付格娟,朱 健,韩继超,杨乃旺,宋雪娟
(西安市环境监测站,西安 710119)
农业生产、城市化与工业化发展、矿业选冶活动等易造成大量污染物进入土壤而形成环境污染,土壤中的重金属、有机物易通过淋溶等作用进入水体,影响水质,进而影响人体健康。因此,开展饮用水水源地周边环境质量监测与评价对保护人体健康具有重要意义。根据《西安市碧水净土保卫战2021年工作方案》的要求,调查人员完成了西安市24个水源地(15个市级水源地、6个县级水源地和3个备用水源地)的周边土壤污染现状调查与评价工作。
目前,西安市有水库型水源地5个,即黑河金盆水库水源地、石砭峪水库水源地、甘峪水库水源地、李家河水库水源地、岱峪水库水源地;西安市有地表水型水源地5个,即田峪水源地、沣峪水源地、就峪水源地、浐河田家湾水源地、蓝田灞河水源地;西安市有地下水型水源地14个,即灞浐地下水源地、沣河地下水源地、皂河地下水源地、渭滨地下水源地、东北郊段村地下水源地、西北郊地下水源地、行者水源地、新丰水源地、韦曲水源地、张卜水源地、高陵区泾渭工业园水源地、周至县自来水厂水源地、高陵区自来水厂水源地、鄠邑城区地下水源地。
土壤采样按照《土壤环境监测技术规范》(HJ/T 166—2004)和《地块土壤和地下水中挥发性有机物采样技术导则》(HJ 1019—2019)的相关规定开展。水库型和地表水型水源地在一级水源地取水口附近设一个采样点,地下水型水源地在取水井旁设一个采样点,每个样点均采集表层土壤(地表向下0~20 cm)约1 kg,做好记录并用全球定位系统(GPS)进行定位。采集的土壤样品带回实验室后于阴凉、通风处自然风干,剔除植物残体和石块后进行研磨,并过200目筛,混匀,用四分法弃取,装瓶备用。
根据《土壤环境质量 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GB 36600—2018),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筛选值和管制值涉及45个基本项目。本次调查对这45个基本项目进行了分析,样品分析测试选择该标准要求的方法。重金属镉、铜、铅采用电感耦合等离子体质谱法;镍采用火焰原子吸收分光光度法;六价铬采用碱溶液提取-火焰原子吸收分光光度法;汞、砷采用微波消解/原子荧光法;挥发性有机物采用吹扫捕集/气相色谱-质谱法;半挥发性有机物采用气相色谱-质谱法。监测过程严格执行《土壤环境监测技术规范》(HJ/T 166—2004)的有关质量保证和质量控制要求,确保规范性和完整性。
本次调查选择7种重金属、27种挥发性有机物和11种半挥发性有机物对土壤环境污染状况进行评价,24个水源地的土壤监测结果均未超出《土壤环境质量 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GB 36600—2018)中第一类用地风险筛选值的限值。24个水源地各采集1个土样,样本总数为24个。各项污染物的污染程度与标准限值如表1所示。监测结果显示,各项污染物的最大超标倍数均为0,超标率均为0%。
表1 饮用水水源地周边土壤各项污染物监测结果
(续表1)
监测结果显示,西安市24个饮用水水源地周边土壤的45项监测因子均无超标现象,各监测因子未对水源地水质产生影响。调查发现,目前,饮用水水源地管理存在一定的漏洞:部分水源地保护区无明显边界,监管不到位;部分水源地保护区内农业生产活动频繁;部分水源地保护区存在居民倾倒和丢弃垃圾的现象;部分水源地保护区内仍然存在工业、餐饮业污染。这些活动可能会引起水源地保护区土壤污染。土壤和水体是一个有机统一的整体。当前,必须加强对水源地保护区的保护和管理,推进工业企业污染治理,改善土壤环境;加大对农业面源污染的治理力度,减少农药、化肥的施用量;逐步加强生活垃圾收集系统和转运系统建设,定期开展水源地周边土壤环境质量监测,随时掌握土壤中污染物含量变化情况,预测其变化趋势,保障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周边土壤和饮用水安全。