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城市理念下城市治理众包模式研究

2022-08-20 09:32刘红波姚孟佳
城市观察 2022年4期
关键词:发包方市民

■刘红波 姚孟佳

一、引言

在我国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的关键时期,由于市域层级担负着源头防范化解矛盾风险的重任,市域社会治理在国家治理体系中的地位日益凸显。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建设有赖于“以人为本”治理理念的践行和多元共治社会治理格局的形成。当前市域基层社会治理中,行政管理与居民自治并存的特征越来越显著。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提出“建设人人有责、人人尽责、人人享有的社会治理共同体”[1],不断强调党建引领下全民参与社会治理的重要意义。随着移动互联网、大数据和人工智能等新兴技术的发展,数字技术为多元主体协同共治搭建起互动平台,为城市治理现代化提供了技术路径。城市治理众包模式便是在人民城市理念指导下形成的治理技术、治理体制和治理制度的创新性结合,成为实现城市治理数字化转型、智慧城市建设和市域社会矛盾风险防范化解等具体目标的新举措。

2000—2021年间,我国常住人口城镇化率从36%提升到64.7%[2],快速城镇化对城市治理提出新挑战。城市治理“最后一公里”荆棘塞途,仅凭行政手段难以实现精细入微的治理。当治理手段与治理任务不再适配,吸纳其他力量参与城市治理就显得尤为必要。为此,2015年的中央城市工作会议提出“鼓励企业和市民通过各种方式参与城市建设、管理,真正实现城市共治共管、共建共享”[3]。2019年11月,习近平总书记考察上海时提出了“人民城市人民建,人民城市为人民”[4]的重要理念,指明城市治理既要服务市民也要依靠市民。近年来,各地政府在鼓励广大市民参与城市建设和治理方面有新动向。例如,佛山市禅城区开发了“啄木鸟—禅城管家”小程序,让每一位市民都化身为“城市管家”和“守护城市森林的啄木鸟”;该平台采用“众包抢单”模式,针对15类市容乱象,为市民提供了快速拍照上报、“抢单”自行处理容易整改的市容乱象的渠道,“乘众智、聚众力”,解决城市治理难题。本文将以“啄木鸟—禅城管家”小程序作为典型案例,对人民城市理念下城市治理众包模式加以诠释,重点探讨4个问题:开展城市治理众包的目的是什么?众包模式在城市治理中能做什么?怎样开展一项城市治理众包?众包实践中可能遇到哪些挑战以及如何应对?对以上问题的研究,将为各地探索启动城市治理众包实践和城市治理现代化建设提供理论参考。

二、人民城市理念与城市治理众包

(一)人民城市理念是技术和价值的协调性统一

随着城市化水平不断提高,新时代城市政府的主要职责转变为提升城市发展质量和治理效能以满足人民对更高生活品质的需求。针对“如何推进城市高质量发展,实现城市高效治理”这一议题,理论界和实务界探索总结了诸多新型城市发展理念,如智慧城市、韧性城市、海绵城市、物业城市、数字孪生城市、城市精细化治理、城市全域治理等。可以发现,以上大部分理念都是从技术性角度出发,为城市如何开展建设和治理提供了方法论依据和实施路径。然而,城市治理是包含技术与价值双重维度的融合体,技术性知识和价值性规范的供给缺一不可。从某种意义上讲,人民城市理念便是一种注重治理工具和治理价值的协同性平衡和互动性内嵌的思想。习近平总书记将人民城市的基本内涵精准地凝练为“人民城市人民建,人民城市为人民”。其中,“人民城市人民建”强调了广大市民积极参与城市建设和治理的必要性和必然性,也体现了在城市问题越发突出的形势下全民参与治理的紧迫性。“人民城市为人民”则彰显了城市治理的价值理性,指出“以人为本”和“满足人民对美好生活的向往”才是城市建设的核心使命。人民城市理念为我国未来建设什么样的城市以及如何建设提供了根本遵循。

(二)人民城市理念为城市治理众包提供了目标和使命

人民城市理念下的城市治理应从技术和价值双重维度出发,着眼于构建“共建共治共享”的城市治理格局,依靠群众并服务于群众,推动广大市民在政府的引导下有序参与市域社会治理,进而提高公共服务和社会治理水平。在此意义上,政府众包所倡导的“依托数字技术汇聚公众智慧和力量进而协助政府处理公共事务”的宗旨与人民城市理念有着较好的契合关系。

众包(Crowdsourcing)最早由Jeff Howe提出,是指利用互联网等技术将企业原有的由员工执行任务的工作模式转化为以外部大众为核心执行任务的工作模式[5]。作为一种分布式的在线问题解决与生产方式,众包率先搭乘“大众创业、万众创新”的东风进入我国商业领域。因其能够创新服务供给方式,激发公众的创造性生产和表达,直接调动公众参与服务供给[6],所以也为政府治理公共事务提供了新思路。政府众包是指政府以在线、开放的形式向非特定公众发布任务,接包公众在物质或精神激励下贡献智慧和力量完成任务,最终双方在互惠互利基础上协同治理公共事务的模式[7]。相较于政府购买服务等专业性较强的政府合同外包服务,政府众包诠释着更开放的社会治理格局[8]。

城市治理众包是指城市政府将解决城市公共问题、提供城市公共服务、增进城市公共利益等治理任务以自由自愿形式转交给非特定市民或其他公众完成的模式。城市治理众包的宗旨是满足人民对美好生活的向往,表现为积极回应市民诉求,解民难、排民忧、顺民意,更好地维护人民权益和增进人民福祉。在众包模式之前,城市公共事务主要依靠城市管理部门处理或者向企业、社会组织等企事业单位购买服务。例如,近年来发展迅速的“物管城市”模式,通过委托专业化的物管企业构建“管理+服务+运营”一体化的市政管理。可见一直以来,城市治理的主体或“城市管家”多以组织形式出现,无意中忽略了市民个体角色作用的发挥。其实,不少市民有意愿也有能力担任城市治理主体的角色,人人都可以成为“城市管家”。治理好自己所在的城市是每个市民的责任。发扬市民的主人翁精神,发动群众力量服务群众,解决市民身边的城市问题,正是城市治理众包所要实现的目标。

(三)城市治理众包是践行人民城市理念的重要抓手

众包模式在城市治理中的应用已不鲜见。众包模式在城市政策制定[9]和城市规划[10]中应用较为广泛。有城市将财务管理进行众包,如2009年,美国加利福尼亚州圣克鲁兹市面临920万美元的预算缺口,普通民众帮助这座城市分析财务记录,提出许多解决资金短缺的新方案,然后利用在线平台投票选出最优方案[11]。此外,众包模式也可用于市政道路的维护,如美国波士顿市政府开发了名为StreetBump的移动终端应用供市民下载,该应用会在市民行车时自动侦测并采集汽车经过颠簸路面时的撞击数据,政府依靠此数据及时对损坏的路面进行维护。达伦·布拉汉姆(Daren C.Brabham)曾将众包功能划分为知识发现与管理、宣传查询、同行审查与创造性生产、分布式智慧任务委派等4类[12]。这也说明在城市治理任务的处理上,众包模式可以提供多方位的解决方案。众包模式在降低行政成本、提高治理效率,发掘创新资源、优化公共决策,激励公民参与、促进政民合作,推动组织转型、构建平台政府,整合业余资源、扩充专业力量等方面蕴含着重要价值[13]。未来还应努力探索城市治理需求和政府众包供给的精准匹配,让城市治理众包模式发挥更大效用。

数字中国建设为开展城市治理众包提供了技术基础。第49次《中国互联网络发展状况统计报告》显示,截至2021年12月,我国网民规模达10.32亿,已经成为全球最大的数字社会。我国“十四五”规划明确提出,“适应数字技术全面融入社会交往和日常生活新趋势,促进公共服务和社会运行方式创新,构筑全民畅享的数字生活”。城市治理数字化转型刻不容缓。数字化众包平台将为政府和广大市民协同治理城市问题提供支撑,让自下而上的、开放的、创造性的市民参与过程和政府组织目标整合在一起[14]。城市治理共同体的构建应从市民参与式文化的营造和回应型政府的建设双向发力,在政民良性互动和沟通中汇聚和利用公众资源。

三、人民城市理念下的城市治理众包模型建构

(一)模型建构

城市治理众包围绕发包方、接包方和数字化平台三者间的互动、协同和合作关系展开(图1)。城市治理众包的发包方(政府)具有解决问题的诉求,而接包方(市民)具有一定的知识、技能和时间,平台方(科技企业)负责平台搭建,保障沟通渠道畅通。三者间的关系包含接包方和发包方、接包方之间以及发包方和平台方三种。发包方与接包方的联结体现在激励参与和设计执行方面:首先,发包方需要选择目标群体并决定是否激励其参与众包以及采用何种激励措施[15];其次,根据政府和市民在公共服务设计执行中角色的不同可分为共同设计、众包设计—政府执行、政府设计—众包执行和共同执行等四种情形[16]。在共同参与众包的群体中,接包方之间也存在不同形式的关联,有学者将其分为竞争型众包和合作型众包两种[17]。政府众包效果主要取决于平台设计的适当性[18]。

图1 城市治理众包模式框架

从主体关系来看,城市治理众包中城市管理部门承担发包方角色,他们借助数字化众包平台将城市治理微任务分包给非特定的市民;市民依据自己的时间和能力自愿接包,并借助众包平台上报和处置市容问题,以此获得物质或精神方面的奖励;平台方角色则由外部科技企业承担,在城市管理部门的指导下开发数字化众包平台,并负责众包信息上报、数据共享和问题审核等方面的平台运行和维护工作。此模式下,发包方倚重接包方的治理力量,希冀通过众包平台汇聚市民的智慧和力量从而缓解城市治理压力,平台方凭借专业技术优势保障众包平台上多方沟通的顺利进行。该模式下存在两个网络,一个是城市管理部门发包、市民接包的“大网络”;另一个是市民间发包、接包的“小网络”,这与双边网络理论下的网络效应[19]和跨网络效应[20]不谋而合。

(二)案例呈现

为贯彻“人民城市”和“全民共治”的城市治理理念,佛山市禅城区积极探索“让每一个市民都参与城市治理,做城市主人翁”的实践路径。2021年8月,禅城区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下称“城管局”)正式推出“啄木鸟—禅城管家”微信小程序作为城市治理数字化平台。该小程序搭建了城市管理部门与市民合作治理的桥梁,市民可通过小程序快速上报包含单车乱停放、垃圾乱堆倒、摊贩乱摆卖等在内的15类市容乱象,经由后台审核兑换积分奖励并进行治理任务流转;此外,市民也可“抢单”,自行处理容易整改的城市问题,“抢单”或整改成功,可获取相应积分,用以兑换奖品,较难处理的市容乱象则交由环卫、园林和公用基础设施的养护管理单位或城市管理基层执法人员处理(图2)。

图2 “啄木鸟—禅城管家”小程序运作流程

“啄木鸟”小程序的上线吸引了广大市民参与城市治理。其中,“随手拍”功能让市民成为发现市容乱象的“火眼金睛”,“抢单处置”的功能设计让市民像“城市森林”中的“啄木鸟”一样积极解决力所能及的城市问题。该治理模式一定程度上缓解了当前政务服务下沉背景下基层工作编制不足、治理压力大的问题。在城市问题排查方面解放出一部分行政资源并集中到问题解决上,极大地提高了治理效率。此外,数字化平台的使用强化了政民互动,使得市民上报的信息能被行政主体及时接收,拉近了政民距离,在提升政府公信力的同时提高了政民互动性。“啄木鸟”小程序展现了众包实践优化完善的路径,折射出城市治理中政府与市民的协同历程,是政民合作的众包模式在实际应用时所要面对的各种艰难险阻的缩影,发挥了汇集治理力量和提高治理绩效的作用。

(三)治理转型:从传统模式到众包模式

在传统科层制结构中,公共部门作为单一治理主体,并未和外界联结形成开放式的治理网络。但随着治理理念的发展和新一轮科技的勃兴,公共部门的管理行为积极借鉴商业领域的经验,运用现代化的信息技术逐渐向网络化治理转变,在此过程中,汇聚利用公众智慧和力量的方式也更加多元。借助于数字化平台,市民由城市公共服务使用者转变为公共服务供给者,与城市管理部门协同完成治理任务,城市治理中的众包模式由此形成。在这一模式下,原本松散隔绝的管理模式被整合,管理者(即城市管理部门)转变为发包方,被管理者(即市民)转变为接包方,科技企业主体转变为平台方。由平台方开发建设众包平台,发包方通过众包平台向接包方派发任务,如图3所示。

图3 城市治理运作模式的转变过程

图4 城市治理众包的运作模式

首先,管理者转变为发包方。在传统模式下,城管部门习惯于充当“管理者”角色,统包统干,不借助外力,但是长久积累的工作任务和城管部门编制少的实际情况让工作人员一筹莫展,这就要求城管部门以开放的态度接受来自外部的支持。合理利用外部资源,正如企业将生产或设计等环节外包给其他组织进行、将内部职能转交给外部市场[21]。信息技术的发展为实现外部资源整合提供了可能,通过信息技术平台,城管部门有望聚集和吸纳群众力量,从传统的管理者角色转向发包方角色,借助具备知识技能和闲暇时间的群众力量来完成治理任务,达成预期治理目标。

其次,被管理者转变为接包方。传统模式下,部分市民参与城市治理的愿望强烈,但囿于缺乏参与渠道而无法实现。“数字技术普及为治理理论发展提供了重要契机,技术赋能和技术赋权成为数字技术影响治理过程的两大关键机制,前者强调新兴技术对公共部门的赋能作用,后者强调新兴技术赋权社会主体提升其参与和协同能力的价值。”[22]通过搭建城市治理众包平台,数字技术赋权广大市民参与公共服务供给和公共事务治理,市民可能出于公益热心或获取奖励等动机,通过使用小程序充当接包方的角色,随时随地上报和处理市容问题,从而参与城市治理和城市服务供给。

最后,企业主体转变为平台方。传统模式下的企业主体大多承担政府服务外包的接包者角色。在政府急需市民参与和市民参与意愿日益强烈双重需求的推动下,众包平台的出现成为必然,政府与外部科技企业(即平台方)的合作也势在必行。平台方的作用在于为发包方搭建众包平台以吸纳群众力量,实现市容问题的协同解决并最终实现共建共治共享的治理模式。对于接包方而言,众包平台的搭建无疑为热心市民提供了便捷的表达和参与渠道。此外,平台方需要保证众包平台的平稳运行和及时调适,为发包方和接包方提供服务,保证信息的实时更新和事件的及时处理。

(四)运作模式:治理主体协同完成治理任务

1.发包方:创设治理理念与调适制度规则

首先,创新治理理念。在如何聚集和使用群众力量的问题上,城管部门采用了商业领域的“众包抢单”理念,将管理任务以发包制的形式下发给市民,并采用积分兑换奖品的方式激励市民参与。最终形成了城市治理“既要服务群众也要依靠群众”的治理思路。

其次,寻找合作伙伴。由于城管部门缺乏专业力量进行平台研发,所以需将研发任务以外包形式转交给对口科技企业,即平台方。政府购买服务和公私合作模式的兴起为城市治理数字化平台的建设提供了解决思路。在缺乏专业力量的情况下,与外部企业展开合作无疑是平台研发的最优解。

最后,及时调整规则。后台监测数据显示,由于现有积分制度并不严格,部分市民接包过多,积分过高。基于存在“刷分”现象的实际情况,城管部门决定重新修订积分制度。此外,经由工作人员审核发现,部分群众上报信息的完整性和真实性存疑,如照片不清晰或位置描述不到位等。为进一步提高审核和处理速度,城管部门决定提高上报标准。

2.接包方:提振参与意愿与形成参与文化

市民参与城市治理众包活动的动机可分为内生动机和外部动机两大类。在开放源软件开放活动参与者动机的研究中,参与者大多是为了自身因素而非牟利参与[23]。反观政府众包模式的兴起领域不难发现,大多数城市治理众包实践萌生于与市民生活息息相关且参与事项容易量化的治理领域。参与事项可量化意味着市民参与治理的贡献是可以计算的,这便为“贡献—积分—奖励”兑价机制提供了可能,通过积分治理达到激励市民参与城市治理的目的。具体到禅城区的城市治理中,一部分热心群众出于互帮互助或建设美好家园的初衷参与城市治理。也有部分参与群体是在积分奖励的吸引下成为接包方,对于这部分群体而言,外部动机要大于内部动机。就接包方的年龄特征而言,这部分群体以老年人为主,恰恰印证了业余主义兴起对于众包模式产生的解释力度。

信息技术的发展为人们生活提供了更便捷的通信工具,手机的普及率逐渐提高。近年来,老年人变成“网民一族”,在网络上的活跃度逐渐攀升。通信工具的更新是老年群体参与接包任务的桥梁,数字技能的养成为老年人接包奠定了基础。在众包模式下,老年人成为接包的主力军,其参与为城市治理注入活力。此外,小程序使用行为在邻里亲友间具有辐射带动效应,无形中吸引了更多治理主体参与,有助于社会参与式文化的形成。

3.平台方:设定运行流程与强化运营维护

首先,设定运行流程。在充分了解城市管理部门的治理需求后,平台方据此设计出“啄木鸟—禅城管家”小程序,通过“上报—审核—流转—结单”一系列流程连接起发包方和接包方。从某种意义上讲,众包模式下平台的作用与平台型治理的阐释有相似之处。平台型治理范式的核心是在数字技术赋能下通过平台对公民及其他非政府行动者进行赋权,强调政府调动内外资源、工具的能力以及赋予公众自身创造公共价值的结构性作用[24]。众包模式下,公众通过技术平台能够获得并使用城市管理权,提供城市公共服务,帮助城管部门缓解城市治理压力。

其次,反馈运营情况。完成开发任务后,平台方的工作重点转移到监管后台数据和定期反馈运行情况上。进行后台监管的原因有二:一是保证小程序的平稳运行,及时处理技术问题;二是根据问题上报处理情况和积分获取情况及时调整相关制度,保证接发包的顺利进行。如审核制度和积分制度的完善方向均是通过对众包平台运营监管确定的。运营制度的及时调适不仅有助于问题审核和处置速度的提升,同时也为规范接包方行为设置了完善的规则,为众包模式的平稳运行创造了良好的环境。

四、城市治理众包的完善策略

目前来看,禅城区已经探索出一条适合自身实际情况的城市治理道路,其众包模式别具一格,不仅吸纳了群众力量参与城市治理,也减轻了城管部门一线工作人员的管理压力,为其他地区提供了治理范本。调查中发现,“啄木鸟”小程序在运行过程中也面临诸多困境,现有模式依旧存在不尽完善之处,尚存的治理漏洞有待修补。总结来看,城市治理众包模式在运行过程中伴随着不少风险与冲突,包括但不限于以下情况:(1)奖品并非目的。在城市治理众包实践中采取的激励模式应如何避免物质激励带来的群众参与目的异化问题?如何完善政府众包的激励方式?(2)大众并非专业力量。城市治理众包强调去中心化、非精英化的参与主体,而在参与门槛较低的背景下,政府如何调动更加专业化的治理力量,解决社会中更为复杂、更具价值的治理问题?(3)志愿并非义务。参与城市治理众包的群众往往是自愿的、非强制的,由激励因素驱动,那么政府如何约束群众参与行为?如何解决无契约约束的问题?为更高效地开展城市治理众包项目,本文提出以下完善策略:

(一)完善激励机制

为吸引更多治理力量,社会参与氛围的营造十分重要,互相带动才能促进众包任务的社会传递和共治精神的发扬。此外,通过商品种类多元化、配送方式便捷化、奖励类型异质化等方式吸引新的治理力量也是完善激励机制的主要方向。探索设置大问题处置的专项资金,避免出现“小问题多人抢单,大问题无人问津”的窘境。还可以尝试对众包平台进行游戏化设计,以增强公众接包做任务的乐趣,从而达到激励参与的目的。

(二)严格规范制度

数据的准确性是众包响应的基础,无论是有意的数据造假或无意的信息失真都将严重影响众包成效。诸如众包竞赛中投票和评分的作弊行为依旧存在[25]。“啄木鸟—禅城管家”小程序运行中也曾发现诸如“为获取更多积分,没有问题,有些市民就自己制造问题”等不诚信现象。因此,需要建立严格的规范体系约束接包方的参与行为,保障众包数据的真实准确和众包决策的优质高效。

(三)修复管理漏洞

对于发包方而言,吸纳群众力量参与城市治理并非是治理任务的推诿,发包方依旧承担着治理主体的角色。除线上审核和市容等城市问题的流转外,线下管理漏洞的修复成为下一步的完善方向。一方面,城市管理部门需要根据众包平台的问题上报情况锚定城市问题多发地,通过增加监控摄像头或增派工作人员等方式有效清除治理黑点;另一方面,通过城市问题上报情况判定问题的多发时段对于工作人员的定向增设具有指导作用。

(四)重视线下沟通

规则的完善并非一蹴而就,群众参与行为不仅推动了城市治理进程,也为制度和模式调试提供了行动指南。因此,应当不断拓展城市治理众包的参与群体,以期聚集更强大的治理力量、获得更加准确的数据指引。此外,仅依靠线上数据反馈和意见建议难免会忽略一些声音,所以与接包方的线下交流显得尤为必要,定期举办线下交流会和展开电话访谈能在一定程度上推动接包方给出更为具体直观的调整建议。

(五)提高审核效率

在治理过程中,积极探索技术手段的合理应用,提高问题处置效率。就审核工作而言,当前平台信息审核工作主要由人力完成,人力资源需求大,审核速度相对迟缓,这种审核模式显然落后于逐渐扩大的用户群体和逐渐增加的问题数量。未来可借助人工智能技术替代或部分替代人工审核,也可以将审核过程二次众包,让非特定公众参与平台信息的审核。以上两种方式均可以减少线上审核流程的专业人员投入,提高问题处置和流转的效率。

(六)促进平台连接

城市治理众包平台往往是单独运行的,未与其他政府数字化系统连接并实现数据对接。如“啄木鸟—禅城管家”小程序是独立系统,未与其他部门数据平台对接。该城市治理众包平台已经在自建数据库中积累了较为丰富的市容整治相关数据,能够做到反复出现的市容问题一经识别就会自动进行处罚。众包平台与数字政府平台或智慧城市平台的对接大有可为。各个平台的政务数据在组织信任、政策支持等共享驱动力的激励下能够实现数据共享[26]。其他平台积累的数据可能更丰富,实现平台对接能够使发包方对问题信息等掌握得更为精确,从而有效提升问题处置效率。

除此之外,还要关注众包中的数字鸿沟问题。数字鸿沟是一种数字化时代的不平等现象,其存在使不同人群之间产生信息技术的接触使用差异。城市治理众包平台作为数字化平台,不可避免地被裹挟在数字鸿沟中,使得部分群体丧失了参与城市治理众包的机会。有研究表明,众包平台会边缘化低收入和种族多样化的社区[27]。因此,人民城市理念下,城市治理众包实践应处理好特殊社群的数字包容和数字准入等问题,真正实现城市共建共治共享。

五、结论与讨论

城市治理现代化正逐步成为国家治理现代化建设的核心内容。在加快推进城市治理现代化和构建城市治理创新体系的进程中,城市治理众包模式提供了一种创新性方案。城市治理众包将城市治理数字化转型的技术创新和城市多元共治新格局的制度创新良好衔接,进而形成独具特色的城市问题解决方式。在人民城市理念指导下,城市治理要牢固树立“市民主体”意识,既要服务市民也要依靠市民。政府与市民协同共治城市问题将是城市治理的新常态,协同共治需要创设政民沟通平台,并建立动态化的协调或沟通机制。“未来的政府回应应基于公民本位并以人民为主体,以市民参与为起点和终点,实现浅沟通向深沟通的转变。”[28]城市治理众包模式便是此种沟通机制的实践应用之一,它借助广大市民力量解决市容乱象等城市问题,已成为践行人民城市理念和推进城市治理现代化的重要抓手。

本文以佛山市禅城区开发的“啄木鸟—禅城管家”小程序作为城市治理众包案例,探讨了城市治理众包的模式框架、运行模式和风险应对,得出如下结论:城市治理众包围绕发包方(城市管理部门)、接包方(市民)和数字化平台(科技企业)三者间的互动、协同和合作关系展开;城市治理由传统模式向众包模式转型过程中,管理者、被管理者和企业主体分别转变为发包方、接包方和平台方;城市治理众包的运行过程彰显了治理主体间的协同关系,发包方承担创设治理理念和调适制度规则的责任,接包方在提振参与意愿和社会参与式文化的塑造方面做出贡献,平台方主要负责设定运营流程和强化运营维护,三方各司其职,共同组成城市治理众包的运作模式。针对城市治理众包运行中可能出现的风险,本文提出了完善激励机制、严格规范制度、修复管理漏洞、重视线下沟通、提高审核效率和促进平台连接等应对策略。本文的研究结论丰富了治理实践中政府发包的众包模式研究,从主体角色转变、主体任务匹配和具体风险应对等方面给出了具体答案,具有一定的实践指导意义。不足之处在于基于单案例的研究可能存在案例典型性和代表性不足的问题,研究结论不一定适用于所有政府众包案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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