杨 溢 王 政
(天津农学院,天津 300384)
数字农业是为了实现农业智能化、多元化、电商化的发展要求,以现代化农业发展为基础,与信息技术深入融合的新型农业发展模式。数字农业是数字中国的重要内容,是数字经济的组成部分,是未来农业的发展方向,也是实现农民增收、农业农村高质量发展的有效途径。发展数字农业,推动农业现代化转型,不仅可以促进农业生产提质增效,增加农民收入,改善农民生活,还可以合理控制化学肥料、农药的投入和使用,实现农业绿色、生态和可持续发展目标。但是,天津市数字农业发展仍处于早期阶段,在制度体系、网络信息基础设施、技术创新、多元投入和管理监督等方面仍然存在不足,制约了数字农业发展。因此,笔者以促进天津市数字农业发展为目标,基于其发展现状,借鉴国内外优秀案例,探索出符合天津市特色、高效的数字农业发展 道路。
近年来,天津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数字农业发展,在健全制度体系、基础设施建设、技术创新与融合、资金投入、人才队伍建设等方面取得明显成效。
天津市委、市政府根据国务院制定和下发的《“十四五”数字经济发展规划》,结合该市农业发展现状,出台了《天津市智能农业专项行动计划》等一系列文件,为天津市数字农业发展指明了方向。2022年2月,天津市委、市政府制定“1+4”政策,将数字农业发展摆在天津市经济发展的优先位置,为数字农业发展提供了良好的政策环境。
天津市开展了“同网同速”专项行动,在全市范围内的3 821个行政村建设4G和光纤网络,实现了4G和光纤100%全覆盖,农村宽带网络接入能力和速率基本实现了与城市网络条件持平。津南区和西青区积极响应国家号召,开展数字乡村试点工作,实施信息入户工程,改善农村信息网络条件。同时,天津市成立5G产业数字化联盟,面向数字农业重点基地,加速推广5G网络的建设和使用;搭建农业物联网,为发展数字农业夯实信息技术和网络基础;启动天津市“三农”大数据建设一期工程,集中力量建设“三农”大数据管理平台、综合信息服务平台、乡村振兴大数据支撑平台,为数字农业发展提供技术平台支撑,促进数字农业发展。
促进数字农业技术进一步创新,取得突出成效,天津市不仅要推动与国内相关技术创新机构和企业的合作与交流,同时要积极向拥有优秀、先进经验的国外技术机构和企业学习。一方面,积极引进赵春江院士及其团队在天津市建立国际数字农业研究院,建成“企业主导、政府引领、院士领衔”的聚集优质创新要素、突破数字农业关键共性技术、服务产业技术创新、支撑产业转型升级的新型研究开发机构,提高技术创新能力。同时,加强与国内优秀企业合作,如天津市的龙头企业梦得集团有限公司,以及我国知名企业阿里、华为、中粮和中化等。另一方面,加强与国际优秀机构的交流学习,实施国际合作工程,筹划英国牛顿基金中英合作项目、中英智慧农场建设项目,推动数字农业技术创新;创新合作模式,充分发挥“三网联动”工程的积极作用,调动各参与主体的积极性,共同开展天津市数字农业技术的创新和产品开发工作,打造核心试验基地、示范生产基地,推广使用数字技术和智能设备,提高智能设备使用率,加速数字农业技术与实际生产的融合。
天津市数字农业发展的资金来源以政府投资和补贴为主,社会资本即农户、相关企业及社会捐助少量参与其中。政府主要依靠拨款和补贴2种方式为数字农业发展提供资金支持,其中以技术装备和种植补贴为主要手段,如天津市农户可以凭购买北斗系统的凭证领取补贴。具有政府性质的融资担保机构也会通过为农户提供与社会金融机构相较更便捷、高效和低成本的融资服务的方式,助力数字农业发展。此外,政府和社会金融企业做出了新尝试与探索,推出一种市政府融资和社会金融企业联合承担的模式,以“基金十条”为原则,对于符合要求的业务,按照风险比提供资金支持。而一些非金融性企业,则会与农村直接建立利益联结关系,针对数字农业投入一定量的资金,推动数字农业规模化发展,提高经济效益,减少经营成本,如“盒马村”“阿里村”的建立。
天津市政府主要通过以下三方面措施壮大数字农业人才队伍,促进数字农业发展。一是加大国内外优秀人才引进力度:实施国际合作工程,推进建设国际合作项目;完善人才引进政策,制订重点人才引进名单;健全落户政策,完善配套设施,提供良好的工作环境和生活环境。二是鼓励相关人才大力支持和积极参与数字乡村建设,如开展千名学者下基层活动。三是加大人才培育力度,为农业企业员工和留守农村的农民提供技术培训,普及数字农业技术,帮助其接受并掌握数字农业技术。
天津市在提高管理水平、加大监督力度、规范数字农业健康发展方面,按照“六有”标准,实现益农信息在所有行政村覆盖,有效整合信息资源,为管理和监督工作的开展提供充足的数据基础;加强数字农业管理监督队伍建设和力量配置,完善管理体制机制;创新大数据应用,实施科学的管理监督模式和体系,构建网格化管理、信息化支撑和精准监管的管理和监督平台,提高天津市数字农业的总体发展质量。
天津市现行的农业政策不能对数字农业的发展起到良好的促进作用,主要有以下三点原因。一是多重政策目标之间存在冲突,相互制约,不同目标的实现路径存在矛盾,即现有的政策体系内部存在不容忽视的矛盾,阻碍了数字农业健康发展。二是数字农业相关政策法规的变革滞后于数字农业的技术发展和进步,滞后的政策成为技术发展的阻力,降低了数字农业发展活力。同时,在政策实施过程中缺乏灵活性,加大了数字农业技术发展与进步的阻力。三是天津市数字农业领域的法律制度存在空白,法律体系有待完善,尤其是关于土地流转等具体操作流程和手续规定不明确,形成法律灰色地带,不利于数字农业发展。
现阶段,天津市的网络信息基础设施难以满足数字农业的发展需求。一方面,高速网络基础设施不健全,信息化水平还须提高,现阶段的网络环境难以满足数字农业规模化经营的基本需求;另一方面,网络信息安全问题仍然严峻,信息安全保护技术和手段尚不完善,农户的相关经营资料存在泄露风险。
天津市尚未建立持续创新机制,创新动力不足,尚未完全激发人才潜力,制约技术创新。天津市数字农业相关技术发展方面仍然存在“卡脖子”现象,如传感器国产化、精确度、集成度、抗逆性都不高,动植物本体传感器基本处于空白,尚未研发出专用智能芯片,也尚未构建起动植物生长模型;技术与农业融合程度较低,深层次应用场景少,特别是在物联网精准管理和智能控制方面;建立拥有综合展示和引智功能的国际数字农业示范园区需求迫切,亟待建立数字化平台。
天津市数字农业发展的资金来源渠道和融资模式较为单一,主要依靠政府补贴和拨款,社会主体的参与度较低,尚未发挥市场和社会资本的作用。政府和市场之间没有形成良好的平衡,过于依赖政府补贴,使市场要素扭曲,压缩市场发挥空间,缺失市场主体。数字农业发展需要大量资金投入,但成效较低,形成投资壁垒,导致社会资本投资意愿较低。
天津市人才引进政策实施效果欠佳,人才引进力度小,缺乏研发型、制造型、应用型和复合型人才;培训模式较为死板,轻视创新和实操能力,阻碍创新人才发展;农村高素质人才流失严重,农民文化水平偏低,无法满足数字农业发展需要;基层干部宣传数字农业的力度有待加大,部分农户对于数字农业及相关技术仍存在抵触心理,或者对数字农业知之甚少,阻碍其进一步普及。
天津市高效的管理体系和推进机制尚未健全,管理监督理念较为落后,与数字农业发展现状和速度不相符;管理标准和规范不明确,工作成效不佳;数字农业中新媒体信息服务的管理和监督水平较低,难以满足数字农业发展需求。此外,现行的监督机制没有充分发挥社会监督的作用,群众参与程度较低,尤其是网络媒体等的参与度不高。
天津市应加强制度设计,根据数字农业发展情况,明确总目标,完善制度体系;做好管理机构设计和时空设计规划,明确重点任务和时间表,加强统筹协调,合理分配时间和资源,确立阶段性目标;在实践中总结经验,完善思路,提高政策的灵活度。另外,天津市还应加强法律制度建设,完善法律体系。
天津市应注重改善网络环境,加强网络基础设施建设,提高农村高速网络普及率,完善5G网络建设,推行千兆光纤和移动物联网,推进提速降费工程,降低农户使用网络的成本;优先改善农业产业园区的网络条件,推动农业园区Wi-Fi全覆盖;加强网络安全基础设施建设,执行规范的管理流程,提高数据分级分类管理和安全防护能力,提高防护能力和水平,保障数字农业顺利发展。
天津市应建立数字农业技术持续创新机制和体系,将研发和应用紧密结合,整合优势资源,打造数字农业技术创新公共平台,提供优质的创新资源;基于发展需求,重点开发动植物本体传感器相关技术,建立动植物生产模型,创造专用智能芯片,提高设备国产化水平、精确度、集成度和抗逆性;建立协同研究开发机制,充分利用国内外优质创新资源,加强与优秀技术企业的交流合作,引进、吸收数字农业先进技术,创新一批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数字农业技术;建设创新联盟,以国际数字农业研究院为中心,与南开大学、天津农学院、天津农科院等产学研部门合作,共同开展重大数字农业技术攻关项目,加强技术研发共享,提升总体创新能力;依托天津市区域地理优势,借助北京市、河北省的优质资源,引入技术人才,提高技术交流与共享的频率。同时,邀请农户提出具有实操性、针对性的建议和意见,根据农户在实际应用过程中产生的需求和问题,进一步提高技术应用水平。
天津市还应加快建设具有综合展示和引智功能的一流数字农业示范区,适时总结推广各类典型示范区的经验,积极引进并培育成长空间大、带动能力强、业务能力好且具有明显竞争优势的数字农业领域的龙头企业,加大技术成果的推广力度,引导农户和企业主动使用数字农业技术,加深数字技术与农业的融合;加强技术体系、标准规范体系对数字化平台建设的支撑,建立相关技术、基础设施的应用标准和 规范。
天津市应积极拓展资金渠道,创新融资模式,提高投资质量和效益。例如,推动形成“政企社”共建格局,即政府为主,社会资本、农户入股和募捐为辅。充分发挥政府的引导作用、市场的主导作用,调动社会主体的参与积极性,召集更多的社会企业、融资机构及农户入股和募捐。政府与社会金融企业加强合作,加大招商引资力度,撬动社会资本,改变传统抵押模式,创新金融产品,引导金融机构建立数字农业细分领域基金,创新产品和服务,鼓励符合要求的企业进行融资。同时,政府要建立合理合规的财政拨款制度,准确衡量所需资金额度,优化预算管理机制,统筹利用各级各类财政专项,实现精准投资,提高资金的使用效率。
第一,整合天津市现有人才队伍,针对现阶段数字农业发展的特点和短板,结合领域特点,集中专业技术人才,组建创新团队。第二,加大人才引进力度,创新引进方式,建立重点人才引进名单,扩大人才计划支持范围,并提供优惠政策,完善配套设施,加大资金支持力度。第三,增加培训渠道,创新培训方法,加大培训力度,根据受训者的接受水平和速度制订不同的培训方案和进度。针对职高或者大学内部的技术人才,打破传统的教师单方面输出和讲授模式,引入探究式、实践式教学方法,提升学生的实践能力和水平,发展其创新思维。针对农民,要采用其容易接受和理解的叙述方式,将实际操作教学内容简单化,提高其对数字农业技术的了解程度和认知、操作水平。
天津市应优化管理监督方法,健全管理监督体系,创新管理监督模式。具体来看,天津市应践行科学的管理理念,确定管理和监督目标,制定统一、规范、科学的管理标准和具体操作流程,明确实际操作和量化标准;定期对管理监督人员开展培训,提高其管理能力和水平,培养其管理监督意识;建设大数据监管平台,实施动态监测,加大事前预测、事中事后管理和监督力度,形成执行闭环;建立反馈机制,及时收集反馈信息,进一步优化管理方式;健全协同治理和监管机制,实行多方监督机制,鼓励媒体和公众发挥其监督作用,探索建立促进数字农业健康平稳发展的治理方式;创新协同治理模式,基于新技术、新 手段,开展不同场景、业务和部门的联合监管试点工作,加强分工协作,共享监管数据,提高监管的开放和透明程度;支持开展天津市农业农村委信息系统常态化安全风险评估工作,提出有针对性的抵御威胁的防护对策,确保网络系统安全;巩固管理和监督效果,强化对成果的应用,发现问题后及时解决问题,指导后续工作的推进。
基于天津市数字农业发展现状,参照优秀案例,笔者深入分析天津市数字农业发展过程中存在的问题,从制度建设、信息基础设施建设、技术创新与应用、多元投入、人才队伍建设及管理监督方面提出了针对性建议,助力天津市数字农业健康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