技术赋能体育市场监管体系现代化:逻辑、困境与纾解

2022-08-26 02:25坚,周
沈阳体育学院学报 2022年4期
关键词:市场监管现代化监管

许 坚,周 勇

(1.中国美术学院 体育部,浙江 杭州 310002;2.杭州师范大学 体育学院,浙江 杭州 311121)

推进体育市场监管体系现代化是确保新时期我国体育行业蓬勃发展的客观要求,也是加快体育行业形成新发展格局、促进高质量发展的重要保障[1]。在新一轮技术革命与产业变革驱动下,大数据、人工智能等数字技术持续嵌入、赋能我国体育行业整体发展,为我国体育行业建立高标准市场体系、推进市场监管体系现代化奠定基调[2]。«中共中央关于坚持和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明确指出,要“建立健全运用互联网、大数据、人工智能等技术手段进行行政管理的制度规则”[3];«“十四五”体育发展规划»也发文强调要“加强体育市场监管,切实提高体育行业安全管理工作水平”[4]。然而,在当前“体育+科技”浪潮席卷下,赛事审批疏漏等市场乱象频发,逐渐暴露出我国体育市场监管体系技术运用不深入[5]、基础设施不完善[6]、监管制度不健全[7]等现实困境,严重掣肘当前我国体育市场监管体系现代化转型发展,亟待进一步深入探讨与纾解。鉴于此,本研究从我国体育市场监管体系发展历程出发,在明晰技术赋能体育市场监管体系现代化理论逻辑的基础上,剖析技术赋能体育市场监管体系现代化的现实困境,并有针对性地提出纾解策略,旨在为进一步推动技术赋能我国体育市场监管体系现代化发展提供参考。

1 溯源追流:我国体育市场监管体系发展历程

受我国体育管理体制革新与经济体制改革的影响,体育市场监管体系形态也在多种因素作用下不断变化。以不同时期的监管环境变化为基础,我国体育市场监管体系发展历程可具体划分为萌芽探索、建设实践、统筹推进与创新提质4 个阶段。

1.1 萌芽探索阶段(1949—1991年):以传统行政集权制为主导

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之初,“体育”是当时改善国民体质的主要工具,尚不具备经济属性与市场属性[8]。改革开放后,国内体育用品销售、运动场馆运营日益活跃,大部分具有一定规模的体育企业的经营目标与资源配置仍由原中国人民国防体育协会、国家体委、中华全国体育总会等部门控制,体育企业领导者基本由政府等行政部门直接任命,体育市场监管也主要采用思想政治教育、书信上报与调查走访等方式,中央政府、国家体委拥有绝对话语权。而后这种“政企合一”的传统行政集权制的监管弊端逐渐暴露,虽有诸如“加强体育企业、运动场馆经营体制转型”的改革尝试,但总体而言这一阶段体育市场监管体系仍以传统行政集权制为主导。

1.2 建设实践阶段(1992—2000年):以独立部门管理制为核心

1992年,中国共产党第十四次全国代表大会明确提出要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体育市场愈发活跃,传统行政集权制愈发难以应对市场内信息不对称、低效、垄断与积极性低等现实问题,市场与行政主管脱钩势在必行。1998年国家体委正式改组为国家体育总局,由原来的集权化监管体系转向独立部门监管体系[9]。这一阶段,诸如国务院、国家体育总局等中央行政机构逐渐不再直接参与市场监管活动,由过去的高度干预向权力下放转变。通过设立如运动项目管理中心、单项体育协会等独立机构完成相应监管措施,监管方式也由原来的书信上报等传统人工监管方式向监管电子化、信息化转变,进一步尝试优化我国体育市场监管体系。

1.3 统筹推进阶段(2001—2013年):以多主体分权协作为基调

2001年,全球信息化普及、申奥成功等重大事件进一步加速我国体育社会化、市场化进程[10],也对体育市场监管体系提出更高要求。这一阶段,体育市场活动逐渐活跃,体育旅游、运动康养与健身培训等新兴业态逐渐涌现,随之而来的是市场监管方式的改革创新,即由以往的部门审批制逐渐转向制定相关体育服务标准、建立体育服务监管认证制度、委托第三方机构等创新性手段完成监管,网站留言投诉、邮箱反馈等线上监管逐渐启用,体育社会组织、居民、体育消费者等社会力量监管占比有所提升,逐渐形成“政府—市场—社会”的多主体分权协作监管体系[11]。这一阶段,政府、国家体育总局等行政机构仅在关键环节进行“有为”干预,社会监督与市场行业自律是体育市场监管体系的主流基调。

1.4 创新提质阶段(2014年至今):以数字化革新赋能为方向

2014年,国务院«关于加快发展体育产业促进体育消费的若干意见»颁布,多次提及“加强技术应用”[12],“数字现代化”已然成为推进体育市场监管体系发展的核心要义。体育与大数据、人工智能、物联网、区块链等数字技术融合程度日益加深,体育监管体系也逐渐向数字化、现代化迈进。相关监管数据的作用逐渐受到重视,居民与体育消费者参与体育市场监管的渠道愈发广泛,赛事平台化审批、场馆客流可视化监控、体育公园智能化票务等现代化监管手段初显成效[13]。2022年,国务院«“十四五”市场监管现代化规划»的印发进一步明确了未来我国市场监管体系的整体走向,也为体育市场监管体系现代化发展提供了宏观指导方针。这一阶段,数字化革新赋能体育市场监管体系现代化转型的发展方向已基本确立,但数字技术嵌入体育市场监管体系的具体实施条例、细则尚不明确,仍待进一步探索与完善。

1.5 经验启示

1.5.1 准确认清当前历史方位,积极落实国家政策纲要 纵观我国体育市场监管体系发展历程,党和国家在众多关键历史节点均作出顺应时势的重大研判,以保障我国体育市场内营商环境法治化、市场主体多元化以及竞争秩序规范化。迈入新发展阶段,国家颁布一系列政策举措,我国体育市场监管部门既要准确认清所处历史方位,又应紧随时代变化,即着力提升体育市场监管体系现代化水平,完善体育市场监管体系并提升效能,为全面优化体育市场营商环境、壮大体育市场整体规模提供有力保障。

1.5.2 尊重市场发展客观规律,发挥多元主体监管优势 借助数字技术的动力赋能,充分调动政府、市场、社会等多元主体统筹监管是当前体育市场监管体系现代化发展的必由之路。应依照不同职能、不同环节划分对应监管领域,确保不同主体在体育市场监管体系内井然有序地开展治理工作,切实提高体育市场综合监管效能。因此,新发展阶段坚持系统观念、统筹施策,通过数字技术赋能体育市场监管主体,形成以市场为主导、以政府为保障、社会层面积极参与的良好监管局面,是当下体育市场监管体系现代化发展的重中之重。

1.5.3 顺应国际前沿发展趋势,明晰技术赋能关键作用 数字时代,日新月异的数字技术成果为体育市场监管体系数字化、现代化发展提供可能,数字技术全方位融入体育市场监管体系已是必然趋势。«全民健身计划(2021—2025年)»明确指出,要推进体育市场监管体系转型进程,以期进一步提高体育市场监管水平与服务质效[14],可见国家层面高度重视且大力推动的“技术赋能”将对体育市场监管体系产生广泛而深远的影响。紧抓技术应用、推进技术嵌入、深化技术融合应是当前我国体育市场监管体系现代化转型的核心要义。

2 理论逻辑:技术赋能体育市场监管体系现代化的运行机理

2.1 技术赋能体育市场监管体系现代化的内涵阐释

据«辞海»释义,监管即监察、督促、督导或管制,是以执行者为主体,对其客体实行约束和制约的机制[15],是推动市场经济健康、有序发展不可或缺的手段[16]。延伸至体育领域,狭义层面的体育市场监管体系主要指监管组织,即一个国家或地区具有体育活动监管职能的机构与其监管对象组成的有机整体,如国家体育总局、地方体育局、体育社会组织与体育企业、体育消费者等;广义层面,体育市场监管体系不仅包含监管组织机构,且囊括市场内组织结构、监督手段、监督标准与监督流程等方面,是由多要素、多维度构成的复杂动态系统[17]。

数字时代,快速发展的数字技术为体育市场监管体系现代化的实现提供有力支撑。具体而言,当前新兴数字技术具有降低监管成本、即时感知与科学决策等优势,目前已在体育市场监管体系内展现出良好的应用前景[18](表1)。据此,技术赋能体育市场监管体系现代化是指通过数字技术促进体育市场监管全过程的数字化转型,即体育行政机构、体育社会组织等监管主体利用数字技术,突破传统监管过程中时间、空间与人力等因素限制,将数字技术内所蕴含的便捷化、扁平化与交互化等核心优势嵌入体育市场监管手段、流程与标准等要素内,从而形成更公正、优质、高效应对诸如赛事管理、场馆运营、群众健身等领域监管活动的新型监管系统。

表1 数字技术赋能体育市场监管体系现代化的应用场景Table 1 Application scenarios of digital technology empowering modernization of sports market supervision system

2.2 技术赋能体育市场监管体系现代化的逻辑框架

当前,数字技术在赋能体育市场监管体系内监督主体、监督结构、监督流程、监督数据方面的现代化转型发挥着不可替代的作用。主体赋能方面,传统体育市场监管主体主要由国家体育总局、地方体育局及各类单项体育协会构成。而数字技术催生了网络化的线上协作沟通平台,使得监管体系具备纳入更多监管的能力,体育社会组织、体育企业与体育消费者拥有更多渠道参与监管活动,体育市场监管逐渐由传统行政机构监管转向多元协同共治。结构赋能方面,数字技术的应用使我国体育市场监管体系由链条化向扁平化演进成为可能。随着大数据技术对各类赛事、培训与健身等数据储存、加工能力的提升,不同监管层级间信息传递更为简洁、高效,下级体育社会组织、体育企业等监管主体因各类数字技术的充分应用而具有一定独立决策能力,依赖传统链条科层制的监管结构得到优化,逐渐迈向更加扁平化、去中心化的监管结构。流程赋能方面,数字技术有助于精简体育监管具体步骤。以赛事审批为例,赛事信息资源库的建立有助于实现跨部门、跨层级的事项审批,实现赛事审批的统一受理、同步审查与透明公开,简化审批流程的同时赛事事后监管效率也有所提升,监管权责更加明晰。数据赋能主要体现在数据标准、分布以及响应3 个方面。在大数据与人工智能嵌入下,海量的数据信息与精密的智能算法是提升体育市场监管效能的法宝,能够将体育市场原有依赖数据“精度”的监管标准向注重数据“广度”与“深度”转变。同时,市场内赛事数据、场馆信息、消费者运动频次等信息能够在数字技术赋能下由散落式分布向交互式集聚转变,监管响应方面也逐渐实现从缓慢滞后向简便快捷转变。

3 现实困境:技术赋能体育市场监管体系现代化的问题审视

3.1 意识缺失:体育监管部门对数字化转型认知稍显不足

数字技术能否在体育市场监管体系内发挥高效效用,主要取决于各体育监管部门领导与工作人员对新兴数字技术的接受程度。具体而言,当前体育市场监管体系数字化转型意识缺失主要体现在以下两方面。1)转型意识模糊。在面对雨后春笋般袭来的技术变革时,体育监管部门领导及工作人员普遍持迟疑态度[19]。以大数据为例,相关研究表明部分地方体育监管分支机构领导与工作人员对“大数据”这一概念不了解,仅认为其属于当下流行热词,而非推进监管效能提升的有力工具[20]。同时,相较于国家体育总局等监管权限较大的主体而言,地方体育局、体育社会组织等权限较小的监管主体在监管方式与工具的选择上通常较为保守,不愿也难以承担运用数字技术导致监管不力所带来的一系列风险[21]。2)效能认知片面。体育监管部门领导与工作人员能够理解部分数字技术的“新作用”,但对其具体如何发挥效用、能够发挥何种效用不得而知,而将部分新兴技术仅作为其提升监管政绩的“锦上添花”之物[22],浅尝辄止,导致技术赋能体育市场监管体系现代化转型表面化,对于其深层次所蕴含的成本削减、效率提升等“益处”与隐私安全、算法歧视等“害处”一知半解,最终导致数字技术难以真正有效嵌入体育市场监管体系。

3.2 制度零散:相关法律法规供给缺位滋生技术运用风险

制度是体育行政机构、体育社会组织等监管主体的行动指南与监管准则。然而,数据共享、风险防范等制度数量供给不足是掣肘技术赋能体育市场监管体系现代化发展的首要因素。目前,体育市场制度内容多为严格准入条件、规范市场行为等方面,数据共享、信息安全、监管程序等方面鲜有提及。同时,此类的制度法规相对分散、模糊,如«关于进一步加强和规范体育领域事中事后监管的若干意见»中有关数字监管条例仅规定了体育市场监管主体,对具体应采用何种监管力度、监管数据安全措施等方面均未提及[23]。此外,体育市场监管标准化制度相对滞后。标准化制度是实现诸如赛事、健身、培训等监管领域数据有效对接的重中之重,是保障不同层级体育市场监管部门监管成果融合的基本前提。具体而言,不同体育市场监管层级、区域间缺乏数据标准化制度,难以确保各类监管事项同文共规。在群众性、商业性赛事审批制度取消后,这一监管标准化制度滞后问题将进一步滋生监管风险,更易引发如“白银马拉松事件”“健身俱乐部跑路”等监管不力事件发生。

3.3 基建薄弱:信息共享机制与高阶数字基建尚未普及

体育市场监管体系新基建落后,主要体现在“软件”机制缺失与“硬件”基建薄弱两方面。1)“软件”机制缺失主要指体育行政机构、体育社会组织、体育企业等监管部门间信息共享机制的不健全[24]。在当前体育市场监管“自上而下”体制下,每个部门只对其上级监管部门负责,而不对同向横级监管部门负责,如地方体育局基本只受命于国家体育总局,而地方体育社会组织、第三方监管机构多听从地方体育局调遣,不同区域间地方体育局、体育社会组织等监管机构交流甚少,反映出其背后数据共享机制难以建构的实质性问题。同时,数据信息作为市场监管的隐性“控制优势”,本部门所收集、享有的诸如赛事审批、场馆运营、企业注册等数据背后意味着一定的人力、资金成本付出,利益博弈之下难免形成“数据孤岛”。2)“硬件”方面,新基建尚未完全渗入体育市场监管流程内,其应用范围、覆盖率相对较小的问题日益突出[25]。在新基建热潮驱动下,体育市场内健身休闲、竞赛表演、运动培训等领域与新基建的融合趋势愈发明显,但体育市场监管部门作为技术效应的末端受益者,囿于其原创性技术缺失、自身技术局限、核心技术引入不足、与科技企业沟通不畅等问题致使新基建实难推行[26]。

3.4 人才匮乏:体育、科技等跨领域复合型创新人才数量短缺

优质的人力资源在技术赋能体育市场监管体系现代化发展的过程中扮演着重要角色。然而,目前我国体育市场监管体系内既懂体育、又懂技术的复合型创新人才较少,一些前沿体育技术部门都未能配齐应有的工作人员。据悉,大数据、区块链技术人才进入政府等行政机构工作的占比仅为0.6%,远不及互联网、软件等行业的77.10%[27]。就体育市场监管领域而言,跨领域复合型创新人才不但要掌握相关大数据、人工智能等硬核技能,还需明晰健身休闲、竞赛表演等领域运行规律,如此“高要求”进一步掣肘体育市场监管人才规模提升。与此同时,优质高效的“产学研”人才培养体系尚未形成,目前仅有北京体育大学的智能体育工程专业、上海体育学院的运动能力开发专业、山东体育学院的电子竞技运动与管理专业;部分下级体育监管机构工资待遇和福利保障难以吸引此类新型人才加入。具体而言,体育监管部门内具有事业编制与社会招聘两类人才引进方式,事业编制福利待遇较佳,而如单项体育协会这类体育监管部门工资待遇较低,人才激励考核制度、升迁制度与发展前景也不明确,这也是影响体育市场监管体系跨领域复合型创新人才短缺、拉低现代化转型发展质效的关键因素。

4 纾解策略:技术赋能体育市场监管体系现代化的提振方略

4.1 融会贯通:纵深推进数字监管意识,助力体育市场监管理念现代化

科学认知作为推进现代监管的首要条件,是推动体育监管部门转变思维、加快传统监管范式向现代监管范式转变的重中之重。1)应着力强化体育市场监管数字化转型宣传渠道建设,充分发挥门户网站、微博、微信公众号与短视频等传播媒体的作用,在体育监管工作人员群体内广泛宣传监管意识现代化、数字化转型的重要性与必要性,督促体育市场监管工作人员明晰数字技术在体育市场监管过程中所发挥的关键效能,助力其树立合理、创新的体育市场监管现代化意识。2)应完善体育市场监管部门工作人员技术运用、数字管理能力的考评制度,提升运用数字技术能力的绩效评价比例,加强监管工作人员对诸如健身机构资历审查、赛事申报审批等方面的数字化操作水平,实行奖惩分明的激励机制,以督促监管部门工作人员了解、接触、学习新兴数字技术,切实加快技术赋能体育市场监管体系现代化转型进程。3)应在体育市场监管体系现代化转型过程中适当推行试验性监督。目前,体育市场监管体系正处于由传统向现代转型升级的探索期,健身休闲、竞赛表演等现代化监管经验不足。可进一步丰富体育监管部门文件、条例内有关工作人员的创新学习内容,在有关体育市场监管系列文件内增添“知识更新培训”“数字应用培训”“专业技术培训”等相关内容,鼓励体育监管部门工作人员在小范围、小规模内采取监管试点,推行试错逻辑,给予其监管理念转变的过渡期与试验期,并严格监督政策内容落实效果,谨防“走过场”“重形式”等不利现象发生,确保政策内容的促进效果落到实处。

4.2 提质扩容:弥合现有制度缝隙,加快体育市场监管制度现代化

加快构筑体育市场监管规范制度体系是维系体育市场监管数据安全、推进监管体系现代化转型发展的根本保障。1)应充分借鉴国家颁布的相关数字监管政策文件,如«关于推进企业信用风险分类管理进一步提升监管效能的意见»«促进大数据发展行动纲要»«关于大力开展质量基础设施“一站式”服务的意见»等,梳理明晰如«关于进一步加强和规范体育领域事中事后监管的若干意见»等现行规章制度内关于监管技术运用、数据安全、隐私保护等监管现代化转型关键要点,对目前体育市场领域内不符合要求、规范的制度文件及时进行修订与废除。同时,应围绕部分制度完善、更新之处积极开展试点探索,依据新制度推行经验,再针对国家层面监管领域关键法律条款进行重复审视,为体育市场监管制度体系进一步完善奠定基础。2)参照已有体育市场监管不力事件,赛事审批流程、数据采集质量、健身机构审核要求等方面的问题是诱导监管乱象产生的首要原因,其根源在于监管制度标准化欠缺。因此,应进一步完善现有制度内数据共享与数据开放的边界,统一竞赛表演、健身休闲、运动培训等多领域信息采集、监管流程标准制度规范,保障在国家体育总局、地方体育局、体育社会组织等不同体育市场监管主体间形成“同一事项、同一编码、同一标准”,促进体育市场跨领域、跨区域监管更易共享、对接,为技术创新与标准化应用耦合作用的发挥创造优质环境,从而推进体育市场监管制度迈向标准化、现代化,助力体育市场监管体系现代化转型发展。

4.3 统筹兼顾:凝聚多方资源双管齐下,驱动体育市场监管基建现代化

新基建作为推动技术赋能我国体育市场监管体系现代化转型的关键物质基础,充分解决“软件”堵塞与“硬件”缺失是扩增其规模与质效的重要抓手。1)软件方面,针对体育市场监管体系内“数据孤岛”问题,应建立符合不同层级体育市场监管部门的利益补偿机制。具体而言,各类体育数据作为不同体育市场监管部门实施监管措施的核心资源,其本身具有不可替代的重要价值,可依据不同层级体育市场监管部门所收集数据信息的数量、质量、使用率与时效性等因素划分奖励机制,如对体育社会组织、居委会等低层级体育监管部门加大经济补偿力度,以调动其收集居民运动数据、企业注册信息、赛事承办情况等一线调研信息,并共享开放的积极性。同时,应推动建设标准统一的体育数据信息平台,以浙江省为例,在«浙江省数字体育建设“十四五”规划»指引下,浙江省政府、体育局积极打造集全民健身、训练管理、赛事活动、体育产业为一体的浙江省体育综合监管平台,目前已完成543 项数据资源目录建设,有效赋能浙江省、市、县三级体育监管领域数据的共享与开放[28]。2)硬件方面,应进一步完善投资体制机制,鼓励社会力量参与打造新基建。在当前“放管服”改革优势下,通过进一步调整体育市场监管体系内新基建投融资准入清单,给予诸如中小体育企业、高新科技企业公平参与投融资的机会,尽可能取消一切不利于激发市场、社会投资者投融资的前置条件,为监管部门创造良好投融资环境的同时实现政企共赢。如2021年在北京举办的全球体育科技创投系列活动,吸引了来自全球的8 家优秀体育科技创新项目、6 家知名体育投资机构[29],并就有关各类新技术、新基建的投资问题达成合作共识,为助推京津冀体育市场更高质量的监督管理与经济发展贡献力量。

4.4 多维协同:注重数字运用能力培养,促进体育市场监管人才现代化

数字技术与体育市场的加速融合,一定程度上增加了体育市场监管体系的压力,也对体育、科技等跨领域复合型创新人才产生更大需求。应充分利用现有数字技术与人才培养机制的红利,从现有监管工作人员与后备引进人员两方面着手,加快体育市场监管人才现代化转型节奏。1)现有体育市场监管部门工作人员自我学习新工具、新技术往往受到时间与空间的客观限制,学习成本及相关费用较高。当前,移动媒体高速发展,体育市场监管部门工作人员可借助智能设备、移动终端、可穿戴设备等数字装备拓展自我学习的渠道与途径,学习诸如场馆远程监控、赛事跟踪预警、培训机构风险排查等方面的现代化监管知识,以提升自身专业化素养与数字化能力。2)在后备引进人员培养方面,可从基础教育、研究教育、实践教育等环节出发,以高等院校、科研院所和高新技术产业园区为依托,推动体育、科技等跨领域复合型创新人才培养示范基地建设。其中,加强数字体育校园建设应是今后培养工作的重点内容。从体育院校着手,在教育部«高等学校人工智能创新行动计划»«高等学校区块链技术创新行动计划»«未来技术学院建设指南(试行)»等政策文件指引下,在体育专业课教学中有机融入数字素养教育内容,培养体育专业学生的数字意识和数字思维,引导他们运用数字技术或数字工具分析、解决问题。此外,应进一步加强人工智能、大数据、智能机器人等智能技术在体育院校内教育活动中的应用,立足于适应数字时代体育领域的实际需要和普遍应用,让“体育人”走进数字时代、了解数字技术、感受数字优势,全面推进“体育+科技”教育进课堂、进教材、进头脑,为推进体育市场监管体系人才现代化发展增援助力。

5 结语

本文在明晰我国体育市场监管体系发展历程的基础上,审视目前数字技术赋能体育市场监管体系的痛点、堵点,从理念、制度、基建与人才4 个方面提出针对性的对策,旨在为我国体育市场监管体系现代化发展提供理论借鉴与决策参考。数字技术的运用打破了传统体育市场监管体系的结构平衡,其赋能体育市场监管体系现代化转型的同时,也伴随隐私泄露、数字鸿沟、安全隐患等问题。未来研究可围绕体育市场监管风险分析、监管主体博弈、监管体系现代化评价等方面构建新的研究图景,为数字时代技术赋能体育市场监管体系的效能发挥贡献理性认识与智力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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