邓建福
(佛山市景美环境科技有限公司,广东 佛山 528000)
环境评价制度作为全国环境评价工作的指导文件,其内容全面,且对于执行的规程要求比较具体,注重将环境质量与排污相关标准作为参考,从而科学地预测工程对环境造成的影响,并将预测结果与要求的标准进行对比,然后根据实际情况制定切实可行的处理措施,并将环境质量控制在规定的标准范围内。排污许可制度是企业对各种污染物排放执行的要求,用来指导污染物的排放管理工作,首先要对企业进行排污核查,只有满足排污要求的企业才能获得排污许可证。在基于环评导则体系下,将环境评价制度和排污许可制度进行结合,能够对企业的规范化生产进行监督,使企业在生产过程中做好环境保护措施,并进一步获得可持续发展的机会[1]。
当前,我国经济飞速发展,人们对于环境保护也越发重视,政府部门制定了相关的法律制度,但需要将制度进行有效衔接才能提高环境保护的效果,从而能更好地开展生态建设。随着科技的不断发展,人们的需求也越来越多元化。企业在生产过程中造成的各种污染,破坏了生态环境。为了改变当前的污染状况,国家针对当前形势出台了多项关于生态环境管理的文件,然而推行一段时间后并未达到预期效果,主要是因为只依靠一项制度,不仅实施难度大而且效果不理想,无法彻底解决生态问题。在这种情况下,需要将多种制度进行有效衔接,从而使各制度结合施行,增强实施效果[2]。将环境评价制度和排污许可制度的相关内容进行整合,并有效衔接,能够使两种制度相互辅助,各自的缺点得到弥补,从而使环保工作得到更好地落实。同时,还要将降低源头污染与治理污染有效结合,减少污染物的生成和排放。环境评价制度和排污许可制度的对比见表1。
表1 环境评价和排污许可两种制度的相关对比
面对环境污染依然严峻的现状,在环境评价制度与排污许可制度有效衔接的过程中还存在一定问题,主要是技术应用不统一。环境评价制度通过对污染的预测来预判污染量的大小,而排污许可制度主要是借助排污许可证的发放,对项目进行全过程的监督,具有一定社会责任。在工作中,两种制度都是为了保护生态环境而设置的,目的相同,管理方式和实现的途径存在区别,因而两者在技术应用方面难以统一。
环境评价制度和排污许可制度对于污染源的管理存在较大的争议。环境评价制度主要是以预防为主,主要应用在项目实施之前,如果项目具有潜在风险,需要在评审和审批时对其进行整改完善,直到最终达到标准,因此需要着重对项目开展前进行管理。而排污许可制度恰好与之相反,其作用体现在对工程建设和施工中的监督作用[3]。
在排污许可制度中将污染物排放的浓度以及数量等指标进行明确要求,具有很高的信息参考价值。通过实践可知,排污许可制度对企业的管理和监控作用十分明显,企业需要持有排污许可证并且遵守相关规定,按照要求进行污染物的排放,还要接受社会的监督。
在现实工作中环境评价制度和排污许可制度两者都要重视,在实际执行时要将两种制度进行有效结合,提升环境管理效果,为环境监督提供帮助。但目前两种制度的衔接缺乏相关的文件支撑,导致两种制度在企业管理和环境保护监测时未能形成互相促进的作用。
环境监测是对环境质量进行评定的重要参考,对于环境评价和排污许可的管理具有重要意义,但是在实际工作中存在着诸多问题,详见表2。
表2 环境监测问题分类及表现
工作人员对于两种制度的衔接认识不到位,只是停留在对证件进行核实等基础层面,对于两种制度的衔接作用没有强化。环境评价制度和排污许可制度从某些层面来讲是对环保实际情况的预估。因此,需要提高思想认识,将两种制度进行有效衔接,使监控手段成为企业排污治理的管理手段。
在目前情况下,为了顺利开展环境保护的各项工作,首先需要明确环境评价制度的指导地位,并且要对项目的准入实施相应的强制措施。对于环境问题,要全面实施各项环境评价管理工作,全面明确环境质量目标,制定与环境评价相适应的生态环境清单并对其用途进行限定[4]。管理部门要结合环境评价结果,对违反环境管理的各种违法行为落实并追究责任,以有效管理和控制破坏生态环境的各种行为。各管理部门在开展各项工作时应将环境评价规划作为首要内容,在出现环境问题时要全面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在项目实施过程中,应将区域的环境评价和项目的环境评价进行联动,严格审批项目文件,不断细化环境评价内容。
环境评价是按照项目对环境造成的不同影响而采取的不同管理措施,是对环境影响报告书和登记表等内容的明确,在实施时可对各行业的生产行为全面进行管理。排污许可证是根据固定的污染源而采取的分类管理方式,针对企业产生和排放的污染物数量、产生和排放的污染物对环境影响程度分别进行重点管理或简易管理。在具体落实环保工作时,为了使两种制度的作用能够充分实现,首先要对工程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进行分类管理并做好分析,并在此基础上对排污许可管理名录进行编制,使污染源得到严格控制,确保污染问题得到全面管理。对于工程项目的环保工作要严格审批并做好备案,工程项目投入生产之前要获得排污许可证,在资质申请通过后再开始项目的生产,从而减少对生态环境的影响。
环境保护工作的涉及面众多,在环境要素方面有空气、声音、各类水源、土壤及环境等,此外还有项目建设情况、环保手段、环保监测措施以及项目可行性论证等很多因素。将各种制度进行连接才能够使污染管理更加完善。对环境评价制度和排污许可制度进行充分连接并完善优化,落实好环境保护和监测的各项工作,并完善环境评价的分级审批,具体流程见图1。
图1 排污许可和环评导则的衔接逻辑
随着社会的进步和生活水平的提高,人们对于环境的要求越来越高,开始追求质量更高的生态环境,因此环保工作已经成为整个社会的共同热点,对于环保的关切度也越来越高。环保工作的实施,是需要法律法规保障的,只有健全和完善环保方面的法律法规制度,才能使环保工作得到积极地开展和推进[5]。
为了使环境保护问题得到妥善处理,国家相继出台了关于环境保护和排污许可的系列环保条例,对于环保的相关界限进行了明确要求,但是对于环境评价和排污许可有效衔接的方式还没有相应制度进行规范。因此,环保部门需基于环评导则体系,健全并完善与环保相关的法律法规制度,为环境评价制度和排污许可制度的有效衔接提供制度保障。
为强化排污工作效果,应认可排污审批文件,进而强化排污工作效果。在开展环保工作过程中,要将排污许可制度作为工作基础,保障其主导地位,同时将环境评价制度作为排污许可制度的辅助,并将两种制度进行有效衔接,建立健全相关法律制度来规范工作人员的工作行为,使环评工作人员养成严谨认真的工作作风,在项目验收时能够做到真实、公平、公正,确保环保工作遇到的问题能够从源头上得到解决[6]。
在实际的环保工作中,为了使环境评价制度和排污许可制度有效衔接,需要企业不断增强责任意识,对企业的主要负责人和相关环保工作人员进行相关法律制度和专业知识的培训,使企业合法守规生产的意识和环保业务能力得到增强。针对目前部分企业环保责任意识薄弱的状况,需要通过建立考核制度和进行培训的方式进行及时处理。在开展环境评价时,工作人员要以严谨认真的工作态度,通过真实的污染监测数据和科学可行的污染预测分析,保障环境评价报告的真实可信。
此外,对于排污许可的检测也应该是以环境评价报告为依据,将环境评价制度和排污许可制度进行有效衔接,避免出现污染因子遗漏的情况。在工作过程中,排污工作人员要转变过去的工作观念,树立责任意识,提高技术水平,科学开展环境评价和检测工作,使两种制度衔接后的优势得到充分发挥。
环境评价制度和排污许可制度管理中的一项重要指标是环境监测数据,因此环境监测相关技术影响着实际监测工作的质量,需要不断创新环境监测相关技术方法,健全和完善环境监测管理相关制度,并对工作人员做好技术培训。当前信息技术、大数据技术的普遍应用,使环境监测技术的创新更具有可能性,目前已经在使用无人机载或无人车载的移动监测方式对大气污染物排放进行监测,使监测数据更加精确。环境监测数据的准确性和精确性能够为环境治理提供真实可靠的依据,从而使环境评价制度和排污许可制度能够得到有效衔接,并且能够为环境管理部门作出正确决策提供数据支持。
为了统一排污检测技术标准,在对环境进行治理的过程中,要始终坚持绿色发展思路,并有效结合绿色发展和环保工作,杜绝生态环境被破坏的情况发生。绿色发展能够减少企业生产对环境造成的影响,有效改善人类的居住环境,具有实施的可行性。因此,在环境评价制度和排污许可制度进行有效衔接的过程中,要坚持绿色发展的思路,不断创新排污检测技术并使其标准得到统一。在具体工作中,还要对排污数量、污染程度等各种计算方法进行完善和统一,从而保障评估计算的统一性。通过统一排污检测技术标准可以避免影响因素的干扰,实现环境评价制度和排污许可制度的有效衔接,并保证两种制度的规范性和完整性得到提升。
总之,环境评价和排污许可制度是环境管理领域中非常重要的制度,它们之间联系密切,环境评价制度是项目在环境要求方面允许进入的要求,排污许可制度是对项目污染进行有效防治的基本保证。在环评导则体系中,将环境评价和排污许可制度进行有效衔接,能够使两种制度的优势得到充分体现,简化项目准入到投入运行的全过程中的环保手续,因而可以使企业的环保工作得到可持续发展,生态环境也可以得到进一步保护和改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