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汉市主要动物疫病净化工作探索

2022-08-15 00:42张四化杨晓培
湖北畜牧兽医 2022年1期
关键词:武汉市净化养殖场

肖 冉,黎 巧,张四化,赵 静,万 云,岳 龙,杨晓培,吴 颢,阮 征

(武汉市动物疫病预防控制中心,武汉 430014)

随着畜牧业规模化、产业化和区域化步伐加快,动物疫病对于养殖生产、企业效益的影响日益突出。《国家中长期动物疫病防治规划(2012—2020 年)》,提出“实施分病种、分区域、分阶段的动物疫病防治策略,有计划地控制、净化和消灭严重危害畜牧业生产和人民群众健康安全的动物疫病”,要求“实施种畜禽场疫病净化计划,对重点疫病设定净化时限”,为中国动物疫病净化提供了政策依据和工作要求。动物疫病净化是指有计划地在特定区域或场所对某种或某些重点动物疫病实施监测、检验检疫、隔离、扑杀、无害化处理等一系列技术和管理措施,达到并维持该范围内个体不发病和无感染状态,实现消灭、根除疫病病原的过程[1]。2021 年1 月22 日修订通过的《动物防疫法》将动物防疫方针由原来的“预防为主”调整为“预防为主,预防与控制、净化、消灭相结合”,以法律文件形式明确了“净化”既是作为动物防疫的措施,也是动物防疫的目标[2]。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创新体制机制推进农业绿色发展的意见》提出要实施动物疫病净化计划,推动动物疫病防控从有效控制到逐步净化消灭转变[3],《农业部关于大力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加快推进农业转型升级的意见》要求启动动物疫病净化工作,逐步推动全国规模养殖场率先净化,鼓励具备条件的省份建设无疫区和无疫小区[4]。根据相关文件精神,中国动物疫病防控政策正从有效控制向逐步净化、消灭转变,也反映出开展动物疫病净化是提升中国动物防疫能力的必然之举、必经之路。

作为中部养殖大市,2016 年起,武汉市在贯彻落实《国家中长期动物疫病防治规划(2012—2020年)》的基础上,以种畜禽场为重点,在全市范围内开展畜禽规模养殖场主要动物疫病净化工作。武汉市畜禽规模养殖场主要动物疫病净化工作起步较晚,通过探索与实践,取得了一定成效。

1 主要做法

1.1 政策支持

为调动企业参与净化的积极性,武汉市农业农村局制定了《武汉市种畜禽场动物疫病净化方案(2016—2020)》。根据方案,从2016 年起,由农业农村局牵头对全市核心种猪场和祖代、父母代种禽场开展动物疫病净化创建考核,武汉市财政局每年安排专项资金用于扶持种畜禽场开展疫病净化,项目采取以奖代补的方式,企业主动开展动物疫病净化工作,每年申请净化考核,经第三方检测机构验收,对达到净化考核指标的企业给予一个病种一次性20 万元补助,扶持一批净化先驱企业。在此基础上,2022 年1 月,武汉市农业农村局和武汉市财政局联合印发《市农业农村局市财政局关于印发2022—2025 年期间支持农业农村发展有关政策意见的通知》,提出2022—2025 年期间,武汉市动物疫病净化工作具体目标和扶持政策,建成3 个国家级、8 个省级动物疫病净化创建场或示范场,对新认定国家级、省级动物疫病净化创建场或示范场按每个场分别给予一次性50 万元、30 万元奖补,进一步提高武汉市养殖企业参与动物疫病净化工作积极性,培养养殖户动物疫病净化意识。

1.2 技术力量

为保证养殖企业明确净化思路、掌握净化技术,武汉市对养殖企业技术负责人开展了全面的疫病净化技术指导。一是邀请专家授课。利用武汉市高校集中、科研力量雄厚的特点,以武汉市春季、秋季防控培训及非洲猪瘟防控会议为契机,多次邀请华中农业大学、湖北省农业科学院、武汉市农业科学院净化专家为全市基层防疫人员及企业技术负责人开展动物疫病净化技术讲座,内容涉及净化技术,扶持政策,评估流程等。二是组织参与培训。武汉市积极组织江夏、黄陂区部分养殖企业代表及净化工作组织人员参加全国动物疫病净化技术推广培训班,并与来自全国各地优秀企业代表进行疫病净化经验交流。三是深入实地指导。武汉市疫控中心联合华中农业大学及湖北省疫控中心净化技术专家多次深入养殖场,与养殖一线技术人员面对面交流,查看场区外围及生物安全设施设备,指导各规模养殖场制定适合本场(户)的动物疫病净化技术方案,努力实现“一场一策”“一病一策”,在武汉全市形成疫控系统、科研院所和养殖企业互相学习、共同探讨、紧密合作的有利氛围。

1.3 示范创建

2012 年,国家疫控启动《规模化养殖场主要动物疫病净化和无害化排放技术集成与示范》项目,倡导各级疫控部门在动物疫病净化技术研究、制度建立、技术集成与应用、示范评估等方面进行研究和实践,并组织开展了国家级动物疫病净化创建场、动物疫病净化示范场(以下简称“两场”)评估工作[5]。武汉市疫控中心积极组织有条件、有意愿并且正在开展净化的养殖场申报国家级“两场”创建以及省级“两场”创建工作,并组织专家对通过初审和复核的养殖场开展“一对一”技术服务。在各方合力推动下,2016—2021 年5 年时间里,武汉市参与动物疫病净化企业数量逐年升高。武汉市共30 余家畜禽养殖企业参与到疫病净化工作中,其中,通过国家级示范场考核1 家,国家级创建场考核4 家,通过省级示范场考核1 家,省级创建场考核2 家。

1.4 成果巩固

武汉市动物疫病预防控制中心将畜禽场动物疫病净化监管与常规监测工作相结合,把种畜禽场纳入动物疫病的监测计划中,并加大病原学监测力度,对种畜禽场疫病净化效果开展持续评估,以便及时、科学指导养殖场开展净化工作。同时,对规模化养殖场加强督查监管力度,制定了净化年检计划,根据国家“两场”创建现场评估标准,对养殖场防疫资料、生产记录、场区环境等方面进行指导,确保养殖场各项防控措施和净化措施落实到位,通过监督手段巩固种畜禽场动物疫病净化成果。

1.5 区域净化

实施动物疫病净化区域化管理是控制和消灭动物疫病的国际较为通行做法。国家大力推行无疫区和无疫小区建设,武汉市将区域净化和无疫小区建设作为重要防控举措来抓。无疫区,即无规定动物疫病区,是以行政区域或基于地理区域为单位划定的区域,该区域内实现了某种疫病的无疫。无疫区的建设由政府主导、企业参与,原则上由省级兽医主管部门提出申请,并由农业农村部组织对申请区域内疫病流行情况和防疫体系开展考核。无疫小区,即无规定动物疫病小区,是指处于同一生物安全管理体系下的养殖场区,在一定期限内没有发生某种动物疫病的若干动物养殖和其他辅助生产单元所构成的特定小型区域。无疫小区的区域规划基于生物安全管理和养殖措施来划定,无疫小区的建设遵循企业主导、政府引导、行业监管的原则,由以畜禽养殖为核心的企业或企业联合体为主体开展无疫小区的建设、申请、维持等工作,畜牧兽医部门负责该辖区无疫小区建设动员、材料审核、日常监管、技术支持、情况报告等工作。

武汉市江夏区开展猪瘟、猪伪狂犬病、高致病性猪蓝耳病净化示范区创建,依托华中农业大学“十三五”重点研发项目,通过探索“连点成线或成片”的区域净化及多病种协同净化模式,研究区域净化生物安全体系建设规范,建立了以提升龙头企业生物安全为特色的净化示范区,致力于打造江夏区龙头企业生物安全管理体系、区域性防疫屏障体系和疫病监测体系,净化示范区的创建也将为非洲猪瘟等疫病的区域净化打下良好基础。此外,根据《农业农村部办公厅关于加快推进非洲猪瘟无疫区和无疫小区建设及评估工作的通知》(农办牧〔2020〕33 号)文件精神,净化专家团队在武汉市范围内积极探索推动非洲猪瘟无疫小区建设,通过开展培训及到场宣传等方法,鼓励具有较高生物安全防护水平的生猪养殖屠宰一体化企业创建非洲猪瘟无疫小区,并积极与农业农村局、财政局沟通,争取对建设运输车辆清洗消毒中心、生猪屠宰加工企业配备检测仪器设备和无疫小区建设给予政策支持。

2 武汉市净化工作现存的主要问题

养殖企业作为动物疫病净化的主体,在整个疫病净化过程占据着重要位置,扮演着关键角色。养殖场既是生产畜禽的工厂,又是疫病滋生的温床,既是疫病净化工作的直接受益者,又是疫病威胁的直接受害者。以养殖场作为源头入手开展净化工作,有助于从根本上提高中国养殖场生物安全管理水平。武汉市开展疫病净化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有两点,一是养殖企业主动性欠缺,开展净化动力不足,相较于其他省市,武汉市净化工作开始较晚,开展疫病净化氛围还未形成,养殖企业也没有全面理解开展疫病净化对生产管理的重要意义,对于国家级、省级“两场”创建申报工作缺乏主动意识;二是养殖企业净化技术体系不健全,部分场由于建场时间较长,硬件设施相对落后,加上重生产管理轻兽医防疫,导致疫病净化进程缓慢,对于某些已经开展疫病净化的养殖场,仍存在净化方案不科学,或未能结合本场实际,净化方案实施效果不理想的现象,部分通过净化验收的种畜禽场缺乏成熟的净化维持措施,导致已净化的动物疫病存在返阳的可能,净化成果难以巩固。

3 疫病净化长效机制探索

在非洲猪瘟防控形势下,养殖场户逐渐意识到生物安全体系建设的重要性,各场户从人员、饲料、饮水、物品、车辆的生物安全管理,猪场硬件设施建设、免疫预防、疫病防控、无害化处理等多个方面查找防疫漏洞,寻找规范化的养殖过程操作方案,对包括非洲猪瘟在内动物疫病净化工作的开展起到巨大促进作用。武汉市处于净化探索实践的早期阶段,结合非洲猪瘟防控,在不断调研的基础上,积极探索适合武汉市的动物疫病净化长效机制。

3.1 建立系统化、规范化的动物疫病净化工作机制

积极探索适合武汉市的动物疫病净化模式,建立系统的净化工作机制。一是制订各级主管部门目标管理责任书,将净化工作的开展列入市级主管部门对区级主管部门的考核,充分调动兽医主管部门的积极性;二是实施项目联动机制,将动物疫病净化与畜牧、兽医相关扶持项目安排结合起来,对于通过净化评估的养殖场(区),在种业工程、品种资源保护与改良、标准化建设、无害化处理和免疫补助等项目上予以优先安排,通过制度创新,引导养殖企业主动净化;三是建立武汉市动物疫病净化场创建考核制度和年审制度,确立净化考核相关的申报流程、评估方案、现场考核标准,采样检测方案等规范化制度和实施方案,确保考核评估工作规范、透明、有章可循。

3.2 持续推进“两场”创建及无疫小区建设工作

持续推进国家级、省级“两场”创建工作及无疫小区建设,建立净化评估工作制度,按照“自愿申请、统一标准、科学评估、分类管理、有效监督”的原则组织武汉市养殖企业申报动物疫病净化“两场”创建申报,并积极争取财政支持,建立相关补贴标准,鼓励龙头企业开展无疫小区建设工作。并积极与农业农村局、财政局沟通,争取对建设运输车辆清洗消毒中心、生猪屠宰加工企业配备检测仪器设备和无疫小区建设给予政策支持,鼓励具有较高生物安全防护水平的生猪养殖屠宰一体化企业创建非洲猪瘟无疫小区。同时,对通过审查的养殖场或无疫小区开展持续性监督,巩固净化成果。

3.3 充分发挥资源优势,培养净化服务专家团队

净化工作中的一项重点工作就是培训,不仅养殖企业需要净化技术支持,开展疫病净化的组织人员和参与考核评估的专家更需要系统的培训,最终做到统一思想、认清方向、摸清路线。可以利用武汉市高校集中、科研力量雄厚的特点,从高校、科研院所和疫控机构中选取技术人员建立动物疫病净化合作平台,将净化工作组织人员、技术骨干、考核队伍组织起来,针对不同培训对象,通过持续的专题培训、技术研讨、工作推进、现场交流等多种形式,培养起一批专家队伍,在全市形成疫控系统、科研院所和养殖企业互相学习、共同探讨、紧密合作的有利氛围,将动物疫病净化在武汉市推动起来。

3.4 强化疫病净化工作品牌建设

通过纸质传媒和网络等新媒体,大力宣传已通过动物疫病净化示范场、创建场评估认证的企业,扩大净化创建工作的社会影响,提高净化场行业知名度和市场竞争力,切实增强优秀养殖企业的辐射带动作用,扩大示范效应,营造疫病净化工作的良好氛围,引领带动更多养殖企业加入到净化行列。

动物疫病净化是一项长期性、持续性、协作性的系统工程。养殖企业作为动物疫病净化的主体,在整个疫病净化过程占据着重要位置,扮演着关键角色,应当主动承担起动物疫病净化责任,与主管部门、科研院所加强沟通,多方协作达到共赢,共同构建武汉市动物疫病净化长效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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