秦韶华
(南京财经大学马克思主义学院,江苏南京,210023)
推行警管区制是中国近代警政制度的重大革新。20世纪30年代推行之初,即引起当时警政当局和警政研究者的兴趣。近年来,已有学者从警察学、法学视角关注并挖掘警管区制的当代价值,[1]但完整呈现警管区制在中国最初实践的成果较少。江苏是全国最早推行警管区制的省份,而无锡又是江苏最早推行警管区制的地区之一。本文拟将这种警政制度在无锡的推行进程及成效作一次个案分析。
自清末建警以来,中国近代警察勤务一直采用守望制兼巡逻制,行之既久,弊端丛生,效率低下,成为警政不彰的重要原因。20世纪20年代,赴欧美留学或考察警政的人员归国后,纷纷倡导实行更加灵活高效的警管区制。1928年10月,南京国民政府颁布《各级公安局编制大纲》首次规定了此制度,当时警管区称为“巡逻区”。[2]大纲仍主要倡导守望制,因此在颁行后几年内,警管区制并未在各地迅速推行。[3]
1934年7月,江苏省政府委员会通过《警管区制实施计划大纲》,在全国率先推行警管区制。同时,江苏省民政厅拟订了《警管区制说明书》,详细地介绍警管区制的特点及具体实施方法,成为江苏推行警管区制的指导书。[4]大纲公布后,江苏决定先行举办警察训练所,培养警管区人才。1935年6月,警察训练所第一组学警训练期满后,省民政厅决定将他们派赴昆山县试行警管区制。昆山推行未及一年,成绩大著,得到省厅及当地人士的认可。[5]
1936年初,省民政厅厅长余井塘视察昆山警政后,决定扩大警管区制试验范围。无锡因此成为继镇江、昆山之后,江苏第三个试行警管区制的地区。
1936年8月7日,江苏省政府决定调无锡公安局局长陈育初任常熟公安局局长,调昆山公安局局长张达接任无锡公安局局长。[6]同时,省民政厅将警官学校警士班新毕业的184名学警调锡;昆山公安局第一、二、三科科长与督察长等皆随同张达来锡,协同办理警管区制。显然,省民政厅拟在无锡复制昆山的成功模式。张达起初并不乐意离开初见成效的昆山,但在晋省请训后,遵省令到锡履新。
有了在昆山的成功实践,张达对新的挑战信心满满。到无锡之前,他已在《锡报》刊文自述办理警管区制的概况及成效,大造舆论。[7]在张达的鼓吹下,无锡人对于新任局长以及警管区制充满期待,认为“警政将放异彩”。[8]
张达没想到的是,一场因人员变动而起的风波正暗中酝酿。根据省民政厅安排,184名学警到锡后,将调各分局原有一部分警士赴省受训。听闻此讯,原有警士“惴惴不安”,担心失业。时任公安局局长陈育初进行了安抚,表示“其受训期内之饷银,仍得照原饷支给。”[9]安抚起到了短暂的效果,但没有根本解决问题。
8月15日,张达正式到锡上任。根据省民政厅安排,无锡实行警管区制后,警官除保留3名外,其余一律变动,原有的督察长、督察员多晋省训练,原有的第一、二、三科科长及庶务、会计、收发等人皆追随陈育初到常熟任职。可见,管理层大多去向较好,故变动较为平稳,但对于一般警士,当局未能妥善安置,结果酿成请愿风潮。
1936年无锡县公安局新任局长张达
17日晚,143名警士出于对丢掉饭碗的担忧,突然集合赴无锡县党部请愿,与张达等人在街头相遇。请愿警士表示“自愿一律退职”,但要求“每名发给恩饷三月”。突遇变故的张达手足无措,被人打伤。省民政厅派来的学警闻讯赶来,准备弹压,现场秩序大乱。面对风潮,无锡县长陇体要令保安队维持治安大局,防止形势恶化,一方面进行安抚,保证“绝不会抛弃你们”。[10]此后,根据省民政厅明令,愿意晋省、调往他县服务的警士最终确定为75名,其余警士一律遣散,并发给一个月的恩饷。[11]至此,一场因警管区制而起的风波归于平息。风波过后,人事调整基本到位,无锡正式启动警管区制。
张达就任之初,因警力不足,决定先在城区推行警管区制,之后再推及农村。[12]在其拟定的试办警管区制三年计划中,明确了“三步走”的实施方案。全面抗战爆发前,无锡刚好完成该计划的第一步,即1937年6月前在城区实施警管区制。
作为新式的勤务制度,推行警管区制首先要处理好两大关键问题:第一是警管区的划分。“以人口之数量为经,以地段之广狭为纬”,[13]人口、地段等成为主要的考量因素,而这必然以精确的户口统计、翔实的地形地貌调查等为前提。第二是合格警察的选用。一个警察全权负责处理警管区内所有事务,这是警管区制的核心所在,必然对警察的素质提出更高要求。围绕上述两大关键问题,张达积极推进,较为顺利地完成了第一步改进计划。
为确保户口统计的效率和精确性,张达强化了警保联系。经过警察、保甲的密切协作,1937年2月初,调查户口工作顺利完成。为划清地段,张达率领属下骑自行车、驾船,携带地图,四处勘察城区地形地貌及河道走势。[14]他们很快发现,如果严格按照人口、地段等划分,不可避免地与保甲体系冲突,容易导致系统凌乱。“就锅下菜”,在现有警保体系上“嫁接”警管区制成为唯一可行的路径。1937年2月5日,县警察局召开临时会议,明确“划分警管区须依据保甲编制”。[15]
办理警管区制的人员主要由省厅警官学校警士班毕业的警官、学警,以及昆山县调任的警官组成,他们知识层次较高、训练有素、实战经验丰富。如省厅警士班毕业学员,为警官学校毕业;学警则均为初中毕业生或乡村师范毕业生,学历层次在当时可以充任小学教师等更为光鲜的职业。[16]上述人员组成了无锡推行警管区制的主干力量。
在推行的过程中,人数不敷分配,张达只得从旧长警中遴选。最终,从47名警士中择优选录学术、口试均合格者8人,连同公安局训练毕业的1名女警,一同补录进队伍。[17]
对于其他旧有长警,张达实行裁警,裁撤未达要求的人员百余人,多数为收发、传达及拘留所看役等杂差。裁撤之后,将饷银加于现役长警,长警待遇随之大幅提高。[18]警管区警士的待遇也是水涨船高,其月薪16元,逐年增加2元,增至26元为度。此标准已可比肩小学界,甚有过之。
与户口调查、划分警管区等同步进行的,是对旧有机构的调整。1937年2月1日,根据省民政厅要求,无锡县公安局改称警察局,原有的分局分别改称警察所。
1937年2月5日,无锡城区警管区终于划定。无锡城区共划分为176个警管区,每一名警士管理100至600户不等。“确定公园路警察所划分警管区58个,日晖桥警察所划分警管区29个,江阴巷警察所划分警管区48个,广勤路警察所划分警管区29个,水警队划分警管区12个。”[19]
随着全面抗战的爆发,无锡警管区制的实践戛然而止,推行未及一年。虽然时间短,但成效已见。一是警察的整体素质显著提升。随着知识层次较高的新学警加入,以及不合格警员的裁撤,“一进一出”之间,警察队伍整体素质大为改善。二是有力推动了乡村警务建设。乡区普遍设立派出所,并派专员负责。三是推动了警务的专业化建设。如催生了外事警察、交通警察、女子警察等新式警种。[20]此外,还引入了指纹鉴别、无线电等现代警政技术。
1937年2月,江苏省拍摄纪录片《三年来省政推行状况》。影片摄制组搜罗各县治绩最佳的事业进行拍摄,如江阴的救济事业、吴县的水上公安、昆山的公安设施等,无锡则为警管区制。[21]于此亦可见无锡警管区制之成效。
目前学者对于警管区制的研究多集中于全面抗战后,对于全面抗战前警管区制的研究鲜有涉及。对于全面抗战后的警管区制,多持批评态度,认为是国民党专制统治的重要标志之一。对全面抗战前警管区制推行的评价,本文认为需要多重视角。
首先,警管区制的推行是中国警政近代化的重要步骤。在欧美、日本普遍推行警管区制时,中国警政的勤务模式跟进革新,迅速提升了警务近代化水平,并为解决农村警察之设置、平衡城乡警务,提供了积极思路。
其次,就政府角度而言,警管区制的推行强化了社会控制能力。“各地乡村向无警察之组织,城镇间警察又均注意于守望巡逻之勤务,与民情尚隔膜,遑论深入民间。而警管区制之组织,即所以推进社会内层,可以熟谙民情、洞烛民情。”[22]警察更深地介入民众日常生活,“凡婚嫁出殡迁移等事,均应向该管分局所领取各种执照”。[23]
最后,警管区制也是政府为应付严重时局而采取的应急之策。“苟不幸世界战争发生,我国自必牵入漩涡,无可逃避。彼时,我国为应付国家存亡之战争,一切军队当集中于战区或防区,地方治安唯有恃警察以维持。”[24]可见,实行警管区制有加强警力、应对战时治安的考量。
警察的“人地不相宜”问题是推行警管区制的一大不利因素。省厅派来的学警皆为外乡人,口音与当地人不同,导致连调查户口等简单工作都成问题。“他们大都生长在徐海一带,为了地理和风俗气候的关系,他们的方言和无锡不同,问答的时候难免发生困难。”[25]无奈之下,公安局只好请出保甲长充当“翻译”,配合学警开展工作,这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了警管区制的实施效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