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 亮 王 燕 樊 威 吴 俊 苏 建
(1.四川省内江市农业科学院,四川 内江 641000;2.内江职业技术学院,四川 内江 641000)
内江市位于四川省东南部、沱江下游中段,全市共有河流165条、水库364座、天然湿地1处、 50 000 m以上的塘坝98口及输水流量1 m/s以上的渠道43条。
小池塘、小沟、小渠、小溪(河)等小微水体是内江市农村水环境的重要组成部分,其遍布内江市每一个村组,服务着农村一代又一代农民群众。这些小微水体也承载着农村群众的乡愁记忆。农村小微水体与农民群众的生产和生活息息相关,小微水体既能保障农业生产灌溉用水,也能保障农民生活用水需求,而且直接影响农村生态环境。因此,科学、规范地开展农村小微水体治理工作,对改善内江市农村生态环境、提升农民生活质量、助力乡村振兴等有着深远影响。但是,受到经济、基础设施和农民生产生活习惯等多方因素影响,农村小微水体的治理难度明显增加,治理效果并不显著。因此,要想确保内江市小微水体治理效果良好,需要相关部门对全市农村小微水体进行全面摸排,找到导致农村小微水体污染的原因,进而采取有效措施进行治理,真正将农村建设成宜居宜业的美丽乡村,为实现乡村振兴提供重要助力。
虽然内江市政府大力推动农村小微水体治理工作的开展,但是受诸多条件制约,当地农村小微水体治理仍面临一些挑战,主要表现在以下3个方面。
当前,内江市虽然高度重视环保工作,积极采取相关措施推动农村小微水体治理工作的开展,但是由于环保工作体制机制不健全,尤其是乡镇一级尚未建立专职从事环保工作的职能部门,基本都是乡镇临时抽调工作人员开展环保工作,导致农村环保工作无法持续开展。加之农村尤其是地处偏远的农村污水纳管、垃圾分类与收集等基础设施不健全,农村垃圾无法得到有效处理,生产生活污水和垃圾通过雨水进入农村小微水体,导致小微水体环境遭到污染。此外,由于城乡差距,难以有效地在农村推广城市小微水体治理经验。如果在农村小微水体治理过程中简单照搬城市小微水体治理方法,则难以达到预期的治理效果。
受传统小农思想影响,村民的环保意识相对较弱,对于生产生活垃圾基本都是零处理、零分类地堆放在一处,生活污水也是随意排放。这些污染物经过雨水冲刷流入农村小微水体,造成环境污染,严重破坏生态环境。此外,部分村民对小微水体污染的成因和带来的危害认识不到位。他们认为日常生产生活行为并不会导致小微水体污染,在农业生产中过度使用除草剂、农药和化肥,随意丢弃废旧电池、塑料口袋、发霉变质物等。
农村小微水体污染可以分为内源性和外输性2种。内源性污染主要是农村小微水体内部产生的污染,如门口塘由于水体闭塞,加之常年未清淤、水生植物自由生长腐烂,塘底的淤泥重金属含量和氮磷元素超标,形成恶臭水体。而外源污染主要是指人为造成的污染,如农药和化肥过度使用、生活污水随意排放、在公共水源清洗东西、生产生活垃圾倾倒进水源等,都会对农村小微水体造成污染。
内江市应全面落实“预防为主,防治结合”的方针,结合各村组发展实际,综合采用多种宣传方式,把对村民的普法教育作为常态化工作来抓,组织村民参与多种多样的普法活动和政策宣讲活动,提高村民的环境保护意识,有效增强村民保护环境的自觉性和责任感。首先,充分把握“互联网+”、农业大数据平台、数字乡村建设和智慧乡村建设发展机遇,充分借助微信公众号、小程序、微博、贴吧等网络平台及农村工作宣传栏、传单、村村响等宣传工具,建立多方位、多层次的农村污染治理宣传机制,以农村居民喜闻乐见的方式做好、做实农村小微水体治理的宣传工作,帮助村民树立科学的环境价值观,让村民主动参与乡村环境治理。这样既能提高内江市农村小微水体治理效率,也能不断增强村民的环保意识,更好地推进农村小微水体治理工作的开展,农村“三乱”
行为也将得到有效整治,为宜居、宜业美丽乡村建设营造良好的“绿水”环境。其次,以污染处置案例为参照,拍摄、制作涉及生态环境破坏违法案件的警示教育宣传片,不断循环播放,以生动的案例警示来增强村民的环境保护意识,提升村民的环保自觉性。再次,充分利用现有与环保相关的节日,由政府部门牵头、环保部门组织、村委积极配合、社会团体积极参与,开展丰富多样的环保宣传活动,让村民能亲身经历、切实体会良好生态环境带来的好处,为农村小微水体治理工作的开展营造良好的社会氛围。最后,从小抓好环境保护教育,将环境保护专题教育融入学校的日常教学活动,帮助孩子潜移默化地树立环境保护观,并通过孩子影响父母,提高环境保护宣传工作 成效。
建立完善的小微水体治理机制是小微水体治理工作有效开展的重要保障。因此,内江市政府要立足全市农村小微水体的具体情况,进一步完善农村小微水体的管理体系和污水治理运行机制,加大对农村小微水体的监管力度。针对农村小微水体治理经费不足等问题,内江市各级财政部门应为农村小微水体治理匹配专项财政资金。在此基础上,通过组织各相关职能部门认真研判分析,建立切实可行的农村小微水体污染治理运行保障机制,并完善全市农村污水处理和垃圾处理设施,从源头阻断污染,保障农村小微水体治理效果。此外,内江市应探索建立农村污水治理专项资金使用台账,并全面整合资金,以便为治理后的农村小微水体保护提供有效保障;应探索建立农村小微水体管护责任机制,落实专人管护职责,定期开展农村小微水体的巡视检查工作,保障农村小微水体和水系周边生态不被破坏;应进一步完善监督举报机制,畅通农民举报环境污染行为的途径,帮助农民养成更加文明的生产生活习惯,减少人为的环境污染和破坏;应积极推行河道、道路、绿化、垃圾和公共设施“五位一体”综合管护模式,努力实现“五位一体”综合管护及社会化管护全覆盖。
内江市政府应立足全市农村发展实际,编制科学合理的农村小微水体治理规划,并按照规划及时实施农村小微水体治理工程,在农村铺设生活污水收集管网,将农村污水治理管网与城市污水治理管网相连,并进一步完善污水处理厂的配套设施,采用更加先进的污水处理技术,实现对收集污水的专业化、规模化、高效化处理,全面提升农村和乡镇污水处理效率,为全市农村小微水体治理和管控奠定坚实的基础;认真贯彻落实垃圾分类处理办法,并为村民提供便捷的垃圾回收服务和完善的垃圾处理设施,减少村民日常生产生活对环境的污染;做好农技服务工作,引导农民规范、科学地使用化肥和农药,减轻环境污染,改善农村小微型水库水质。此外,要填补乡镇没有环保专职部门的空白,设置专职机构参与农村环保治理工作,全面排查全市农村小微水体污染情况,摸清全市小微水体底数,建立完善的小微水体治理工作台账,并引导村民参与环境保护监管工作,进一步加大小微水体治理的管控力度,坚决打击污染环境的违法行为,保障小微水体治理成效。
对于农村小微水体治理,内江市应通过实施清淤引水工程来增强小微水体活性。例如,对于农村门口塘,应定期清理塘中淤泥,并为门口塘开设沟渠引入活水,且开设的沟渠可结合当地实际连通村上水系。这样既能解决农村活水的引入问题,也能增强门口塘水体活性,可在一定程度上解决门口塘的水体污染问题。对于村上河流、水渠、水沟,要做好定时清淤,保障水系通畅,同时做好腐坏水生植物的打捞工作,尤其是水生植物茂盛的小河,以避免水体污染,进而发臭。
对于农村小微水体,尤其是门口塘、深水潭等,当水体环境遭到污染后,整个水体的氧气含量会急剧减少,其自我净化能力将会降低,进而导致水体污染情况加剧。因此,在农村小微水体治理过程中,内江市可结合水体环境,采用水生植物与人工介入增氧相结合的方式来开展水体复氧。当地可适当选取浮水植物(如浮萍、水浮莲、睡莲和凤眼莲等)、沉水植物(如苦草、金鱼藻、狐尾藻、黑藻等)和挺水植物(如香蒲、慈姑、芦苇等)栽入农村小微水体中,达到为水体增氧的目的,实现对水污染的生物治理。由于植物在水中产生的氧气有限,无法实现农村小微水体快速复氧,因此,需要采取人工曝气与水生植物光合作用有机结合的方式来实现对农村小微水体的复氧,进而有效缓解农村水体污染。
除藻技术是指采用机械或者生物方式清除水体中藻类的相关技术。其中,机械除藻是指人们借助专业的除藻设施对水体中的藻类进行人为去除。这种除藻方式具备高效率、难操作等特征,能够快速清除水体中的藻类,避免水体因表面覆盖浮藻而影响整体水质。生物除藻则是人为借助水生植物、鱼类、浮游生物和微生物等来去除水体中的浮藻。相较于机械除藻而言,生物除藻更加绿色环保,能够有效净化水体,但是除藻效率相对较低。因此,内江市在开展农村小微水体治理工作时,要结合具体情况,科学选择除藻方式。需要注意的是,对于一些浮藻疯长的小微水体,可采取机械除藻与生物除藻相结合的方式进行水体修复,以提高小微水体的修复 效率。
人工湿地技术是指利用相关设备人为地在小微水体周边构建一个湿地生态系统,进而有效去除小微水体中的污染物和杂质,实现小微水体治理目标。例如,对于农村的门口糖,内江市可适当选择净水植物进行种植,科学搭配相关植物种类,并引入活水,构建小湿地生态系统,实现小微水体良性循环;对于小河(溪),内江市可在疏浚河道、整治排污的同时,在河边构建生态走廊、绿植景观,营造良好的农村湿地生态环境,在满足村民精神需求的同时,推进农村小微水体治理工作有序开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