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孙钰程 宋珊珊 冯品晶
“政府支持”“高额返息”“实力集团做担保”,还是前景可观的“养老服务蓝海”,听起来似乎“靠谱又赚钱”的投资项目,真的可信吗?2021年底,徐汇区人民检察院就办理了这样一起案件,“投资人”无奈深陷一场“步步为营”的养老投资骗局。
2014年,W集团出现了资金链断裂。为归还债务,该集团法定代表人张某甲便打着“政府支持”的旗号,在其未取得养老机构设立许可,也未经国家金融主管部门批准的情况下,借其关联公司,以投资建设养老公寓项目等为名,利用多家金融信息服务公司作为融资平台,通过发布广告、组织活动、口口相传等方式公开宣传,向社会公众招募“投资人”。
由于该项目对外宣称年化收益率可达7%~17%,且有W集团可为出资人提供无限连带责任担保,想着“有实力不错的公司做背书,应该不怕赔,而且利润还高”,不少“投资人”便动了心。
据审计,2014年8月至2018年2月间,W集团非法募集资金多达7亿余元,造成被害人实际经济损失4.4亿余元。
其中,2015年10月至2018年2月期间,沈某与张某甲实际控制的L金融服务有限公司签订居间合作协议,出任L金融服务有限公司业务销售负责人,在本市租赁多个门店招揽销售人员,以上述手段向社会公众筹集资金。截至案发,沈某参与非法吸收资金共计2400余万元。
在这场骗局中,许多受害人都为60岁以上的老年人。不法分子往往就是利用老年人对养老的现实需求,以及老年人对新兴事物认识不足,辨识能力不强的弱点,对老年人进行诈骗或非法吸收老年人资金。在此过程中,不法分子则会通过前期按时兑付、组织实地参观等方式一步步取得老年人的信任,引诱老年人投资得越来越多,最后甚至掏出了所有家底。
本案受害人程某,是一名80多岁的老人,据其所述,2015年,经由他人介绍,他认识了沈某。程某说,听对方介绍这个养老公寓的建设项目,如果参与投资的话,不仅利润高,还是保本的,自己便想着通过投资理财,能多赚点钱养老用。
“于是,我就先投了点。一开始赚了七八万,本金也是到期就兑付了,所以我感觉还挺靠谱的。而且沈某和我说做担保的W集团实力很雄厚,不用担心资金运转出问题拿不回钱,还带我去实地参观了这个集团,所以我就更相信他们了。后来,他们建议我把本金、利息可以再投资进去,我便也照着做了。”之后,程某多次追加投资,甚至家里两三万应急准备用的现金也在沈某的劝说下,投了进去,结果却落得血本无归。
另一受害人张某乙也遭遇了相似的情况。据张某乙所述,其是通过邻居认识的沈某,因自己每月退休金只有2000多元,听邻居介绍这个投资项目保本稳固,利息还很高,便想多赚点钱。
在“投资”第一笔10万元后,沈某就召集一批客户,前往W集团基地和所谓的养老项目展示区实地参观,亲身感受W集团雄厚的“实力”,了解所谓的项目运作,还带他们去郊区参加活动,免费吃住三天,联络感情。“我就感觉他们挺有诚意的。后来沈某一直鼓动我继续投资,说放心,老板有实力,资金保障肯定没问题,哪怕最坏,还可以把带我看的那房产打折扣便宜卖给我,让我放心大胆地投。我便在她‘洗脑’下,一下子又投资了不少。结果现在,留给外孙女留学的钱全都没了。”
2021年,W集团被上海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依法以集资诈骗罪判处罚金人民币3000万元;张某甲被上海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依法以集资诈骗罪、危险驾驶罪,数罪并罚,决定执行无期徒刑,并处罚金人民币500.1万元。
经徐汇区人民检察院依法提起公诉,徐汇区人民法院依法作出一审判决,认定被告人沈某犯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依法判处有期徒刑2年4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10万元。目前,该判决已生效。
近年来,随着我国老年人口数量的增多,养老需求的加大,一些犯罪分子便“盯”上了老年人这片“市场”,打着“关爱老人”“服务老人”的幌子,假借“养老”之名实施犯罪,给广大老年人带来严重的经济损失与精神痛苦。
本案中,不法分子以投资建设养老公寓为名,承诺给付高额回报,吸收公众资金,是养老服务领域非法集资的常见套路之一。此类非法集资行为,往往还有这种情形,即不具有房地产销售的真实内容或者不以房地产销售为主要目的,打着投资养老公寓、养老地产等幌子,以返本销售、售后包租等方式非法吸收公众资金。
检察官在此提醒广大老年朋友,根据全国老龄办、公安部、民政部、中国银保监会联合发布的《关于养老领域非法集资的风险提示》,该类不法机构或企业承诺的高额利息主要来源于老年人缴纳的费用,属于拆东墙补西墙。多数企业不存在与其承诺回报相匹配的正当服务实体和收益,资金运转难以持续维系,高额利息仅为欺诈噱头,一旦资金链断裂,高额利息无法兑付,本金也难以追回;而且大量来自社会公众的资金由发起机构控制,难以得到有效监管,资金安全无法保障。
犯罪分子会在老年人经常活动的公园、小区周边、医院等场所,通过散发传单、赠送礼品等方式吸引老年人注意,并一步步引导老年人参加所谓的“健康讲座”。在讲座现场,犯罪分子会刻意与老年人拉家常套近乎,目的就是了解老人的家庭情况和购买能力,为下一步实施诈骗打下基础。随后,犯罪分子会以“专家”的名义为大家“科普”养生知识、提供免费体检,以此来引起老年人对自身健康的关注,紧接着,进一步引诱老年人高价购买具有各种“神奇功效”的“保健品”。
事实上,这些保健品没有他们所宣传的任何功效,甚至是“三无”产品。当老年人发现上当受骗想要办理退款时,犯罪分子早已将老年人“拉黑”,并逃之夭夭。
犯罪分子会以国家政策的名义掩盖非法集资的本质,打着“以房养老”、有高收益回报等旗号诱骗老年人办理房产抵押,再诱骗老人把抵押房子的钱款用来购买他们推荐的“理财产品”。他们宣称的“以房养老”,不仅不影响老年人在原有房屋内居住,每月还有丰厚的回报。
事实上,这些诈骗分子根本不具备相应的资质和能力,他们宣称的“以房养老”与国家试行的住房反向抵押养老保险完全无关。受骗老人抵押房子的钱款最终进了犯罪分子的口袋,结果不仅失去了房子,还背负巨额贷款。
许多老年人热衷于收藏字画、纪念币等艺术品,认为不仅可以作为爱好,还可以作为一项投资。艺术品因具有高度的非标准性、主观性及稀缺性,普通人往往难以自行鉴定,这就给犯罪分子提供了可乘之机。犯罪分子会将自己的公司包装成经营艺术品的公司,伪造各类鉴定证书来证明其销售的“艺术品”的价值,并通过发放广告传单、网络宣传、打电话等方式进行宣传。他们会与老年人签订合同,承诺在持有这些“艺术品”期间能获取高额返现,同时宣称公司会定期举办拍卖会来高价回购这些“艺术品”。
事实上,这些所谓的“艺术品”只是普通的工艺品,犯罪分子收取钱款之后没有返利,更不会举办所谓的拍卖会。
老年人退休后“有钱有 闲”,经常出去旅游进行自我放松、调节生活。犯罪分子往往利用老年人外出游玩的热情及节俭的生活习惯,以不合理的低价甚至免费组织旅游活动,吸引老年人参加组团。
事实上,在旅游过程中,犯罪分子会安排各种购物环节,将商品以远高于市场价的价格出售给老年人进行牟利,有的甚至通过威胁的方式强买强卖。有的所谓旅行社还会以预付卡费、会员费、理财产品等形式诱骗老年人“消费”“投资”并不存在的项目。
部分犯罪分子谎称认识人社局、社保中心等部门的工作人员,骗取老年人的信任。随后这些犯罪分子会以代办养老保险业务为由,欺骗老年人一次性缴纳大额的养老保险费用,并谎称这样不仅可以提升养老保险的领取金额,还能提前一次性领取养老金。部分犯罪分子则会冒充银行、保险机构的工作人员以代办“提前退休”“养老保险”等为由,向老年人收取所谓的材料费、好处费等骗取钱款。
事实上,这些犯罪分子根本没有相关的资质和能力办理养老保险业务,他们拿到老年人的“养老钱”后不是帮助老年人缴纳养老保险金,而是自己挥霍一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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