邵思齐
(1.浙江万里学院 法学院,浙江 宁波 315100;2.宁波万里对口协作和反贫困研究院,浙江 宁波 315100)
伴随着人口老龄化形势的日益严峻,老年人对养老服务的需求呈现多样性,以家庭为单位的传统养老方式,已经难以适应人口老龄化的趋势,进而依托社区、养老院等形式的社会养老服务成为新时代老年人养老的新选择。然而,中国传统的以养儿防老、多子多福等为核心理念的家庭养老模式在老年人心中根深蒂固,对社会养老服务的接纳程度仍处于较低水平[1]。对老年人社会养老服务选择的影响因素进行分析,对于推动社会养老服务事业的发展、提高老年人养老服务质量、助力推动老年人的生命健康周期建设均具有重要的意义。
从内涵上看,社会养老与家庭养老属于个别相对概念。家庭养老属于中国老年人的传统养老方式,以家庭为单位,由子女、配偶等亲人提供的照料。而社会养老则是家庭之外的社会化养老方式,由社会机构提供服务,服务地点可以是家庭、社区或者养老机构等。2019年7 月颁发的《国务院关于实施健康中国行动的意见》中指出,开展老年健康促进活动,不断健全养老服务体系,完善居家和社区养老政策,推动医养结合,为老年人打造宜居的老年环境,并实现健康老龄化。由此可见,鼓励社会养老事业的发展一直是党和政府关注的重点公共政策之一。
以前的社会养老服务体系依靠“市场化”予以推动,养老服务内容存在“个性化”选择不足问题,并且去机构化界限模糊,非政策化支持是其面临的主要发展困境[2]。中国的养老服务体系还存在发展不均衡问题,应加快居家养老、社区养老和机构养老的平衡发展,并加强人才队伍建设,以提升中国社会养老事业的发展[3]。虽然已经基本形成了“社会养老服务体系”的基本框架,但中国特殊背景,要求社会养老服务体系需要依据本国国情,不断探索社会养老服务新方式[4]。
在实证分析上,张娜等[5]认为中国老年人选择社会养老机构的意愿比较低,家庭人数、经济收入、身体状况等对养老居住点的选择均具有重要影响。黄俊辉等[6]通过对江苏省的调查表明,有22%的农村老年人有社会养老服务需求,并受年龄、慢性病、子女数量等因素影响。中国社会养老服务呈现着“亲知识分子、亲高收入者、亲社会资本”三个典型的倾向,并且老年人生理属性、经济特征和社会属性能够显著影响其社会养老服务选择[7]。伍海霞[8]的分析表明,70%的独生子女父母需要社区和养老院提供的社会养老服务,同时子女对父母的经济支持会降低独生子女父母选择社会养老服务的意愿,但父母拥有社会交往则会显著提升其选择社会养老服务的概率。侯慧丽[9]认为健康、家庭和市场因素是影响老年人社会养老服务需求的主要因素,而社会养老服务应主要用于满足老年人的基本健康需要、满足情感需求和提升生活品质。此外,教育也能够对社会养老服务产生重要影响,教育不仅有助于提升老年人的经济独立性,而且有利于促使老年人购买社会养老服务产品[10]。封铁英等[11]认为自评生理健康对老年人社会养老服务使用具有显著的负向影响。张红凤等[12]则认为提高社会养老服务资源供给能够有效增进老年人的社会养老服务需求。徐隽倬等[13]分析了老年人选择社会养老服务的影响因素,认为有慢性病、家庭同意去养老机构、有收入、有农村社会养老金的老年人更倾向选择社会养老服务。
从上述分析可以看出,学术界对社会养老服务的理论与实证研究均比较丰富,这为进一步探讨奠定了基础,但也存在以下不足。第一,研究样本针对老年人的较少。现有研究在微观实证分析中,多采取在样本中筛选60 岁以上人口进行研究,而并不是专门针对老年人的调查,因而存在一定的数据使用偏差。第二,鲜有直接关注老年人社会养老服务选择的影响因素,需做进一步拓展。第三,在解释变量的选取上,在关注老年人的孤独感、生活满意度、社会保障政策等因素的影响方面相对比较少,对健康因素的探讨尚需进一步深入。本文立足于专门针对老年人口的追踪调查数据(CLASS),分析中国老年人社会养老服务选择意愿的影响因素,为公共政策制定提供参考。
数据来源于中国人民大学发布的2014年中国老年社会追踪调查(CLASS)。CLASS的调查样本均是60 周岁及以上的老年群体,调查范围来自全国29 个省(自治区、直辖市),样本量达到了11 511 人,具有广泛的代表性。剔除不符合研究要求的样本,在加入全部解释变量后,样本数量为6 769 个。
主要变量的定义和描述性统计见表1。社会养老服务为被解释变量,在问卷中的设计是“您今后打算去哪养老”,对应的回答是“自己家、子女家、社区、养老院,以及其他等”,选择在社区和养老院养老,说明受访者愿意接受社会养老服务,因而将其均赋值为1,否则赋值为0。未来选择社会养老服务的比例是5.84%,说明目前中国的老年人接受社会养老服务的意识整体偏弱。
表1 主要变量描述性统计Tab.1 descriptive statistics of main variables
其他变量为解释变量,性别变量中男性样本的比例为47.9%,相比女性略低,分布较为均匀;年龄变量的均值为70.31 岁,能够较好体现出对养老服务的需求;根据受教育程度变量结果推断出65.17%的受访老人仅有小学及以下的教育水平,受访老人整体受教育程度偏低;拥有城镇户籍的比例是48.2%,说明受访样本城乡分布也比较平衡;日常生活需要帮助的老年人比例为7.6%,表明受访老年人健康状况尚可;有慢性病的比例为75.1%,表明老年人普遍面临着慢性病的困扰。
在生活满意度中,老年人生活满意度的均值是1.96,说明受访老年人的整体生活满意度介于很满意和比较满意之间。在工作中,将工作变量设定为“有工作为1,无工作为0”,均值为0.819,说明大部分老年人均处于劳动状态。老年人感到孤独的频率相对较低,处于没有和有之间。老年人对养儿防老观念的认同整体较高,均值为1.537,处于认同和依照具体情况而定之间。受访老人喜欢学习的均值为2.932,说明相当部分老年人处于学习的状态。社会保障变量中,城镇职工基本养老金、享受机关事业单位离退休金、享受城镇居民养老保险金、享受农村社会养老保险金的比例分别是23.3%、15.1%、6.6%和
35.1%。
续表1
被解释变量社会养老服务是二值离散变量,采用Logit 模型考察老年人社会养老服务的影响因素具有合理性。设定回归模型(1)为
式中,Yi为被解释变量,即老年人社会养老服务;Xi为解释变量,其中X1为受访者的个人基本特征,包括性别、年龄、婚姻、受教育程度、户籍;X2为健康特征变量,包括受访者的自评健康、日常生活是否需要帮助、是否患有慢性病;X3为社会经济特征,指老年人的生活满意度、工作情况、收入水平;X4为受访者的认知特征,包括老年人是否感到孤独、对“养儿防老”的态度以及日常的学习情况;X5为政策情况,即社会保障特征,指城镇职工基本养老金、机关事业单位离退休金、城镇居民养老保险金和农村社会养老保险金的享有情况;Ki为待估计参数;εi为随机误差。
为了进一步分析老年人社会养老服务选择影响因素,将做整体联合回归。模型(1)考察个人基本特征与健康特征的联合回归结果;模型(2)则是在模型(1)的基础上,加入社会经济特征和认知特征联合回归结果;模型(3)则是在模型(2)的基础上,加入了社会保障特征,即全部解释变量的整体联合回归结果,进而考察在加入不同的解释变量以及不同的组合后回归结果的稳健性。模型(1)~模型(3)的回归结果见表2。
表2 社会养老服务影响因素的整体回归结果Tab.2 overall regression results of influencing factors
在个人基本特征的影响因素中,性别变量的系数在模型(1)~模型(3)中均在1%的统计水平上显著为负,表明相对于女性,男性选择社会养老服务的概率更低。可能是男性老年人口家庭养老观念较为严重,以家庭为单位的养老模式仍然是老年人口养老的主要方式。中国社会养老服务的普及程度还较低,大多数老年人认为接受社会养老服务是缺少子女照料的不得已行为,这一传统观念在男性老年人口中更加根深蒂固,所以男性老年人口接受社会养老服务的概率较低。年龄变量结果显示,随着老年人口老龄化程度的加深,接受社会养老服务的概率越低,可能因为老年人进入深度老化后,对亲情照料和临终关怀的需求要远远高于日常的护理,因而难以接受社会养老服务。婚姻变量均在5%的统计水平上显著为负,说明相对于未婚、丧偶或者离婚的老年人,有配偶的老年人接受社会养老服务的概率较低,可能婚姻能够让老年人彼此相伴,配偶照料体现了婚姻养老的特征。
个人特征中的受教育程度变量显示,接受过初中、高中和大学及以上教育的老年人,选择社会养老服务的概率较高。并且,初中、高中和大学及以上的回归系数呈线性趋势,说明随着教育程度的进一步提高,老年人选择社会养老服务的概率会增加。受教育程度高的老年人,不仅具有较高的文化素质,而且对传统的家庭养老观念也不会根深蒂固,能够更好地接受社会养老服务,这与既有研究保持一致[14]。户籍变量在模型(1)和模型(3)均具有显著的正向影响,这与王琼[15]、武玲娟[16]的研究结果保持一致,但在模型(3)中综合考虑社会保障变量后,却没有统计显著性。这一方面说明城镇户籍老年人对社会养老服务的需求的确会高于农村老年人;另一方面随着农村社会保障制度的完善,社会经济水平的提升,农村老年人的社会养老服务也会上升,在一定程度上削弱了城乡之间的差距。
在健康特征中,自评健康的回归结果显示,相对于健康较差、健康较好和健康一般的老年人选择社会服务的概率较低;患有慢性病在模型(1)的系数为正,但在模型(2)和模型(3)加入解释变量后,系数均呈负向影响,但仍然没有呈现统计显著性。这些结果有以下两点值得关注,一是老年人的健康状况越差并不一定能够增加其对社会养老服务的需求,这是因为健康老年人和不健康的老年人其均需要一定的养老服务,老年人养老呈现出刚性需求;二是自评健康、需要帮助和慢性病对社会养老服务的影响虽然均没有统计意义显著性,但在系数的方向和回归结果上存在差异,这整体说明老年人的不同健康特征对其社会养老服务的影响比较复杂,应根据不同的健康需求,有针对性地制定社会养老服务的差序化内容。
在社会经济特征中,生活满意度能够在5%的统计水平上显著为正,这说明生活满意度较低的老年人,选择社会养老服务的概率会增加,生活满意度低的老年人,可能是鳏寡孤独老年人的直接结果,因而缺少足够亲情的关怀。同时,也可能是接受社会救助的老年人往往更有意愿选择社会养老服务,对生活满意度的考察结果也与现有研究结论呈现一致性[17]。工作变量的系数为负,说明有工作的老年人选择社会养老服务的概率较低,这是因为工作的老年人能够自食其力,提升了其居家养老的能力。收入变量在1%的统计水平上显著为正,表明收入越高的老年人选择社会养老服务的可能性越高,这是因为社会养老服务是有偿供给,收入水平越高则代表在不同的社会养老服务的区间具有明显的主动性,因而会提高其选择社会养老服务的概率。
认知特征上,老年人感到孤独能够在5%的统计水平上显著提升其选择社会养老服务的概率。感到孤独的老年人,相对而言会更缺少亲情和配偶的关怀,尤其是子女的关怀。而亲情关怀和社会养老存在替代性,孤独的老年人会选择社会养老服务来缓解其孤独感。养儿防老的观念显示,老年人养儿防老的观念越薄弱,选择社会养老服务的概率越高。依靠子女养老和家庭养老是中国传统的养老方式,但随着社会经济的发展,养儿防老的观念在逐渐减弱,并随着社会养老服务的逐渐普及,养儿防老观念薄弱的老年人选择社会养老服务的概率会增加。老年人喜欢学习与社会养老服务选择存在正相关,但没有统计显著性。一方面说明,不断学习有利于老年人接受社会养老服务等新型的养老服务;另一方面说明目前老年人的学习程度尚需进一步深入,学习程度不足在一定程度上削弱了其社会养老服务的选择意愿。
社会保障特征中,享受城镇职工基本养老金、享受机关事业单位离退休金的系数均为正,并且享受城镇职工基本养老金的系数在10%的统计水平上显著。而享受城镇居民养老保险金、享受农村社会养老保险金的系数均为负值,且享受农村社会养老保险金的系数在5%的水平上显著。一是职工养老金和机关事业单位养老金(已并轨)的待遇水平高于城镇居民养老金和农村社会养老金,所以享有前者的老年人选择社会养老服务的概率较高;二是享有农村社会养老金的农村老年人则不会选择社会养老服务,这是由于农村老年人拥有农村社会养老金后,会增加其收入,反而会选择农村式的家庭养老;三是养老金不仅存在城乡差异,而且存在城市间的内部差异。城镇居民养老金低于企业职工和机关事业单位人员养老金,因而享有城镇居民养老金的老年人,即使想选择社会养老服务,由于养老金待遇较低,积极性也不高。
续表2
立足于2014 年中国老年人追踪调查数据(CLASS),运用Logit 模型分析了老年人社会养老服务选择的影响因素。
(1)女性、较为年轻的老年人、单身老年人,以及受教育程度越高的老年人,其选择社会养老服务的概率越高。
(2)不同健康特征对老年人养老服务选择存在显著差异。健康特征对老年人社会养老服务选择影响存在复杂性。
(3)生活满意度越低、处于劳动状态的老年人其选择社会养老服务的概率越低,但老年人的收入越高则显著促进了其社会养老服务选择。
(4)有孤独感、对养儿防老观念并不十分看重则会提高老年人选择社会养老服务的概率。
(5)享有城镇职工基本养老金能够显著提高老年人选择社会养老服务的概率,但享有农村社会养老金的农村老年人选择社会养老服务的概率较低。
当前,中国社会养老服务体系尚处于逐步构建阶段,体现了独特的国情。依据国务院印发的《“十四五”国家老龄事业发展和养老服务体系规划》,中国社会养老服务的具体内容应包括生活照料、康复照护、精神照顾、紧急救助和社会参与等,即将中国的社会养老服务界定为居家养老服务、社区养老服务和机构养老服务,传统的家庭式养老不属于社会养老服务范畴。中国尚处于建设基础的社会养老服务阶段,这是因为中国人口老龄化社会尚处于初步形成阶段,探索符合中国国情的社会养老服务仍需依据老龄化的发展程度不断创新和优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