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史奉楚
供图/视觉中国
民事强制执行法草案6月21日提请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五次会议初次审议。草案明确了对“老赖”的惩戒措施,还对罚款、拘留等制裁措施的适用条件、实施、期限等作出规定。如建立按日罚款制度,对被执行人拒不交付特定标的物的,可以对其按日予以罚款,但是累计不得超过180 日;建立特殊拘留制度,针对被执行人持续拒不履行不可替代行为的情形,可以再次予以拘留,但是累计不得超过6个月。
据报道,这是我国首次专门立法保障民事强制执行。该草案涉及了限制被执行人各项权利,全面查控被执行人财产的方方面面。该草案通过后,将极大地压缩失信“老赖”的活动空间,让胜诉当事人的权益得到更有效的保障,让生效裁判不至于沦为“空文”。
众所周知,现代社会是法治社会和信用社会。人们之间发生纠纷后往往通过诉讼的途径予以解决。同时,法律的权威和作用通过裁判得以实现,任何一份生效裁判都是对法律进行严格适用的结果,对生效裁判的执行就是对法律的遵守和执行,无论被执行人身在何处,从事任何职业,如何变换工作,都应及时执行。
但遗憾的是,由于涉及执行方面法律法规的不完善,执行措施的滞后,再加上信用信息受地域限制和部门限制,让一些恶意赖账者有了可乘之机。有的失信“老赖”身负法律确定的义务而拒不履行,到处高消费,甚至将巨额财产转移至亲戚朋友名下,让法院无法查找;而有的被侵权人却因胜诉权益得不到兑现而陷入困境,令人唏嘘。
因而,要树立法律的权威,建立公众对司法的信任、对规则的尊重,必须最大限度地保障生效裁判得以执行。民事强制执行法草案考虑到了执行领域遇到的各种难题和困境,考虑到了失信“老赖”可能想出的赖账手法,有针对性地予以围堵、惩戒。如按日罚款、特殊拘留制度就对失信“老赖”形成威慑,让其承担沉重代价。同时,这一专项立法体现出国家对执行部门有关问题的高度重视,明确了相关职能部门的义务,使法院不再陷入单打独斗的窘境。
可以期待,该法律通过后,挑战诚信底线和法律底线的人将寸步难行,倒逼败诉方积极主动履行义务,进而让生效裁判成为“真金白银”,而不再是空洞无力的“白条”和“数字”。只有让胜诉权益得到及时、有效、全面的兑现,胜诉当事人才能感受到实实在在的公平正义,才能让诚实守信、敬畏法律成为每一个社会成员的自觉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