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内外纺织品、皮革及鞋类产品限量物质差异

2022-08-16 09:58王亚萍白子竹谢津
皮革与化工 2022年4期
关键词:鞋类化学物质强制性

王亚萍,白子竹,谢津

(北京市产品质量监督检验院,北京100025)

人们的生活离不开“衣食住行”,而“衣”作为生活必需品也被放在第一位,体现了其在生活中的重要地位。衣着已不仅仅是遮体、防寒、保护皮肤及骨骼的简单日用品,它更多地成为了展现个性、烘托文化的载体。为了追求衣着色彩的丰富、功能性的提高、衣着使用寿命的延长和贮藏成本的降低等,越来越多的化学物质被发现并应用,这就使得衣着的安全穿用成为了迫在眉睫的问题。如在衣物和鞋类的生产过程中,为了得到各种颜色的原材料,需要使用大量的染色剂和固色剂,此外,在生产过程中,会引入很多胶黏剂及加工助剂等。

大量化学试剂的滥用,不仅危害了消费者的身体健康,更对环境造成了不可逆转的影响。随着世界经济的发展、人们环保意识的增强,“绿色”成为人们竞相追逐的目标。中国是进出口大国,近些年因为化学物质超标产生的贸易摩擦比比皆是,直接造成了经济损失。Oeko-Tex 协会的Standard 100 是最权威的检测标准,可用于对比分析我国目前的化学物质限量要求的项目及标准值,并进行深入思考。

1 国内纺织品、皮革及鞋类产品对化学物质限定要求

目前,国内纺织品、皮革及鞋类产品对化学物质的限量要求各不相同,这主要是因为原料的生产及加工工艺的不同,引入的化学物质也有所不同。虽然有毒有害限制项目不同,但是几种产品的限制项目范围越趋广泛,标准就越趋严格。产品中影响身心健康的化学项目不断被发现,这就要求我们检验机构必须严把质量关,降低穿着用品对身心健康的影响。国内纺织品、皮革、鞋类产品强制性标准中对化学项目的要求如表1 所示。

表1 国内纺织品、皮革、鞋类产品国家强制性标准有害物质项目Tab.1 Hazardous substances in national compulsory standards for textiles,leather and footwear

1.1 国内纺织品产品对化学物质的强制要求

现行纺织产品国家强制性GB 18401-2010《国家纺织产品基本安全技术规范》[1]中提出了三种化学物质的限量要求,分别为可分解致癌芳香胺染料、pH、甲醛,在2015 年发布实施的《婴幼儿及儿童纺织产品安全技术规范》[2]中,增加了重金属与邻苯二甲酸酯。

重金属常作为印染络合染料和化学助剂使用,重金属超标可引起皮肤病变、神经系统、消化和心血管系统障碍,破坏人体细胞的代谢系统。还可引起急、慢性中毒,使人呕血、腹痛,最后导致死亡,长期累积使肾功能损伤,破坏骨胳,致使骨痛、骨质软化、瘫痪。这种情况对儿童更为严重,因为儿童对重金属的吸收能力远高于成人。当受影响的器官中重金属积累到某一程度时,便会对健康造成无法逆转的巨大损害。

邻苯二甲酸酯是一种使用最广泛、性能最好且最为廉价的增塑剂。足量的增塑剂可改进产品的柔软性、耐寒性和光稳定性。邻苯二甲酸酯属于一种环境激素,在人体内发挥着类似雌性激素的作用,可以通过呼吸、饮食或皮肤接触进入人体,从而影响人体正常的激素代谢,改变人体内激素水平。婴幼儿及儿童产品中邻苯二甲酸酯超标,会直接干扰儿童内分泌系统,促使儿童性早熟。长期接触该物质会损害儿童肝脏、肾脏,影响生殖系统的生长发育。

1.2 国内皮革产品对化学物质的强制要求

目前国内皮革产品现行国家强制性标准是GB 20400-2006《皮革和毛皮有害物质限量》[3],标准中提到甲醛、可分解致癌芳香胺染料两项化学物质限量要求。

在皮革的生产加工中,甲醛主要用于皮革的鞣制、复鞣和涂饰,一些皮革助剂和化学合成剂中含有甲醛。过量的甲醛主要危害表现为对皮肤黏膜的刺激作用,它还具有高致敏性,直接接触会引起过敏性皮炎,严重的还可诱发支气管哮喘。

为了得到很广的色谱范围,合成染料被广泛应用于染色工艺中。因为价格低廉,色种齐全,着色能力强,颜色鲜亮持久等原因,其中可分解致癌芳香胺染料被应用于制革过程中。这种染料在与人体长期接触的过程中,其有害成分被皮肤吸收,在特殊条件下分解产生20 多种致癌芳香胺,形成致癌芳香胺化合物,并经过活化作用而改变人体的DNA 结构,引起病变和诱发恶性肿瘤物质,导致膀胱癌、输尿管癌、肾盂癌等恶性疾病,给使用者的身体健康带来严重危害。

1.3 国内鞋类产品对化学物质的强制要求

GB 30585-2014《儿童鞋安全技术规范》[4]是鞋类产品应用最为广泛的强制性国家标准,其化学限制项目与国际同步性更高,主要是因为鞋类产品的制作工艺中添加了大量助剂,除了纺织品和皮革的原材料外,还增加了合成材料、人造革、橡胶等材料,考核内容更为广泛,其对各种可能造成危害的项目提出要求。相对于纺织品和皮革制品强制性标准GB 18401、GB 31701、GB 20400,GB 30585 中增加了皮革和毛皮中的六价铬、富马酸二甲酯、N- 亚硝基胺三种化学物质限量要求;GB 25036[5]中收录了含氯苯酚限制项;而GB 21536[6]与GB 18401 的要求相同。

原料皮中并不含有铬元素,但是在皮革加工过程中,铬鞣剂、染料、加脂剂等助剂可增加皮革中的六价铬。在制革和存放过程中,光照和湿度的微妙变化也可使三价铬被氧化为六价铬。六价铬易被人体吸收,可通过消化道、呼吸道、皮肤及黏膜侵入人体,有致癌、诱变作用,经皮肤侵入时还会产生皮炎和湿疹等过敏反应。六价铬是强烈的致癌和致突变的诱发因子,可以影响细胞的氧化、还原,能与核酸结合,可能造成遗传性基因缺陷,对环境有持久危险性。

富马酸二甲酯具有毒性低、抑菌能力强、抑菌种类多、不受环境影响等特点,拥有很好的抗菌能力,可作为防霉剂被广泛应用。从2008 年起,欧盟报道了多起消费者接触富马酸二甲酯的鞋而产生皮肤过敏、急性湿疹及灼伤案例。试验证明,富马酸二甲酯可经食道吸入对人体肠道、内脏产生腐蚀性损害,尤其对儿童会造成很大危害。

为了提高鞋底的防滑性能,大多数鞋底会选择橡胶材料。而橡胶材料N- 亚硝基胺在人体内可能会将DNA 烷基化,最终诱发癌症,其致癌性已经被证实。这种化学物质不仅通过呼吸道、消化道等进入人体,也可以通过皮肤吸收进入体内诱发癌症[7]。

含氯苯酚常被用作皮革和纺织制品的杀菌剂、防腐剂和防霉剂。其化学性质稳定、残留期长,可以通过消化道和呼吸道被人体吸收,也可以经皮肤进入人体,引发过敏反应。试验证明,含氯苯酚可能导致白血病、淋巴瘤和对人体软组织有害,被吸入或吞咽时又有强烈的刺激性和毒性;长期接触会对肝脏和肾脏造成损伤,具有致畸、致癌、致突变等毒副作用[8]。

2 对比国际纺织品、皮革及鞋类产品对化学物质的限量要求

近年来,由于化学物质超标,纺织服装及鞋类产品被国外通报召回的事件比比皆是,这对经济贸易产生了巨大冲击,如何对产品质量进行把控与监督令人深思。Standard 100 by Oeko-Tex[9]是世界上最权威的、影响广泛的纺织品生态标准。Standard 100 by Oeko-Tex 对有毒有害物质的限量要求是经过大量实验研究的结果,是被国际广泛认可,全球通用的。除了Oeko-Tex 有限量要求外,欧盟、美国等地区对化学限量物质也有地方规定,因此可根据目前国内强制性标准的化学物质限量要求,对照部分国外标准,比较分析限量物质的差异,从而找到差距与不足。比较结果见表2。

2.1 国内与国际化学限量值相同点

由表2 可知,除婴儿产品外,服装及鞋类的纺织材料的可分解致癌芳香胺染料、甲醛、可萃取重金属、富马酸二甲酯、含氯苯酚项目的限量均已与Oeko-Tex 限量要求达到一致;除婴儿产品外,服装及鞋类的皮革材料可萃取重金属、富马酸二甲酯、含氯苯酚项目的限量也一致;橡胶材料中的N- 亚硝基胺限量要求也已达到国际标准。

2.2 国内与国际化学限量值差异

分析表2 可知,国内现行强制性标准中的化学项目限量值与国际Oeko-Tex 限量要求相比较为宽松。除可萃取重金属、富马酸二甲酯和含氯苯酚外,服装及鞋类的皮革材料其余项目的限制要求均明显低于Oeko-Tex 限量要求。一方面是因为皮革制品在生产加工过程中,为了达到色彩丰富、性能稳定、结实耐用、储存方便等目的,加入了更多的化学助剂;另一方面是考虑生产成本、生产过程的实际难度,以及结合研究得出的实际造成健康损伤的限量,提供了更为适合我国国情的限量要求。

表2 国内强制性化学项目与国外要求对比Tab.2 Comparison between domestic mandatory chemical items and foreign requirements

婴幼儿的身体处在飞速发展的阶段,对有害物质的吸收比成人快,而且造成的影响也更为严重。Oeko-Tex 限量要求在甲醛、可萃取重金属、含氯苯酚中,将婴幼儿产品细化,制定了更为严格的限量要求。国内标准中橡胶产品的N- 亚硝基胺只对婴幼儿产品做出了要求,而N- 亚硝基胺对人体的危害已被科学证明,所以还需要我们将内容扩充。

此外,部分国外的限量要求也有不同的差异,各个地区根据自己的实际用途和经验,制定了地方的限量要求,即根据化学物质毒性、造成影响的强弱提出了禁用或暂无要求的限制。

3 我国纺织品、皮革及鞋类化学物质限量现状分析

3.1 近年来标准发展情况

目前正在制修订阶段的《童鞋安全技术规范》中将短链氯化石蜡纳入有害物质考察范围内,其限量要求略低于国际标准。《鞋类通用安全要求》也在紧锣密鼓的制定中,这是首次对成人鞋类全部产品进行强制性要求,对六项化学限量项目提出要求,分别为六价铬、可分解致癌芳香胺染料、甲醛、富马酸二甲酯、含氯苯酚、邻苯二甲酸酯,这项强制性国家标准的制定,填补了成人鞋无准则可依的空白,使消费者的健康安全保障得到了极大的提升。

除国家强制性标准外,近年来的产品标准也在积极与国际接轨,表3 总结了部分产品标准的新增化学项目限量要求,FZ/T 81014-2008《婴幼儿服装》[10]中涉及5 种可萃取重金属的限量要求,2019年发布实施的《婴幼儿针织服饰》[11]中将可萃取重金属种类扩充到10 项,限量要求与国际同步。同年的GB/T 24252-2019《蚕丝被》[12]标准中收入了荧光增白剂化学项目要求,荧光增白剂的种类庞大,很多国外组织把它归为白色染料,不对其进行限量要求,但有科学实验证明小部分的荧光增白剂对环境和健康产生副作用,目前荧光增白剂的限量还存在争议。纺织产品标准中,2021 年最新发布实施的《羽绒服装》[13]中新增烷基酚和烷基酚聚氧乙烯醚限量要求,烷基酚和烷基酚聚氧乙烯醚是一种环境激素,进入人体影响生物体内激素含量,造成内分泌失调,危害生物体生殖机能甚至诱发恶性肿瘤[14]。

表3 近年国内部分产品标准新增化学限量要求Tab.3 Newrequirements of chemical limits in domestic product standards in recent years

3.2 存在问题与前景展望

纺织品、皮革和鞋类的国家标准和行业标准有上千个之多,按照国家相关要求,专家正在积极对标准进行精简整合,而在众多标准中所涉及到的化学项目限量要求较少。实际上在化学物质的测试方法标准上,我国已经尽可能地跟国际接轨,但目前还缺少对有毒有害物质的限量要求。特别是婴幼儿产品的化学物质限量要求还有很大空缺,婴幼儿处于最旺盛的发育期,任何有害物质都可能对其造成不可逆的损伤,还需要加大管控力度。而在国际标准的制修订中,我国的参与度不高,我们的标准大都是等同转化,未进行深入研究,没有适合我们的数据作支撑,这就在进出口贸易中失去了主动权。并且等同转化的周期很长,我们会始终落后于国际标准。

可喜的是,国家现大力支持企业制定自己的标准,作为产品的生产和开发者,企业才是真正了解市场需要的群体[15]。企业标准正在逐步占据市场,它对企业更具有指导意义也是更容易被接受的贸易标准。在国际标准方面,我国也在积极参与制修订工作,国际影响力也在逐步提高,未来可期。

4 结 语

从国内情况来看,纺织品、皮革及鞋类产品的有害物质限量要求体系正逐渐健全,随着强制性标准的制定、实施、完善,国内纺织品、皮革和鞋类产品质量安全水平将得到大幅提升。同时标准制定者也应积极研究各种化学添加物的理化性能,深入了解其毒性及其对人体健康和环境的影响,实现行业的可持续发展。

生产企业在标准制修订工作中的加入,使得标准更容易被接受,也更符合贸易要求。生产者应从源头上提高产品质量水平,在加工过程中尽量减少化学试剂的添加,舍弃劣质的化学助剂、防霉剂等。同时,积极开发绿色加工工艺,从根本上提升产品质量水平,创造安全、舒适、健康的生活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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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考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