卖20 元芹菜被罚6.6 万元,罚款是如何认定的

2022-09-20 08:22:14
新传奇 2022年35期
关键词:安全法监管部门粮油

日前,国务院第九次大督查中调查了一起典型案件:某市一蔬菜粮油店主,因所卖出的5 斤芹菜质检不合格,且进货票据丢失、不能说明来源,违反了食品安全法相关规定,被当地市场监管部门罚了6.6 万元。在督查组的询问之下,当地市场监管部门承认过罚不当。

报道一出,迅速引发讨论。5 斤芹菜共卖了20 元,蔬菜粮油生意不大,6.6 万元是如何认定的?所谓的“过罚”又有多“过”?

食品安全法中规定,对于经营超过食品安全标准限量食品的行为,货值金额不足1 万元的,并处5 万元以上10 万元以下罚款,可见当地市场监管部门的处理是依此项规定。但我国行政处罚法明确规定,设定和实施行政处罚必须以事实为依据,与违法行为的事实、性质、情节以及社会危害程度相当。简而言之,个体商户确实有错,但处罚还是太重了一些,实属过罚不当。

守护公众舌尖上的安全、维护市场秩序理所应当,但执法不能只讲力度,还得讲究温度,讲究法理情的融合。若只是机械性地套用法条,“一刀切”地进行罚款,那么不只很难“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案件中感受公平正义”,甚至还会起到反效果。

以此案为例,行政处罚不是目的,督促改正才是。既然店主已经认识到错误所在,那又何苦大棒一挥,让人生出“我得卖多少吨芹菜,才能挣回来那6.6 万”之叹。

此次“过罚不当”,也是一堂面向所有人的公开课。广大经营者要合规经营,执法部门也不妨多一些人性化、柔性化的执法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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