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本控制视角下高职院校教师在职培养体系优化研究

2022-09-20 10:26彭学琴
中国成人教育 2022年15期
关键词:成本体系院校

○彭学琴

一、问题的提出

(一)高职院校教师在职培养的重要意义

加强教师在职培养是当前深化职业教育改革的必然要求。教师队伍是发展职业教育的第一资源,是支撑新时代国家职业教育改革的关键力量。进入新发展阶段以来,职业教育迫切需要提升自身适应力,以满足我国产业升级和经济结构调整带来的对技术技能人才的大量需求。2019年1月,国务院印发《国家职业教育改革实施方案》,其中要求实施职业院校教师素质提高计划,落实教师全员轮训制度,并定期组织选派职业院校专业骨干教师赴国外研修访学。随后,《深化新时代职业教育“双师型”教师队伍建设改革实施方案》《职业教育提质培优行动计划(2020—2023年)》《教育部财政部关于实施职业院校教师素质提高计划(2021—2025年)的通知》《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推动现代职业教育高质量发展的意见》等系列文件先后发布,明确了高职院校高水平、高层次技术技能人才培养队伍打造的重点任务。其中,《教育部财政部关于实施职业院校教师素质提高计划(2021—2025年)的通知》规定,要优化完善教师培训内容,健全教师精准培训机制,健全教师发展支持体系,以促进职业教育高质量发展,深化新时代职业教育改革,使职业教育在更好地服务于我国经济社会发展的同时,不断增强社会吸引力。

加强教师在职培养是提升高职院校办学质量的必要条件。质量是高等职业院校提高核心竞争力、实现内涵式发展的本质要求,而高职院校教师队伍则成为影响其办学质量的重要因素。自《国家职业教育改革实施方案》颁布、职业教育类型定位确立以来,职业院校教师队伍建设便成为我国职业教育深化改革的重要任务和重点领域之一。面临良好的发展机遇,高职院校要想提高竞争力,就必须以提升办学质量为主要目标,因此,教师在职培养就成为有效途径之一。高职院校普遍采取“引进来”与“走出去”相结合的教师在职培养模式提高教师队伍整体素质,“引进来”主要包括引进专家培训和兄弟院校先进经验,“走出去”是指为在职教师提供外出访学、深造的机会与条件。但就目前而言,高职院校教师队伍存在数量不足、来源单一、校企双向流动不畅、结构性矛盾突出、管理体制机制不灵活、专业化水平偏低等困境,教师素质素养不达标、高层次高水平教师缺乏等问题,高职院校教师再培养、再提升的机制也不够健全,严重制约着高职院校朝向高质量发展的这一目标的迈进。这就要求高职院校通过完善教师在职培养机制、提升在职教师素质素养,以保持自身核心竞争力。

(二)高职院校教师在职培养的本质内涵

高职院校教师在职培养是高职院校优化教师队伍所普遍采取的重要措施。在教育强国建设和高等教育高质量发展的背景下,高职院校想要谋求自身发展,就必须在引进优秀教师资源的同时,加强校内教师在职培养。2019年8月,教育部、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联合印发《深化新时代职业教育“双师型”教师队伍建设改革实施方案》,其中要求应“全面落实和依法保障教师的管理学生权、报酬待遇权、参与管理权、进修培训权”,并规定“教师外出参加培训的学时(学分)应核定工作量,作为绩效工资分配的参考因素”。根据上述规定,对高职院校教师在职培养的内涵进行剖析,作出如下界定:高职院校教师在职培养是指高职院校为在职教师提供培训、进修的机会以及相应各项条件支持,以提升在职教师教育教学水平、学历层次的活动,是对教师进修培训权的全面落实与充分保障。由此定义可以看出,一方面,作为教师队伍的重要组成部分,高职院校在职教师依法享有专业发展权,高职院校是该项权利的重要客体,也是保证该项权利实现的重要主体;另一方面,教师在职培养过程中,高职院校必须承担必要的成本,为在职教师的专业发展和终身化培养提供较为全面的支持,包括资金、人力、物力等内容。

教育培养成本是指受教育者在接受教育的过程中消耗的各种教育资源的价值,聚焦到高校是指学校为培养学生所耗费的活劳动和物化劳动的价值总和。以此为基础,高职院校教师在职培养成本是指高职院校为教师在职培养活动所耗费的各项资源的总和,主要涉及资金、人力、物质、环境、机会等各类价值。当前,高职院校教师在职培养存在培训成效不明显、违约离职现象较严重等问题,使得教师在职培养的投入与收益不成正比。高职院校在职教师在完成培养过程、提升竞争力之后作出的理性选择,有两种可能:一是继续留在本校,开展教育教学与科学研究;二是违约离职,选择对自身发展更有利的平台。而对高职院校来讲,在发展过程中,相较于其他方面,人才流失最易对其造成较难挽回的损失。因此,以理性选择为前提,高职院校需要衡量教师在职培养所需投入与所获收益,思考如何通过投入最低限度的成本培养在职教师,尽可能获得对本校发展最优的效益。面临在职教师离职的风险,高职院校必须考虑优化教师在职培养计划与方案,以避免教师离职带来的重大损失。基于此,通过有效控制对教师在职培养的成本投入,实现培养成本的充分利用,就成为高职院校的首选方案。在此基础上,高职院校应控制教师在职培养成本,即高职院校尽可能节约教师在职培养的各项支出,实现在最大限度地合理利用培养成本的同时,提升在职教师的教育教学水平与学历层次,提高本校办学效益。

二、成本控制视角下高职院校教师在职培养体系的主要构成

控制由控制主体、控制客体和控制程序构成。孔茨认为,“管理工作的控制职能是对业绩进行衡量与矫正,以便确保企业目标能够实现,为达到目标所制定的计划能够得以完成”。成本是为达到目的而付出或应付出资源的价值牺牲,可用货币单位加以计量。成本控制是指基于计划目标之下,对经营活动中所产生的成本,进行合理的控制与科学的管理,一般根据所处阶段不同分为事前、事中和事后成本控制,一般流程如图1所示。从教育经济学的角度出发,对高职院校而言,教师在职培养所消耗的成本属于教育成本范畴,实现教师在职培养的成本控制,有利于提升高职院校办学效益。因此,应结合控制和成本控制的内涵,对高职院校教师在职培养中涉及的成本进行梳理与分析,据此搭建高职院校教师在职培养体系,并明确体系的运行原则。

图1 成本控制一般流程图

(一)高职院校教师在职培养的主要成本

根据广义层面教育成本的概念可得,高职院校教师在职培养成本是为完成高职院校教师在职培养,高职院校与教师各种耗费的总和。其包括三个方面:第一,高职院校为培养在职教师所支付的一切开支和费用;第二,在职教师为接受培养所支付的费用;第三,高职院校和教师因培养活动造成的机会损失或机会成本。将高职院校作为主要成本承担者,根据成本与业务量之间的依存关系分析教师在职培养的成本构成,主要涉及固定成本和变动成本两大类:一是高职院校教师在职培养固定成本。固定成本即固定费用,是指成本总额在一定时期和一定范围内,不受教师在职培养人数增减变动影响、能够保持不变或变化幅度较小的成本,其特征在于维持的相对稳定性。一般情况下,高职院校教师在职培养的固定成本包括但不限于高职院校中的硬件设施设备,如场地、仪器设备、图书资料、维护费用等,也包括按培养计划安排所需的专家费用等。二是高职院校教师在职培养变动成本。变动成本是指成本总发生额在一定时间和一定范围内随着教师在职培养人数的变动而呈线性变动的成本,变动成本的多少通常与教师人数的增减呈正比。高职院校教师在职培养的变动成本以高职院校提供在职教师学历进修、赴外访学的费用为主,此外,还包括因在职教师脱产学习、缺岗等间接产生的各类成本。可以看出,高职院校教师在职培养固定成本变化较小,进行成本控制的程序较为简单;相较于固定成本,变动成本更具不确定性和随机性,从而对成本控制的程序和执行都提出了一定要求。

对高职院校来讲,教师在职培养是一项长期性工程。为更加清晰直观地分解高职院校教师在职培养成本,参考企业财务会计中“料、工、费”的成本分类方式,可进一步将高职院校教师在职培养的固定成本和变动成本划分为固定资产成本、人员成本和管理成本。其中,固定资产成本是高职院校为确保教师在职培养体系有序运行和培养活动有序开展所必须花费的成本,包括教师在职培训场地、教师宿舍楼、仪器设备、车辆、电脑、图书等。固定资产成本具有不可逆的损耗性,会随着时间的增长而增长,在此过程中产生的损耗与折旧也是教师在职培养成本的组成部分。人员成本是高职院校为教师在职培养所支付的各类费用,包括培训专家劳务费用、在职教师提升学历所需费用、在职教师赴外访学费用、在职教师基本岗位工资、各项补助、保险、福利等。人员成本受高职院校自身情况影响较大,且各院校对教师在职培养规定有所不同甚至具有明显差别,因此,人员成本是高职院校教师在职培养成本控制中较为复杂的部分。管理成本主要包括不能归集到固定资产成本和人员成本的其他各种成本。高职院校教师在职培养中的管理成本涉及因在职教师缺岗造成的各类损耗,如高职院校需承担临时顶岗人员的薪酬、岗位职责分担带来的间接成本增加等。综上所述,固定资产成本、人员成本和管理成本共同构成了高职院校教师在职培养成本。

(二)高职院校教师在职培养体系构成要素

教师在职培养成本控制于高职院校而言,既是一种管理行为,又是一种经济行为。作为一种管理行为,出于减少管理损耗、提升管理效率的目的,高职院校需关注管理过程中主体、对象、目标、内容、方法等各种要素;作为一种经济行为,出于降低培养成本、提高办学效益的目的,高职院校需关注控制过程中主体、客体、流程、预算、执行、考核等要素。因此,高职院校教师在职培养成本控制是内涵广泛且程序复杂的,需要与教师在职培养的各阶段、各方面匹配与融合,构建出系统性、整体性的培养体系并不断完善,才能实现优化目标。由图2可知,基于成本控制视角构建的高职院校教师在职培养体系,由成本控制主体、成本控制客体与成本控制过程共同组成,包括教师在职培训体系与教师在职进修体系两部分,明确了教师在职培养体系的构成要素和基本程序,更凸显了成本控制这一显著特点。

图2 成本控制视角下高职院校教师在职培养体系

第一,教师在职培训体系与教师在职进修体系。高职院校教师在职培养体系主要针对“拥有教师资格证且接受过职前培训,并基本适应教学岗位的教师”,由于培训与进修在成本投入上存在较大差异,因此,将教师在职培养体系分为教师在职培训体系与教师在职进修体系。其中,教师在职培训体系主要服务于对学历提升无太高要求、期望在较短时间内获得提升的高职院校在职教师,并为他们提供理论知识、技术技能、教育教学、产品研发等为主要内容的培训;教师在职进修体系面向有迫切提升学历需求、期望系统提升自身专业素养、全面强化素质水平的高职院校在职教师,包括各类脱产学习活动,如赴外访学、攻读研究生学位等。目前,我国高职院校教师在职培训存在培训目标机械单一、培训内容偏重理论知识、教师主体地位被忽视、教师体验感淡薄、培训周期缺乏连贯性和周期性等问题。在此情况下,高职院校设计教师在职培养体系,应根据培养目标、教师实际需求及教师知识水平和技术水平的差异,确定培训形式和培训主题,有针对性地为教师提供在职进修机会,同时,这也有利于节约培养成本。

第二,教师在职培养体系成本控制的主体与客体。高职院校教师在职培养体系成本控制的主体主要涉及高职院校和在具体执行过程中涉及的相关部门、人员,这与操控教师在职体系运行的主要责任主体相一致。可以看出,高职院校与相关部门、人员主要负责教师在职培养的各项管理工作,既包括体系运行,也包括成本控制。教师在职培养体系成本控制的客体为教师在职培养体系所需的各项成本,包括固定资产成本、人员成本与管理成本等。从资金消耗的角度来看,既包括直接用于教师在职培养的各类资金款项,还包括间接通过货币形式表示的场地、人力、物质、时间等成本。

第三,教师在职培养体系成本控制的运行过程。经济控制论认为,任何一项经济活动的完成过程都包括三个基本环节:投入、运行、产出(结果)。高职院校教师在职培养体系的成本控制,可分为事前的预算口、事中的执行口与事后的考核口,分别对应教师培养成本的投入、运行与产出。事前阶段,需根据高职院校资金情况、接受培养的在职教师人数、教师在职培养外部支持等进行成本预算,设定培养成本目标,制定计划;事中阶段,需按照教师在职培养成本预算计划有秩序地投入运行成本,通过调度各项资源实现教师在职培养目标和成本控制目标;事后阶段,在整个培养过程完成后,需根据目标达成度进行成本核算,并结合核算结果对教师在职培养体系中成本运用不合理的环节进行校准与修正。

(三)高职院校教师在职培养体系运行原则

高职院校教育成本具有教育成本的非直接补偿性、高职教育成本的递增性、高职教育成本计算的不确定性、高职教育成本构成的特殊性等特点。作为高职院校教育成本组成部分的教师在职培养成本,也具备上述特性,因此,成本控制视角下高职院校教师在职培养体系的运行原则,应根据教师在职培养成本的特点进行构建,为体系顺利运作与节约培养成本提供保障。

第一,效益性原则。追求效益是经济活动的出发点,效益既包括直接产生的经济收益,也包括物质、文化等方面的效果。高职院校加强教师在职培养的根本目的是提高办学效益,因此,成本控制视角下高职院校教师在职培养体系的运行应遵循效益性原则,坚持发展优先、成本优先。一方面,效益性原则体现为以高职院校发展和教师发展为先。高职院校教师在职培养体系的运行,其成本不能靠卖“产品”直接获得补偿,具有特殊性。教师在职培养体系必须通过教师专业素质和高职院校办学吸引力的提升等间接转化为经济效益的“产品”作为投入成本的补偿。另一方面,效益性原则体现为以节约可节约的成本为先。降低成本是提高效益的重要方式之一,高职院校教师在职培养体系涉及的各类成本中,应尽可能减少不必要成本的承担,以最终获得最大效益。

第二,契约性原则。契约是一组承诺的集合,是市场交易中双方对交易条件达成的合意与共识。从本质上来看,高职院校为在职教师提供培养机会,是基于双方均知情同意相关约定、签订契约之后才作出的行为。无论是教师在职培训还是教师在职进修,都是双方的契约形式。因此,成本控制视角下高职院校教师在职培养体系的运行应遵循契约性原则,坚持互利互惠、兼顾工具理性与价值理性。一方面,高职院校与在职教师应明确培养体系的建立与运行是双方达成共识的前提下的一种互惠互利行为,高职院校为在职教师提供经费、场地、平台与机会等支持,帮助教师成长;在职教师通过提升教育教学水平、加强科研产出成果转换等,增强高职院校办学实力,为高职院校带来实际的经济效益。另一方面,高职院校要重视双方形成的物质与心理双重契约。在职教师的培训与进修,双方应通过签订相应契约来规范行为、确保体系运行实效。更为重要的是,高职院校与在职教师要基于价值层面的彼此认同,达成心理契约。心理契约与其他契约一样,都是一种基于契约双方的规约,是以信任为基础而形成的,违背则导致信任的动摇。可见,心理契约对巩固培养成效,意义重大。

第三,可变性原则。我国当前高等教育发展过程中存在建设贪大、求全等不讲成本效益的现象,没有成本控制意识,存在成本失控风险。上述问题的出现不仅是由于缺少制度规范,更是由于对成本认识的不到位所导致的。成本控制视角下高职院校教师在职培养体系的运行,应遵循成本可变性原则,对教师培养体系成本所具有的弹性、可预测性、复杂性等特征形成正确认识。一方面,由前文可知,高职院校教师在职培养体系所需成本的类型较为多样,包括固定成本和变动成本。其中,弹性较大的变动成本则需通过预测、管理等有效手段进行控制。另一方面,依据企业成本控制论,控制不应该是单一维度的、只涉及单个部门的,而应该由整体向个体推进。高职院校教师在职培养体系的运行,应坚持分级分口控制,保证部门及岗位职责的层层落实,避免事前、事中、事后各阶段成本的空耗与浪费。

三、成本控制视角下高职院校教师在职培养体系优化的实现路径

由前文可知,成本控制视角下高职院校教师在职培养体系包括教师在职培训体系和教师在职进修体系,涉及预算口、执行口与考核口三个阶段,实现了理论层面上培养体系内各方面的成本节约。基于理性选择,高职院校想要在具体运行中确保教师在职培养体系的不断完善与优化,就需以成本控制为核心,从预算口关注各方实际需求、执行口完善配套制度设计、考核口加强成效评价反馈等方面着手,从而实现效益的最大化。

(一)预算口关注各方实际需求

在预算口的前馈控制中,需密切关注培养体系各主体的实际需求,确保成本控制价值取向的正确与目标设置的合理。高职院校教师在职培养体系的主体中,高职院校与在职教师是最为重要的,因此,在制定培养体系预算时,应以双方可行的发展愿景为准。第一,培养体系预算应满足高职院校的发展需求。在预算阶段,有意识地控制教师在职培养体系成本,其最终目标仍是服务于高职院校提升人才培养质量、提高办学效益。制定成本预算应以满足高职院校的发展需求为目的,而非一味追求教师在职培养体系运转过程中各项损耗的降低。这就要求编制培养体系预算计划时,以高职院校的办学定位、办学目标和实际办学基础为依据,结合教师在职培养体系的具体项目、内容、年均投入成本水平等,建立科学的成本标准。第二,培养体系预算应实现在职教师的提升需要。高职院校构建教师在职培养体系,培养的潜在对象为本校全体在职教师,体系的顺利运作与在职教师的发展意愿直接相关。对比普通高等院校教师,高职院校在职教师的专业发展面临多重任务,尤其是国家对“双师型”教师队伍建设的要求,使高职院校在职教师在掌握专业知识和提高教育教学水平的同时,更加关注技术技能的精进。因此,培养体系成本预算应尽可能实现在职教师的不同需要,既应包括理论水平的培养,也应包括实践水平的提升;既应涵盖技术技能的进修,更应涵盖学历层次的提高。第三,培养体系预算应保证成本控制的合理灵活。高职院校在预算阶段进行成本控制之前,首先应明确成本控制的最终目的和合理尺度,针对不同类型的成本选择恰当的控制方式,以保证在减少损耗的基础上不影响甚至提高教师在职培养成效。因为固定资产成本相对变动较小,成本控制空间较为有限,所以人员成本和管理成本需采取灵活变通的理念和方法,避免预算阶段的成本控制在执行中陷入进退两难的困境。

(二)执行口完善配套制度设计

高职院校教师在职培养体系的执行口,对应培养成本的运行过程控制。从成本控制的类型与内容上看,预算与执行两个阶段的差别并不明显,执行阶段存在的额外损耗在于计划外事件的发生。聚焦于教师在职培养,高职院校在执行阶段可能需要承担由于教师离职等突发情况带来的负收益。这就需要完善教师在职培养体系配套制度,以健全的制度设计最大限度地规避风险。第一,建立培养成本控制管理制度。培养成本控制管理制度主要规定教师在职培养过程中各类成本的投入、使用、收回、损耗判定的要求,通过全面详细的标准建构,为教师培养成本控制提供参考和依据。成本控制管理制度强调在培养体系运行过程中加强对成本的标准化管理,在减少沉没成本造成收益损失的同时,提高管理效率,有利于为高职院校教师在职培养体系的运作明确规范与边界。第二,建立成本控制权责分解制度。成本控制权责分解制度主要体现为将教师在职培养成本分担至高职院校各部门、各岗位,分散在教师培养各阶段、各环节中,使相关人员明确自身应承担的职责,并在成本与利益相联系的状态驱使下自觉采取有效措施进行成本控制。高职院校在建立成本控制权责分解制度时,要注意将教师在职培养成本管理与部门、岗位的利益相结合,激发有关人员在利益选择下控制成本的主动性和内生动力,从而实现培养体系所需成本在执行过程中的损耗削减。第三,建立成本控制执行监督制度。成本控制执行监督制度主要对教师在职培养成本控制的执行情况进行必要监督,一方面,避免由于落实不到位造成的效果不佳问题;另一方面,保证及时发现并解决成本控制过程中出现的问题。此外,为确保上述各项制度的实施,高职院校在必要时可选择成立成本控制责任中心,负责教师在职培养成本管理工作,保证成本总目标的实现。

(三)考核口加强成效评价反馈

考核评价的根本目的,在于促进预算口和执行口各阶段工作的完善。在考核口的反馈控制中,高职院校需要加强对教师在职培养成本控制结果的利用,通过评价成本控制和培养效果的成效达成教师培养体系的优化。高职院校教师在职培养体系所涉及的考核评价包括教师培养成效的考核、最终成本控制的核算,成效反馈则可以利用一定的奖惩措施来强化考核评价的反馈效果。第一,重视教师在职培养成效考核。教师在职培养体系的运行成效即教师在职培养成效,是高职院校判断和检验教师培养体系、教师培养成本控制是否科学、是否到位的重要依据。在职教师利用高职院校提供的培训与进修机会,在承担较少成本的情况下,应以自身专业素质水平的提升作为等价交换物。因此,高职院校应重视教师培养成本相对应的“产品”质量,通过教师在职培养成效的好坏调整培养成本的投入,以优化教师在职培养体系。第二,强化最终成本控制核算。高职院校教师在职培养,不能依赖无限制地增加投入达到培养目标,应通过初始阶段的预算计划,合理安排成本付出。而反馈阶段,应对照预算计划严格进行成本控制核算,根据预算完成率强化教师在职培养的成本管理,尽量避免培养过程中多余资源的浪费和损失,及时增减教师培养必要环节的投入,适当改变成本投入的数量和质量,实现成本控制的最优效果。第三,根据成效进行有效激励。建立激发责任感的责权利机制,实现高绩效、高授权、高激励的“三位一体”,实现有效管控与激励。无论是教师在职培养成效还是最终的成本控制成效,高职院校都应根据具体情况灵活运用奖惩措施对有关部门和人员进行激励。在树立榜样作用,利用实施成效显著的成功案例调动教师和其他人员的积极性的同时,为今后教师在职培养体系的运行奠定成本控制的思想基础,节约后续成本,减轻过程损耗。

加强职业院校教师队伍建设是新时代促进职业教育高质量发展的内在要求,高职院校强化教师在职培养是提高办学效益的必要手段。高职院校教师在职培养成本的投入能够确保教师具备工作岗位所需的专业水平和工作能力,从而满足高职院校的实际发展需求。基于成本控制视角优化高职院校教师在职培养体系,通过成本控制主体加强教师在职培训体系与教师在职进修体系中各类成本的有效控制,并在成本的预算、执行与考核环节采取有效措施,以减少不必要的成本损耗,有利于高职院校在节约成本的同时,达成高收益目标,实现经济效益最大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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