詹鹏辉 周奕嘉 李伟军
创新是推动人类社会发展前进的根本动力,也是引领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的第一动力。一直以来,中国各级政府高度重视创新的重要价值,试图通过各种奖励措施来激起“万众创新”的新局面,也因此,中国的整体创新能力获得了飞速发展。截至2021年底,中国创新指数为54.80,位列全球第12位,是唯一进入前30强的中等收入经济体(图1)。此外,“十四五”规划纲要也明确指出,要“坚持创新在我国现代化建设全局中的核心地位,把科技自强自立作为国家发展的战略支撑”,以创新带动我国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然而需要注意的是,企业是创新的主体,解决好企业创新问题,才可以说是解决了我国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难题。
图1 中国历年创新指数及全球排名
小微企业是中国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不可或缺的重要力量,其数量占全国企业总数的94% 以上。早在2018年,我国小微企业就已经贡献出全国80%的就业、70%的发明专利、60%以上的GDP和50%以上的税收,是中国创新活动中最具活力的主力军,也是中国经济高质量发展的最重要支撑。尽管小微企业在我国经济发展中扮演着日益重要的角色,却难以从正式制度(Formal System)中获取目标资源(资金、市场、技术、人才、政府、信息等),也就没有足够信心涉足研发与创新(R&D)领域。例如:从法律保护角度看,由于我国知识产权司法保护较弱,企业创新成果容易被竞争对手模仿(Ang等,2014),而小微企业很少有足够的财力、物力、精力来维护自身权益,从而造成创新动力不足的问题;从政策扶持角度看,虽然国家出台了一系列针对小微企业的优惠政策,但由于存在申请门槛高和服务信息不透明等情况,小微企业实际上很难享受到这类优惠(黄宇虹和捷梦吟,2018);从市场融资角度看,由于存在财务信息不透明、有效抵押品缺失、内部治理不规范等问题,小微企业通常无法达到正规金融机构的融资门槛,面临比较严重的外部融资约束(Mustapha和Said,2016)。此外,通过分析CMES调查数据(图2),我们还发现在制约企业R&D活动的因素中排名第一的是“没必要创新”(32.57%),这可能与企业所处的行业环境有关。除此之外,市场因素(29.36%)、缺乏研发人员(23.59%)、缺少研发经费(20.69%)、缺乏创新意识(17.56%)等也是制约企业创新的重要因素。总体而言,小微企业的创新境况不容乐观。
图2 制约企业研发与创新的因素
幸运的是,中国的“草根”企业善于从非正式体制(Informal System)中寻求机遇。其中,Allen(2004)研究发现,中国的民营企业依赖包括关系、声誉在内的社会资本来获取资金并保证合同实施。特别是在地方政府核心官员发生更替时,企业主会匀出更多时间用于维护政企关系(Dong等,2022),这是民营经济在过去二三十年间迅速成长的重要支撑。在各种形式的社会资本中,政治关联能够帮助企业获取更多的银行贷款和更长的贷款期限(余明桂和潘洪波,2008),也能够在研发资源获取和行政权利保护上表现出相对优势(周小梅和黄鑫,2021);金融关联(包含银企关联)能够有效缓解民营企业融资约束,其功效比政治关联更大(邓建平和曾勇,2011),尤其是银企地理距离的缩短、企业附近银行网点的增加均有利于企业创新(胡璇和路铭俊,2021)。进一步地,陈东和邢霂(2019)研究发现,民营企业在通过慈善捐赠积累社会资本时,其溢出效应会使得企业更倾向于参与创新活动。黄宇虹和捷梦吟(2018)使用中国小微企业调查(CMES)数据分析发现,“关系”对于小微企业而言极为重要,能够帮助小微企业获取资金、市场、政府订单、政策信息等多方面支持,进而有助于提高小微企业创新活力和效率。
虽然现有文献已经关注到政治关联、银企关联等形式的社会资本对企业创新的影响,但鲜有文献将相关研究拓展至小微企业。考虑到小微企业提高经营绩效的路径不唯创新,通过社会资本以“走后门”的形式进入高壁垒行业赚取超额利润是另一条重要路径(罗党论和刘晓龙,2009)。那么,这两条路径之间是何种关系,也值得我们关注。因此,本文使用中国小微企业调查(CMES)数据,实证考察社会资本对小微企业创新活动的影响,以及企业所处行业的进入壁垒对社会资本与创新活动之间关系的干扰作用。本文的边际贡献在于:第一,丰富和拓展了有关小微企业创新活动影响因素的研究。透过企业社会资本视角,深入探讨社会资本投资行为对小微企业创新活动的促进作用,证实了小微企业创新活动在面临资源约束时并不是无能为力的,而是有目的、有计划地通过实施非市场手段寻求外部支持;第二,识别出行业进入壁垒对“企业社会资本与创新活动之间关系”的干扰作用。通过梳理现有文献,分析行业进入壁垒在社会资本投资和企业创新活动之间发挥干扰作用的内在机制,并辅之以实证检验,对当前如何从行业规划角度更好地激发小微企业创新活力具有一定的参考价值。
本文余下内容结构安排如下:第二部分是理论基础与机制分析;第三部分是研究设计,介绍样本数据和指标构建方法;第四部分是实证分析,包括基准回归、内生性处理和稳健性检验;第五部分是进一步研究,分析行业进入壁垒的调节作用及其异质性影响;最后是结论与政策建议。
本部分基于小微企业研发与创新(R&D)的视角,聚焦于探讨社会资本在企业创新活动中的重要作用,并在此基础上分析小微企业走向高质量发展道路的正确路径。通常而言,小微企业的创新决策过程不仅受企业以往成功经验和当前资源占有的影响,还受企业对未来行情和收益预期的影响,因而创新决策过程艰难且复杂。加之,创新活动天然地具有高成本、高风险、回报周期长的特点(Holmstrom,1989),小微企业的创新活动常带有高度的脆弱性,稍有不慎就将半途而废、前功尽弃,更有甚者,其创新意识常常被企业决策层扼杀在萌芽状态。因此,为降低经营风险,企业常常会借助社会资本去寻求包括资金、市场、技术、人才、政策信息以及政府订单等在内的稀缺资源,进而保证创新活动的顺利展开。即使万事俱备,也需要“关系”这一“东风”来增强创新信心。图3虚线框内展示了小微企业的社会资本投资影响其研发与创新活动(R&D)的作用机制。
图3 社会资本影响小微企业创新的理论框架
著名诺贝尔经济学奖得主弗里德曼(1986)曾指出,企业最大的责任是“在竞争规则中追求利润”“尽可能地为股东赚钱”。也就是说,经营绩效才是企业的最终目标,而创新则是实现这一目标的重要路径之一。但是如图3虚线框外围所示,企业提高经营绩效的手段不唯创新,“进入高壁垒行业”经营则是另一重要手段。那么,社会资本投资在这两种中间目标之间发挥着何种功效?这两种中间目标是何种关系,相互促进还是相互掣肘?何种路径才能够助推小微企业高质量发展?这都是本文所重点关心的问题。以下,通过梳理文献的方式来详细分解各个部分之间的关系。
在经济学范畴内,关于社会资本的定义比较模糊。学者边燕杰和邱海雄(2000)将社会资本定义为,企业通过纵向联系(领导机关、政府部门、金融机构)、横向联系(上下游企业、同行)和企业主社会联系三种方式来获取权力、地位、资金、机会、信息等稀缺资源并借此获利,而社会关系是企业社会资本的重要表现形式。社会资本的有益作用已渗透至企业经营活动的各个环节:在销售环节,社会资本有助于企业获取信息、客户资源和政府订单,提高企业的销售额、市场占有率和资产回报率(边燕杰和邱海雄,2000);在融资环节,政治关联、银企关联、公关招待等形式的社会资本有助于企业获得更多的贷款额和更长的贷款期(Chen,2013;邓建平和曾勇,2011;余明桂和潘洪波,2008);在政策资源获取环节,政治关联也能够提高企业获取政府补贴、税收减免和产权保护的概率(许松涛等,2018;杨德明,2017)。凭借这种优势,中国民营经济在过去40多年间逐渐成长为最具活力、潜力、创造力的市场主体,并打造出举世瞩目的“中国式奇迹”。
然而想要延续这种“奇迹”,创新则显得至关重要。值得注意的是,大量研究表明社会资本强化了企业与外部资源的联系,为企业提供了充足的财力、稳定的销售渠道、政府补贴和税收减免,从而激励了企业的创新行为(林志帆和刘诗源,2022;林志帆和龙小宁,2021),这为实现企业高质量发展增添了可能性。而且,不管是从社会资本的结构还是质量来看,企业用于稳固且频繁联系的关系网络中形成的社会资本都会对创新活动产生显著的正向激励作用(Carmona-Lavado,2010)。尤其是在知识产权司法保护缺位时,企业通过社会资本追求政府服务和法律保护对于创新活动至关重要(Ang等,2014;Sampat和Williams,2019)。其中,陈东和邢霂(2019)研究发现,以社会捐赠等形式积累的社会资本有助于企业提高创新投入力度。谢永珍和袁菲菲(2021)运用2014-2019年上市公司数据实证检验发现,董事会社会资本与企业创新投入呈倒U型关系,且创新投入在董事会社会资本和创新绩效之间发挥非线性中介作用。阳镇等(2022)也基于第11次中国私营企业微观调查数据分析发现,企业家职业经历多样性为私营企业创新带来必要的创新资源和社会资本支持,刺激了企业加大创新投入力度。另外,冯小红和刘义兵(2021)基于高阶梯队和社会资本理论,从企业技术创新的研究视角探讨了高管“海归”对企业技术创新的影响效应和机理,分析发现“海归”高管的个人社会资本显著刺激了企业R&D水平,进而提高了企业技术创新绩效。因而,企业所有者、管理者个人的社会资本也能够对企业创新绩效产生有益作用(褚杉尔等,2019)。基于此,本文提出以下假设:
H1a:小微企业进行社会资本投资会促使其开展研发与创新(R&D)活动。
H1b:小微企业进行社会资本投资会激励其提高创新投入强度。
H1c:小微企业进行社会资本投资会提高其创新产出绩效。
中国的小微企业普遍面临低价格、低技术、低收益和低附加值的“四低”发展困境,因而产业层次不高,市场竞争激烈,利润率也较低(巴曙松,2013)。有研究表明,较高的行业进入壁垒能够为在位企业带来超额垄断利润(Fraumeni和Jorgenson,1980),高壁垒行业的产品价格通常高于竞争水平的10%,中等和低壁垒行业的产品价格分别高于竞争水平的7%和4%(Bain,1956)。因此,各类企业都会想尽办法进入这些较高壁垒的行业,通过排他竞争在垄断行业的超额利润中分一杯羹。
一般而言,行业进入壁垒可分为结构性壁垒(规模经济、绝对成本优势、必要资本量)、策略性壁垒(在位企业阻止新晋企业进入)和管制性壁垒(政府审批、法律法规限制)三类(杨蕙馨和郑军,2006),但真正对企业经营形成干扰的是来自于政府管理部门的管制性壁垒(Demsetz,1982)。因此,能够进入“黄金地带”的是那些背景深厚的国有企业或大型上市公司。其中,陈斌等(2008)就通过研究发现,在中国只有约20%的民营企业(包括绝大多数小微企业)进入了交通运输、能源、金融等政府管制性行业,而国有企业的这一比例却高达90.31%。因此,为了促进经济健康发展,早在2005年国务院就发布了《关于鼓励支持和引导个体私营等非公有制经济发展的若干意见》,明确规定“允许非公有制资本进入垄断行业和领域”,吹响了民营经济进军垄断行业的号角。
然而,游戏规则的最终解释权属于政府,民营资本想要进入到高壁垒行业,就需要疏通更多的“关系”(罗党论和刘晓龙,2009)。Xin和Pearce(1996)认为,中国的民营企业更热衷于建立政治联系,也愿意在建立政治关系上进行更多投资,这仅仅是为了能够进入政府管制性行业。其中,政治关联这种形式的社会资本在帮助企业进入房地产、金融、能源等高利润的政府管制行业的过程中发挥着重要作用(罗党论和唐清泉,2009)。Grier(1994)等进一步认为,在进入壁垒较低的行业,企业会面临集体行动的成本,即一个企业为建立政治联系而进行的社会资本投资必然会被其他企业的同质行为所削弱。这一观点得到了中国学者林志帆和龙小宁(2021)的佐证。他们认为,当企业社会资本投资的边际成本低于边际收益时,各企业的占优决策均是增加社会资本投资,博弈将自发地朝边际净收益为零的纳什均衡演进。所以社会资本竞争本质上是一种“囚徒困境”。但在高壁垒行业中,由于只存在较少的企业,几乎不存在企业“搭便车”的动机,也不存在集体行动的成本,这为企业带来了更大的政治收益。因此,这些理性的企业主具有更大的动力运用社会资本来跨越行业进入壁垒,进而通过“排他竞争”来提高企业绩效。
行业进入壁垒越高意味着行业内垄断程度越高。一种观点认为,行业进入壁垒给在位企业带来了超额利润(Bain,1956),为企业的创新活动提供了资金保障,进而增强了企业的创新动机与信心。尤其是,中国的民营企业最善于运用行业壁垒优势提高自身创新能力和创新绩效(罗党论和刘晓龙,2009)。另一种观点则认为,完全竞争市场的创新活动要多于垄断市场。这是由于垄断厂商的创新活动存在巨大的“机会成本”,即创新使得他们必须放弃旧技术的垄断利润。而当垄断厂商的创新收益小于垄断收益时,企业就没有进行创新的动力(Arrow,1962)。因而,当前关于行业进入壁垒与企业创新的关系研究尚无确切结论。
但可以推导的是,企业所处行业的进入壁垒会干扰社会资本与创新活动之间的关系。原因在于,“委托-代理”问题会使得企业管理者与所有者的目标不一致。当企业管理者追求短期经营绩效时,会有更多的招待费用被用于建立或巩固政企联系。尤其是,当企业存在社会资本投资预算时,在资金数额既定的情况下,用于巩固自身垄断地位的资金支出必然挤占用于搜寻目标资源进行创新活动的资金支出。那么同等情况下,在位企业就不会冒更大的风险进行技术创新(Aghion和Howitt,1992)。这一观点尤其得到了许多中国学者的赞同。其中,曲亮和任国梁(2012)就认为,企业使用社会资本建立联系时,高管往往会在创新的慢产出和“寻租”的快收益之间选择后者。刘锦和王学军(2014)认为,行业进入壁垒诱发企业通过寻租而非技术创新赚取超额利润,寻租行为和企业创新投入同时存在“挤出效应”和“替代效应”。严海宁和王红梅(2009)则认为,行业进入壁垒削弱了行业内部竞争,使得个别企业获得了超额利润,因而此时企业的社会资本投资活动也变得相对短视,严重削弱其技术创新能力。此外,林志帆和龙小宁(2021)在研究社会资本对企业高质量发展的作用时也指出,社会资本是一柄“双刃剑”:一方面,社会资本能够帮助企业进入高壁垒行业赚取超额利润;另一方面,由于规制和进入壁垒等方面的保护,高利润行业的企业对研发创新的需求也不高,最终阻碍企业的高质量发展。基于此,本文提出相应假设:
H2:小微企业所处行业的进入壁垒会弱化社会资本投资对研发与创新活动的促进作用。
此外,基于以上分析,我们还可以初步判断得出,小微企业可以利用社会资本从两条路径来提高企业绩效,但这两条路径的最终归宿大不相同。一是,通过创新活动走“产品竞争”道路。即如果企业用社会资本寻求稀缺资源来进行自主研发、自我革新,那么就可以说社会资本发挥的是一种“润滑剂”和“助推器”的作用。长此以往,企业最终会走向高质量发展之路;二是,通过进入高壁垒行业走“排他竞争”道路。即如果企业决策层短视地利用社会资本来“买关系”,通过“走后门”进入高壁垒行业赚取超额利润,那么,即使企业在短期内赚得一时之利,但在中长期也会造成严重的资源错配问题,最终,在我国逐渐走向市场化的进程中被市场所抛弃。
本研究选用2015年中国小微企业调查(China Micro and Small Enterprise Survey,简称CMES)数据。该数据集由西南财经大学中国家庭金融调查与研究中心组织采集,样本规模达5 400余家,覆盖全国28个省(自治区、直辖市)不同行业的小微企业,具有高度的代表性。CMES调查内容丰富且细致,包含研发创新、财务税费、组织管理、生产经营、股权债务以及企业主社会关系等可用信息,为本研究提供了恰当的数据来源。在数据预处理过程中,为提高数据可靠性,本文剔除关键变量缺失和异常样本,对连续变量进行双缩尾处理(1%),并对部分较高数量级变量进行对数化处理,最终得到2 938条有效样本。
关于被解释变量企业创新的定义。借鉴林志帆和龙小宁(2021)的做法,本文分别从广延边际(Extensive Margin)与集约边际(Intensive Margin)两个维度来衡量企业创新行为。其中,广延边际是指企业“有无研发与创新活动()”,是一个二元虚拟变量={0,1},当被调查企业有研发与创新活动时赋值为1,否则赋值为0。集约边际是指企业研发与创新活动的密度,分别用创新投入强度(,即企业研发与创新活动经费总支出额除以企业雇员数加1后取对数)和创新产出绩效(,即企业新产品销售收入除以企业雇员数加1后取对数)来表示。需要说明的是,企业社会资本投资活动会直接提高其经营绩效(Moses,2007),如果使用营业收入作为研发与创新活动密度计算式的分母,会稀释企业研发与创新活动的密度,从而造成测量偏误问题。因此选用相对外生的变量——企业雇员数作为计算式的分母。
关于核心解释变量企业社会资本投资的定义。本文使用招待费来表示企业为构建关系而进行的社会资本投资。这是因为,社会资本是指企业“期望在市场中得到回报的社会关系的投资”(Lin,2002)。尤其在中国,通过互访、宴请、礼品馈赠等方式来建立或维系关系已相当普遍(边燕杰等,2012)。考虑到《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办法》中第四十三条规定,纳税人发生的与其经营业务直接相关的业务招待费,在符合“全年销售(营业)收入净额在1 500万元及以下的,不超过销售(营业)收入净额的5‰;全年销售(营业)收入净额超过1 500万元的,不超过该部分的3‰”的条件时,可据实扣除。然而在实际生产经营中,我们发现企业会有意识地将部分招待费报录在办公费、劳务费或其它费用项目中,从而达到合理避税的目的。这就导致调查数据中的招待费可能会低于企业招待支出的实际值。因此,本文将招待费设定为二元虚拟变量={0,1},当被调查企业使用招待费时赋值为1,否则赋值为0,以此认定企业是否为构建关系而进行社会资本投资。
关于调节变量行业进入壁垒的定义。参考陈斌等(2008)的做法,按照Wind各行业进入壁垒指数(范围在1~10间,数值越大代表进入壁垒越高),由高到低将行业进入壁垒分为三等:第一等为高进入壁垒行业(指数≥7),指属于国有垄断或者具有较强垄断特征的行业,如能源、采矿、金融、铁路、航空、信息传输等;第二等为中等进入壁垒行业(指数在4~6之间),指具有垄断竞争特征或资本密集特征的行业,如建筑产品、汽车零部件、基础化工、电气设备等;第三等为低进入壁垒行业(指数≤3),指竞争性较强的行业,如纺织与服装、酒店与餐饮、零售、互联网软件与服务、家庭用品等。因此,我们将行业进入壁垒设置为1~3的等级变量={1,2,3}(1=低,2=中,3=高)。
关于控制变量的选取。本文控制了影响企业创新行为的两类因素。一是企业财务特征,包括:①企业规模();②经营绩效();③资产负债率()。二是企业治理特征,包括:①企业经营年限();②正式员工占比();③是否加入相关行业协会();④是否拥有自主品牌();⑤是否位于高新区();⑥产权性质()。各变量的含义及计算指标见表1,描述性统计见表2。
表1 变量定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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表2 描述性统计
本文分别从广延边际和集约边际两个维度来衡量企业创新活动,前者“有无研发与创新活动”是二元虚拟变量,而后者“创新投入强度”和“创新产出绩效”是连续变量,因此分别使用Probit模型和OLS模型进行回归。具体模型如下:
表3列示了模型(1)-(3)的回归结果,被解释变量分别为有无研发与创新活动、创新投入强度、创新产出绩效。所有模型中,核心解释变量的回归系数均为正数,且在1%的水平上显著。说明企业为构建关系所采用的社会资本投资有助于获取目标资源,从而促进了企业的创新活动。且这种社会资本投资不仅会提高企业创新的广延边际,还会提高企业创新的集约边际。至此,本文提出的假设H1a、H1b、H1c均得到证实。
表3 社会资本与小微企业创新:基准回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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控制变量的结果也与预期一致。企业规模()与企业创新活动正相关,但不具备显著性,表明创新活动并不为大企业所专有,小微企业也有机会参与;经营绩效()既能提高创新的广延边际,也能提高创新的集约边际,表明良好的经营状况是企业创新活动的基础;资产负债率()能够抑制企业创新,所幸回归系数并不显著;加入行业协会()、拥有自主品牌()和位于高新区()的回归系数显著为正,说明三者均能有助于促进企业的创新活动。此外,从回归系数还可以看出,企业产权性质()对其创新活动并无显著影响,表明创新活动并无组织形式障碍。
只有积极参与创新活动的企业才乐于进行社会资本投资,从而产生招待费用。因此,社会资本投资与企业创新之间存在双向相关的关系,回归系数可能存在偏误。此外,前文也已提到,企业创新活动的决策过程极为复杂,不免会出现遗漏变量问题。种种此类情况都会造成内生性问题。因此,本文分别使用Probit模型和OLS模型的“两步法”回归来解决内生性问题。选取的工具变量分别为:(1)分组企业使用招待费的平均值;(2)近期企业日均流动资金;(3)高层管理人员有无差旅补贴或通讯补贴。
选取“分组企业使用招待费的平均值”作为第一个工具变量,其理论基础是“以上层集聚数据作为较低层面解释变量的工具变量”(陈云松,2012)。企业社会资本投资行为不仅与企业所有者的个人特征有关,还与企业所处地区的政府效率、官僚作风和文化氛围有关(黄宇虹和捷梦吟,2018)。因此,本文将CMES原始数据(共5 497个样本)按所有者年龄、所有者学历、企业所在地区进行分组,据此构造工具变量。具体来说,将所有者年龄分为45岁以下、45~65岁、65岁以上3组;将所有者学历分为初中及以下、高中和职高、大专及以上3组;将企业所在地分为东部、中部和西部地区3组。最终将样本分成27(=3×3×3)个组群,组内样本量均值为118.85,最大值为450,最小值为14。进而,针对每个样本,计算其所在组群内除自身外(保证外生性)其余企业使用招待费的平均值,并将其作为工具变量。
选取“近期企业日均流动资金”作为第二个工具变量。一般而言,企业的业务/公关招待行为具有随机性、即时性,这就要求企业需提前预备好足够的流动资金(库存现金+银行活期存款)来满足日常的交际活动。换句话说,充足的流动资金是企业进行业务/公关招待活动的基础。因此,“近期企业日均流动资金”满足工具变量的相关性条件。与之相反的是,企业的创新活动具有目的性、计划性,其研发支出一般会单独预算、单独列支,而与企业日均流动资金的波动无直接关联,满足工具变量的外生性条件。
选取“高层管理人员有无差旅补贴或通讯补贴”作为第三个工具变量。在相关性方面,企业高层管理人员因公出差行为和正常业务通讯不仅是企业进行社会资本投资的前期准备,还是企业用于维系关系的必要手段,与企业招待费高度正相关;在外生性方面,高管人员的差旅补贴和通讯补贴不会与企业创新活动直接相关。值得一提的是,企业对员工的补贴完全是合法的,受访企业没有瞒报或谎报的动机,因此有助于校正测量误差。
为保证工具变量的有效性,本文进行了一系列检验,结果皆通过
。表4模型(1)-(3)分别列示了Probit模型和OLS模型的“两步法”回归结果。从第一阶段回归结果看,“分组企业使用招待费的平均值”“近期企业日均流动资金”和“高层管理人员有无差旅补贴或通讯补贴”同时满足工具变量的相关性检验和外生性检验测试。从第二阶段回归结果看,在解决了潜在的内生性问题后,无论是从广延边际还是从集约边际来看,企业进行社会资本投资均会对自身的创新活动具有显著的促进作用,这与基准回归的结论完全一致。表4 社会资本与小微企业创新:内生性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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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验证结论的稳健性,本文使用替换被解释变量或核心解释变量、校正样本选择偏误、添加潜在遗漏变量等其它方法对基准回归结论进行再检验。
考虑到企业的投入型研发行为并不等于实际创新行为,因此参照程远等(2021)的做法,使用专利申请情况来衡量小微企业实际创新水平。但由于CMES数据集无法区分具体的专利类型,因而使用“是否成功申请到专利”()、“专利申请费用”()和“是否通过专利申请行为来保护创新成果”()三个变量作为企业实际创新活动的代理变量。如表5模型(1)所示,核心解释变量的估计系数在5%的水平上显著为正,说明社会资本投资有效提高了小微企业专利申请成功率;如模型(2)所示,核心解释变量的估计系数在1%的水平上显著为正,说明社会资本投资提高了小微企业专利申请费用支出,从侧面反映出小微企业持有专利数量的增加;如模型(3)所示,核心解释变量的估计系数在5%的水平上显著为正,说明在知识产权保护缺位时,社会资本投资有助于小微企业通过专利申请来保护创新成果,也从侧面反映出小微企业持有专利数量的增加。综上,社会资本投资的确刺激了小微企业实际创新活动。
此外,研究发现社会信任和声誉是企业社会资本的两个重要构成要素(Lins等,2017),而慈善捐赠行为有助于企业树立正面形象、赢得社会信任和维护社会声誉(阮刚铭等,2019)。因此,企业的慈善捐赠行为也是另一种意义的社会资本投资。学者Zhang和Fung(2006)在研究社会资本与民营企业财务绩效问题时,就分别使用了捐赠费用和娱乐费用来衡量社会资本投资规模。尤其是前者,对于企业而言,慈善捐赠并不完全是利他主义行为,某种程度上也可以视为有助于疏通政企关系的策略性政治活动,其本质是一种投资(Donaldson和Preston,1995;林志帆和龙小宁,2021)。那么,本文也尝试使用企业“是否进行慈善捐赠”()作为社会资本投资的另一个代理变量进行再检验。如表5模型(4)-(6)所示,核心解释变量的系数均在1%的水平显著为正,进一步说明企业的社会资本投资有效激励了企业的创新活动,与基准结果一致。
表5 社会资本与小微企业创新:稳健性检验1
续表
碍于所选取数据库的特殊性,上述实证分析仅考察了小微企业样本,而将大中型企业(包括绝大多数国有企业和上市公司)排除在外,因此可能会造成样本选择偏误。具体而言:创新活动天然地具有高成本、高风险、回报周期长的特点(Holmstrom,1989),对于一般企业而言进入门槛较高,通常为资本雄厚的大中型企业所专有。尤其对于国有企业和上市公司而言,即使不谙于通过社会资本投资来疏通关系,也有较高的兴趣和实力进行创新。而对于小微企业而言,通常只有先通过社会资本投资获取目标资源后才有信心进行创新。那么,此时基准模型关于社会资本投资影响这类企业的创新活动的估计值将大于其真实值。本文使用Heckman两步法来消除样本选择偏误。据此,分别构建选择方程和数量方程,选择方程解决企业是否进行社会资本投资的问题,数量方程解决社会资本投资引致的企业创新问题。其中,数量方程的控制变量与基准回归一致,而选择方程在此基础上添加了一个排他性约束变量:高层管理人员有无差旅补贴或通讯补贴(工具变量之一)。
表6 社会资本与小微企业创新:稳健性检验2
一方面,企业的经营决策很大程度上受企业所有者和高管个人特征的影响,尤其是企业主个人的海外经历(冯小红和刘义兵,2021)、学术经历(周楷唐等,2017)、从军经历(Benmelech和Frydman,2015)等个人经历均会对企业创新活动具有积极影响。另一方面,公司内部对高管的激励措施也会和企业创新活动产生明显的激励相容特征(陈东和邢霂,2019)。为避免因遗漏重要变量而产生回归偏误问题,本文通过逐步添加潜在遗漏变量的方式来进行校正。首先在表7模型(1)-(3)中加入企业所有者年龄()、性别()和受教育年限(),然后在模型(4)-(6)中继续加入高管数量()和高管激励措施(,高管有无业绩提成激励)。结果发现,除模型(6)外,其它模型中核心解释变量企业招待费的估计系数均至少在10%的水平上显著为正。因此,总体而言社会资本投资能够促进企业的创新活动。
表7 社会资本与小微企业创新:稳健性检验3
除以上稳健性检验外,本文还进行了以下检验:(1)考虑到“是否进行社会资本投资”具有样本自选择性,因而使用倾向得分匹配(PSM)来解决样本自选择偏误
;(2)考虑到制造业拥有较强的创新动机,因而使用制造业样本进行回归;(3)考虑到被解释变量企业创新深度是受限变量,因而使用Tobit模型进行回归。以上检验结果均佐证了基准回归结论。前文较为细致地对假设H1a、H1b、H1c进行了考察,发现社会资本投资能够显著促进小微企业的创新活动,验证了企业凭借社会资本走“产品竞争”道路的可行性。接下来,本文将对前文机制分析部分提出的假设H2进行检验,分析行业进入壁垒对“社会资本与创新活动之间关系”的潜在干扰。
通过分析CMES对小微业主的调研问卷,本文发现在小微业主所认为的影响公司经营的所有风险中,企业所处行业的“市场竞争激烈”(48.66%)是最大的风险,遥遥领先于其它风险(如图4所示)。紧随其后的是资金风险(29.40%)和行业前景不好的风险(28.32%)。不难发现,在所有风险中,排名第一和第三的风险均与企业所处的行业有关。按照陈斌等(2008)划分行业进入壁垒的方法,将行业进入壁垒分为低、中、高三等,并对“市场竞争激烈”、“资金风险”、“行业前景不好”这三种最主要风险进行分组统计。发现随着行业进入壁垒的提高,小微业主主观上认为的“市场竞争激烈”和“行业前景不好”这两种风险出现的概率有所降低(如图5所示)。据此本文认为,理性的企业决策层会通过社会资本进入高壁垒行业来规避掉这些天然地来自“低门槛”行业的风险,进而通过“排他竞争”在新行业中寻求新的发展机遇
。那么,“排他竞争”道路是否干扰了“产品竞争”道路?需要进一步通过实证进行检验。图4 公司运营风险的潜在来源(业主自评)
图5 行业进入壁垒与公司运营风险
基于上述分析,本部分使用计量模型进一步检验行业进入壁垒对“社会资本与企业创新活动之间关系”的干扰作用。如表8模型(1)所示,企业招待费和行业进入壁垒交乘项×的回归系数在5%的水平上显著为负,与企业招待费的作用方向相反,说明行业进入壁垒弱化了社会资本投资对企业创新活动(广延边际)的促进作用
。由于Probit模型回归得到的系数是偏回归系数,为获得更为稳健的结论,本文使用最小二乘估计(OLS)对模型(1)进行重新估计。如表8模型(2)-(4)所示,交乘项×的回归系数均为负值,且至少在10%的水平上显著,表明行业进入壁垒不仅弱化社会资本投资对企业创新活动广延边际的促进作用,还弱化了社会资本投资对企业创新活动集约边际的促进作用。“排他竞争”道路显然干扰了“产品竞争”道路,在这种情况下继续进行社会资本投资反而加剧了企业资源错配的风险,企业将难以实现高质量发展。至此,本文提出的假设H2得到验证。表8 社会资本、进入壁垒与小微企业创新
参照王小鲁(2018)等编制的《中国分省份市场化指数报告》,以各省份市场化指数中位数为界,将高于中位数的定义为高市场化水平,反之则定义为低市场化水平。如表9所示,不论是对于企业创新的广延边际还是集约边际,社会资本投资在高市场化水平地区的刺激作用显著增强。原因在于:其一,在高市场化水平地区,市场竞争较为激烈且公平,企业的创新意识较强,“产品竞争”是企业实现经营成果高效益的不二之选;其二,高市场化水平地区政府的廉洁程度较高,民众对通过社会资本建立纵向联系的价值认同较低,转而寻求直接有助于创新活动的资金、技术、人才支持。随着地区市场化水平的提高,企业的社会资本投资变得更加高效,发生资源错配的概率降低,有利于企业走向高质量发展道路。此外,在高市场化水平地区,交乘项×的回归系数显著为负,表明行业进入壁垒能够显著弱化社会资本投资对高市场化水平地区企业创新活动的促进作用。而在低市场化水平地区,行业进入壁垒的调节作用并不显著。
表9 社会资本、进入壁垒与小微企业创新:异质性分析1
续表
过度使用招待费或使用招待费不当都将造成企业资源配置低效等问题,而完善和规范企业财务制度能够有效减少此类情况的发生。因此,本文依据CMES问卷关于“企业财务制度的落实情况”将企业划分为“高财务规范度”企业和“低财务规范度”企业,探讨社会资本投资促进企业创新行为的财务管理差异。如表10所示,当企业的财务规范度较高时,社会资本投资对企业自身的创新活动刺激较强。原因在于,在财务规范度较高的企业,企业所有者和管理者之间的“委托-代理”困境得以缓解,诸如假借招待之名的公款吃喝、盲目投资等行为能够得到有效抑止,进而使得企业社会资本投资活动变得更加集约、高效。此外,对于高财务规范度企业而言,交乘项×的回归系数显著为负,表明行业进入壁垒能够显著弱化社会资本投资对高财务规范度企业创新活动的促进作用。而对于低财务规范度企业而言,行业进入壁垒的调节作用并不显著。
表10 社会资本、进入壁垒与小微企业创新:异质性分析2
本文使用中国小微企业调查(CMES)数据,实证考察了社会资本对小微企业创新活动的影响,以及企业所处行业的进入壁垒对社会资本与创新活动之间关系的干扰作用。研究结果表明:首先,小微企业进行社会资本投资能够显著激励自身开展创新活动,不仅提高了企业创新的广延边际,还提高了企业创新的集约边际。在进行内生性处理和一系列稳健性检验后,该结论依然成立;其次,企业所处行业的进入壁垒对社会资本投资与创新活动之间的关系产生了负向干扰,这为企业能否走向高质量发展之路增添了未知数;再次,从异质性分析看,一方面,社会资本投资对企业创新活动的影响受到地区市场化水平的影响,高市场化水平更有利于社会资本投资发挥作用,且该作用受到行业进入壁垒的调节。另一方面,社会资本投资对企业创新活动的影响受到企业财务规范度的影响,高财务规范度更有利于社会资本投资发挥作用,且该作用也受到行业进入壁垒的调节。研究社会资本与企业创新之间的关系,不仅能够为小微企业顺利开展创新活动提供有益借鉴,更重要的是能够为企业部门乃至整个中国经济实现高质量发展提供经验支撑。
据此,本文提出如下政策建议:
其一,优化创新环境,塑造创新氛围,并加快知识产权法律保护体系建设。为加快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各级政府应积极出台相应激励政策,力求在全社会范围内塑造出勇于创新、乐于创新、追求极致的创新氛围。同时,要加快知识产权法律保护体系建设,提高执法效率、加强司法保护,降低企业维权成本。更进一步地,要在地区乃至全国范围内加强社会关系网络建设,用公共社会资本投资代替企业社会资本投资,努力将“关系”这一稀缺资源打造成人人可享的公共产品。
其二,正确看待社会资本,积极引导企业提高资源配置效率。一方面,在转型经济中,“关系”这一资源对于企业经营活动而言不可或缺,社会资本若使用得当则会提高企业的科技创新水平,进而契合于国家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另一方面,若企业迷恋于通过“寻租”去谋求政企合谋,则会加剧资源错配的风险,特别是在尝到“排他竞争”的甜头后,企业管理层会愈加短视,最终使得资源配置效率整体不高。
其三,持续放宽管制性行业进入壁垒限制,全面发挥市场对资源配置的决定性作用。虽然国家早已出台鼓励民营资本进入垄断行业的政策,但一直以来政府是行业准入和管制规则的最终解释者,以至于在政策实施过程中常出现“玻璃门”“弹簧门”,使得民营企业家无端碰壁。且坐拥大量资源的政府常常也是企业构建社会资本的重点对象,甚至是对企业实施“逆向逼租”的主体。因此,要进一步深化“放管服”改革,打造服务型、廉洁型、高效型政府,让市场成为要素配置的决定性场所,让价格信号来实现资源的高效配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