闫振龙 张思宇
(西安交通大学体育中心 陕西 西安 710049)
普通高校试办高水平运动队,不仅是我国建立多层次、多渠道培养优秀运动员人才梯队建设的重要战略举措。同时,也为我国培养更多的高水平运动员开辟了一条新的途径。2021年,经教育部审核和调整,最终确定了全国共263所高校可招收高水平运动员。陕西省作为西部大省,高校数量位居全国第13位。截止至2021年,陕西省共有12所普通高校申请建设11个项目、30支高水平运动队,占全国招收高水平运动员高校的4.5%。北京市的高校数量排名全国第14位,但北京市招收高水平运动员的学校为26所,组建队伍高达71支,占全国招收高水平运动员高校的9.9%。相比之下,陕西省高校招收高水平运动员的人数和队伍数量还有待增加。此外,在世界大学生运动会的9个比赛项目中,陕西省高校高水平运动队可招收高水平运动员的项目有5项。但陕西省高校高水平运动员在近三届的世界大学生运动会中,无一人入选中国代表队。由此可见,陕西省高校高水平运动队在近些年为国家所培养出的竞技体育人才过少,达不到高校高水平运动队的办队初衷。在新形势下,如何抓住时代机遇,提高陕西省高校高水平运动队的整体实力,实现高校高水平运动队的可持续发展是亟待解决的问题。
本文运用文献资料法、问卷调查法等研究方法对陕西省具备招收高水平运动员资格的12所高校的40名教练员和400名运动员进行问卷调查。其中针对教练员共发出40份问卷,回收36份 ,有效问卷36份,回收率为97%;针对运动员共发出400份问卷,回收380份,剔除无效问卷4份,剩余376份有效问卷,回收率为94%。
SWOT分析法又称为态势分析法,4个英文字母分别代表:优势(Strengths)、劣 势 (Weaknesses)、机 会 (Opportunities)、 威 胁(Threats)。本文借助SWOT分析法,试图从陕西省高校高水平运动队的内部优势、内部劣势、外部机遇、外部威胁四个方面入手,客观分析陕西省高校高水平运动队的现状,并提出合理的发展对策和建议。
(1)教练员带队年限较长,经验较丰富。
教练员作为运动训练的策划者和实施者,在高校高水平运动队的建设中占据举足轻重的地位。通过调查得知(表1),陕西省高校高水平运动队教练员的带队年限普遍较长,具有一定的执教经验。其中,带队年限为11-15年的教练员最多,有12人,占比33.33%;其次为5-10年和16-20年的教练员,人数均为9人,占比为25%;最后为5年以下和20年及以上的教练员,均为3人,占比为8.33%。由此可见,陕西省高校高水平运动队教练员大部分都具有一定的实践经验,对于运动队日常训练的强度和密度安排也具备一定的控制能力,整体看来发展前景较好。
表1 教练员的带队年限(n=36)
根据表2可知,陕西省高校高水平运动队教练员的执教经历一般分为国家队、省队或职业俱乐部、高校3种。其中,100%的教练员有在高校带队的经历 (由于本调查的调查对象主要为高校的教练员,所以占比为100%是合理的);16.7%的教练员有在国家队带队的经历;8.3%的教练员有在省队或职业俱乐部带队的经历。调查数据表明,陕西省高校高水平运动队教练员有曾经在国家队和省队或职业俱乐部带队经历的教练员有9人。合理利用现有的师资力量,发挥他们的优势对陕西省高校高水平运动队的发展是十分有利的。
表2 教练员的带队经历(n=36)
由此可见,陕西省高校高水平运动队教练员的执教年限普遍较长,带队经验较为丰富,具有一定的发展优势。
(2)教练员综合能力较强。
教练员综合能力的评价指标可以参考教练员的职称。在被调查的教练员中(见表3),职称为教授的有6人,占比16.67%;副教授有15人,占比 41.67%;讲师 12人,占比 33.33%;助教有3人,占比8.33%。调查结果反映出,陕西省高校高水平运动队教练员的职称为副教授的人数最多,是高水平运动队教练员的核心部分,其次为讲师。整体来看,教练员的职称分布较为合理。
表3 教练员的职称结构(n=36)
教练员的科研能力可通过职称等要素体现,教练员的运动经历及运动等级则能客观地反映教练员作为运动员时的竞技实力,调查结果如表4所示。其中,有33.33%的教练员曾在国家队训练,33.33%的教练员曾在省队或职业俱乐部训练,33.33%的教练员在体校训练,66.66%的教练员在大学期间从事运动训练。也就是说,在被调查的教练员中,有2/3的教练员在学生时期就开始为高校竞技体育事业的发展贡献力量。整体看来,陕西省高校高水平运动队的教练员均有运动经历,运动经历也较为丰富。
表4 教练员的运动经历(n=36)
此外,教练员的运动水平可以通过运动等级更直观地反映出来。据调查数据显示,陕西省高校高水平运动队教练员的运动等级普遍偏高,见表5。其中,运动等级达到国际级运动健将标准的有3人,占比8.33%;国家级运动健将有 9人,占比 25%;国家一级运动员和国家二级运动员分别有12人,占比均为33.33%。由此说明,陕西省高校高水平运动队教练员的运动等级整体偏高,达到国家一级运动员及以上标准的教练员有2/3,仅1/3的教练员为国家二级运动员,这对执教高水平运动队而言是具有一定优势的。
表5 教练员的运动等级(n=36)
综上所述,陕西省高校高水平运动队教练员的职称结构分布合理,运动经历分布广泛,整体运动等级处于中等偏上水平,综合能力较强。这对陕西省高校高水平运动队教练员的带队能力具有积极作用。
我国高校高水平运动队发展至今已经30多年,陕西省也从最初试办高校高水平运动队的3所高校发展到现在的12所。多年来,陕西省高校高水平运动队正在不断地发展和进步,同时还存在着一些问题。如,比赛过少、经费不足、校领导重视不够等问题始终制约着陕西省高校高水平运动队的发展。
(1)比赛过少。
比赛成绩是检验运动员训练成果的重要标准,训练质量的高低将直接影响运动员的比赛成绩。比赛有助于运动员总结经验,比赛过少会影响教练员和运动员的训练热情。针对陕西省高校高水平运动队每年参加校级以上比赛次数进行了调查,结果如表6所示。在被调查的运动员中,每年参加一次校级以上比赛的运动员有58人,占 16.43%;两次的有 129人,占 34.31%;三次及以上的有136人,占36.17%;没有参加过校级以上比赛的人数有53人,占14.10%。由此可见,陕西省高校高水平运动队普遍存在参加比赛过少的情况,甚至有小部分运动员根本没有参加过校级以上的比赛。比赛机会过少的问题严重制约着陕西省高校高水平运动队的发展,增加比赛次数亟待解决,这对陕西省高校高水平运动队的发展具有非常重要的意义。
表6 一年中参加校级以上比赛的次数(n=376)
(2)经费不足。
俗话说“经济基础决定上层建筑”,运动队的建设也必然离不开充足的经费支持。通过对陕西省高校高水平运动队经费来源的调查发现,陕西省高校高水平运动队的经费来源十分单一。如表7所示,91.67%的教练员反映运动队的经费主要来源于学校,仅有8.33%的运动队经费来源于赞助。调查结果表明,陕西省高校高水平运动队的经费大多来源于学校投入,高校运动队相比专业训练队缺少企业赞助。受条件限制,除一些观赏性极高的球类项目以外,许多运动项目无法吸引赞助商的投入,存在获取经费渠道单一,经费不足的情况。
表7 陕西省高校高水平运动队经费来源(n=36)
(3)学校领导对高水平运动队发展重视不够。
高校高水平运动队作为高校体育的重要组成部分,学校领导的重视程度直接影响到高水平运动队的发展。通过调查发现 (表8),8.33%的教练员认为校领导非常重视高水平运动队,16.67%的教练员认为校领导比较重视高水平运动队,66.67%的教练员认为校领导对高水平运动队的重视程度一般,8.33%的教练员认为校领导不重视高水平运动队。由此可见,陕西省各高校教练员对校领导对于高水平运动队的重视程度普遍不满意。长此以往,势必会导致教练员与运动员的训练热情下降,不利于高校竞技体育的健康发展。
表8 校领导对高水平运动队重视程度(n=36)
(1)西部经济的进一步发展。
20年前的西部大开发为陕西省的经济建设提供了空前的帮助,陕西省也成功跃居为西部大省。但伴随着国际、国内形势的转变,新的需求也将催生新的变化,在这样的趋势下,“西部大开发2.0”被赋予了重要意义,同时也能为陕西省的经济建设打下了坚实的基础。经调查,陕西省具备招收高水平运动员的12所高校中有11所地处西安市,1所地处咸阳市。2014年,位于西咸两市之间的西咸新区正式成立,区域经济的发展对教育的发展同样有着十分重要的促进作用。同时,也能为高水平运动队的建设带来新的转机,逐渐缩小陕西省高校与北京、上海、江苏省等发达省市高校高水平运动队之间的差距。
(2)十四运的成功举办。
2021年,陕西省成功举办了第十四届全国运动会,这对西安市乃至陕西省的经济发展和体育事业的建设都具有积极作用。据悉,在本届全运会使用的53个竞赛场馆中,高校场馆几乎占据总量的1/3。十四运将体育场馆设在高校,无疑是对高校体育场馆的一种肯定,不仅能让学校师生近距离观看国内最高水平的比赛,还能激发师生投身体育运动的积极性和热情,对增强师生体质具有非比寻常的意义。高校高水平运动队作为体育与教育传承的纽带,应充分利用地域优势,提升城市知名度,提高区域高校影响力,扩大招生范围,逐渐将陕西省高校高水平运动队建设的更好更强。
(1)部分优势项目的停招。
高校高水平运动队在招收运动员时,更注重围绕本校的建设需求来制定相关的考试制度及标准,从而导致参加世界大学生运动会等大型赛事的运动员数目过少甚至没有,为国家提供后备体育人才的针对性明显不足。2020年教育部下发关于开展高校高水平运动队工作的指导意见,文中明确指出一些生源不足或能从普通生中选拔出的项目将在2021年前停止招生。文件中所涉及停止招生的项目中,包含了我省西安电子科技大学、长安大学所招收的健美操项目。据了解,长安大学的健美操项目所培养的运动员多次取得全国大学生比赛的金牌,甚至还有运动员参加过世界级的比赛,停止健美操项目的招生对我省高校高水平运动队的发展具有一定的消极影响。
(2)招生愈加困难。
2021年9月24日,教育部和国家体育总局联合印发了《关于进一步完善和规范高校高水平运动队考试招生工作的指导意见》(以下简称《意见》)。《意见》的提出对陕西省乃至全国高校的高水平运动队来说都将发生一次巨大变革。《意见》的下发将高水平运动队的门槛大幅度提升,运动水平高,文化成绩较弱的运动员想通过高水平运动队测试进入高校的难度增加。参加高水平运动队考试的人数将会大幅下降,陕西省高校高水平运动队的招生也将变得更加困难。新政策的颁布使我省高校高水平运动队的发展面临着非常大的考验。
竞赛是检验训练水平的重要标准,更是竞技体育的重要组成部分。应在建立合理竞赛机制的基础上,不断增加高校高水平运动的比赛次数,建立省、市、区、校多级,多层次的比赛模式。各运动项目可借鉴CUBA分区赛等多样化的比赛形式,加快推进大规模,多竞赛的长效竞赛机制,以赛代练,以赛检练。
为保障高校高水平运动员日常训练的顺利进行,应不断改善运动员的训练条件。如,田径项目,为其配备专门的训练场地,或室内训练场,完善场馆设施、提高训练补助、制定学分奖励等,为保障运动员的训练质量,提供必要的训练条件。
高水平运动队的管理者应及时更新办队理念,深度挖掘自身潜在的经济价值,改变依托学校投入的唯一经费来源模式。在保证学校对运动队宏观政策的指导下,通过体育场馆有偿开放等形式满足有锻炼需求的群众,积极争取企业赞助,拓宽经费来源。
各高校应不断加强与专业队、体育俱乐部合作,为高水平运动队的训练、竞赛、保障等方面提供支持。极为突出的优势项目可采用与省专业队、国家队共建的形式,给予优秀人才入选国家队的机会,逐步形成高校运动员备战奥运会、世界大学生运动会等国际赛事常态化模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