肖晶
430200 武汉市江夏区纸坊街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湖北武汉
慢性阻塞性肺疾病为临床常见的呼吸道疾病,其发病原因较多,一般与电解质紊乱、感染、营养状况不佳及缺氧等因素相关。近年来,随着人口老龄化的不断加重,慢性阻塞性肺疾病的发病率也不断升高,故寻求一种有效的治疗药物至关重要。临床常用噻托溴铵治疗慢性阻塞性肺疾病,国内对此药物的有效性及安全性进行了深入研究,但各项研究中使用的剂量有所差异。基于此,本研究探讨不同剂量噻托溴铵治疗慢性阻塞性肺疾病的效果,现报告如下。
选取2019年1月-2021年1月武汉市江夏区纸坊街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收治的102例慢性阻塞性肺疾病患者作为研究对象,采用抽签法将其分为对照组及观察组,各51例。观察组男22例,女29例;年龄45~80 岁,平均(66.42±1.12)岁;病程1~7 个月,平均(3.91±1.55)个月;文化程度:小学及初中15例,中专及高中20例,大专及以上16例。对照组男21例,女30 例;年龄45~81 岁,平均(66.56±1.34)岁;病程1~7 个月,平均(3.87±1.54)个月;文化程度:小学及初中17例,中专及高中19例,大专及以上15例。两组患者临床资料比较,差异无统计学意义(P>0.05),具有可比性。
纳入标准:①患者符合慢性阻塞性肺疾病诊断标准;②认知功能正常者;③患者及其家属同意参加此次研究,并签署知情同意书。
排除标准:合并其他肺部疾病者;合并恶性肿瘤者。
方法:两组均应用噻托溴铵(生产厂家:Boehringer Ingelheim Pharma GmbH & Co.KG;批准文号:国药准字H20140933;规格:18 μg)治疗,1次/d,对照组18 μg/次,观察组32 μg/次,均治疗2个月。
观察指标及疗效判定:①比较两组治疗效果:a.显效:患者咳嗽、咳痰及急喘等症状消失,日常功能恢复,活动自如;b.有效:患者咳嗽、咳痰及急喘等症状明显好转,生活质量改善;c.无效:患者咳嗽、咳痰及急喘等症状无变化;总有效率=(显效+有效)例数/总例数×100%。②比较两组治疗前后肺功能指标:包括第1 秒用力呼气容积(FEV1)、最大呼气流量(PEF)及FEV1与用力肺活量(FVC)比值(FEV1/FVC)。③呼吸功能:应用圣乔治呼吸功能调查问卷评估两组呼吸功能评分,分数越高表示患者呼吸功能越好。④过度呼吸困难指数:应用过度呼吸困难指数评价患者呼吸困难症状,分数越高表示患者呼吸困难症状越严重。
统计学方法:数据均用SPSS 22.0 统计学软件予以处理;计数资料以[n(%)]表示,比较采用χ2检验;计量资料以(±s)表示,比较采用t检验;P<0.05为差异有统计学意义。
两组临床疗效比较:观察组治疗总有效率高于对照组,差异有统计学意义(P<0.05)。见表1。
表1 两组临床疗效比较[n(%)]
两组患者治疗前后肺功能指标水平比较:治疗前,两组FEV1、PEF 及FEV1/FVC 水平比较,差异无统计学意义(P>0.05);治疗后,观察组FEV1、PEF及FEV1/FVC水平均高于对照组,差异有统计学意义(P<0.05)。见表2。
表2 两组患者治疗前后肺功能指标水平比较(±s)
表2 两组患者治疗前后肺功能指标水平比较(±s)
组别 n FEV1(L) PEF(mL/s) FEV1/FVC(%)治疗前 治疗后 治疗前 治疗后 治疗前 治疗后观察组 51 54.87±6.25 82.28±6.35 55.82±5.41 75.25±7.32 50.07±4.23 80.39±6.34对照组 51 55.94±6.34 70.01±5.32 55.94±6.47 64.06±6.24 51.05±4.28 67.06±5.28 t 0.858 3 10.577 6 0.101 6 8.308 0 1.163 0 11.537 8 P 0.392 8 0.000 0 0.919 3 0.000 0 0.247 6 0.000 0
两组治疗前后呼吸功能评分及过度呼吸困难指数比较:治疗前,两组呼吸功能评分及过度呼吸困难指数比较,差异无统计学意义(P>0.05);治疗后,观察组呼吸功能评分高于对照组,过度呼吸困难指数低于对照组,差异有统计学意义(P<0.05)。见表3。
表3 两组治疗前后呼吸功能评分、过度呼吸困难指数比较(±s,分)
表3 两组治疗前后呼吸功能评分、过度呼吸困难指数比较(±s,分)
组别 n 呼吸功能评分 过度呼吸困难指数治疗前 治疗后 治疗前 治疗后观察组 51 44.81±2.37 58.72±2.32 7.71±2.33 6.23±1.51对照组 51 44.83±2.91 50.02±2.28 7.74±2.38 7.12±1.30 t 0.038 1 19.100 5 0.065 7 3.189 9 P 0.969 7 0.000 0 0.947 8 0.001 9
慢性阻塞性肺疾病是以气流受限、不完全可逆为特征的慢性进行性气道疾病,属于除肿瘤、心血管疾病、脑卒中外第四大人类疾病杀手。近几年慢性阻塞性肺疾病的死亡率逐步升高,会对患者的生活质量产生较大影响,使其经济负担加重。早期应用糖皮质激素以及支气管扩张吸入剂进行治疗,能够帮助患者缓解症状,减轻经济负担,但无法改善患者静息肺容量。
近年来,临床对于慢性阻塞性肺疾病的治疗越来越重视,大力宣传此疾病的相关知识,以提高更多患者的疾病认知,使其能够在患病后第一时间进行治疗,改善其预后[1-2]。慢性阻塞性肺疾病的临床治疗方法较多,一般采用糖皮质激素类药物进行治疗,其中应用频率较高的药物为沙美特罗、丙酸氟替卡松以及噻托溴铵等。临床研究发现,噻托溴铵能够作用于乙酰甲胆碱诱导的支气管收缩阻位点,具备较强的依赖性,药效能够维持24 h 以上[3-4]。患者应用噻托溴铵,可有效提高其肺功能,且药效较为稳定,能改善早晚峰值呼吸流速,可在1年内实现对支气管的有效扩张,同时患者无耐受现象,临床将噻托溴铵吸入剂列为慢性阻塞性肺疾病的治疗有效药物[5-7]。
临床多项研究发现,噻托溴铵能够帮助患者改善第一秒用力肺活量水平,同时帮助患者减轻呼吸困难症状,使其疾病恶化率及住院率降低[8]。噻托溴铵除能够发挥气管扩张作用外,还能帮助患者减轻气道炎症,从而降低疾病恶化率。相关研究发现,慢性阻塞性肺疾病稳定期气道炎症患者乙酰胆碱的释放能够使中性粒细胞活性增强[9]。噻托溴铵属于M3受体阻断剂,能够在体外实现中性粒细胞趋化性降低,属于抗炎药物,能够改善拮抗胆碱系统激活引发的气道收缩以及黏液过度分泌情况,帮助患者实现整体生活质量的改善。同时,其能够为临床患者实现高敏感度治疗,具备较高的用药安全性,但临床用药剂量仍需不断探究[10]。
慢性阻塞性肺疾病的产生与患者的气道、肺组织中M 受体数量不断降低关系密切。慢性阻塞性肺疾病患者气道阻塞的可逆机制属于胆碱能性气道收缩,抗胆碱能药物对于此种重要可逆因素能够发挥积极作用。噻托溴铵具备一定的选择性拮抗M3 受体功能,通过与内源性乙酰胆碱竞争性结合M3 受体能发挥治疗效果。因此,相比于其他抗胆碱能药物其疗效更加显著,作用时间相对较长,属于慢性阻塞性肺疾病患者的基础用药。同时,噻托溴铵能够通过慢性阻塞性肺疾病患者的机体炎症反应有效达到治疗目的。噻托溴铵可实现浓度依赖性抑制肺中性粒细胞,使其中的肿瘤坏死因子及巨噬细胞呈剂量依赖性下降。肺功能检查为现阶段临床诊断慢性阻塞性肺疾病的“金标准”。本研究结果显示,观察组患者的治疗总有效率、肺功能指标、呼吸功能与呼吸困难情况均优于对照组,说明应用噻托溴铵32 μg/次的效果更佳。分析原因,慢性阻塞性肺疾病患者发病时的气道及肺泡壁受损,肺的弹性回缩力及顺应性降低,导致其中的肺残气量不断升高,引起FEV1及FVC 水平均明显降低。因此,32 μg 噻托溴铵可显著改善慢性阻塞性肺疾病患者的肺功能,提高疾病治疗效果,使患者呼吸功能恢复。
综上所述,治疗慢性阻塞性肺疾病时,每次为患者应用32 μg 噻托溴铵,可提高临床治疗效果,使患者肺功能与呼吸功能得到改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