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王文明(歙县科技商务经济信息化局)
近年来,歙县紧紧抓住高新技术企业(以下简称高企)培育这个科技创新工作的牛鼻子,大力实施高企倍增计划,发挥高企创新主体和龙头带动作用,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为歙县经济转型升级、提质增效提供了动力引擎。
2021 年,全县高企数达65 家,比上年增长54.8%,提前一年完成市级下达的高企倍增目标任务。65 家高企研发经费总额达到3.25 亿元,占全县研发投入的81.3%,拥有有效专利总数达790 项,其中发明专利148 件,占全县发明专利的85%,研发人员1033 人,实现工业总产值78 亿元,占规模以上工业总产值的48.45%,营业收入77.7 亿元,净利润2.7 亿元,实际上缴税收1.9 亿元,吸纳从业人员7236 人,其中博士15 人,硕士28 人,本科366 人。高新技术产业企业94 家,占规上工业企业数的55.9%,实现高新技术产业总产值94 亿元,占规上工业企业总产值的58.4%。
狠抓高企创新能力建设,以国家、省、市、县科技计划项目和各类创新创业平台建设为切入点,加大科技创新政策引导,争取更多科技资金向高企和高新技术产业企业集聚。截至2021 年末,全县拥有博士后工作站2 个、省企业技术中心8 个、省工程技术研究中心3 个;国家备案众创空间1 家,省级众创空间2 家,市级孵化器1 家;1 家企业获省科技进步一等奖,2 家企业获省科技进步二等奖,争取省科技重大专项2项,3 家企业获市创新创业大赛一等奖,2 家获省专利奖优秀奖;R&D 经费支出2.29 亿元,占GDP 的比重达到1.14%;全县有效发明专利174 件,每万人口发明专利拥有量为4.79 件。
出台了《歙县支持科技创新若干政策》《歙县促进新型工业化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试行)》《歙县进一步加强全社会研究与试验发展经费投入工作方案》等相关政策文件,设立支持科技创新专项资金、经济开发区创新发展专项资金,加大科技有效投入。积极落实各项税收优惠政策,全力支持企业提高科技创新能力。
每年制定《歙县高企三年倍增计划推进工作方案》,将高企培育作为科技创新重点工作来抓,摸排有意愿、成长性好的企业入库,对摸排纳入高企培育的对象进行分层次培育、动态跟踪、分析,获得省高培政策奖励,形成了高企培育梯队,确保了高企数量逐年大幅提高;积极培育多层级的孵化器、众创空间,为企业提供财税代理、知识产权运维、品牌建设等一系列科技辅导服务;紧盯高企科技创新能力建设,鼓励支持高企独立或联合高校院所共建院士(专家)工作站、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博士后科研工作站、企业技术中心等研发机构,提升自主创新能力。
注重企业各类人才培养,落实好高层次人才储备金、歙县人才十五条等各类人才政策,协助企业申请省高层次人才团队,开展博士入企工作。成立工程系列初级评审委员会委员库,做好企业职称申报工作。积极与省内外高校院所开展产学研对接合作建立政校企协同创新平台,推进科技成果在企业的转移转化,近几年取得的3 个省科技进步奖,均是与高校产学研合作成效的生动体现。全面提高企业专利创造、运用、保护、管理的意识和能力,增强企业保护和运用知识产权的内在动力。
虽然全县高企发展取得了一定成绩,位居全市前列,但与周边先进地区相比差距明显,存在诸多问题和困难,主要表现在以下方面。
全县高企仅占规上企业户数的38.7%,占比偏低,缺少规模大、水平高、对地区发展有显著牵动力的龙头高企;高企主要集中在汽车零部件及装备制造、新材料、纸业印刷、面料纺织等工业领域,大部分企业处于行业的中低端,产品附加值较低,研发团队单薄,创新能力不足,高企整体发展质量不高。
部分企业思想不够解放,重眼前、轻长远的现象普遍存在,对申报省、市、县科技项目积极性不高,还需部门敦促和做思想动员帮忙挖掘,科技计划项目申报成功率低。企业对科技创新、成果转化的远景规划和战略目标研究不够,在建立研发团队、开展技术攻关、发明专利创造和知识产权保护利用方面投入不足,项目研发与科技产品的衔接转化不够,高企技术含量不高,核心竞争力不强。
因缺少高等院校和省级以上科研院所的直接支撑,另外受区位、县域经济发展现状及人才优惠政策等诸多条件限制,人才集聚能力不强,人才问题依然是制约高企发展的主要问题;县级财政创新资金额度有限,部分产业配套不足,政策支持力度不大;社会化服务体系建设相对滞后,现有研发服务平台和中介服务机构服务能力较弱,创新驱动企业发展的引擎作用发挥不明显。
扶持和促进高企和科技型企业发展,培育科技创新源动力是促进经济内循环的根本着力点,歙县要紧紧围绕市七次党代会提出的“打造高气质现代化文化旅游名城”目标,深入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着力完善高企和科技型企业培育服务体系,多措并举,助推高企和科技型企业发展,提高核心竞争力,促进县域经济高质量发展。
认真贯彻落实县委、县政府《关于进一步激发民营企业创业热情成就企业家创意创新创造推进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的实施细则》,组织、人社部门要将企业家列入人才培育计划,每年有计划地选择成长性好、纳税贡献大、科创积极性高的企业家进行培育培养,送入浙大等高等院校,培训创新发展理论,提升发展格局,鼓励自主创新,激发内生动力。要建立高企培育库,按照研发、孵化、培育、后备、认定成长路径,完善高企培育体系,梯队培育一批优秀企业成长为高企。要重视科技型中小企业健康发展,对标高企标准抓紧孵化培育。要实施主导产业培育提升工程,推进开发区改革创新和优化整合,集中力量引进实施一批牵动性强、科技含量高的项目。
要充分认识高企在经济社会发展中的重要作用,提高服务意识和服务质量,全面落实各级政府制定的扶持高企发展的优惠政策,进一步落实省、市、县科技创新政策和县经开区创新发展专项资金池,加强对高质量、高技术、高成长性的高企和高新技术产业企业的引进和培育。要加大对高企的科技成果转化力度,争取更多科技项目进入省级以上计划,借助各类科技创新专项资金支持,引导高企创新能力提升。要用足用活现有人才政策,加大高层次人才引进力度,深入实施“新徽商回归”工程,梳理建立歙县籍科技精英数据库,吸引人才回流,柔性引进人才,集聚创新力量。要进一步完善双招双引、产业发展、创新研发、金融扶持等政策,制定支持高企创新发展的一系列政策体系,吸引更多高企、科技型中小企业入驻歙县,争取高企数量与质量实现明显提升。
要充分发挥中国创新创业大赛平台引领作用,发掘培育创业创新力量,选拔一批优秀创业创新项目,推介一批创新模范和创业典型,营造浓厚创新创业氛围。要支持企业创新平台和创新联合体建设,共建共享研发机构,提高自主创新能力。要加强众创空间、孵化器、知识产权等科技中介服务机构的培育和管理,集中扶持和建立若干个技术成果转移中心、技术推广中心,为科技成果转化搭建平台,提供配套服务,不断放大科技服务中介的服务催化效应,推进大众创业、万众创新。要聚焦主导产业关键技术、关键“卡脖子”环节,合力攻坚,催生孵化一批高成长性的科技型企业,不断激发县域科技发展活力。
要做大做强现有规模高企,在资金保障、税收优惠上协调财政、税务等涉企部门形成合力,为企业培育和发展提供保障,促进高企做大、做强、做专、做精,发展成为具有核心竞争力的优质企业,从而带动全县高新技术产业发展。要持续深入推进“四送一服”“双招双引”,提升驻企服务工作水平,坚持“一企一策、精准施策、分类帮扶”,常态化抓好“五未”土地处置,在做好资金、土地、人才、用工等基本要素保障的同时,更多在金融、基金、资本、技术、专利等创新要素保障上全力支持高企和高新技术产业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