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龚 靓
强化金融支持是完善国家创新体系的关键环节,畅通科技创新链的关键在于引导资本投向创新创业早期阶段。在国家鼓励“投早投小投科技”的背景下,加快完善宁波金融支持创新体系建设,推动宁波市天使投资引导基金(以下简称“引导基金”)高质量发展,引导社会资本更好地服务高水平科技创新,促进创新链、产业链、人才链、资金链深度融合,实现科技、产业、金融良性循环,对于宁波建设高水平创新型城市具有重要意义。
支持科技创业企业成效显著。2012年底,宁波设立引导基金,是国内较早设立国有独资天使投资引导基金的城市之一。引导基金由市、区(县、市)两级基金构成,总规模为10亿元,其中市本级出资5亿元。引导基金作为不以盈利为目的的政策性基金,采用跟进投资和阶段参股子基金两种方式,发挥财政资金的杠杆放大效应,引导更多资金投向科技创业企业,支持其快速成长。截至2022年6月,引导基金已累计签订投资项目303项,合同金额超过3亿元,累计向278家企业放款,共计金额2.8亿元,直接引导社会资本超过17亿元;累计备案天使投资机构192家、天使投资人488人,可投资本超过400亿元。近10年来,引导基金不仅为科技创业企业提供资金支持,还利用专业背景和资源优势,在企业运营、市场营销、法律事务等方面助力企业成长。在引导基金已投企业中,3家企业入选第三批国家级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名单,15家企业入选宁波市“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培育名单及重点关注企业名单,67家企业获评高新技术企业,57家企业获评国家科技型中小企业,7家企业被纳入市科创板拟上市企业储备库。
引导基金运营存在不足。经过近10年的运营,引导基金虽然取得了一定成效,但是对标国内先进城市,在投资阶段、投资方式、激励机制等方面仍存在差距。一是投资阶段的局限性。市场化投资机构往往不愿意投资风险较大、回报期较长的种子期,而种子期往往是企业最缺少资金、最困难的时期。引导基金由于跟进投资方式的限制,无法在企业种子期为其提供资金帮助,引导基金投早投小的“天使作用”未得到充分发挥。二是投资方式的局限性。目前,引导基金以跟进投资为主,投资风险较低,财政资金安全得到一定保障,但存在投资效率较低、投资项目数量有限、市场敏感度不高等问题。对于单个项目,跟进投资最高不超过300万元,投资限额较低,对于科技创业企业的资金支持力度有限,引导基金的引导作用发挥不充分。三是激励机制的局限性。作为“国有天使”,引导基金需要兼顾国有资本安全保值与基金投资增值两大目标,需要既有关注长期价值且不看重短期回报的大局观、又具备较强投资能力的管理人才,对基金管理团队的专业化水平和能力都提出了较高的要求。但由于引导基金管理公司现有激励机制的市场化程度限制,很难引入行业内领先的高水平投资管理人才。
2021第十届中国创新创业大赛新材料与生物产业决赛现场。 宁波市天使投资引导基金供图
近年来,股权投资已成为各地招商引资的重要方式,各地纷纷出台或修订支持科技创业企业早期发展的政府引导天使基金相关政策,更加关注投资种子期、初创期企业,全力支持科研成果转化及原始创新。
政府天使基金总体趋势。一是基金总体规模越来越大。各地政府引导天使基金的总体规模普遍在30亿元以上,其中深圳天使母基金规模已达100亿元。二是普遍以参股子基金为主。大部分城市以参股子基金为主要投资方式,部分城市辅以直接投资、跟进投资等方式。三是单个项目投资限额较高。对于单项投资限额普遍在500万元—1000万元,深圳、广州力度较大,最高分别达2000万元、1500万元。
增设投早投小的种子基金。一是参股子基金模式。重庆于2020年专门设立种子基金,以参股子基金方式支持种子期科技项目,单支子基金规模不低于500万元,引导基金出资比例不超过40%,出资金额不超过2000万元,5年内被投企业股东可原值回购股份。二是直接投资模式。合肥于今年4月正式设立种子基金,以直接投资方式扶持科技企业、科研团队,单项投资不超过200万元,允许基金出现最高不超过50%的亏损。
进一步优化天使子基金。一是合作机构多元化。除投资机构外,鼓励高等院校、科研院所等技术源头单位,以及技术转移机构、科技企业孵化器等科技成果转化机构参与组建子基金。二是基金出资比例高。政府引导基金出资比例普遍不超过子基金规模的40%或50%,由财政资金承担更多的投资风险。三是返投比例要求低。返投比例放宽至1倍,即投资于本市企业的资金不低于政府引导基金出资额;发挥招商引资导向作用,外地迁入企业、在当地设立子公司等情形的投资额也可计入。四是奖励让利力度大。在退出和清算时,非财政出资人可在一定年限内按照原始投资额回购引导基金所持份额,引导基金可将投资于本地区项目所得的一定比例或全部超额收益让渡。
兼顾风险控制与绩效管理。一是设置亏损容忍比例。在投资亏损、风险补偿等方面进行政策创新和探索,允许引导基金出现一定比例的亏损,单个项目退出后,提取一定比例的净收益作为风险准备金,用于弥补可能发生的亏损。二是建立激励约束机制。根据绩效评价结果,分档退坡确定管理费用比例。实行管理费预提机制,年初预提50%比例,剩余费用待年度绩效评价结果确定后拨付,有效激发基金管理机构工作积极性。
为进一步发挥引导基金的杠杆作用,下一步,宁波应优化科技金融生态,提高科技投入产出效益,走好“任务带动、资源集成、体制创新”的迭代升级之路,推动创新落地、产业升级、价值创造。
强化“投早投小投科技”鲜明导向。一是增设直接投资种子基金。在现有跟进投资、参股子基金两类投资方式的基础上,延长引导基金支持链条,增设长期支持企业最早期研发的直接投资种子基金,从社会资本最不愿意投的种子期就开始支持企业创新发展,解决科技初创企业资金少、融资难等问题,保障其前端研发,补齐创业投资的短板。二是改进引导基金投资模式。创新产业培育及组织方式,建立以参股子基金为主、直接投资和跟进投资为辅的投资模式,提高单个项目的投资限额,通过市场机制选择优秀的子基金管理机构,由专业管理团队在市场上筛选项目,实现市场化运作和专业化管理,充分发挥财政资金的杠杆作用。三是扩大子基金合作范围。除投资机构外,允许国内外知名高等院校、科研院所等技术源头单位,以及国际知名的技术转移机构及国家级科技企业孵化器等科技成果转化机构参与组建子基金。
优化科技金融投资生态。一是扩大引导基金投资规模。参照国内先进城市的引导基金规模水平,根据宁波经济发展状况和引导基金实际运作情况,进一步转变财政资金配置方式和支出结构,将基金规模市本级部分由目前的5亿元扩大至10亿元,后期视运营情况分阶段增资,不断为科技中小企业股权投资市场注入持续、稳定、可预期的资金,持续向资本市场传递积极的政策信号。二是提升管理团队专业化水平。加强管理团队队伍建设,提高专业化投资水平,构建运营绩效与管理费用挂钩机制,完善有竞争力的人才发展激励机制,鼓励管理团队跟投引导基金投资项目,更好地发挥金融支持科技创新的保障作用,让创新创业项目能够得到更多支持。三是建立投资亏损容忍机制。按照基金投资规律和市场化原则,从整体效能出发,主要对引导基金进行综合绩效考评,不对单支基金或单个项目盈亏进行考核。探索建立亏损容忍和风险补偿机制,按照年度整体净收益的5%比例提取风险准备金,用于弥补可能发生的亏损。加强政府投资基金信用体系建设,建立引导基金、子基金及其高级管理人员信用记录,并将其纳入宁波市公共信用信息平台。
提高市场配置资源效率。一是提高引导基金出资比例。从目前规定的出资比例不超过30%提高至40%,鼓励市内各级财政资金参股、与引导基金合计出资不超过50%,由财政资金承担更多的投资风险,积极引导社会资本投向种子期、初创期科技企业,助力其跨越“死亡谷”。二是放宽子基金返投要求。返投比例降低至1倍,即投资于宁波市内企业的资金不低于引导基金实际出资额,放宽投资天使期项目要求,要求不低于子基金规模的60%资金投资天使期项目,吸引更多头部专业投资机构投向宁波科技初创企业,打造宁波天使投资生态圈。三是加大引导基金让利力度。符合返投要求的子基金管理机构和其他出资人可优先回购引导基金所持份额;引导基金可将投资宁波地区所得收益的70%进行让利。积极引导子基金“投早投小投科技”,吸引一批投资经验丰富、专业能力强、业内口碑好的优秀投资机构合作组建子基金,遴选高水平专业管理机构负责投资管理,切实有效地引导优质社会资本投资市科技初创企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