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鲁迅日记》中的“孝悌”意识与行为

2022-08-11 12:30张士立
湖北工程学院学报 2022年4期
关键词:二弟周作人日记

张士立

(湖北工程学院 外国语学院,湖北 孝感 432000)

提到鲁迅,人们通常首先想到的往往是“新文化运动的旗手”、“反传统反封建的先驱”,以及“打倒孔家店”的斗士等形象。然而当我们以普通人的视角关注日常家庭生活中的鲁迅,却也不难发现“从旧垒中来”[1]302的鲁迅,他与传统文化的关系并非仅限于激烈批判,而同时有着“俯首甘为孺子牛”的另一面。这另一面相当突出地表现于鲁迅的家族伦理意识和家庭日常生活中。鲁迅既创作有小说《狂人日记》与杂文《马上日记》等“新文学”作品,也留下了记录日常生活和家事“流水账”的《鲁迅日记》。从后者所记相关事项看,鲁迅的“家族”成员不仅有父母、兄弟以及周氏下一代,还包括弟媳的娘家人——东京羽太家族成员等。本文通过对《鲁迅日记》中与家族成员“书信往来,银钱收付”等事项的考察梳理分析(1)我们目前看到的《鲁迅日记》是作者自1912年5月5日至1936年10月18日所撰写。其中1922年部分因手稿失落付阙,后将许寿裳所存录的1922年部分片段补入,作为附录。所以本文统计数据少有1922年的记录。,认为鲁迅作为家族的“长子”,其日常生活中相当程度上是自觉恪守着传统的“孝悌”伦理观,乃至堪称某种意义上的典范。

一、鲁迅“孝”对父母

《论语·学而》:“其为人也孝悌,而好犯上者鲜矣。……君子务本,本立而道生。”《孟子·滕文公下》:“入则孝,出则悌。”孝悌两端在中国传统家族伦理中是最基础的德目。鲁迅作为新文化倡导者,在其散文《二十四孝图》中毫无保留地表达了自己对“孝”的批判态度:“才知道‘孝’由如此之难,对于先前痴心妄想,想做孝子的计划,完全绝望了”;“其中最使我不解,甚至于反感的,是‘老莱娱亲’和‘郭巨埋儿’两件事。”甚至于“我已经不但自己不想做孝子,并且怕我父亲去做孝子了。[2]鲁迅对“孝”的鲜明批判,与五四新文化运动“打倒孔家店”、提倡“非孝”[3]的社会思潮是一致的。然而日常生活中的鲁迅,与他在文学作品中激烈表达“反传统”论调相比照,却显得有些悖论,特别是在对待自己父母方面。

(一)“我很爱我的父亲”

在鲁迅十三岁时,祖父因科场案入狱。次年,父亲因受牵连而病重。为了救治父亲,周家一面变卖家产,一面求医买药,这一切事务都自然落在作为长子的鲁迅身上。整整四年,鲁迅几乎每天出入质铺和药店:“总之是药店的柜台正和我一样高,质铺的是比我高一倍,我从高一倍的柜台外送上衣服或首饰去,在侮蔑里接了钱,再到一样高的柜台上给我久病的父亲买药……”[1]438可以想象一个十几岁的少年疲惫奔走在质铺与药店的场景。事过多年,上述“细枝末节”却仍旧再生产为某种创伤性记忆。由此可见,当时鲁迅内心是何等的压抑。最终一八九六年十月十二日父亲去世,根据《鲁迅著译年表》可知鲁迅“本年开始写日记,约至1902年赴日留学前中止(这一段日记已佚)”。[4]关于这段刻骨铭心的创伤在鲁迅当年日记中想必会有所体现,遗憾的是这一时期的日记已佚。不过我们仍可以通过《鲁迅自传》中的片段管窥鲁迅对父亲的态度。如《父亲的病》所述:“听说中国的孝子们,……希望父母多喘几天气,即使半天也好。我的一位教医学的先生却教给我医生的职务道:可医的应该给他医治,不可医的应该给他死得没有痛苦。——但这先生自然是西医”;“父亲的喘气颇长,连我也听得很吃力,然而谁也不能帮助他。我有时竟至于电光一闪似的想道:‘还是快一点喘完了罢……’立即觉得这思想就不该,就是犯了罪;但同时又觉得这个思想实在是正当的,我很爱我的父亲。便是现在,也是这样想。”[5]38让鲁迅最为难忘的是,父亲临终前,衍太太催促鲁迅快喊“父亲”,但是父亲还是咽了气,致使“我现在还听到那时的自己的这声音,每听到时,就觉得这却是我对于父亲的最大的错处。”[5]39因父亲的病,让鲁迅对中医彻底绝望,进而促成了在日本选择学医:“救治像我父亲似的被误的病人的疾苦,战争时便去当军医,一面又促进了国人对于维新的信仰。”[1]438父亲的病逝是鲁迅留学日本选择医学的原因之一,这应该也可以看作是鲁迅“孝”对父亲的补偿心愿。

(二)“好好地供养”与“为祝母寿”

鲁迅对待母亲也可谓很“孝”。这首先体现在娶朱安为妻的态度上。鲁迅曾说“这是母亲给我的礼物,我只能好好地供养它,爱情是我所不知道的。”[6]在这桩婚事中,朱安是一个牺牲品,而鲁迅也是受害者。鲁迅竭力想忘掉这段无爱的婚姻生活,却又尽力避免给母亲和妻子带来不快。“我们既然自觉着人类的道德,良心上不肯犯他们少的老的的罪,又不能责怪异性,也只好陪着做一世的牺牲,完结了四千年的旧账。”[1]318鲁迅认识到这种婚姻悲剧是几千年腐朽文化所结的苦果。在早期的杂文集《坟》和《热风》里,鲁迅不止一次控诉这种旧礼教的非人道性。(2)如《坟》中写道:“中国人向来就没有争到过‘人’的价格,至多不过是奴隶,到现在还如此,然而下于奴隶的时候,却是数见不鲜的。”《热风》(随感录二十五)写道:“中国娶妻早是福气,儿子多也是福气。所有小孩,只是他父母福气的材料,并非将来的‘人’的萌芽。”如果按照当时的封建正统思想,丈夫有“休妻”的权利,鲁迅无法接受这段婚姻,但是他没有选择“休妻”,没有再给另外一个受害者带去更多痛苦。况且鲁迅也做到了如他所说的那样,虽和朱安只有夫妻之名,却一直承担着“供养”的责任,即使鲁迅和母亲都去世后,许广平也在替鲁迅继续尽这份职责。如一九四四年八月三十一日许广平写给朱安的信中写道:“至于你的生活,鲁迅先生死后六七年间,从没有间断……”(3)详见:岸阳子.超越爱与憎——鲁迅逝世后的朱安和许广平[J].鲁迅世界,2001(4):39-46。查看鲁迅去世后许广平与朱安的书信往来,有更多的记录,此处不再累述。

鲁迅孝对母亲的另一个突出表现是为母祝寿。据《鲁迅日记》记载:

(一九一四年八月)二十九日托许季上寄金陵刻经处银五十元,拟刻《百喻经》。(4)文中所引《鲁迅日记》内容,均源自:鲁迅.鲁迅全集(第十五、六卷)[M]. 北京:人民文学出版社,2005。不再一一标注。

鲁迅为祝母寿,托金陵刻经处刻印《百喻经》一百册,前后共汇款六十元,一九一五年一月印成。接着一九一六年十二月三日起归省探亲为祝母亲六十大寿,共三十七天。日记中有多处记载这个盛况。如:

(一九一六年十二月)十三日 晴。旧历十一月十九日,为母亲六十生辰。上午祀神,午祭祖。夜唱“平湖调”。

此外还记有“午后客至甚众”、“下午唱‘花调’”、“夜唱‘隔壁戏’及作小幻术”、等等。这完全是一个传统的道地的孝子所为。

《鲁迅日记》中还有多处“同母亲往某某医院诊”之类的记载。如:

(一九二一年五月)五日 晴。上午随母亲往山本医院诊。

即使是鲁迅落户上海后,对于还在北京的母亲和朱安,仍然每月汇款家用钱,且常有书信往来。一九三二年十一月九日鲁迅收到三弟周建人的电报“母病速归”,第二天上午即“往北火车站问车。往中国旅行社买车票……”,十三日回到北京。接着就是延医取药,如:

十六日……盐泽博士来为母亲诊,即往取药,并付泉十一元八角。

鲁迅直至十一月二十三日母亲痊愈后才返沪。

此外,萧红在《回忆鲁迅》一文中述及:“我(鲁迅)不多喝酒的。小的时候,母亲提到父亲喝了酒,脾气怎样坏,母亲说长大了不要喝酒,不要像父亲那样子……所以我不多喝酒的,从来没有喝醉过……”。这与鲁迅本人所记略有偏差,《鲁迅日记》中多处述及酒后“颇醉”、“小醉”、“大醉”,如:

(一九一二年八月)一日……晚饮于广和居,颇醉。

(一九二一年五月)二十七日……清晨携工往西山碧云寺为二弟整理所租屋,午后回,经海甸停饮,大醉。

或许是因为萧红曾作为鲁迅家的常客,可能亲耳听到鲁迅说过“从来没有喝醉过”的话,也可能是出于对老师“完美形象”的维护。萧红所记至少可以表明,在她作为亲历者眼中,鲁迅也是个“听话”的孝子。

二、鲁迅“悌”对兄弟

何为“悌”?其本义首先是指作为兄长的哥哥爱护尚是幼小的弟弟。另据《说文解字•心部》:“悌,善兄弟也。”[7]“悌”作为传统家族伦理的德目,要求兄弟之间互相敬爱,或曰兄爱弟,弟敬兄。(5)《史记·五帝本纪》:“使布五教于四方,父义,母慈,兄友,弟恭,子孝,内平外成。”《墨子·兼爱下》:“友兄悌弟”。鲁迅作为家族中的长子,其“悌”意识主要表现于对两位弟弟的友爱和帮助。但是通过《鲁迅日记》的相关记载,可以有所了解作为长兄的鲁迅如何持久关照两个兄弟及弟媳羽太家人等。

(一)鲁迅与周作人失和前后的手足情

在周作人的成长道路上,作为长兄的鲁迅起到了领路人的作用。周作人在文学上取得的成就,最初离不开鲁迅的提携,而在生活方面也是如此。《鲁迅日记》提供了这方面的诸多证明。

一九〇六年秋天,回国与朱安完婚的鲁迅带领周作人踏上留学日本之路。由于周作人与羽太信子结婚,且清政府已不再提供官费,在日本的经济更为窘迫,为此作为长兄的鲁迅选择回国发展。正如鲁迅《呐喊》自序中所言:“因为我的母亲和几个很希望我有经济上的帮助,我便回到中国来”,这应该也是鲁迅意识到“长子为父”责任的自觉选择。其中的“几个”就包括弟弟周作人在内的家人。

在一九一二年至一九一九年鲁迅举家移居北京,该时期的《鲁迅日记》述及兄弟二人(包括与二弟媳)书信往来极为频繁。虽然书信的内容现在难以知晓(在人民文学出版社出版的《鲁迅全集》之《鲁迅书信》卷,也未看到这期间兄弟二人的通信内容,只有1921年鲁迅致周作人的22封信。),但是我们通过《鲁迅日记》可知,鲁迅在兄弟失和之前对弟弟周作人的关照,及缘此而对东京羽太家的关照。鲁迅作为家中长子,在当时周作人尚没有足够经济能力养家时,由于羽太家与自家兄弟的婚姻关系,鲁迅责无旁贷地肩负起了这一重任。鲁迅于一九一二年五月赴教育部任职,五月至七月“津贴六十元”。《鲁迅日记》一九一二年七月十日记载:

午前赴东郊民巷日本邮局,寄东京羽太家信并日银十圆。

这是鲁迅第一次给东京羽太家汇款。而周作人在一九一一年从日本回中国后,一九一二年在浙江省教育司任视学(督学)半年,后转浙江省立第五高级中学教员,教了四年英文。“我的薪水自葵丑八月(一九一三年)起,是每周十八小时,每月六十八元,较以前稍好。”。“我在教育会里……但因为县署有每月五十元的津贴,所以要办点事业”可见此期间周作人的收入还算可以的,加上鲁迅每月所汇的“家用”,足以保障绍兴老家的生活。一九一七年,周作人到北京大学附属国史编纂处做编纂,半年后的一九一八年出任北京大学文科(文学院)教授。而据《周作人日记》记载“(一九一九年)二月八日晴上午往日邮局寄羽太函附金十五元”[8],这是日记中首次周作人的汇款记载。换言之,一九一二年至一九一八年,这期间是鲁迅替二弟周作人夫妇担起了这份寄款东京羽太家的责任。具体汇总如下:

表1

直至周作人出任北京大学文科教授后的一九一九年三月二十二日,鲁迅仍然寄款:上午寄羽太家信并泉卅。

这是《鲁迅日记》中的最后一次记录,说明在周作人夫妇赴京后,鲁迅仍在资助羽太家族,足以进一步证明鲁迅视在经济上资助二弟周作人家庭为自己的分内事。

《鲁迅日记》还述及一九一九年四月十八日至八月十日周作人和羽太信子回东京探亲期间事项,从中可见鲁迅也是出手大方。如:

(一九一九年)一日雨。往日邮局寄泉百并与二弟妇信。

八日晴。上午往东交民巷日邮局寄二弟信并泉四百。

这后一项所寄“四百元”的价值,按狄登麦的调查结果(6)韩大强.鲁迅由北京官场转向上海文场的心路历程[J].鲁迅研究月刊,2015(12)。1918年清华大学外籍教师狄登麦对北京西北部195户家庭的调查结果,发现“这些家庭的年收入从30元到269元不等,中间水平的家庭收入在每年90元到109元之间”。看,足够四个普通家庭(四口之家)一年的开支。

鲁迅对周作人的手足情深,还体现在对周作人两次生病时的悉心呵护。据《鲁迅日记》记载:

(一九一七年五月)十三日 二弟延Dr.Grimm诊,云是瘄子。

该条记录注释为:

周作人自五 月 八 日发病,十二日至北京首善医院,被误诊为感冒,后病情加重。因当时猩红热流行,鲁迅于次日延请格林博士诊,确诊为麻疹。在周作人患病的二十天里,全由鲁迅一人照料,兄弟二人共同度过了一段难熬的日子。

鲁迅在几年后写的小说《兄弟》中,有这段记忆的描述,周作人看后颇为感慨,直到晚年提及此事,认为“与事实相合”。[9]

另外一次是一九二〇年底周作人患肋膜炎。据《鲁迅日记》(一九二一年)三月二十九日的注释:周作人是时病势恶化,于一九二一年三月二十九日移住山本医院;六月二日至香山碧云寺修养;九月二十一日返寓。期间鲁迅曾先后借款七百余元用作医疗费用。《鲁迅日记》(一九二一年四月至五月)中,“往山本医院视二弟”的记录有十七次之多,例如:

(四月)五日晴。午后往山本医院视二弟。

(四月)二日昙。午后往山本医院视二弟……

(五月)十八日 晴。午后往山本医院视二弟。

……

后周作人移至碧云寺修养,《鲁迅日记》记载往碧云寺视二弟的事项有七次。如:

(五月)二十四日晴。上午齐寿山来,同往香山碧云,下午回。

(五月)二十七日晴。清晨携工往西山碧云寺为二弟整理所租屋,午后回。

在此期间,鲁迅还为二弟购书、送书等,可以说无微不至。

鲁迅与二弟周作人在中国新文化运动和近代文学史上有着举足轻重的地位,所以周氏兄弟的失和也成了众所瞩目的大事件。由于当事人对此事至死都讳莫如深,所以关于失和的原因给后人留下太多的猜测,这已成鲁迅研究史上聚讼不已之谜。据研究者考证,周作人在与鲁迅失和后写了很多挖苦鲁迅的文章,有的近于辱骂了,如《“破脚骨”》(在文章中,他暗示鲁迅是个“无赖子”,并且作了一连串的“考证”[10])等。而鲁迅在公开场合很少提及周作人,只是和许广平、周建人私下有过交谈。周建人在《鲁迅与周作人》一书中说到:

有一次,周作人的一部译稿交给商务印书馆出版,编辑正在处理。鲁迅说:“莫非启孟的译稿,编辑还用得着校吗?”我说:“那总还是要看一遍吧!”鲁迅不做声了。[11]

这段记述也表明鲁迅对周作人才气和学识的赏识,没有因失和而有所改变。一九二七年鲁迅定居上海后,仍关心在北京的周作人,因为当时北京已被军阀张作霖占领。鲁迅在至章廷谦的信中有提到周作人:

周启明盖在日本医院欤。……见天乔峰得启明信,则似已回家……他之在北,自不如来南之安全……[12]

从中可见鲁迅对周作人仍然牵挂于心。至1932年《鲁迅日记》书帐中又有:

周作人散文钞一本 〇.五〇。

这也进一步透露鲁迅心中对兄弟周作人一直有所关注。上述情况表明,鲁迅与周作人失和后,较之周作人时有的不逊言语,作为兄长的鲁迅则不乏君子风度,换言之,鲁迅保持了“兄友弟”的雅量。

(二)鲁迅与三弟周建人的兄弟情谊

周建人在文学方面的成就远不及两位兄长,但是在其他如生物学、妇女解放运动等方面颇有成就,而且参与创立中国民主促进会,并当选为第一届理事会理事。解放战争期间,周建人积极投身于中华民族的解放事业中,建国后历任要职,为新中国的发展建设做出了重要贡献。而作为长兄的鲁迅在周建人的成长与发展过程中,也给予其无微不至的帮助。鲁迅对周建人的关照,体现在如学术、事业、家庭等日常生活中各个方面。现摘录日记中部分相关记载如下:

(一九一五年四月)二十八日。……为三弟买书。

(一九一六年十一月)二十六日上午稻孙寄来《岩石学》一部二册,……为三弟买。

(一九一七年三月)十日。……以德文典四本托持寄三弟。

(一九一八年二月)二十二日……寄三弟《物种变化论》一册并函。

(一九一九年三月)二十一日晚……为三弟写文论。

其后有“(一九二一年九月)二日下午三弟启行往上海”,这是周建人经鲁迅、周作人托人介绍,在上海商务印书馆谋得一职,该日赴任,开始了在上海的生活。周建人与羽太芳子因人生道路选择不同等因素,关系逐渐恶化,并最终破裂。周建人随后与王蕴如结婚、生子,重新组建了家庭。

一九二七年十月鲁迅定居上海后,兄弟之间更是相互关照。在此后的日记中频现“邀三弟”、“邀饭于……三弟”、“同三弟广平观电影”、“晚三弟来,食蟹”等记事,可见兄弟手足情深。周建人和王蕴如重组家庭后,这一家也成了鲁迅家的常客,日记中频频出现“三弟及蕴如来”、“三弟及蕴如携婴儿来,留之夜饭”、“邀三弟及蕴如同至……观影”等记录,可见兄弟俩家交往甚密。另外,在《鲁迅日记》(一九一三年十一月)中有如下一条记载:

二十九日……蕴如之甥女出嫁,送礼十元。

从这一侧面尤可见鲁迅对三弟家庭(包括姻亲)的重视。

(三)对待羽太家的兄弟姐妹

羽太家族的兄弟姐妹除了嫁到周家的羽太信子和羽太芳子外,还有羽太重久和羽太福子。羽太信子和羽太芳子分别嫁给了周作人和周建人,也可算作自家人。在日记中常见“信子信”“二弟妇信”“芳子信”“三弟妇信”等,也有如“(一九一六年)十二月二日晚至孝顺胡同为芳子买革履一两,十四元。”这样的记载。需要补充的是,两姐妹在回东京探亲期间,鲁迅所给予的资助。现择要摘录如次:

(一九一七年三月)五日 寄羽太宅信,附致芳子、福子笺并泉五十四。

(一九一七年四月)六日午后寄芳子信并泉廿。

(一九一七年五月)十八日上午往日邮局寄三弟妇信并泉百五十。

(一九一七年五月)三十日上午寄芳子信并泉十。

(一九一九年五月)一日 往日邮局寄泉百并于二弟妇信。

在周建人离京到上海就职后,鲁迅对芳子仍有关照。如:

(一九二四年三月)二十日。……晚往山本医院视芳子疾,并致泉十,又自致十。

(一九二四年五月)二十六日下午往山本医院看三太太。

(一九二四年八月)十三日往山本医院视三太太疾,赠以零用泉廿。

这些记录足可显示鲁迅在这个大家庭中的“家长”风范。

羽太重久和羽太福子对于鲁迅而言,他们只是二弟、三弟的娘家人,可以说是个“外人”,但是在鲁迅的“家族”观念中,他们也成为“自家兄弟”的成员。所以《鲁迅日记》记涉与重久和福子相关事项,除较多的书信和明信片往来外,还有如下银钱寄赠的记载:

(一九一四年四月)十四日赴日本邮局寄羽太家信并银十五元,为重久营中之用。

(一九一五年九月)四日……往日邮局寄重久信并银十元。

(一九一六年三月)一日晨至交民巷寄重久信并银五元。

(一九一七年一月)三十一日寄重久信并银五圆。

三、做父亲“甘为孺子牛”

鲁迅《我们现在怎样做父亲》一文有力批判了当时中国家庭礼教的核心——“从来认为神圣不可侵犯的父子问题”,亦即“三纲”中的“父权”。该文发表于新文化运动勃兴的一九一九年,在当时有积极意义,如今看来,其中观点仍不过时。鲁迅反对“父对于子,有绝对的权力和威严”,而提倡父爱:“我现在心以为然的,便只是‘爱’。”“觉醒的父母,完全应该是义务的,利他的,牺牲的。”[1]138其实,鲁迅批判“父权”而提出的“父爱”思想,与中国传统“孝悌”文化也有相一致的方面。《礼记·礼运》:

何谓人义?父慈,子孝,兄良,弟悌,夫义,妇听,长惠,幼顺,君仁,臣忠。

其中“父慈”是列于十项“人义”的首位。《孟子》作为儒家典籍“四书”之一,其中的“老吾老以及人之老,幼吾幼以及人之幼”(《孟子·梁惠王上》),也可谓是对“父慈子孝”之义的进一步发挥。由此考量,传统“孝悌”伦理所要求的“子孝”是以“父慈”为前提,而鲁迅著名诗句“俯首甘为孺子牛”,也可能是经历五四新文化后,对传统“孝悌”文化的一种创新性体认。

日常家庭生活中的鲁迅是如何关爱下一代的呢?我们可以通过《鲁迅日记》中的记载,寻找答案。需要说明的是:这里的“下一代”不仅指鲁迅自己的孩子周海婴,还包括其二弟周作人家的周丰一(丰丸)、周静子(谧),以及三弟周建人和羽太芳子所生的冲(一岁余夭折)、马理(周鞠子)、沛(丰二)、丰三,以及周建人与王蕴如所生的周晔(阿玉、烨儿、晔儿)、周瑾(瑾男、阿菩)、周蕖(蕖官)。从《鲁迅日记》中可见,鲁迅的“俯首甘为孺子牛”体现在如下方面:

(一)关爱下一代的身体健康

周海婴是鲁迅之子,鲁迅关心其健康成长是理所当然的。下面所举是鲁迅关爱兄弟的孩子(丰丸、沛、马理)就医的记载。

关于周家下一代长子周丰一的出生,《鲁迅日记》记载有:

(一九一二年五月)二十三日……云二弟妇于十六日下午七时二十分娩一男子,大小均极安好,可喜。

鲁迅用了“极安好,可喜”,喜悦之情溢于言表。此外,鲁迅一九一三年六月份归省探亲,或许有期待见到丰丸之意,恰好赶上满一岁的周家长孙丰丸生病:

七月三日丰丸伤凤,往诊陆炳常。

七月二十六日晨因丰丸发热,往诊陆炳常。夜不睡。

丰丸生病鲁迅去请医生,“夜不睡”简单的三个字,可见鲁迅对孩子爱心之一斑。

日记中一九二〇年五月十九日至七月十三日的将近两个月的期间,对周丰二(沛)生病有非常详细的记载:

五月十九日沛大病,夜延医不眠。

二十日黎明送沛入同仁病院,芳子、重久同往,医云肺炎。午归,三弟往。下午作书问三弟以沛状,晚得答,言似佳。

二十一日……上午往病院。

二十二日……在病脘。

二十三日……在病院,上午一归,晚复往。

二十四日晴。在病院,沛病甚剧。

二十五日昙。在病院……言沛病革,急复驰赴病院。

二十六日晴。沛转安……夜在病院。

二十七日晴……夜在病院。

二十八日……夜在病院。

二十九日下午往病院,晚归家。

三十日晚往病院。

三十一日 ……夜在病院。

连续十二天,鲁迅几乎每天都去医院,甚至晚上在医院陪护。

接着在六月一日至十四日期间,除去八日“下午往病院,晚归家”、十三日“在病院”外,均是“夜在病院。”六月十七日至七月十三日“下午沛退院回家。”鲁迅几乎是隔一、两日则“往同仁医院视沛”。七月十五日“下午沛腹写,延山本医生诊。”,十六日“晨沛复入同仁病院。”又是每隔一日“往山本医院取药”。其中“夜延医不眠”、“言沛病革,急复驰赴病院”等寥寥数语,可见鲁迅的焦急之态,侄子的病情随时牵动着鲁迅的神经。

另外还有关于马理的就医记录,如:

(一九二二年五月)二十二日马理入山本医院割扁桃腺,晚往视之,赠以玩具三事。

(一九二五年三月)十二日晚为马理子付山本医院入院费三十六元二角。

由上可见,鲁迅诚可谓是将自己兄弟的孩子视为己出。

(二)关心下一代的成长教育

鲁迅在《我们现在怎样做父亲》中还强调:“父母对于子女,应该健全的产生,尽力的教育,完全的解放。”这一批判“父权”的新思想,其实在传统“孝悌”文化中也并非完全无迹可循。例如《三字经》有曰:“养不教,父之过”。由此看来,所谓“父慈”的内涵,不仅在于慈爱养育,而且包括尽力教育。

周作人曾在《绍兴县教育会月刊》、《绍兴教育杂志》上发表大量儿童文学方面的研究文章。有学者指出,周作人早先写的文章大多经过鲁迅润色后才拿出来发表。[13]鲁迅在1914年教育部任职期间曾负责“儿童艺术展览会”工作,也积累了有关儿童教育方面的经验。可以说在儿童教育方面,鲁迅有相当丰富的理论知识和实践经验。《鲁迅日记》中没有言辞说教的记录,但是在一些生活琐事上,如给孩子置玩具、陪孩子游玩、看电影、看画展、书画书写等,都可见鲁迅“俯首甘为孺子牛”的践行。

例如关于二弟之子丰丸,日记中有:

(一九一四年六月)七日晴……又丰丸画一枚。

(一九一四年七月)四日昙。……得二弟信并丰丸画一枚……。

(一九一六年十月)二十五日晴。上午得二弟信附丰丸习字一枚……

(一九一八年一月)三日晴。……得家信,有丰所作字……。

从中可以看出,鲁迅及家人对下一代画画,习字等学习方面的重视。

又如关于三弟之子周烨,一九二七年鲁迅到达上海后,第一次买礼物送给周烨:“十一月十八日买布人形一枚赠晔儿。”随后有多处记载:

(一九二八年四月)十一日买小踏车一辆赠烨儿。

(一九三〇年九月)二十七日王蕴如携烨儿来,因出街买糯米珠二勺、小喷壶两个赠二孩子。十二月二十三日又添玩具四种赠阿玉、阿菩。

(一九三一年十二月)十六日下午买玩具分赠晔儿、瑾男、志儿。 十二月十二日买玩偶二具,分赠阿玉、阿菩。

(一九三四年二月)五日购赠阿玉、阿菩跳绳各一。

玩具对于孩子在智力的开发和身心体格的健康成长过程中,有着重要的作用。鲁迅送给孩子的礼物由最初的“布人形(布娃娃)”到小踏车,再到跳绳,从中可以看出鲁迅关心孩子成长的每一步,而且深知孩子身体成长的规律。

《鲁迅日记》中还有很多“观影”的记载,特别是一九二七年以后,看电影的频率更是频繁。其中和周建人家人共赏的机会最多,可见其兄弟情深。下面是一九三五年《鲁迅日记》中的几则:

(四月)二十日。午后蕴如携阿菩来,遂邀之并同广平携海婴往光陆大戏院观米老鼠儿童影片。

(五月)十一日夜与蕴如、阿菩、三弟及广平、海婴同往新光大戏院观《兽国寻尸记》。

(六月)二十九日下午邀蕴如及阿玉、阿菩并同广平携海婴往光陆大戏院观米老鼠影片凡十种。

众所周知,米老鼠影片是世界经典的儿童作品,从诞生起就一直伴随并影响一代代孩子的成长。当然在鲁迅或者之前的时代,并不是每个孩子都能轻易看到的,而作为鲁迅家的孩子,不止一次观赏到这类影片,这是非常幸福的。鲁迅积极地为孩子创造这样的机会,让他们的内心世界更加丰富。这种行为本身就是鲁迅父爱的显证。

与孩子学习直接有关的是下面几则关于“学费”的记载:

(一九三三年八月)三十日。蕖官昨周岁,赠以衣裤二事,饼干一合,又赠阿玉、阿菩学费五十。

(一九三四年二月)二日 。赠三弟泉百,为阿玉等学费之用。

(一九三五年一月)二十六日晚蕴如及三弟携晔儿来,赠以诸儿学费泉百。

这些事不仅体现兄弟间的手足情,更反映出作为长子的鲁迅对家族下一代孩子受教育问题的重视和担当。

《鲁迅日记》中也有相当多关于许广平与周海婴的记载,如周海婴体弱多病,有多次就医以及携海婴游玩的记载。对鲁迅而言,这无疑是其“甘为孺子牛”的最直接方面。本文没有过多论及,并非这些不重要,只是从鲁迅对待家族兄弟孩子的关爱事项,足以想见他对自己小家庭的“父爱”了。

值得一提的是,《鲁迅日记》中对家里佣人也有几处记载。佣人从严格意义上不能称为家人,况且当时还是有身份差别的年代。鲁迅《祝福》中的祥林嫂形象足以表明他对劳动人民的深切同情。日记中涉及佣人的记载与此是可相互印照的:

(一九一四年五月)二十八日以角黍之半转馈裘子元,半之又半与仆人。

“角黍”既是粽子,此时份恰逢中国传统的端午节,一件小事可见鲁迅对“仆人”的态度。又如:

(一九一四年八月)十一日佣剃去辫发,与银一元令买冒。

鲁迅对象征旧礼教的“辫子”的态度,可以说是“痛恨欲绝”,在作品中也多有反应。(7)详见拙文:中日近代化中的“辫子”和“丁髷”[J].学术探索,2016年03期。

(一九三〇年一月)九日夜代女工王阿花付赎身钱百五十元,由魏福绵经手。

这一行为就颇富人道主义意味了,往大了说是“鲁迅对劳苦大众——特别是被压迫妇女的真挚同情”(8)陈漱渝.时代的剪影,生活的实录——读《鲁迅日记》[J].鲁迅研究月刊,1998年6月。,往小了说是鲁迅作为一个“家长”,对家中佣人也是关爱之至。进而言之,这也可谓是鲁迅“幼吾幼以及人之幼”的家庭伦理观之表征吧。

综上所述,“新文化运动的旗手”、“反传统反封建的先驱”的鲁迅,对待自身家庭成员有着强烈的传统家族伦理观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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