胡峻北 任群罗
新疆财经大学,新疆 乌鲁木齐 830012
中亚地区自古以来就是中国与西方世界进行交流的重要桥梁与枢纽。近年来,尤其是在“一带一路”倡议提出后,中国与中亚地区各个国家之间的经贸往来日渐紧密。中国与中亚地区5个国家的双边贸易总额,已经从1992年的4.63亿美元增长为2020年的386亿美元,增长了82倍。随着双边贸易额的增长,中亚地区逐渐成为经济学的一个重点研究领域。
要研究中亚地区,哈萨克斯坦是十分重要的一环。一方面,其是中亚五国中综合国力最强的国家,也是中国在中亚地区最大的贸易国,2020年中哈两国的双边贸易涉及的总金额超过了200亿美元,在中国与中亚五国双边贸易总额中的占比高达55.77%;另一方面,由于苏联时期产业布局的影响,哈萨克斯坦与其他中亚国家的经济结构十分相似。因此,研究哈萨克斯坦的相关课题,不仅有利于解决中哈两国在双边贸易领域所面临的问题,而且能够进一步助力“一带一路”倡议的发展。
以往国内研究学者对哈萨克斯坦的研究可以归纳为以下几个方面。一部分学者侧重于研究中哈两国的双边贸易问题,例如,毕燕茹等、高志刚等以及吴海文等都运用引力模型实证分析了中国与哈萨克斯坦之间的贸易潜力;杨立卓等通过对国家总体贸易进行进一步研究,从贸易互补性等3个维度,对中国与哈萨克斯坦的贸易潜力进行进一步探究;邹嘉龄等结合投入产出表分析了中国与哈萨克斯坦的贸易依赖度;苏丽娟等和马莉等分别研究了中哈两国的贸易一体化问题和贸易竞争与互补性问题。另一部分学者则侧重于研究中哈两国在能源、粮食、文化等具体产业的合作发展,例如,余晓钟等从微观发展与宏观发展两个角度入手,对合作基础以及两国未来发展规划等多个方面开展有针对性的研究,进一步剖析中哈两国在具体能源贸易过程中所涉及的合作问题;师博等从全球产业链一体化的角度,分析研究了中哈两国在能源领域产业链一体化方面的合作路径;马远等则通过研究中哈两国在天然气领域的贸易合作,发现当前的中哈天然气贸易存在分布格局不合理、贸易模式不均衡且缺乏互惠性等问题;曾燕萍、 章庆慧等以及余燕等分别从文化贸易、交通运输和粮食生产等角度对中国和哈萨克斯坦双边合作进行了分析。此外,张述存、汪瑾等还从直接投资角度对中国与哈萨克斯坦的双边合作进行了分析研究,并提出了相应的优化建议。
近年来,随着“一带一路”倡议的不断深入推进,学术界对哈萨克斯坦的研究越来越丰富,但是目前的相关研究主要着眼于整个中亚地区,将哈萨克斯坦与其他中亚国家视作一个整体,研究中国与整个中亚五国的双边问题,这导致了在研究中缺乏对哈萨克斯坦这个独立个体的聚焦;此外,在已有的研究中,多是以具体的产业作为研究对象,而缺乏基于具体产品分类视角下的分析研究。正是基于以上原因,本文采用国际通用的SITC分类方法,从贸易概况和商品格局两个方面入手,对1992—2020年中国与哈萨克斯坦的双边贸易进行基于产品的具体分析研究。
哈萨克斯坦位于中亚地区,是世界上面积最大的内陆国。自1992年中哈建交以来,两国间的双边贸易活动逐渐频繁,这一良好的发展趋势也助力了“一带一路”倡议的发展。在刚刚建交的1992年,中哈两国的贸易总额非常低,仅为3.68亿美元,但是到了2020年,中哈两国的双边贸易总额已达214.47亿美元,在不到30年的时间里就增长了57倍,排在中亚地区的首位。2001—2008年,是中哈两国双边贸易高速增长的时期,两国的双边贸易总额从2001年的12.88亿美元快速增长至2008年的175.52亿美元,在短短8年时间内便实现162.64亿美元的增长,年均增长率更是超过了45%。在2008年之后,全球金融危机严重打击了世界经济,同时中国国内开始了经济转型,增长速度由高速增长转变为中高速增长,这两个方面共同作用,使得中哈两国的贸易增长速度逐步放缓。
1992—2004年,是中国与哈萨克斯坦双边贸易的起步阶段。在这一时期,两国双边贸易的增速较快,但除1992年外,中国连续12年处于贸易逆差状态。这一方面是由于哈萨克斯坦刚刚从苏联解体中走出,政局不稳,亟须从计划经济中转型,加之经济欠发达,所以对进口需求较低;另一方面,哈萨克斯坦出口的石油、矿石等资源产品正是处于高速发展时期的中国所急需的。这两个方面因素叠加作用,导致了这一时期中国与哈萨克斯坦之间的贸易逆差。
2005—2009年,是中哈两国双边贸易的第二个阶段。在这5年中,中国与哈萨克斯坦的双边贸易总额高速增长,同时净出口情况出现逆转,中国连续5年为贸易顺差,这主要是由于哈萨克斯坦走出计划经济体制,发展步入正轨,经济开始复苏,对中国的纺织和化工产品的需求量快速增加,从而使得中国对哈萨克斯坦的出口额超过了对哈萨克斯坦石油、矿石等资源产品的进口额。
2010—2013 年,随着中国经济走出金融危机影响,发展速度再次加快,对原材料类产品(尤其是石油和天然气产品)的需求量激增,中国对哈萨克斯坦的净出口为负,贸易情况从顺差变为逆差。
2013年后,伴随着国际油价的下跌以及中国工业制成品的大幅出口,中国与哈萨克斯坦的贸易额再次转为顺差,其中,在2017年,顺差达到最大值,为51.85亿美元。
中国向哈萨克斯坦出口的贸易商品种类繁多,包括日用品、高档奢侈品以及高新技术产品等,覆盖面很广;而在进口方面,商品种类则十分单一,主要进口油气资源等能源产品、矿石和有色金属产品。
根据哈萨克斯坦官方统计数据,哈萨克斯坦2019年主要向中国出口矿石和有色金属产品,这两者的占比分别达到了51%和25%,其中,矿产品为哈萨克斯坦带来了36.4%的出口增长。除此之外,2019年哈萨克斯坦对中国的石油和天然气产品出口也有大幅增长,相较于2018年增长了1.5倍。
在进口方面,哈萨克斯坦2019年主要从中国进口投资类商品、中间产品以及非食品类商品,这三者在进口总额中的占比分别达到了43.9%、26.6%和21.0%。
根据笔者的调查和了解,我国人工养殖的水产动物体内存在药物残留和有害物质超标等问题,影响的因素有很多,包括养殖过程、养殖主体、水域环境、水生物品种、储存运输等多种因素,药物滥用则是造成水产品食用安全的根本因素。本文基于我国水产养殖中滥用药物的原因分析,有的放矢地拟定应对之策和改进良方,以期能严格控制药物使用,科普水产动物药物使用的方法和标准,提高我国水产品的质量安全。
近些年,随着“一带一路”倡议的不断深入推进,中国与哈萨克斯坦之间在基础设施项目建设、能源领域乃至政治文化领域必然会实现更加全面的合作与交流。
本文从UN Comtrade数据库中选取了1992—2020年中国与哈萨克斯坦两国的双边贸易商品数据和贸易总量数据,并按照国际贸易标准分类(SITC)三位数方法,从中哈两国的贸易状况和商品种类这两个方面入手,对中哈两国的双边贸易与商品格局进行深入研究。
在商品分类方面,本文选择SITC Rev.3分类方法,将中哈两国的贸易商品分为0~9共计10类,其中前5类可视为初级产品,后5类大体上可视为工业制成品,具体如表1所示。
表1 国标贸易标准分类(SITC Rev.3)
总体上看,中国与哈萨克斯坦的贸易合作呈现出逐年上升的趋势,中哈两国的双边贸易总额从1992 年的3.68亿美元增长为2020年的214.47亿美元,增长幅度非常大。回顾中哈两国的双边贸易发展历程,大体上可以划分为以下3个阶段。
第一阶段:1992—2001年,属于平稳发展阶段。这一时期中哈两国双边贸易合作刚刚展开,贸易合作的规模还比较小,双边贸易的增速较为缓慢,1992年中哈两国的双边贸易总额仅为3.68亿美元,到2001年,中哈两国的双边贸易总额也不过12.88亿美元,10年时间仅增长了9.2亿美元,年均增长率仅为14.93%。
第二阶段:2002—2013年,属于高速发展阶段。在这一时期,中国与哈萨克斯坦的双边贸易保持飞速增长,两国的双边贸易规模呈现上升的趋势。但是,由于2008年全球金融危机,2009年两国双边贸易额年增长率从前一年的26.49%变为-20.22%。从2010年开始,随着中哈两国逐步走出经济危机的影响,双边贸易又开始了飞速发展,2013年两国贸易额达到了历史最高点。总体来看,中哈两国的双边贸易在这12年间飞速发展,从2002年的19.55亿美元,快速增长到2013年的285.96亿美元,年均增长率为27.62%,达到了平均3年翻一番的惊人增长速度。
第三阶段:2014—2020年,属于逐步下滑阶段。这一时期由于国际大环境的变化和中哈两国自身经济发展政策的影响,中哈两国的双边贸易总额开始出现逐年下降的趋势,虽然在2017年伴随着“一带一路”倡议的深入推进而有所回升,但是受全球新冠肺炎疫情的冲击,2020年中哈两国双边贸易额年增速为-2.81%,再次出现下降。综合分析过去7年的数据,2014年中哈两国双边贸易总额为224.52亿美元,到了2020年变为214.47亿美元,年均增长率为-0.76%。
1992—2020年中哈双边贸易总体趋势如图1所示。
图1 1992—2020年中哈双边贸易总体趋势
进口方面,从时间上看,可分为3个不同时期:①1992—2005年,在这14年中,SITC 6类是中国从哈萨克斯坦主要进口的产品,除1992年、1995年和2000年外,SITC 6类产品的进口额占比均超过50%,具体情况如表2所示。②2006—2013年,由于中哈两国之间的石油管道在2005年底正式完工,中国从哈萨克斯坦大量进口油气资源,这使得SITC 3类产品的进口份额逐年上升,到2007年,SITC 3类产品的进口总额更是达到了32.26亿美元,超过了同期SITC 6类产品,正式成为中国自哈萨克斯坦最重要的进口产品。2012年,SITC 3类产品的进口额为93.36亿美元,占当年中国从哈萨克斯坦进口总额的63.62%,2013年SITC 3类产品的进口额甚至突破了百亿美元大关,达到了历史最高的100.91亿美元,具体情况如表3所示。③2014年之后,随着中国从吉尔吉斯斯坦和土库曼斯坦进口石油和天然气的贸易额不断增加,SITC 3类产品的进口占比下降,而SITC 6类和SITC 2类产品在进口中的占比开始上升,最终形成目前SITC 6类产品占比最高、SITC 3类和SITC 2类产品次之的进口格局,具体情况如表4所示。
表2 1992—2005年中国SITC 6类产品进口情况
表3 2006—2013年中国SITC 3类产品进口情况
表4 2014—2020年中国SITC 2类、SITC 3类及SITC 6类产品进口占比情况 单位:%
在出口方面,从时间上看,可分为两个时期:①1992—1994年是第一个时期,哈萨克斯坦刚刚独立,国内政治局势不稳定,导致国内粮食供应不足,因此这一时期中国主要向哈萨克斯坦出口SITC 0类产品,1992年,SITC 0类产品的占比高达61.67%,具体情况如表5所示。②第二个时期从1996年开始,这一时期SITC 8类产品的出口占比开始快速增加,且在1998年之后,长期保持40%以上的出口占比,已经成为中国向哈萨克斯坦出口的最重要产品;2005年之后,中国进一步深化了与哈萨克斯坦的双边贸易合作,SITC 7类和SITC 6类产品在出口中的占比开始稳步上升,最终形成了如今SITC 8类、SITC 7类及SITC 6类等3类产品的贸易额之和占中国向哈萨克斯坦出口总额90%以上的贸易格局,具体情况如表6所示。
表5 1992—1994年中国向哈萨克斯坦出口SITC 0类产品情况
表6 1999—2020年中国向哈萨克斯坦出口SITC 6类、SITC 7类及SITC 8类产品占比情况 单位:%
总体来说,在当前中哈两国的双边贸易中,中国从哈萨克斯坦主要进口SITC 6类、SITC 3类和SITC 2类等3类产品,即进口以初级产品和自然资源密集型产品为主;中国向哈萨克斯坦出口SITC 8类、SITC 7类和SITC 6类等3类产品,即出口以工业制成品为主。
哈萨克斯坦拥有丰富的油气资源和各类矿产资源,正因如此,目前中哈两国的双边贸易合作主要集中在以石油、天然气为代表的能源领域及以矿石、有色金属为代表的矿产资源领域,中哈两国的贸易结构比较单一,双边贸易合作中产品种类过于集中。
近年来,在“一带一路”倡议的影响下,中国与哈萨克斯坦两国开始重视在非能源和资源领域的经贸往来,签订了大量合作协议。近几年,中国的大量纺织服装企业及机械类企业开始在哈萨克斯坦投资建厂,对哈萨克斯坦国内经济良好发展和国民福利水平提高起了积极作用。但是,由于国际大环境的变化、哈萨克斯坦自身经济发展方向和投资环境以及中国的清洁能源行业的发展等诸多因素,未来中哈两国的双边贸易重心还将继续偏向以天然气为代表的能源领域和以有色金属为代表的矿产资源领域。
自1992年中哈两国建交,到2001年上海合作组织成立,再到当下“一带一路”倡议的提出和深入发展,中哈两国签订了诸多经贸合作文件,开展了大量的经贸合作,中哈两国携手在经贸领域取得了显著的成就。但当前中哈两国的双边贸易合作大多还是局限于宏观层面上,并没有深化、细化到通关和关税等两国双边贸易最需要关注的领域。尤其是对比近些年哈萨克斯坦与俄罗斯开展多层次经济合作、经济一体化建设等,以及俄哈两国逐步实现的经济要素的大范围自由流动等成果,中国与哈萨克斯坦在双边经贸领域还有很长的路要走。
此外,哈萨克斯坦国内法律意识偏弱,营商环境较差,基础设施建设不足,签证办理及相关手续审批困难,政局不够稳定,金融投资的法律保障不足、存在相关风险,正常的商业活动缺少制度性保障等问题,给中国企业到哈萨克斯坦投资造成了很大的困难。这些都在很大程度上限制了中国与哈萨克斯坦的双边贸易合作与交流。
目前,中国与哈萨克斯坦的双边贸易合作仍然是以边境贸易为主,双边贸易的方式过于单一,不仅不利于中哈两国深入开拓对方的国内市场,也不利于中哈两国的各自发展。
新疆是中国通往哈萨克斯坦乃至中亚地区的咽喉要道,在中哈两国双边贸易交流中,具有独特的地理区位优势。近年来,“一带一路”倡议不断深入推进,以新疆为代表的广大西部内陆地区的地位越来越重要。但是,相对于新疆的参与度逐步提升,中国东部沿海地区在中哈双边贸易中的参与度明显不足,需要进一步改善。
中国与哈萨克斯坦两国都要积极改善营商环境,大力加强基础设施建设,降低办理签证及相关手续的难度。哈萨克斯坦要进一步完善国内的相关法律法规,保障正常的商业和生产活动,从而增加自身的投资吸引力;中方则应当积极在金融和财政等相关领域制定针对企业和个人的完善的扶持政策,从而鼓励、支持和引导民间资本在哈萨克斯坦投资。
中国与哈萨克斯坦两国国内产业发展各不相同,中哈两国应当立足自身产业发展特点,中方在制造业领域、哈方在资源领域发挥各自的比较优势,优势互补,取长补短,最终实现两国的互利共赢。
哈萨克斯坦应当充分发挥自身在能源领域的优势,进一步拓展与中国在能源领域的合作范围,加强两国在石油、天然气、电力以及铀矿等能源领域的合作,推动实现天然气、石油产业的全产业链合作模式;同时,哈方还可以加强同中方在服务业领域的合作,大力开展生活性、生产性服务业合作,扩大两国双边贸易商品的种类。
中国也要发挥自身制造业强大且种类齐全的优势,优化自身出口结构,出口高质量、高技术产品,提升出口产品的附加值;扩大对哈萨克斯坦的投资,开拓哈萨克斯坦的国内市场,鼓励中国企业加强与哈萨克斯坦当地企业的合作;推进丝绸之路经济带的建设,充分利用亚洲基础设施投资银行(AIIB)等资金融通渠道的作用,打造中哈两国互联互通的新的双边贸易格局。
中哈双方都需要积极推动签署更多的双边贸易合作协议,为两国间的双边贸易交流与合作提供有效的体制和机制保障。中哈双方都要积极主动参与“一带一路”建设,加强政策沟通,加强金融领域的合作,推动两国的货币互换进程,不断提升人民币与哈萨克斯坦货币的结算比例。中哈两国应积极探讨互惠互利的合作模式,减少双边贸易出现的摩擦和问题,构建灵活有效的政策制度,促进中哈两国双边贸易的开展,共同应对外在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