手中的“人脉”资源毁灭证据,查不到自己头上。更有甚者认为自己“后台硬”,有强大的“关系网”罩着,没人敢查,一旦有问题,“领导”也不会“坐视不管”,从而心存侥幸,肆意腐败,形成恶性循环。三是有的干部自认为行贿者与自己是“利益共同体”,“一损俱损”的结果使对方不会轻易出卖自己,收钱很“保险”,无须过分担忧,逐渐沉迷在追求奢靡享受的拜金主义中。
(三)贪欲心理致其走向犯罪深渊
腐败皆因贪欲起,贪欲心理是领导干部走向犯罪的主要思想根源。贪欲就是贪念和欲望,从其本质上讲是一种贪得无厌的心理状态。对本不属于自己的某些目标过分追求,是所有腐败人员共有的一种心理特征。贪欲心理主要有两种表现:一是贪权。在党员干部群体中,存在把当官掌权作为职业发展唯一追求的现象。在这种贪权心理的支配下,有的干部把权力当作牟取私利的工具,有的利用权力贪图享受,有的在工作中不负责任,还有的利用权力独断专行、买官卖官,将“公器”变为“私器”,将“公权”变为“私权”,造成了严重的社会危害。“当前,公众更加厌恶‘权钱交易和‘失职渎职的官员。”[2]520二是贪钱。由于市场经济的高度发展,资本不断流动、资产配比不均衡,导致部分人产生心理落差,对金钱产生了不切实际的欲望。加之受享乐、拜金等不良思想浸染,欲望膨胀,不惜把权力作为牟取私利的工具,不顾党纪国法,利用其职权经商营利,获取巨额的经济物质利益,将市场经济的逐利性特点带入党内政治生活,政治问题和经济问题交织错杂,破坏了党内政治生态。
(四)补偿心理使其逾越法纪防线
家庭具有塑造人的个性的功能,错误、扭曲、异化了的家庭价值体系便成了贪污腐败的催化剂。补偿心理便是为满足家庭或自我的需求而做出违纪违规行为的一种消极错误心理,其目的主要是补偿家庭、补偿自己,为子孙后代“谋幸福”——此心理在年龄相对较大的干部群体中最为典型。补偿心理的产生使贪腐人员为自身的错误行为提供了合理性解释。其原因主要有三种:一是为了子孙后代。希望子孙后代生活幸福是长辈的普遍心理状态;但部分领导干部受糟粕文化的影响,希望可以为子孙后代留下一笔殷实的财富,为此便疯狂攫取巨额财产,企图通过金钱的累积让他们过上锦衣玉食的生活。二是家风不正,家人和子女促贪、助贪。家庭作为社会的基本组成单位,在社会发展过程中承担着无可比拟的重要作用,但同时家庭也是一个人性弱点的展示区,家庭的道德防线一旦破堤,便会激活腐败动机,为其提供实施腐败的“便利条件”,将外化行为内化为主观体验,进而强化腐败行为,最终滑入犯罪深渊。三是“59岁现象”。临近退休,对于自己曾经的奋斗产生了错误的理解,感觉升官无望,认为自己“吃了亏”,因此在退休之前“捞一把”再走,索取“应得”的回报,弥补自己多年的“奉献”;同时为自己退休后的生活做准备,不至于“贫苦”,可以“体面”地享受晚年,最终得到的却是牢狱之苦,走向悲惨的晚年。
二、腐败心理产生的原因分析
腐败心理的产生是一个多因素合力转化的过程。当权力主体的认知开始发生变化,潜伏的隐性因素便转化为显性诱导因素,腐败行为随之产生。当前我国处于众多矛盾交织的社会转型期,社会经济发展的不平衡、制度规范的缺失、个人多元需求的不满足成了腐败心理产生的主要诱因。
(一)社会诱因:市场经济发展的不平衡、不充分
当前,我国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仍处于不断完善的进程中,市场体制机制不够健全,市场经济的负面效应为腐败心理的产生提供了生长土壤。一是社会经济发展不平衡、不充分。市场经济在为社会发展带来活力的同时,导致了社会经济发展不平衡,使财富持有不均甚至反差成为现实可能。逐利性是激发市场活力的基本要素,因此,这种逐利性也会把相当一部分人的注意力引发到金钱上去,同时把这部分人驱使到金钱为上、自私贪婪的心理境遇中。这种逐利的竞争体系使人们财富持有的差距越来越大,导致部分领导干部心态失衡,出现利令智昏的现象。二是市场机制不够健全,仍存在寻租空间,为腐败行为的产生提供了机会。由于市场的利益驱动机制,一旦有错误心理的诱导,这种追求就会演变为个人利益之上。目前我国生产要素的配置不仅仅取决于市场运行,受到行政权力影响的现象依然存在,为腐败提供了寻租空间,使个体寻租和集体寻租行为成为可能。个别公职人员利用手中的权力介入市场活动中,从自己的利益和意图出发,以获取非生产性经济利益为目的,搞小团伙和小圈子,成为政治上的“污染源”。三是市場经济活动规则为“有心”之人提供了“钻空子”机会。市场经济的竞争意识、物质意识强化了人们重利的义利观,这种错误的心理定势一旦形成,腐败也会随之产生。一些干部由于缺乏正确的权力观和义利观,不能做到慎欲、慎利、慎权、慎趣、慎友和慎微,经不起种种诱惑,沉迷以“等价交换”“发展友谊”“要挟猎杀”等方式进行权钱交易,这种“围猎”行为已经成为腐败产生的重要诱因之一,严重破坏了政治生态,应充分引起我们的重视。
(二)制度外因:管理监督制度的不健全、不完善
“欲望”是人性的弱点,贪欲心理能否得到有效控制与有无监督密切相关。当前我国在制度防腐层面仍存在一些短板和缺陷,影响反腐败斗争最大效应的发挥。一是制度设计不完善。邓小平曾指出:“制度好可以使坏人无法任意横行,制度不好可以使好人无法充分做好事。”[3]333目前我国反腐制度在制定上存在标准不完全统一、原则规定多具体规定少、制度衔接和协调不到位、配套不够完善等情况,影响了制度综合效应的体现。在制度实行上存在实施标准有断层、可操作性不强、各项制度难以实现无缝对接、制度落实存在滞后性等问题,从上到下落实好各项监督制度的执行成为制度防腐的短板。二是权力过于集中,配置不科学。权力和腐败是相互依存的。职务越高,手中的权力越大,越存在误入歧途的风险。公权配置的缺陷造成了权力过于集中,公权运作的不规范导致权力实行不透明,形成“一言堂”等现象。尤其是当前对手握重要权力的“一把手”监督不够到位,“八小时”之外更是存在缺失问题,体制内监督不到位,体制外监督力量薄弱,为腐败提供了有利条件。如何对党员干部尤其是“一把手”进行行而有效的监督、避免领导带头式腐败是我们亟须解决的难题。三是监督制约不够有力。当前反腐败斗争虽取得压倒性胜利,但仍存在制度监督执行不到位、制度制约不力的情况,缺乏行之有效的监督合力。事前预防、事中监管的强度不够,制度监督过程中证据难取、性质难定,事后反馈效率难以保证等问题也影响着监督效应的发挥。
(三)个人归因:个体发展中的矛盾问题与多元需求
从微观上看,腐败是个体的决定和行为,是受个体的主观意识支配的。一个人是否走向腐败,与其个人的性格、情感、信念、心理认知等方面是密切相关的。领导干部如果不能正确看待职业发展中的家庭关系、班子关系、社会关系,势必会产生问题。一是职业发展困惑导致个体认知出现错误。干部群体中难免存在违规违纪的害群之马,当个别干部观察到其他人的错误行为没有受到严重处罚甚至是侥幸逃脱时,便会影响到自身原有的认知——加之“笑廉不笑贪”现象的存在,产生自己是否也可如此的困惑矛盾心理,成为贪腐的催化剂。二是个体发展的多元需求得不到满足产生心理落差。理想抱负是发展的助推力,而这种职业理想抱负一旦发展为政治野心,便成为将领导干部推向万丈深渊的罪恶之手。由于当前领导干部职业生涯发展体系及相关机制仍处于不断完善的过程,难免存在一些问题和弊端,个别党员干部在职业发展中认为自己的辛勤努力得不到认可,“提拔升迁”的诉求没有实现,加之同伴群体的职位刺激、周围圈子的经济利益刺激,不能正确看待个人能力与岗位职位之间的关系,便会产生不满足感,逐渐成为滋生贪腐动机的诱因。三是外部环境、社会关系以及家庭关系产生的多重矛盾压力刺激腐败行为的产生与强化。人作为一种社会性动物,其心理极易受“人情社会”“官本位”等不良思想影响。在社会关系中,拥有权力在给自己带来“荣耀”“面子”的同时,成了炫耀、感恩的工具。在家庭关系中,妻子子女的影响有着至关重要的作用。家风一旦不正,“枕边风”就会成为“腐败风”,家庭便会成为促贪、助贪的推手,权力便成为获取个人私利的工具,最终身陷犯罪深渊。
三、规避腐败心理的防范路径
在新形势下,面对党内外众多诱发腐败的因素,如何有效抵制诱惑、涵养元气,坚守共产党员的初心使命,是我们面临的一项重要任务。习近平总书记指出:“守住拒腐防变防线,最紧要的是守住内心,从小事小节上守起,正心明道、怀德自重,勤掸‘思想尘、多思‘贪欲害、常破‘心中贼,以内无妄思保证外无妄动。”[4]因此要将强化思想武装与制度管控相结合、落实主体责任与严肃纪律相结合、培育健康心理与加强关爱相结合,加强党性锻炼,把握好心理上的总开关,筑牢心理防线,永葆共产党人的精神本色。
(一)在思想上,涵养元气明是非,强化公仆意识,把好总开关
内因是事物发展的根本原因。毛泽东在《矛盾论》一文中也指明:“外因是变化的条件,内因是变化的根据,外因通过内因而起作用。”[5]322当前反腐败斗争形式依然严峻,归根到底还是党性问题、初心问题,是因为价值观和政绩观出现偏差错误导致的,因此拒腐防变重在“治心”,只有守住内心,将外在“制约”内化为“守约”,才能明是非、知进退、有取舍。
一是要正确看待公与私、名与利等是非问题。正如习近平总书记所说:“作为共产党员,作为党的干部,只有一心为公,事事出于公心,才能有正确的是非观、义利观、权力观、事业观,才能把群众装在心里,才能坦荡做人、谨慎用权,才能光明正大、堂堂正正。”[6]155纵观党的十八大以来查处的党员干部,追根溯源,大都是因为信仰迷失,不能正确看待公私是非问题。因此党员干部要立足心理源头,始终牢记党的根本宗旨,始终用科学的理论武装头脑,刻苦改造自身的世界观,明确红线与底线。尤其是在市场经济环境中,要学会保持良好的心态,运用科学的比较方法,珍惜自己的工作,涵养元气、拒绝邪气、永葆正气。二是要提升党员干部的思想修养。毛泽东曾指出:“若不给以无产阶级的思想领导,其趋向是会要错误的。”[5]77在《纪念白求恩》一文中,毛泽东也明确要求共产党人要做“五种人”,即“做一个高尚的人,一个纯粹的人,一个有道德的人,一个脱离了低级趣味的人,一个有益于人民的人”[7]3。理想信念是领导干部行动的总开关,必须把加强世界观改造作为矫正思想的战略手段和任务,弄清“我是谁”,权力的使用是“为了谁”,保持“理想信念高于一切”的心理状态,练就“拒绝腐蚀、永不沾染”的心理素质,内化于心、外化于行,坚持一以贯之。三是要提升党员干部的理论素养。理论武装是提升干部素养的基础,理论素养深厚是提升对事物的判断能力和分析能力的关键。因此,各级干部要坚定共产党人的信仰与信念,主动加强对马克思主义理论以及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优秀成果的学习,加强对党的理论、制度、法规等相关内容的学习,夯实理论基础、把握实践动态,形成积极向上的学习氛围,成为与时俱进、不断进步的为人民服务者。
(二)在制度上,自律與他律相结合,建立健全强有力的监督机制
人不以规矩则废,党不以规矩则乱。邓小平认为:“克服特权现象,要解决思想问题,也要解决制度问题。”[3]332,权力一旦失去有效监督必然会导致滥用及腐败。
一是要强化制度管控,完善权力规范机制。运用制度科学合理地规范权力运行,是防止权力异化、预防腐败的有效手段。从落马官员的忏悔录来看,不少腐败分子都是由于钻了制度的空子,一次次找到贪腐的机会。因此首先要健全完善现行的权力规范制度,踏石有印,使所有的行为都有章可循、有法可依,让党员干部形成“制度面前没有特权、没有例外”“遵守制度就是保护自己”的坚定心理。其次要强化制度的规范性,不仅要细化制度的内容,明确适用范围,还要清理改革与当前发展完全不适应的内容,更要创新制度,借鉴国内外有效的措施和做法,使制度成为活的规范,保证制度作用发挥的最大化。二是要健全强有力的制约监督机制,杜绝实施腐败的社会客观条件。心理学研究表明,人一旦有了权力,便会充分使用并将其无限扩大,有效监督才能阻断腐败心理产生的机会和条件。因此要通过巡视监察等方式加强党内监督;要强化民主监督,重视群众的作用,实施党内外联动监督,将自上而下的党内监督和自下而上的群众监督有效结合;要加强社会监督,畅通群众监督、反馈渠道,辅以新闻舆论,让老百姓有话可以说,有话有处说;要坚持事前把关、事中监督、全程整改以及事后反馈相结合;要发扬有效监督,消除无效监督,让监督无时无刻不在进行,腐败分子无寻租空间。三是严格自律,自觉慎微。领导干部要从小事中加强修养、完善自我,常掸心灵灰尘,防微杜渐。要使全体领导干部养成自觉、主动并始终接受监督的阳光心理和生活习惯,确保权力在健康阳光的条件下运行。
(三)在干部管理工作中,明确问责,健全责任清单、负面清单
腐败现象给我们党造成了不小的伤害,威胁党的执政地位,影响国家政治生活的正常运行,破坏了人民群众对党的信任。因此要做好作为权力行使主体的党员干部的问责工作,特别是要针对表态多实践少、不收敛不收手等在思想行为上尤为凸显的问题,加大打击力度,从落实责任环节、责任追究环节、检查考核环节等方面多管齐下,覆盖到各领域、各部门、各环节,使有贪腐意念的党员干部望而生畏,形成不想腐、不敢腐、不能腐的心理。
一是要做到明确问责,健全责任清单、负面清单。只有抓住第一次实施腐败、破坏纪律的人,明确问责、严厉惩处,做到查明一个惩治一个,坚决切断可退后路,决不让腐败分子有侥幸脱逃的可乘之机,才能避免领导干部群体中形成腐败的“破窗效应”,否则制度、纪律就成了摆设。根据中央纪委国家监委通报的2021年全国纪检监察机关监督检查审查调查情况报告显示,2021年全国纪检监察机关共接收信访举报386.2万件,运用“四种形态”批评教育帮助和处理达到了212.5万人次。[8]二是要强调法治思维,做到打击从严。要增强党员干部的法律意识和法律观念,明确法律要求和底线,尊重法律权威,让全体领导干部明白法律制度的约束没有例外,树立“破坏法律制度即触红网”的心理,打破滋生腐败的温床。引导干部做到带头知法、懂法、守法和用法,杜绝在法律制度面前搞“小动作”的错误行为,禁止“上有政策、下有对策”的现象。三是要建立健全“旋转门”制度,建构适合干部成长发展的立交桥。要构建完备的具有中国特色的“旋转门”制度,打破人才有序流动的界限,建立合理的人才流动发展机制,使人才能够实现在政府和企业间顺畅有序地流动,给综合型人才提供充足的发展机会,从而激发领导干部的正向心理动力,满足其“成就动机”,预防腐败动机的滋生,达到减少腐败行为产生的目的。
(四)在干部培训中,加强心理健康教育,培养健康人格
从查处的违纪违法的党员干部的情况来看,大多是由于认知失调或认知错误产生了负向激励,因此从个体心理结构出发,加强心理健康教育、夯实心理防控,培养健康的心理、塑造健全人格,是规避腐败心理形成的重要途径。
一是要加强心理测查。腐败心理是外在消极因素在个体心理上的内在反应,虽然如空中楼阁看不见摸不着,但可以通过个体的语言、表情、行为举止等外化表现进行追溯。因此要系统形成一套目标明确、科学有效的心理测评体系,利用心理观察、心理分析、案例研究等方法,辅以卡特尔16种人格测验、MBTI人格量表、职业价值观测验等国际认可的心理测试方法对领导干部进行心理分析预测,定期或不定期地对全体党员干部进行复测,随时追踪其心理发展变化。二是要建立健全防腐败心理预警及矫正机制。从领导干部贪污腐败的案例中可以看出,腐败行为的产生有一个长期过程,思想动摇、动机产生到腐败形成是循序渐进的。因此,要从预防机制入手,对其进行腐败代价教育,防患未然;加强心理引导,矫正即将或正要产生偏离的心理和行为;加强教育,从遏制性治理向预防性矫正转变。三是从关心的角度出发,强化心理疏导。要建立健全心理咨询体系,在干部培训中增加心理疏导,从干部角度出发提升人文关怀,通过定期定量的心理疏导来缓解其面对的内外压力,帮助其掌握自我疏解的技巧,塑造抗压型和乐观型人格,增强拒腐防变的心理防治能力。
(五)在生活中,加强关爱,引导培育积极向上的精神追求
马斯洛需求层次理论认为,人性的本能是有需要、有欲望。人的需求有一个从低级向高级逐渐发展的过程,一种需要一旦得到满足,它就不再成为主要需求,进而人会追求更高层次的需求。因此,加强对领导干部的关爱,适当满足其正常的物质需求,并以此建立科学合理的奖惩机制,对预防腐败心理的形成有重要的推动作用。
一是要合理提高领导干部的工资待遇。物质需要的满足是精神境界提升的基础,因此对领导干部要做到严管和厚爱相结合,强调纪律从严的同时,要加大廉政成本,健全社会保障和福利机制,关心党员干部的生活状况,满足其正当的物质需要,消解后顾之忧,使其可以心无旁骛地投入到工作中。二是要引导领导干部追求更高层次的精神需求。更高层次的精神追求对培养干部坚定理想信念、坚持党性意识、保持先进性与纯洁性具有积极的推动作用。因此,要引导领导干部养成积极向上的生活态度、工作态度和人生追求,给予情感上的关怀,满足其精神领域的成就需要,使个人利益追求与工作利益乃至国家利益保持一致,激发其感恩心理和进取心理,做到不为金钱和权色所动。三是要建立合理的奖惩机制。不平衡是腐败动机产生的主要心理基础之一,物质上的不平衡会促使干部利用权力来找平衡、找补偿,以求得心理安慰。因此要建立健全奖励机制,对有突出贡献和卓越奉献的领导干部从精神上和物质上给予充分的尊重和合理的奖励,消除干多干少一个样的现象,树立不进步便是退步的发展理念。同时要加强心理预警,使其明白贪污腐败行为不仅会使组织遭受重大的损失,也会给个人和家庭造成不可修复的创伤,从而使其引起心理警觉,主动远离贪腐行为。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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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毛泽东选集(第一卷)[M].北京:人民出版社,1991.
[6]习近平关于全面从严治党论述摘编[M].北京:中央文献出版社,2016.
[7]纪念白求恩[M].北京:人民出版社,1979.
[8]2021年全国纪检监察机关监督检查审查调查情况公布[EB/OL].https://baijiahao.baidu.com/s?id=17225194748827298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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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 宋桂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