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大唐集团公司 王光辉|文、图
安全检查是企业安全管理的重要手段,但在实践中,往往存在着查不全面、避重就轻、蜻蜓点水、走过场、过于频、查不透、查不严等问题,致使安全检查的作用没有得到充分发挥。对此,本文从安全检查实践中常见的7 个“多”与“少”入手,通过剖析安全检查共性问题,明确问题产生的原因,并就如何提升安全检查工作实效、抓住关键提出意见和建议,希望能够对企业开展安全检查工作有所启迪。
领导带队检查,虽然可以提升干部职工对安全检查的重视程度,示范带动各级安全检查责任制的落实,但如果领导过多,则难免会造成检查时间不足、检查不深入等问题。例如,实践中,部分领导参加安全检查,仅仅是听汇报、查记录,或到现场“走马观花”,这种泛泛而检,显然难以发现深层次问题,更解决不了问题。同时,基层单位很大一部分人力、精力,都用在了“迎检”上,不仅难以真正发现问题,反而会给基层增负担、添麻烦,甚至影响正常工作的开展。
对此,企业应持续优化安全检查组人员的组成结构,既要坚持领导带队,又要注重科学搭配,尤其要适当增加专业人员力量,既要严格检查督导,又要做好安全服务,既要发现问题,更要协助解决问题。一方面,企业应建立“专家查隐患”的机制,聘请一些业务熟练、经验丰富的专家组成企业专家库并动态调整,每次检查可以根据需要抽取专家库成员组成不同类型的检查组,深入到安全生产深层次、技术型的检查中,从细微处着眼发现并消除滋生安全隐患的死角。另一方面,应充分发挥“专家治隐患”的作用,由专家针对检查情况,指出相关安全隐患不整改会造成什么样的后果,以及如何整改这些安全隐患,尤其是对隐患整改中的技术难题,可由相应专家提供技术方案或技术指导,进而解决企业生产安全中专业性、深层次的问题。
以电力企业为例,经过长期的工作实践,目前已形成了针对不同季节的定期性安全检查,如春季、秋季安全大检查以及迎峰度夏、防寒防冻等专项检查、保电安全风险评估等,企业每年都会制定方案,统一时间、统一要求开展安全检查。年复一年的工作,尽管有其存在的必要性,但也极易使职工产生应付、麻痹的思想隐患。
对此,企业应坚持定期检查与突击检查相结合,多开展突击检查,及时发现真实问题,促进基层安全工作常抓不懈,始终绷紧安全生产这根弦。一方面,企业要着力提升各类定期检查(如电力企业的春季、秋季大检查)的实效,每年结合上级要求和企业实际,创新工作思路,确定鲜明的活动主题,强化检查项目的针对性,消除职工“检查年年搞、年年老一套”惯性思维;另一方面,还要参照“四不两直”(不发通知、不打招呼、不听汇报、不用陪同接待、直奔基层、直插现场)的方式,加大“突击”检查力度,对安全生产工作实施全方位、全过程督查,并针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彻底落实整治,及时消除各类隐患。但需要注意的是,不能为了“突击”而“突击”,企业在开展“突击”检查时,必须从正在做的事出发,要与企业正在开展的日常安全管理工作紧密融合,否则就会成为另一种“形式主义”,不仅无法促进基层安全管理水平提升,还会影响正常工作的开展。另外,企业还应将“突击性”工作的高标准、好氛围作为提升企业安全管理的有力抓手,注重效果的延续性,促进安全管理长效机制的形成。
关键设备、主要系统事关企业的安全运行,一旦发生故障,小则停产,大则有可能造成人身伤害事故,企业必须给予足够的重视,这本无可厚非,但在实践中也要把握好度。如果企业一味强调抓要害,而一般生产装置检查次数过少,则相关事故隐患就难以被及时发现和整改,通常容易引发事故。比如,近年来电力企业就曾发生多起涉及除尘器、脱硫、燃料等非主机设备区域的生产安全事故。
以电力企业为例,很多人在潜意识里对电气、汽机、锅炉等主设备的关注度较高,日常检查中对汽机房、锅炉房及电气一次设备的检查频次也相对较多;上级对下级抽查督查中,也多集中在这些重要设备、重要系统上。同时,企业涉及要害关键部位的一般制度措施也相对较为完善,干部职工日常关注度高,虽然非常重要,但实际上发生事故的概率却相对较小。反倒是那些辅助设备设施以及相对边缘化的部位环节,由于得不到足够有效的资源保障,加之日常检查维护不到位,日积月累,极易聚集安全隐患,甚至引发事故。
“要害”与“一般”只是相对而言,坚持“完善大的系统、管控大的风险、消除大的隐患,坚决杜绝较大以上人身伤亡、设备损坏事故”固然重要,但这是安全生产工作底线的底线,任何单位任何时候必须坚守。而在盯住盯紧关键部位、关键环节的同时,企业也切不可忽视所谓的“细枝末节”,必须努力做到安全检查“全覆盖”、排除隐患“零容忍”。
在企业安全检查实践中,“资料台账检查多而生产现现场检查少”的状况其实并不罕见。主要表现就是安全检查人员不深入生产现场,将主要精力放在各种文件、记录、台账的检查上,一味要求基层填表格、报材料,简单以留痕多少评判工作好坏。比如,一些安全检查人员仅仅是检查基层单位安全活动的文本内容及相关记录,以“有没有”作为评判标准,但对制度措施文件是否落实或落实效果如何却并不关心。实践中,有的班组仅各种台账就要建数十种,不管相关工作实际是否需要“留痕”、内容是否适宜“留痕”、有没有条件“留痕”,都要建台账,这类现象在实践中往往最为基层企业及班组职工所诟病。还有部分基层单位为应对名目繁多的“材料式检查”,选派专人专门制作各种台账资料,也算是把“表面文章”做到了极致。
这种不考虑基层实际的“材料式检查”,不仅无法真正发现问题,反而在一定程度上变相“倒逼”基层单位在台账材料中造假。检查者和被检查者互相“演戏”,彻底成了“闹剧”。
对此,企业在组织开展安全检查时,必须坚持“着力点在基层,危险点在现场”的理念,多深入生产车间和工作现场,“一竿子插到底”,这样才能真正查清真实情况,掌握第一手资料,增强安全检查的客观效果。一方面,要坚持现场检查为主、文件材料检查为辅,既要确保该有的文件制度材料记录必须有,也要严防安全检查演变成“材料式检查”“台账式检查”的不良趋向;另一方面,要严格检查程序,详细规定每次检查的内容、路线、标准和方式方法等,做到“细致全面”,特别是要把检查的重心放在现场一线,通过对生产作业现场,设备、设施的性能、维修、保养、使用和现状等方面的检查,找出在落实安全管理制度、岗位操作规程以及设施设备使用管理等方面存在的隐患或问题。
在实践中,企业开展安全检查往往是“上级查下级”的“纵向检查”多,而同级单位之间的“横向检查”少。对此,企业应积极组织各级基层单位开展横向检查,使基层单位在相互检查中准确把握本单位的定位,互相取长补短,共同提高。
一方面,企业可不定期组织各基层单位间的互查联查,既可以以片区为单位,组织若干个企业间的互查,相互学习借鉴;也可以组织安全基础相对较好的企业检查安全基础较差的单位,通过企业间的“结对子”,全面提升企业安全管理整体水平。
另一方面,企业还应鼓励各单位之间开展安全互查。各单位长期在一个环境工作,有时会失去对危险隐患的感知力,“见怪不怪”,加之“护短”心理的存在,仅仅开展“自我检查”有时难以发现深层次问题。而“横向互查”则可以很好地解决这个问题。
实践中,一些企业在开展安全检查没有目的、没有标准,只注重次数、而忽视质量,仅仅是“泛泛而查”,这显然难以取得实效。
对此,企业需要在安全检查的精细化上下功夫,努力推动安全检查工作实现高质量发展。对于纵向检查来说,企业应做好检查准备,做到“有备而查”。每次检查前,检查人员要精心准备,做到“明、熟、准”:一是要对检查企业的基本情况要“明”,要及时查阅企业的档案资料,了解企业的安全管理机构设置、人员配备、安全生产投入等安全管理状况及历次检查中发现的隐患和问题,熟悉企业原材物料、产品和工艺流程,明确企业安全管理的重点部位、生产环节、使用的设施设备,主要危险点等,做到心中有数;二是对相关法律法规、行业标准要“熟”,企业应针对所在行业,广泛收集相关法律法规、安全规程、安全标准和行业标准,组织检查人员进行学习,必要时,可聘请有关专家进行检查前的培训,做好技术准备;三是对季节特点和事故案例分析要“准”,要广泛收集与拟检查单位相关的各类生产安全事故,分析事故所反映的隐患和问题,这有利于更具针对性地制定案例检查表,也利于对企业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进行警示教育。在做到“明、熟、准”的基础上,企业还应再结合各阶段安全生产工作的特点,列出各层次的不安全因素,确定检查项目,制定安全检查表,以提高检查针对性、客观性、准确性。
检查本身不是目的,检查的目的是为了查隐患、堵漏洞、保安全。但目前在实践中,部分企业虽然对于检查的方案制定、过程组织、问题汇总等“前半篇”非常重视,却忽视了检查的“后半篇”,即问题的整改。而“后半篇”的缺失,极易降低安全检查的“严肃性”,造成“天天查、天天犯”怪圈的出现。
对此,企业必须高度安全检查的闭环管理,提高安全检查整改的执行力和“严肃性”,扎实做好“后半篇”文章。一是对于查出的一些安全问题要定期统计分析,特别是对于一些经常发生问题的部门和班组,要及时进行安全通报或预警。二是要严格做到整改责任人、措施、资金、期限和预案的“五落实”,对一些整改难度较大的重大安全隐患,要充分发挥专业机构的作用,委托具备相应资质的机构提供技术指导,并对完成情况进行评估和检查验收,确保隐患整改到位。三是要将隐患治理工作应纳入安全生产日常管理,例如,针对一般隐患应缺陷及时安排消除;对于设备隐患中可以随设备计划检修安排消除的,应列入设备检修计划或技术改造工程计划等。 同时,对于所有隐患,在消除前或在隐患治理过程中,企业都必须采取相应的安全防范措施,防止事故发生。如果在隐患排除前或者排除过程中无法保证安全,应从危险区域内撤出作业人员,并疏散可能危及的其他人员,设置警戒标志,暂时停止作业。
另外,企业还应多组织一些安全检查“回头看”,对存在的问题紧盯不放,直到完全达到标准为止。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