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卫
274200 成武县人民医院,山东菏泽
新生儿发生高胆红素血症的概率较高,早产儿发生此病的概率高达80%[1]。患病之后,患儿皮肤及巩膜会出现黄疸症状,病情较重时,会损伤患儿的神经功能,进而影响患儿的身体发育,给患儿家属的心理及经济带来极大负担[2]。临床多使用光照疗法治疗新生儿高胆红素血症,但治疗效果与光照强度及范围有关,基于此,本研究探讨了强光疗法治疗高胆红素血症患儿的有效性与安全性,现报告如下。
选取2020年1月-2021年1月成武县人民医院收治的80 例新生儿高胆红素症患儿作为研究对象,按照入院先后顺序将其分为对照组与观察组,各40例。对照组男22 例,女18 例;日龄3~8 d,平均(5.09±0.91)d;体重2 149 g~4 240 g,平均(3 189.51±342.43)g;身高44~55 cm,平均(50.02±2.34)cm。观察组男20例,女20 例;日龄4~9 d,平均(5.75±0.83)d;体重2 189 g~4 259 g,平均(3 228.57±369.63)g;身高45~55 cm,平均(50.06±2.15)cm。两组临床资料比较,差异无统计学意义(P>0.05),具有可比性。研究经本院伦理委员会审核批准。
纳入标准:经临床检查确诊为新生儿高胆红素血症者[3];患儿家属知情同意本研究,并签署知情同意书。
排除标准:①伴有感染性疾病者;②伴有呼吸窘迫者;③伴有新生儿败血症或溶血病者;④伴有先天性代谢性疾病、心脏病者;⑤服用过免疫球蛋白类、人血白蛋白类药物者;⑥服用过茵栀黄、维生素C及维生素E 等可能对自由基代谢产生影响的药物者;⑦中途退出研究者。
方法:患儿到院之后,均实施人工喂养。实施光疗期间,将患儿呈裸体状态放置于治疗车中间位置,用于遮挡生殖器和眼睛的纸尿裤和眼罩为同种品牌及规格,需完全暴露除眼部及生殖器部位之外的皮肤。患儿与光源之间的距离维持在(25.00±5.00)cm,治疗24 h后,停止12 h,再连续治疗12 h,以此频率进行循环治疗,直至患儿总胆红素水平处于222~239 μmol/L。光疗期间,除采血、清洗及喂奶时间外,皆不可中断治疗。以60 mL/kg为患儿实施补液治疗,并于治疗期间时刻注意患儿的生命体征,治疗完成12~18 h 后,监测患儿的总胆红素水平,防止病情反复。
对照组实施常规光疗,蓝光灯的波长范围:420~470 nm,光照强度:10~12 μW/cm2·nm。观察组实施强光疗法,白光灯的波长范围:400~550 nm,光照强度:35~45 μW/cm2·nm。
观察指标:①比较两组患儿治疗时间,包括光疗时间、黄疸症状消失时间及住院时间。②比较两组患儿治疗前、治疗12 h后、治疗24 h后及治疗48 h后的总胆红素水平。③比较两组患儿不良反应发生情况,包括皮疹、青铜症及体温异常。
统计学方法:数据均用SPSS 22.0 统计学软件予以处理;计数资料以[n(%)]表示,比较采用χ2检验;计量资料以(±s)表示,比较采用t检验;P<0.05 为差异有统计学意义。
两组患儿治疗时间比较:观察组光疗时间、黄疸症状消失时间、住院时间均短于对照组,差异有统计学意义(P<0.05)。见表1。
表1 两组患儿治疗时间比较(±s)
表1 两组患儿治疗时间比较(±s)
组别 n 光疗时间(h) 黄疸症状消失时间(d) 住院时间(d)对照组 40 36.61±12.59 4.62±0.81 6.58±0.41观察组 40 28.63±10.52 3.51±0.49 6.23±0.98 t 3.076 1 7.415 6 2.083 7 P 0.002 9 0.000 0 0.040 5
两组患儿总胆红素水平比较:治疗前,两组总胆红素水平比较,差异无统计学意义(P>0.05);观察组治疗12 h、24 h及48 h后的总胆红素水平均低于对照组,差异有统计学意义(P<0.05)。见表2。
表2 两组患儿总胆红素水平比较(±s,μmol/L)
表2 两组患儿总胆红素水平比较(±s,μmol/L)
注:与本组治疗前比较,*P<0.05
组别 n 治疗前 治疗12 h后 治疗24 h后 治疗48 h后对照组 40 318.69±53.32 287.53±27.58* 233.49±32.51* 207.08±24.49*观察组 40 317.02±50.09 267.78±40.69* 217.04±28.43* 193.02±26.56*t 0.144 3 2.541 0 2.409 0 2.461 3 P 0.885 6 0.013 0 0.018 4 0.016 0
两组患儿不良反应发生率比较:观察组不良反应发生率低于对照组,差异有统计学意义(P<0.05)。见表3。
表3 两组患儿不良反应发生率比较[n(%)]
高胆红素血症在新生儿中较为常见,是一种因胆红素代谢功能异常导致胆红素水平上升的疾病。该病会对新生儿的脑组织造成损伤,致使其脑代谢功能出现障碍,甚至引起胆红素脑病,对新生儿的生命安全构成较大威胁[4]。患儿病发之后,需立即给予有效的治疗,避免由于治疗不及时而诱发智力发育异常、听力发育异常及视觉功能异常等[5]。
临床治疗高胆红素血症的方法有光疗、基因疗法、药物疗法及换血疗法,其中光疗为常用方法,此治疗方案具备高效性及直接性的特征,能够通过光照降低患儿胆红素的活性,从而降低体内胆红素水平[6]。然而,光照范围、时间、强度及光源类别均可影响光疗的效果[7]。常规光疗的光照强度在10~12 μW/cm2·nm,光照时间较长,且多为蓝光照射,较易导致新生儿出现抗氧化功能异常、免疫功能异常及DNA 受损等不良症状[8]。强光疗法的光照强度在35~45 μW/cm2·nm,具备光照时间短且光源为白光等优势,应用此治疗手段,患儿胆红素水平恢复正常值的速度较快,可以迅速控制病情,快速缓解患儿的痛苦,使患儿的身体、神经功能均得到健康发展[9]。除此之外,此治疗方案的不良反应发生率较低,保证了治疗安全性,大部分患儿家属对此疗法的接受度及满意度较高[10]。
本研究结果显示,观察组光疗时间、黄疸症状消失时间及住院时间均短于对照组;观察组治疗12 h、24 h及48 h后的总胆红素水平低于对照组;观察组不良反应发生率低于对照组。由此可见,对高胆红素血症患儿应用强光疗法,能够缩短治疗时间及住院时间,加快患儿身体康复速度,保障患儿得以健康发育及成长,同时减轻患儿家属的经济负担[11]。
综上所述,强光疗法治疗新生儿高胆红素血症的有效性较高,能够快速缓解患儿的临床症状,减轻患儿痛苦,且不良反应发生率较低,值得推广应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