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0年的河道“蜗居”终于拆除

2022-09-08 05:20口述孙海整理管莹张艺
方圆 2022年15期
关键词:蜗居滨海县老杨

口述|孙海 整理|管莹 张艺

7月的一天,我再次走在苏北灌溉总渠——江苏省滨海县境内张家河附近,看着一排排绿色的树木和自由通畅的河水,发自内心地欣慰:河道上40年的老房子总算拆除了,苏北灌溉总渠的安全隐患排除了,老杨夫妇也有了自己真正的家。

滨海县检察院成功办理的这起行政公益诉讼案中,藏身苏北灌溉总渠河道40年的“蜗居”终于被搬走,环境污染和行洪安全隐患均被排除,当事人老杨夫妇也得到了妥善安置。

作为检察官,我们是如何推动历时40年的遗留问题得到妥善解决的,达到双赢多赢共赢的呢?

河道上竟建有房屋

2021年7月,我和同事在乡下办案返回单位,当车行驶至苏北灌溉总渠张家河附近,无意间看到的景象让我大吃一惊,桥东侧迎水坡滩地上竟然建有几栋房屋。此时正值汛期,高涨的河水虽已退去部分,但房屋的一半依然淹在水中,地势稍低处,水已没过窗台。

职业的敏感让我们无法就此离去,我立即下车查看究竟。河岸边堆放着一些生活用品,私自接拉的电线随意在风中摇曳,生活垃圾随处可见。几艘小船系在河边,还残留着生产用柴油味。房屋北侧的渠中,圈养着鸭、鹅等家禽,房屋东侧建有一间简易厕所,粪污直排水中,随着汛期的河水流向苏北灌溉总渠……

我无法相信,河道的不起眼处竟藏有这样一处混乱不堪的滩地,而且这里应当是有人居住的!

“这里可是苏北灌溉总渠的河道啊!这样的地理位置怎么能够建房?这样的环境怎么能够居住?”带着一系列疑问,我立即向滨海县检察院领导作了汇报。

70岁夫妇蜗居河道40年

苏北灌溉总渠的河道上建房住人,这不仅关乎居住人的人身财产安全,更严重污染水体环境,影响汛期行洪安全!这一问题引起滨海县检察院的高度重视。滨海县检察院迅速组建办案组,开展调查走访。

我们经深入调查,很快了解了事情的原委。

房屋主人是70多岁的老杨夫妇。20世纪80年代初,他们在河滩上搭建了3间草棚生活居住,并在此做加工毛竹和手编小生意。转眼40年过去了,小杨变成了杨老爹,2个子女已成家,长期在外打工,而老两口原先的3间草棚也变成了如今的5间彩钢瓦活动板房。像我们之前看到的那样,每年夏季汛期,他们就会将生活用品搬到岸边,靠小船和木板往返屋内和岸边,洪水走了他们再恢复原状。

40年的生活让他们对汛期的来临已经应付自然。

是什么样的困难让河滩上的房子40年都没能拆除?经过多方走访,我们得知,40年间,动员老杨夫妇搬离拆除的单位部门不在少数,但老杨夫妇一直不愿意。他们并非滨海本地人,没有宅基地,两个子女常年外出务工,家境贫困,也无法帮助老两口搬离。老两口坚持认为这片河滩就是他们赖以生存的家,自己守法生活经营,没影响到谁,坚决不搬。这一拖就拖了40年。

“这是个数十年的难题,我们也曾多次做老杨的思想工作,领导换了一任任,老杨就是‘油盐不进’‘故土难离’,僵局始终打不开。他家的情况特殊,这几间房屋和生活设施的性质难以认定,既无法认定为违章建筑予以强制拆除,也无法认定为合法建筑予以拆除补偿,拆迁后如何安置、补偿的费用由谁来出,更是不得而知。”一名曾经做过老杨夫妇思想工作的工作人员向前来走访的检察官这样说。

难道问题就这样陷入了死胡同?面对这一棘手的历史遗留问题,怎么办?

多方推动终于彻底解决河道“顽疾”

“检察机关是公共利益的维护者,‘我管’促‘都管’,不信没法解决。”弄清楚来龙去脉后,滨海县检察院分管公益诉讼工作的副检察长赵大勇对我们明确表态。

2021年8月底,滨海县检察院依法向相关职能单位发出公益诉讼诉前检察建议,督促相关部门依法履行防洪组织协调、监督指导职责,及时消除安全隐患,保障河道行洪安全,妥善安置住户,保护居民人身财产安全,加强全县河道巡查监管等。检察建议发出后,检察机关办案组安排专人及时跟踪被建议单位处理进展。

为做好老杨夫妇思想工作,检察机关协同相关职能单位多次实地走访,向老两口释法说理、交流谈心。起初,与老杨夫妇的沟通很不顺畅,他们一听是因为房子问题,甚至闭门不见。

我们向老杨夫妇详细阐述苏北灌溉总渠的重要地位及意义,耐心讲解防洪法、河道管理条例等法规对防洪的规定,动之以情、晓之以理,让他们深入地了解了这一问题的重大安全隐患以及对公共环境和防洪造成的危害。老两口心中的“疙瘩”逐渐解开了。

2021年7月,治理之前,矗立在河道上40年的房屋有一半依然淹在水中,地势稍低处,水已没过窗台。

矗立在河道上40年的“蜗居”拆除后,河畅岸绿。

如何消除老杨夫妇搬迁的后顾之忧?为推动问题的实质性解决,滨海县检察院多次牵头召开与相关职能单位的多方工作协调会,共同研究制定切实可行的整改举措。考虑到违法行为形成的历史原因和当事人的实际情况,多方经审慎评估后认为,强制拆除易引发后续矛盾,应以缓和方式一次性彻底解决问题。在多方推动下,老杨夫妇在附近的岸边修建两间住房,供居住及经营。同时,滨海县检察院依法对其申请给予司法救助,并协调相关部门给予救济补偿。

今年4月,老杨夫妇终于搬离居住近40年的河滩,入住了新居。滨海县水利局向检察院书面回复,苏北灌溉总渠河道清理工作已完成,老杨夫妇已搬离,河道恢复原貌。

滨海县检察院就此案是否符合结案条件召开公开听证会,邀请当地人大代表、人民监督员及村民参加听证。听证会上,我作为办案检察官向大家出示了“回头看”的现场视频资料,老杨夫妇住着崭新的房屋,屋内有空调、冰箱,老两口还在屋后的空地种植了蔬菜,围栏里圈养了家禽,房前是用于堆放毛竹的场地。视频的结尾,老杨夫妇笑着说:“现在终于住着踏实了,即使洪水来了也能睡个安稳觉了。”而昔日的河道再没有了“梗阻”,河水畅通,河滩也恢复了绿意。大家在为老杨夫妇高兴的同时,也纷纷为河畅岸绿的景象而欣喜。

“功夫不负有心人,历时40年的遗留问题终于得到了妥善解决,环境污染和行洪安全隐患被排除,老杨夫妇也得到了妥善安置。检察机关能动履职,真正展现了在公益保护中的担当。”参加公开听证的盐城市人大代表、江苏强仕律师事务所主任谭夕忠由衷肯定。

以办理此案为契机,滨海县检察院还与县河长办搭建了“公益诉讼+行政执法”依法治河新平台,针对饮用水水源保护、河道水生态修复治理、河道岸线违建清理等突出问题强化协作配合、线索移交,实现行政执法与检察监督有效衔接,积极推动今后保护工作的顺利进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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