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养生主》:“缘督以为经”(下)

2022-08-13 02:24上海方勇
名作欣赏 2022年22期
关键词:庖丁薪火宗旨

上海 方勇

下面我们讲“右师”和“泽雉”的故事。“右师”和“泽雉”两个故事一反一正,从两个方面继续阐释“缘督以为经”的道理。

公文轩见右师而惊曰:“是何人也?恶乎介也?天与,其人与?”曰:“天也,非人也。天之生是使独也,人之貌有与也。以是知其天也,非人也。”

泽雉十步一啄,百步一饮,不蕲畜乎樊中。神虽王,不善也。

公文轩是人名,这个没有疑义。但是 “右师”是不是人名,就有问题了。历史上有两种解释,司马彪认为右师是个人名,“姓公文氏,名轩”,宋人也。但是梁简文帝以及后来的林希逸,都认为右师是个官名。“已刖之人为右师之官”,在这里,我认为右师是一个官名,因为贪恋名利,所以受到刖刑,成为一个身体残缺的人,“介”就是一只脚的意思。公文轩看到右师残缺一只脚,问他是人造成的,还是天造成的?下面所谓“天也,非人也。天之生是使独也,人之貌有与也。以是知其天也,非人也”,关于这个回答,有的学者认为是右师之答。但是如果作右师之答,那么这则寓言的意思是“右师虽然遭到了刖刑,但仍处之自然,安受天命”,意思虽然也正确,但是和下文“泽雉”寓言就脱然有间,互不相关了。所以这里应该是公文轩悟而自答。刘凤苞说:“‘曰’字,自为转语。”张默生说:“‘曰’字非右师答语,乃公文轩惊疑后自悟之语。”这两个人的看法,都是有道理的。所以我们认为,右师是作为一个贪生丧足的反面形象出现的。人生来就有上天给予的完整样貌(双腿健全),现在独独右师只有一只脚,那么必定是上天让他这样的。这个寓言是从反面来论证不能“缘督”,就会遭受到各种各样的伤害。

接下来是“泽雉”,“泽雉十步一啄,百步一饮,不蕲畜乎樊中。神虽王,不善也”。泽雉就是水泽里的野鸡,完完全全地在野外自由自在地生活,不希望自己被关在笼子里,“神虽王,不善也”。吕惠卿对此解释道:“‘不蕲畜乎樊中。神虽王,不善也’,则制乎人间而不得逍遥之譬也。”(《庄子全解》)意思就是说,假如野鸡被供养在笼子里,即使供养丰厚,精神旺盛,也并不会感到自在。讲到这里,我想起了刚才经过研究生公寓招待所门口时,看见有位女士牵着三只小狗,每只小狗的脖子上都系着牵引绳,身上还给穿上了红色衣服。此情景让我想起了“泽雉”这则寓言。我个人觉得给小狗系上牵引绳、穿上衣服这些都不好,小狗虽然有主人喂养,不愁吃喝,不受风霜雨露,但被系起来,像人一样穿上衣服,就违背了小狗的天性啦,这不就是“神虽王,不善也”吗?

接着再看下一个故事:

老聃死,秦失吊之,三号而出。弟子曰:“非夫子之友邪?”曰:“然。”“然则吊焉若此可乎?”曰:“然。始也吾以为其人也,而今非也。向吾入而吊焉,有老者哭之如哭其子;少者哭之如哭其母。彼其所以会之,必有不蕲言而言、不蕲哭而哭者。是遁天倍情,忘其所受,古者谓之遁天之刑。适来,夫子时也;适去,夫子顺也。安时而处顺,哀乐不能入也,古者谓是帝之县解。”

这个“秦失”的“失”,应该是个“佚”字,通假字。秦失是个得道的人,老聃死了,他去吊丧,看到人家哭,他也哭了三声,他的学生就说:“非夫子之友邪?”老师,这个老聃恐怕不是你的好朋友吧 ?秦失说:“是的,是好朋友。”学生嗔怪说:“然则吊焉若此可乎 ?”认为既然是好朋友,你怎么只哭了三声就不哭了呢?秦失就说:“始也吾以为其人也,而今非也。”“其”指老聃,“人也”是世俗的人,我原来以为老聃是一个世俗之人,所以跑来吊丧,准备哭他,后来知道他不是个世俗的人,所以我哭三声就够了。这与《大宗师》里的一则故事很相近,“人哭亦哭”是说世俗的人在哭,我为了顺从“自然”,所以也顺着他们哭一哭。但是人作为一个生命体,是顺自然而来又顺自然而去,我不必为这种生命的变化而陨性伤神,所以只是象征性地哭几下就停止了。这样一来,我这个做法,既顺从了世俗的人,又顺从了天道的自然变化。顺从世俗,是庄子游世思想的表现之一,这是值得注意的。关于这里的老聃,学者有两种相反的看法。一种解释说,老聃是得道的人,那些啼啼哭哭的人,是世俗之人。另一种解释说,老聃不是得道的人,林希逸在《南华真经口义》就是这么解释的,认为老聃死了,世俗的人为什么会哭泣呢 ?问题是出在老聃本人身上,老聃的修养还没有达到大道的境界,无法真正地韬光养晦,把自己隐藏起来,就像庄子在《庚桑楚》中批评舜身上有羊肉的腥味,所以才吸引了蚂蚁。这种解释也有道理,有义理上的依据。我本人呢,比较倾向于前一种解释。因为老子这个人,在《庄子》书里基本上是以一个得道的正面形象出现,特别是《天下》篇称赞他为“博大真人”。

那么秦失就认为这些人“老者哭之如哭其子;少者哭之如哭其母。彼其所以会之,必有不蕲言而言、不蕲哭而哭者”,“蕲”是期望的意思。这些人哭得好像死掉了母亲,死掉了子女,哭得太伤心了,这并不是老聃希望看到的。他们之所以这样哭,是因为他们没有领悟到大道啊 !“是遁天倍情,忘其所受,古者谓之遁天之刑。”“遁”,是逃避;“背”,是违背。句意是说众人遁逃了天理,背弃了情实,哭成这个样子,恰恰是他们遭受到了刑罚啊 !那真正对待死生的态度应该是怎么样的 ?这些遭受到遁天之刑的人,应该怎么解开他们的刑罚呢 ?秦失接着说:“适来,夫子时也;适去,夫子顺也。安时而处顺,哀乐不能入也。”认为应当来的时候,老聃应时而生;应当去的时候,老聃顺理而死。一个人只要安于大道的运化,处处随顺,那么悲伤或者开心,就都不能进入你的心胸啦 !这些话,可与《大宗师》篇“古之真人,不知说生,不知恶死;其出不欣,其入不距;翛然而往,翛然而来而已矣”相发明。能做到这样就是“帝之县解”了。“县”,通“悬”。我们常常说解民于倒悬,人一生下来就开始从生走向死,每时每刻都被这个东西困住,好像脱逃不开,这就是人被“倒悬”的状态,就好像拿绳子把你倒着吊起来。但是只要你安时处顺,那你就被天帝解放了,这就是“县解”。

这则寓言故事是顺着前面的几则寓言故事,更进一步论证了“缘督以为经”,顺从天道,顺从自然,连生死都被勘破,所以比庖丁解牛又更进了一层。

指穷于为薪,火传也,不知其尽也。

文章最后又以这句话作为总结,收束全文。这里关于“指”的解释,歧义比较多。林希逸说“指”为“指示”之“指”,“指其薪以观之,则薪有尽时,而世间之火古今不绝”(《南华真经口义》,即用手指着薪火,观察它,感悟到薪是会烧完的,但是世界上的“火”却是从古时候到现在也烧不完的;褚伯秀说“指”同“旨”,“犹云理也,理尽于为薪”(《南华真经义海纂微》);孙嘉淦说“指”是“物”的意思(物莫非指),是世界上可以看见、观察到的东西;俞樾直接训为“以手指取薪”。此外,其他解法还有很多,这里就不一一列举了。我们认为,“指”指的是动物的脂肪,“薪”有两种,一种是烧火用的木柴,另一种是用来照明的蜡烛。这里的“指穷于为薪”指的应该是裹上了动物脂肪的木柴。它比喻的是人的形体,形体总有枯槁的时候,但是人的精神是可以传下去的。所以这是总结性的话,养生主要不是养形体,而是护养人的精神。这几句话,对后世影响非常大。魏晋时期,关于形神的争论,关于精神不灭,有很大一部分理论就是借鉴这几句话并在此基础上进行发挥的。

最后,我想再总括全文的逻辑结构,捋捋清楚。《养生主》全篇是以“缘督以为经”为纲,然后通过三则寓言故事来阐明养生宗旨的。其一,是用庖丁善于解牛的寓言故事,从正面阐明宗旨。其二,是用右师不善养生与泽雉不蕲樊中的寓言故事,从一反一正两面阐明宗旨。其三,用老聃安时处顺、哀乐不入的寓言故事,进一步阐明宗旨。文章最后又以“薪尽火传”之喻总结前文,戛然锁住全篇。综观全文,以大笔起,以大笔收,开头和收束皆有千钧之力,而中间三则寓言故事,紧扣全篇宗旨,正反设喻,妙意环生。以下我拟对每段进行简要概述。

第一段从“吾生也有涯”到“可以尽年”是总论养生原则的,其中“缘督以为经”——把顺应中虚之道作为养生的常法,是全篇的宗旨所在。

第二段庖丁解牛是“正喻”。庖丁操刀若神,引起了文惠君的惊奇赞叹,使他情不自禁地向庖丁提出“技”的问题,但庖丁却以“道”字换“技”,而大谈其心得。庖丁起初与众多普通的屠夫一样,所见“无非全牛”,只会蛮横地用刀砍肉、砍骨头,刀刃卷折,是“族庖”。但是三年以后,庖丁却从宰牛的过程中,体会到了 “天理”——“臣之所好者道也,进乎技矣。”这里面的“天理”,就是“缘督以为经”,庖丁用刀全然是顺着牛的肌理经脉而来,是沿着骨与骨、肉与肉间的空隙。这些“空隙”就是“虚”。庖丁这样说就关会了“养生”,而所谓的“养生”,就是要顺应世间的万事万物,要自然而然,去应因固有的程序,遵循客观的道理,不要自作主张,妄意妄为。他认为,技艺只能满足以手役刀的需要,属于始学解牛时运用心智所得到的粗迹,体悟大道,遗形去智,运刀以神,游于至虚,方臻绝妙境界,所以解牛千头,历时十九年,而“刀刃若新发于硎”。聆听之后,文惠君不仅再度赞叹,而且从中悟到了养生之道。由此可见,虽然谈的是解牛故事,其意却无处不在发明“缘督”宗旨,关会“养生”奥义,真可谓托意遥深,文情妙绝。而这则寓言故事,同《庄子·达生》篇“佝偻承蜩”“津人操舟”“吕梁丈人”“梓庆削鐻”的故事一样,其本身所体现出来的客观意义,又远超过作者的创作原意,使人们诵读之后,可以从中引出如何在实践中精通技术,掌握存在于各种事物中的“道”(即内在规律),以便由“必然王国”进入“自由王国”的合理见解。

第三段讲“右师”和“泽雉”是用一反一正来说明“缘督以为经”。右师和世间众多追名逐利的世人一样,惑于利禄而游于彀中,因贪心不止而被刖刑,砍掉了一只脚。这里的“右师”就是“养生”的反面教材,他显然违背了“缘督以为经”的宗旨,处理人世间的事情时,任意妄为,不顺任社会、自然。就像当初庖丁手中的刀一样,蛮横地砍斫骨头,最终的结果是刀刃卷折了,自己的身体也遭受到了摧残。泽雉,恰恰是“右师”的对立面,这只小野鸡,宁愿放着有吃有喝、风吹不着、雨打不着的笼子不待,而毋宁生活在笼子外面,逍遥于广阔的大自然当中,虽然有时可能为饥寒所迫,但是精神却是自由自在的,这就是“缘督以为经”。可见右师困于利禄,岂若泽雉俯仰于天地之间,逍遥乎樊笼之外呢 ?这两则寓言,一反一正,互为衬托,不失为发明养生趣旨的妙文。

第四段讲众人吊唁老聃,何其哀也 ?从社会、自然两方面,比较具体地告诉我们怎么去克服生死之惧,从而做到“缘督以为经”。因为“生死”是人生所要面对的最大难题,可以说伴随着人的降生而来,就像把人一直吊着一样,直至“死亡”才能消解。如果一个人能坦然面对生死,那么他自然就不会为了保养身体、延长寿命而去做各种违背天理的事情,在人世间自然会坦然地面对各种事情,顺其自然。所以庄子在阐释“缘督以为经”时,也就必须顺带解决“生死”问题。在老聃死这则寓言中,庄子就给出了自己的看法。秦失之所以只干嚎了三声,就是因为他首先觉得,老聃的出生是顺应自然而来,他的死也是顺应自然而去,我们并不需要去刻意改变这种生命规律,只要顺任它就行,正是理解了这个规律,所以不用哀哭,没有那个必要,何况哀哭反过来会损耗自己的心神 !那么他之所以“嚎”这个三声,是因为要顺任世俗,社会中的普通大众,总是为各种忧愁、喜乐所包围,如果秦失不哭,肯定会受到各种非议、责难,为了避免这类麻烦,所以顺应着哭几声。这就是从自然、社会两方面阐明“缘督以为经”了。这则寓言故事以“死”开端,通过屡次转折,最终仍归到养生主旨,落想可谓出奇。

第五段以薪尽火传的比喻,来说明保养精神的重要性,并收结全文,的确具有很大的艺术魅力,所以宣颖说:“忽借此三句,如天外三峰,隐跃映现。乍读之,似乎突然;谛玩之,妙不容言。其笔脉自上节飘下,而收全篇之微旨,悠然又奕然。”(《南华经解》)

现在我想先概括地谈谈“薪火”问题,谈谈形体和神的关系。在《养生主》的作者看来,形体有尽,精神无穷。对于这个观点,后世形成了不同的看法。桓谭在《新论·祛蔽》中曾以“烛火”之喻来阐述形尽神灭的道理,王充在《论衡·论死》中也认为:“天下无独燃之火,世间安得有无体独知之精?”杨泉在《物理论》中以“薪火”为喻,同样认为“人死之后,无遗魂矣”。我们大概觉得王充是唯物的,但这里庄子讲的其实是精神的传承,两者所论不是同一个问题,用王充所论来批评庄子,大概不太合适。到了魏晋时期,《庄子》的影响更加大了,一些佛教人士就借助薪火观念来论证佛教的转世轮回,比如慧远在《沙门不敬王者论》中说:“火之传于薪,犹神之传于形;火之传异薪,犹神之传异形。前薪非后薪,则知指穷之术妙;前形非后形,则悟情数之感深。惑者见形朽于一生,便以谓神、情共丧,犹睹火穷于一木,谓终期都尽耳。”与王充、桓谭相比,佛教的转世轮回说与“薪火之喻”关系要更加密切一些。佛教强调灵魂,而庄子讲究精神,二者似乎有联系,但是千万不能把两者混在一起,佛教所讲的灵魂是可以在形体死亡以后投胎转世的。清代易学家魏荔彤就批评说:“若庄子‘火尽薪传’之说,释氏以之言转生。然庄子本意从‘古谓是帝之县解’来,亦不与释氏同。即如所说,火者一念之灵明也。此薪尽而火传于彼,如转生之递传也。但气在则灵明方在,如气已散,灵明何所附丽乎?薪必稍有余烬,则可传于他薪。如已为灰,尚何传火乎?”(《大易通解》)庄子是将人的形体、精神与大道联系起来,天地万物都由大道派生,人的精神遨游于天地之间,和灵魂依附之说有着显著的区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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