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远见
2022 年4 月20 日,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教育法》(以下简称《职业教育法》)修订,首次修订后的《职业教育法》自2022 年5 月1 日起施行。《职业教育法》于1996年公布实施,在过去的26 年中,伴随着中国经济社会的发展,我国建成了世界上规模最大的职业教育体系,职业教育在支持国家经济社会发展中发挥了重要作用。党的十八大以来,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职业教育,加大力度推动职业教育的改革发展,不断增强职业教育对经济社会发展需求的适应性。习近平总书记对职业教育工作作出了一系列重要指示,强调在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新征程当中,职业教育前途广阔,大有可为。
正像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工委行政法室副主任宋芳所说:“职业教育是国民教育体系和人力资源开发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培养多样化人才、传承技术技能、促进就业创业的重要途径。”新修订的《职业教育法》将职业教育改革发展的政策举措和实践成果转化为法律规范,为打造现代职业教育体系夯实了法治基础。
修订后的《职业教育法》规定,高等职业学校和实施职业教育的普通高等学校应当在招生计划中确定相应比例或者采取单独考试办法,专门招收职业学校毕业生。据教育部职业教育与成人教育司司长陈子季介绍:“法律规定了在普通高等学校设置本科职业教育专业、在专科层次职业学校设置本科职业教育专业。”这一规定表明,职业学校的学生不仅可以读大专,还可以上本科,这从法律层面畅通了职校学生的发展通道,给中等职业学校的学生上大学开了一个口子,这必将大幅提高学生上中等职业学校的积极性。也意味着,中职学生和“本科”之间有了通道。中职不再是低水平的“打工教育”,真正变成“为不同禀赋学生提供多种成才可能”的摇篮。
南京工业职业技术大学党委书记吴学敏认为,开展本科职业教育是职业教育在新发展阶段增强适应性的关键举措,可以更好地提升职业教育社会认可度,真正让职业教育“香起来”“热起来”。此外,为促进职业教育与普通教育相互融通,修订后的《职业教育法》一方面明确国家建立健全各级各类学校教育与职业培训学分、资历以及其他学习成果的认证、积累和转换机制;另一方面鼓励支持普通中小学、普通高等学校,根据实际需要增加职业教育相关教学内容,进行职业启蒙、职业认知、职业体验,开展职业规划指导、劳动教育。
这次修订后的《职业教育法》更加明确了职业教育坚持产教融合、校企合作的重要性。在总则中还强调了国家提倡发挥企业重要的办学主体作用,推动企业深度参与职业教育,鼓励企业兴办高质量职业教育。在修订后的《职业教育法》中,“产教融合”一词取代了此前的“产教结合”。教育部职业教育发展研究中心副主任曾天山表示:“过去企业的新技术、新工艺、新规范常常不能及时反映到学校中,企业与学校之间类似于‘朋友帮忙’的关系,这种关系很不稳定。”而“融合”就是要成为一体,企业与学校共同投入、共同制定人才培养方案、共同进行人才培养,从而达到共建共赢。
为了发挥激励引导作用,修订后的《职业教育法》还明确:对深度参与产教融合、校企合作,在提升技术技能人才培养质量、促进就业中发挥重要主体作用的企业,按照规定给予奖励;对符合条件认定为产教融合型企业的,按照规定给予金融、财政、土地等支持,落实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减免及其他税费优惠。
近年来,虽然一项项相关改革措施顺利落地,但接受职业教育的学生继续升学或求职通道依然不畅不宽,仍是社会普遍关注的问题。随着修订后的《职业教育法》正式施行,职教学生升学就业的瓶颈将得到进一步突破。全国人大农业与农村委员会副主任委员杜德印直言,进一步突出职业教育的就业导向,是修订后的《职业教育法》的亮点之一。“为什么叫职业教育?就是教育围绕职业,教育为了就业。就是(学生)学什么就干什么,干什么就学什么。”
为进一步提高职教学生就业的公平性,为职教毕业生创造一个平等的竞争环境,修订后的《职业教育法》明确:用人单位不得设置妨碍职业学校毕业生平等就业、公平竞争的报考、录用、聘用条件。机关、事业单位、国有企业在招录、招聘技术技能岗位人员时,应当明确技术技能要求,将技术技能水平作为录用、聘用的重要条件。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有职业技能等级要求的岗位,可以适当降低学历要求。
根据联合国教科文组织的统计,职业教育办学成本是普通教育的3 倍左右。为此,职业教育发展要在学校的公益逻辑和企业的市场逻辑中寻求结合机制,多渠道增加职业教育投入。据了解,截至目前,我国已建成世界上规模最大的职业教育体系,共有职业学校1.12 万所,在校生超过3 000 万人。而修订后的《职业教育法》,对推动职业教育高质量发展、提高技术技能人才培养质量和促进经济社会发展具有重要作用和深远影响。
现如今,在全国各地,越来越多“技能改变命运、技能成就人生”的故事正在上演。例如:北京电子科技职业学院飞机机电设备维修专业的刘朴源,是学校与国航北京飞机维修工程有限公司“订单班”的学生。“招生即招工、入校即入企,考取民用航空器维修人员执照后,就业不成问题。”刘朴源感到找工作很轻松。安徽省宣城职业技术学院的毕业生周子洋,目前在当地从事人工智能训练方面的工作。“过去大家总觉得职校毕业生就业前景不好,但互联网经济和新职业发展为我们提供了新契机。”周子洋说。广西壮族自治区柳州职业技术学院的毕业生黄浩,毕业后与朋友共同成立柳州旭至自动化科技有限公司,目前公司研发的新产品已经在众多智能制造企业中推广应用。“机械设计是我的爱好,也是我的专业。”能将所爱所学所干完美地结合在一起,黄浩觉得很幸运。
以上3 个案例足以说明,推动职业教育高质量发展可以有效保障职校毕业生的职业发展通道畅通,帮助他们用技能绘就精彩人生。
据了解,教育部自启动本科层次职业教育试点以来,目前全国共有本科层次职业学校32 所,职业本科在校生人数达12.93 万人。为推动产教融合,实现共建共赢,2021 年6 月,国家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联合财政部等部门共同印发了《关于全面推行中国特色企业新型学徒制加强技能人才培养的指导意见》(以下简称《意见》)。《意见》全面推行中国特色企业新型学徒制,为实现高质量发展提供有力的人才和技能支撑。“这是一项大规模、批量次培养中高端技能人才的新举措。”中国劳动关系学院人力资源研究所副所长初浩楠表示。《意见》的出台旨在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对技能人才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实施制造强国、质量强国、人才强国和创新驱动发展战略,为实现高质量发展提供强有力的技能支撑;大力弘扬劳模精神、劳动精神、工匠精神,激励更多劳动者特别是青年一代走技能成才、技能报国之路。
修订后的《职业教育法》,对职业教育做出了全新的顶层设计,明确职业教育是与普通教育具有同等重要地位的教育类型,努力消除“职业教育属于层次教育”的错误认识,着力提升职业教育认可度。当前,我国职业教育改革在普职衔接、产教融合、财政保障等方面已取得积极进展,未来有必要面向更长远的国家战略,做好前瞻性的政策储备。这样才能培养更多高素质技术技能人才、能工巧匠和大国工匠,激励青年技能人才用高超的技艺书写出精彩的人生画卷。让更多青少年享有适合自己的教育,在职业教育中出彩,让职业教育承载更多的青春梦想。
中国社会科学院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研究中心特约研究员、中国社会科学院人口与劳动经济研究所副研究员程杰认为,新《职业教育法》对职业教育做出全新的顶层设计,它所发挥的主要作用:一是推动中职与普通高中协调发展,基础课程体系实现统一,学校在职业和技能课程方面趋向个性化、多样化,家庭和学生可根据兴趣自主选择,顺应全面普及高中阶段教育的发展趋势,为提升全民人口素质奠定关键基础;二是高等职业教育作为职业教育体系的主体,高职院校与普通高校之间实现融会贯通,学生可申请转换,顺应高等教育普及化的发展趋势,为打造高素质技能人才队伍提供关键支撑;三是让市场主体在职业教育体系中发挥基础性作用,尤其发挥创新型企业在师资队伍、课程设计、实训基地建设等方面的主导作用,同时政府相关部门做好监督管理。
目前,技能型社会建设已成时代之需,教育部职业技术教育中心研究所所长王扬南表示,技能型社会建设是2021 年全国职业教育大会提出的新战略,包括职业教育在内的各级各类教育应以此为引导,明确发展定位、主要作用,破解现实技能教育矛盾和问题,提高技术技能人才培养质量和培训水平。未来,在新的《职业教育法》规划引导下,让热爱技术、钻研技术者有尊严、有出路、有奔头,让高技能人才成为社会崇尚的明星,青年人追逐的偶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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