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溪石
“我出身贫寒,小时候全家人的奋斗目标就是供我好好读书、考上大学。那时我心无旁骛,一心读书,也一直记得母亲‘要做正直、对社会有用的人’的教诲。”浙江省国资委原副主任朱恒福告诉办案人员。可后来朱恒福却抛弃了自己的承诺,欲随权长,财迷心窍。2021年6月7日,浙江台州市中级法院对朱恒福(副厅级)受贿一案公开宣判,认定其受贿1288.70万元,判处朱有期徒刑10年,并处罚金70万元。11月15日省高院驳回朱恒福上诉,维持原判。
1965 年,朱恒福出生在浙江金华的一个山村,家境贫寒,其父母是纯朴善良的农民,家里姐弟四人,他排行老四,上面有三个姐姐。小时候由于家庭条件非常困难,为培养朱恒福读书,大姐小学二年级就辍学下地干农活,二姐从小上山砍柴卖钱没读过一天书,三姐因家里没钱看病早早夭折了。全家唯一的指望就是让他好好读书,长大有出息。朱恒福直言:“我明白知识改变命运的道理,从小就下决心一定要努力奋斗,好好读书。自己还算争气,不仅以优异的成绩考上了大学,读完了研究生,还在组织的培养下走上了领导岗位。”朱恒福的母亲不识字却很知理。她从小就教育儿子一定要成为一个正直的人,做对社会有用的事,这句话也在朱恒福脑海一直回荡,督促着他严格律己、勤奋向上。
研究生毕业后朱恒福参加工作,他能干又敬业,成家不久便离开妻儿去基层服务。“当时我一心只想着工作,儿子从出生起就没见过我几次,我缺失了他的成长,很对不起他”。1997年,正值省里换届考察,因朱恒福工作积极出色,考察组发现了他,把他调到省委组织部干部三处。在组织的培养下,朱恒福一步步成长为一名副厅级领导干部,成了父母和家乡的骄傲。
2013 年,朱恒福被调到省国资委任副主任。之后,他经常代表组织参加各种会议,给下级提要求。“许多企业的干部职工都把我看成是组织的代表,把我当成他们最信赖的人,我的私欲开始膨胀,胆子也慢慢大了起来。”朱恒福在他人的吹捧恭维下,变得有些飘飘然。朱的社交圈也随之发生了很大变化,平时交往的大多数是国企老总和民企老板,看着国企老总们的高薪以及民企老板们动辄身家上亿,朱恒福的心理产生了不平衡。“我在省国资委干的活并不比企业老总的少,能力不比他们差,但物质待遇却差了一大截。”朋友聚会时,朱常把这些抱怨挂在嘴边。他的不满情绪,给了身边伺机而动的人可乘之机。
2015年上半年,朱恒福向相识多年的临安某公司法定代表人何某透露想炒股赚点钱的意愿,收到“提示”的何某心领神会。很快,在朱恒福未出资的情况下,何某以炒股获利的名义将100万元转入朱恒福外甥女婿方某某的银行账户,朱恒福向何某一番“客套”后予以收受。“一次就敢收受100万,朱恒福的胆子也够大的。”办案人员惊诧地说。
2016 年的时候,杭州某投资管理企业的合伙人任某进入了朱恒福的视线。任某的经济条件算不上很好,这位单亲妈妈带着两个孩子在外租房度日。端庄漂亮的她,经济困难却坚强打拼的样子深深吸引了朱恒福,在那个瞬间他甚至冒出了想要和妻子离婚与任某在一起的念头。可是同时朱恒福又因早年一心扑在工作上,长期不着家,没能好好照顾儿子,对儿子怀有很深的愧疚感,提离婚不是件容易的事,于是朱决定在物质上尽一切可能补偿儿子。
任某很快成为他的情人。朱恒福一个人“供养”两个家庭,可仅凭他自己的正常收入显然并不足以维持两个家庭的运作。出于对金钱强烈的渴望,朱不断以身试法,他一边和特定关系人共谋受贿,一边利用职权为儿子铺路。朱恒福扮演着不仅供养了合法妻子与儿女,而且供养了非婚姻组成的假夫妻家庭的角色。
2015 年上半年,与朱恒福相识的老板卢某所在公司进行股改并增资扩股,卢某找到朱恒福,提议让他以公司内部职工价格购买股份。朱恒福便与他的“好友”何某商定,由何某垫资并为朱恒福代持200万股股份。“膨胀的贪欲把我越套越紧,为了养好两个家,我一步一步让自己滑向泥沼深处。”2016年,朱恒福再次以内部员工价购买200万股股份,总价324万元,由卢某代持。
2019年,任某的一位朋友找到她,希望她能去和朱恒福说情,帮自己公司在一个设备招标项目中走后门。任某和朱恒福说了这件事之后,朱恒福非常上心,在他的鼎力帮助下项目成功中标。为了感谢作为中间人的任某,她的朋友给了100万元中介费,任某欣然收下。这件事朱恒福也知道,但是他觉得任某本身是体制外的人,拿点好处费又不算什么大事也就没有阻止。
在为任某谋取不法利益的同时,为了维系与儿子的父子情,朱恒福也开始积极为儿子“谋出路”。2016年下半年,浙江某保险有限公司老总姚某告诉朱恒福,等他儿子留学回国后可以直接去姚某公司上班,年薪四五十万元。“我觉得太显眼,就拒绝了。”朱恒福坦言,“可我也有意无意向姚某透露希望他能多多留意,帮一帮我儿子,姚某也一直记着。”2016年底,姚某向朱恒福说:“领导,公司有个股东要转让50万元股份,我可以回购后安排转让给你儿子,也给他一份保障。”朱恒福觉得自己亏欠儿子太多,应该帮他赚点钱,让他生活过得更好,就顺水推舟让儿子拿了50万元股份。
2019年11月,和朱恒福一直交好的某公司法人何某被组织留置。在何某被组织留置之后,朱恒福并没有第一时间反映自己的问题、向组织坦白自己违法违纪的事实,反而认为何某是因为公司问题才被组织留置,根本就牵扯不到自己身上。一直到后面,朱恒福好友圈里的几个大老板接连被组织调查,朱恒福才终于感受到了些许不安。十分可惜的是朱恒福即使在这个时候也没有向组织主动坦白,而是选择和其他人建立攻守联盟,共同对抗组织调查,并开始转移非法所得的财产。2019年12月中旬,朱恒福上交了一份关于自己与何某和卢某之间的经济往来说明,在其中编造理由企图蒙混过关,逃过组织的调查,最终被办案人员一眼识破。
2020年4月,浙江省纪委监委对朱恒福涉嫌严重违纪违法问题立案审查调查,并采取留置措施。审查调查发现,2009年至2019年,朱恒福利用担任省委组织部干部三处处长和省国资委党委委员、副主任等职务上的便利,以低价购股、由他人支付购股款、直接收受现金等方式,收受何某、浙江某电气股份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卢某等8人所送财物共计折合人民币1288万余元。2020年7月,朱恒福被“双开”,其涉嫌犯罪问题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9月,经浙江省人民检察院指定管辖,台州市检察院以朱恒福涉嫌受贿罪向台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公诉。
台州中院于2021年2月3日对朱恒福受贿案进行了一审公开开庭审理,由院长周庆主审并担任合议庭审判长;台州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王美鹏出庭支持公诉。在庭审最后陈述时,朱恒福落泪说:“我觉得尤其对不起一直教育自己的母亲,辜负了母亲的期望。想想老母亲经常叮嘱的话,又看看自己今天的结局,我是无地自容!”公诉人表示,被告人朱恒福把党和人民赋予的权力当作受贿敛财的工具,不仅侵犯了国家工作人员职务行为的廉洁性,也破坏了国有企业的正常管理秩序,更损害了党和政府的形象,最终让自己身陷囹圄,令人惋惜。
2021年6月7日,台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对浙江省国资委原党委委员、副主任朱恒福受贿一案作出公开宣判。法庭一审对被告人朱恒福以受贿罪判处有期徒刑十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七十万元;对其受贿赃款及孳息合计人民币1443.18万元予以没收,上缴国库。
一审判决后,朱恒福认为,自己已退清全部违法所得及孳息,并检举揭发他人犯罪线索属实,具有立功表现,故提起上诉。2021年11月15日,浙江省高院经审理认为,台州市中院已对其给予从轻处罚,于是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评论:
此案警示任何官员切不可以身试法。“一失足成千古恨”!朱恒福本来可以成为一名好官、清官,然而由于思想防线失守,导致了廉洁堤坝的崩塌,他将私心和贪欲凌驾于纪法之上,最后落得个身败名裂!
(文中除朱恒福外均为化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